她和她的房间
开文看似很平淡,甚至无法引起编者的太多关注,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却发现这是一篇极其优秀的作品。故事真正的开始是在那串项链将凌妤的灵魂吸走时刻,而那串项链里面居然也隐藏着一段曲折的爱情故事……前几章可精简,总体写作挺成功。
【1.】她和她的房间在上楼拐角的第一间。
苏墨最近经常重复做着一个梦。
梦里有女子被囚禁在灰暗的房间里,寂寂而歌。
歌声很媚,很凉。
有些类似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靡软的调子,却咿咿呀呀的听不太清晰歌词。
她总是对着墙壁哼唱,苏墨视线所能触及到的只是背影。他努力瞪大惺忪的睡眼,倒是把她身上着的那条高开叉旗袍看得稍稍真切些了。宝石蓝的绸缎料子,既艳丽又清凉的色调。头发略烫微卷,在脑后斜绾成蓬松的一团。发髻上别着一枚镶着蓝色钻石的发卡,在清冷的月色下闪着醒目的光芒。应该都是那个年代时兴的样式吧。
苏墨无数次希望她能转过身来,看清楚她的样子,可却总在最关键的时刻突然惊醒,然后大汗淋漓地拥被坐起。
大口大口的喘息声在这深夜漆黑的房间里让人心有余悸。
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噩梦,反倒与聊斋里书生艳遇女鬼的故事有些相像。怎么会感到如此沉重压抑呢?苏墨自嘲地笑笑。
搬到这幢公寓快一周了,这旗袍女子也夜夜来至苏墨梦中,但又不让看清她的模样不知美丑,真真叫人惆怅。
苏墨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想到明天上班时又得犯困,有些无奈。苏墨对自己的新家并不是太满意,这房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听房东太太说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呢,也不知真假。他总觉得这栋老房子阴森森的,要不是图这里离公司近上班方便,他是说什么也不肯租下的。
算了算了,不管了,还是继续睡觉吧,再不睡早上肯定起不来。
翻了个身,苏墨抱着被子模模糊糊睡去。
那女子当晚再未入梦。
【1】.
“早上好呀,苏墨!”
刚踏进办公室,对面桌的凌妤就热情地跟苏墨招呼。凌妤的声音很大,办公室里的几个好事者听到后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苏墨能想象到他们在议论什么,无非就是猜测凌妤跟他是不是有什么暧昧关系之类的。苏墨进这家公司时间不长,流言蜚语却惹起了不少,这自然都是拜凌妤所赐。凌妤这丫头天生热情开朗,整日里大大咧咧的,说话做事也没个避讳。坦白说苏墨并不讨厌她这样的性格,都说职场如战场,但现在的同事中像凌妤这样率真的女孩是越来越少了。所以尽管对同事们背地里的闲话有些尴尬,可他仍然愿意与她深交下去。
“嗯,你也是。”苏墨边整理办公桌边淡淡答道。
“怎么还是这么一副没精打采的衰样?难不成昨晚又没睡好?新家还没住习惯啊?”
别看凌妤大大咧咧的,心还挺细的,早就注意到苏墨这几天精神不太好,就是不知为什么。问苏墨,苏墨只说是他素来有择席的毛病,对新住所尚未适应的缘故,并没有将自己夜夜梦鬼的事情如实相告。并非是不信任凌妤,只因他从小就是个闷葫芦,有什么总喜欢憋在心里,所以即使已经把凌妤当做朋友,也不肯太过暴露自己的思想。加之这年头谁还会相信鬼神之说呢,而且还是天天梦到同一个女鬼,以凌妤的性子,说出来恐怕只会遭到她的一番耻笑吧?
“是啊,可能住久了就会习惯吧。”苏墨哈欠连连。
“瞧你那困样!有空带我去参观参观?对了,还忘了件事呢,下班后陪我去逛街好不好?”
逛街?苏墨有些头大,凌妤这丫头好姐妹不少,逛街哪里用得着他这个大男人陪?
于是问道:“你那群好姐妹呢?”
“别提了,一提我就来气,本来约好下午一起逛街去的,谁曾想又都反悔了,说什么要陪男朋友,全是重色轻友的家伙!”
凌妤咬牙切齿的模样很是可爱,苏墨不禁轻笑出声来,这下可惹恼了凌妤,她一拍桌子吼道:“臭苏墨你笑什么!你到底陪不陪我去啊?”
本来这丫头平时说话的声音就已经够大了,这下子更惹得满办公室里的人一阵侧目。
“好吧好吧,我答应你就是了。”苏墨赶紧投降。
“这还差不多。”凌妤听苏墨答应了,立马变脸露出满意的笑容。
下班时间一到,凌妤就拉着苏墨没命地往外跑。她解释说今天城南新开了家商场,试营业期间衣服都特别便宜,去晚了好看的就都卖光了。苏墨无奈地摇摇头,提着两个人的包紧走几下追上前面只管低头快步赶路的女孩。
他没有留意到自己眼眸里溢满了温柔的宠溺。
但是当他们终于抵达那家新开的商场之后,看到人山人海的盛况时,苏墨不禁感到头大,十分后悔自己答应陪凌妤来这一趟。
似乎察觉到了苏墨的不快,凌妤讪笑着停下脚步拍拍苏墨的肩膀道:“要不你就别跟我上去了。反正买女孩子的衣服你也帮不上什么忙!喏,那边有家冷饮店,你去那等我好了。”
苏墨本就想找个借口逃脱,于是忙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凌妤翻了个白眼,嘱咐好苏墨即使等不及了也不许打电话影响她的购物心情之后,就大步流星地向商场走去。
总算是解脱了,苏墨舒了口气,转身走向冷饮店。
【2.】她的珍珠项链在日光灯下没有焦点。
汶城夏日的傍晚有些微凉意,冷饮店里的客人并不多。苏墨要了杯不加冰的九珍果汁,坐在靠窗的位置边喝边闲闲打量着街边的风景。
在不经意瞥到对面一家珠宝店时,苏墨的目光顿住了,流露出惊疑的神色来。他,竟然看到了一枚看上去与梦中女子所戴很像的宝蓝色发卡。
苏墨失神地站起身,连包也忘了拿便急切地冲出冷饮店,走到马路对面珠宝店的玻璃橱窗前,呆呆地盯着橱窗里的发卡。
那枚发卡,静静躺在一只华丽的首饰盒里,它的旁边还躺着一串粉蓝色珍珠项链,但苏墨并未注意到。他的眼里只有那枚发卡。它真的很美丽,针插式的设计,银白色针身上均匀地镶嵌着几颗蓝钻,针身末端亦是用蓝钻镶成的一朵不知名的小花状,花蕊则是一颗颜色稍淡的蓝珍珠。绯薄的阳光穿过玻璃,在钻石花朵的周围晃晃悠悠,平添了一份梦幻的气息。
梦里的旗袍女子,歌声,发卡……
这一切,都有着怎样的联系呢?
也许,自己真的是陷进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里了。
苏墨感觉有些头疼。
“苏墨!你这家伙到底怎么回事啊?跑这来发什么呆呢?连包都忘了拿!”
正出神间,凌妤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本来以为苏墨这家伙会乖乖等她,所以买完东西后她就直奔冷饮店,可找遍了整个冷饮店也没发现苏墨的影子,只在窗边的座位上看到一杯没喝完的果汁还有两只被主人遗忘的可怜包包。凌妤气得呲牙咧嘴,正准备打电话质问苏墨,然后便瞥见了在对面马路呆呆站着的苏墨。
凌妤本想狠狠吼苏墨一顿出气,可苏墨好像呆了那般,对凌妤一连串的询问充耳未闻,只是对凌妤喃喃道:
“凌妤你说,它漂亮吗?”
“谁漂亮啊?”
凌妤一脸不解地顺着苏墨的视线瞧去。
“真的好漂亮啊,那串项链……”
“啊?什么项链?”
听到凌妤的话苏墨回过神来,他这时才注意到了跟发卡一起躺在盒子里的珍珠项链。
是用硕大的粉蓝色珍珠串成的,看上去很名贵的样子。其实那串珍珠项链比钻石发卡要显眼得多,相对来说发卡倒并不容易被人留心,可苏墨偏偏一眼就看到了。也许这光阴里,有些事情真的是冥冥中早已注定了的。很多时候,那些看上去不太起眼的东西,它们安安静静地呆在属于自己的一块小位置里,不在意没人欣赏,亦不在乎被尘埃埋没,因为它们在等待,等待有一天能够遇上那个真正了解它们价值的有缘人。
“两位,是看上什么了吗?既如此,何不里面请呢?”
苏墨跟凌妤收回目光,抬头一看,店里面不知何时走出了一位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儒雅男子,看上去保养得极好,虽已至中年面上却光滑可鉴找不到一丝皱纹,身材也笔直挺拔没有发福的迹象,不像大多数中年男人挺着个臃肿的大肚腩弄得跟怀孕似的。
“白叔!你怎么在这里?你把生意都做到汶城来了?””凌妤看到中年男子喜得大叫。
“你们认识?”苏墨有点吃惊。
中年男子微微一笑,先向凌妤点了点头,又对苏墨自我介绍道:“在下白子清,是这家店的老板。”
随即不等俩人再说什么,白老板伸出右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风度翩翩地请两人进店说话。
苏墨还想问,白老板已经领着凌妤参观起了店里的珠宝,凌妤好像很懂行的样子,一边参观着一边不时与白老板聊上几句听上去挺专业的词汇。
对这些不感兴趣的苏墨懒得凑过去,于是一个人在店内闲闲地转悠。
说实话苏墨有些奇怪,凌妤不过是个跟他一样的普通白领,怎么会认识白老板这样的珠宝商呢,还这么亲昵地称呼他为白叔,莫非是凌妤拥有不一般的家世?
停!苏墨摇了摇头,止住了自己的瞎想。不管凌妤身份如何,拥有怎样的家世,都跟自己没有关系,他只要记住凌妤是自己的朋友就够了。
禁不住又走到了摆放着发卡的玻璃橱窗前,细细观察起那枚发卡来。他敢肯定,这发卡绝对是梦中女子所戴的那枚。
“小兄弟的眼力真好,这可是本店昨日刚到的新货,都是价值连城的上等珠宝呢!”
凌妤已经把店里的珠宝参观完,扯着白老板朝苏墨走了过来。
“白叔,给我们介绍下那串项链吧。”凌妤对白老板撒娇道。
“其实这串项链跟发卡是一套,是我从海边的一个小渔村那里淘到的。据卖主说好像是祖传的,不同于现在人工养殖的淡水珠,是真正从大海里捞上来的海珠。它们还有很美丽的名字,这串珍珠项链的名字叫做海底明月,钻石发卡的名字叫做海上花开。”
不知何故,白老板突然压低了声音:“而这套首饰的合称就叫,海之魂。”
海之魂?
苏墨盯着白老板耸动的喉咙,觉得店里的气氛仿佛也随着白老板的这句话变得诡异了起来。他看向凌妤,她还没有察觉到丝毫的不寻常,隔着一层玻璃轻轻地抚摸着项链赞叹道:
“真的么?好漂亮啊。”
那神情,是从未在凌妤身上见过的,像是在凝视着自己心爱的男子,说不出的温柔妩媚。苏墨看着她,心脏的某一块,忽的柔软了。
“呵呵,小妤喜欢的话,就拿去戴吧。”白老板轻描淡写地说道。
“好啊好啊,那就谢谢白叔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串项链特别合我眼缘。”凌妤毫不拒绝地开心答道。
这是什么情况?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也能随便送人?苏墨有些吃惊,目瞪口呆地看着凌妤满心欢喜地戴上项链,在柜台上摆放的镜子前照来照去。
店外的天空渐渐暗了,浅淡的粉蓝色在玻璃柜四角安装的高瓦数灯光照耀下四散开来,为每一颗珍珠都镀上了一圈神秘的光晕。
【3。】一个人的夏天踮着脚尖等季节变迁。
一九三四年,汶城午夜。
寂静的街道,一直徘徊的女子。
她穿着宝蓝色高开叉凤仙领旗袍,黑色高跟鞋,瘦削身形显出玲珑迷人的曲线,头发略烫微卷,在脑后斜绾成蓬松的一团,发髻上别着一枚镶着蓝色钻石的发卡,在清冷的月色下闪着醒目的光芒。
背景是一栋老式的公寓,仿照西洋建造的摩登小楼,三层高,却摆脱不掉传统的大屋顶样式,不中不西不土不洋的,让人感觉有些滑稽。
整个夏天的午夜,她都会很安静地在公寓前的这条街道上兜转着,偶尔高跟鞋不小心踢到石子,有细微声响。她会心疼地弯下身察看,还好还好,完好无损。
鞋子是他送给她的,她舍不得划伤一丁点。她舍不得他送给她的所有东西有些微的损坏。
她舍不得他。
白天的时候,她会伫立在房间的窗前,面无表情地漠然看街上行色匆匆的路人,听夏天炙热的风声。
她是在等人,等他,那个说好夏天结束便会来娶她的男子。
三个月前,她在晴雪小园遇见他。
晴雪小园是偌大汶城里一家小歌厅。而她,是晴雪小园里一名不起眼的陪舞女郎。她的歌唱得不错,所以有时也会客串一下歌女,如果老板聘请的某个女歌星又无故不到场的话。
但是老板会找她救场并不是因她唱得好,而是因为只有她肯干。救场这种事情,卖力不讨好,唱砸了,说不定连舞女的饭碗也得一并给赔上。
当然老板向来是大方的,许诺按女歌星的标准唱一场给一场的钱。可中间还夹着个管事的妈妈,舞女们赚多赚少都捏在她的手里。她高兴了,把你多介绍给几个客人。她不高兴了,没客人事小,万一寻个理由把你赶出去,那可真就要了命。所以,哪怕唱上一晚,妈妈也只给一场的钱,可是谁又敢说个不字?
也只有她这个笨女人肯接这种活。晴雪小园的其他人都这么说。
她不在意,她愿意救场,只因为她喜欢站在舞台上唱歌。
她不是明星,也没有特别的姿色,没有多少人喜欢听她的歌。那些客人,往往在听她唱完后,没有一点反应。
但她不在乎,因为还有那个人。那个人总是坐在台下不远不近的位置,静静地听她唱歌。一曲终了,不管别人怎样,他都会第一个鼓掌。在他的带领下,渐渐响起一阵稀稀落落的掌声,最后越来越响,他的鼓掌声就被湮没在其中。
其实只要能够得到那个人的掌声便好,只要他一个人的欣赏便好。
后来了解到,他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也一起跳过几支舞,说过几句话。正当日益亲近的时候,又得知他竟是晴雪小园传说中的那个老板。是其她的舞女告诉她的,还不无嫉妒地嘲笑她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她莫名地恼怒起来,开始故意不搭理他。他不解,有一搭没一搭地接近她,她更烦了。一次他邀她共舞,她拒绝,推说身子不适。他不信,她就甩开他的手,跑了出去。
他在盛开的合欢树下拉住她,她要他放手。
“我不知道你是这家歌厅的老板。”她的声音是愤怒的。她早知道他身份不一般,来歌厅寻乐的男人,有哪一个不是有钱人呢?她也没想过跟他能怎样,只要他偶尔来听听她的歌,给她鼓鼓掌,她就很满足了。但她万万没想到,他原来就是自己的老板。这成了什么?处心积虑勾引老板么?这种事情,她是绝对不愿意做的。
不料他竟轻笑出了声。
“我当是怎么了,原来是为了这个怪罪我。”
“为什么瞒我?若是早知你是这家歌厅的老板,我是不会跟你来往的。”
这样骗她做什么?想要玩弄她么?做梦吧,她,卖唱卖舞可以,但绝不会毁掉最后的清白与尊严。
“我为什么要瞒你?我也犯不着瞒你。”他的声音也有些怒意。“我只是觉得,晴雪小园的老板这种身份,没什么好值得炫耀的。”
她不解,于是他向她讲述了他的境遇。
他是有钱人的大少爷没错。但不幸的是,他是庶出的。他的母亲原本只是家里的一个女佣,而他则是他父亲二十年前一次醉酒夜晚的产物。他在家族里没有什么地位,父亲对他也漠不关心。他还有两个弟弟,都是大太太生的。前段时间父亲给他们兄弟三人分家,他只分到了晴雪小园,这家城郊的小歌厅。
他还说,从第一次看到她,她站在台上寂寂而歌的寂静样子。他一下子便沦陷了。她的歌声很媚,很凉,就像她的人。那一刻起,他爱上了她。
他又从怀中掏出一只锦盒,锦盒里面卧着一枚宝石蓝的钻石发卡和一串粉蓝色的珍珠项链。他为她绾起披散的青丝,取出发卡别上。他给了她一把钥匙和一个地址,说那是他租下的公寓,以前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去那里住几天。他要她去那里等他,等他给父亲汇报他们的事情后,就会迎娶她。在他们的婚礼上,他会亲手为她戴上珍珠项链。
他说这套首饰是他花了很多钱请人为她专门打制的。他告诉她钻石发卡的名字叫做海上花开,项链的名字叫做海底明月,两样首饰是一套,合称海之魂。
海之魂,她记下了这个美丽的名字。
他又强调了他是真心爱她的,发誓最多夏天结束的时候,他就会来接她。
她低眉浅笑,对他说:“我相信你。”
她是真的相信他了。
然后整整一个夏天,她就一直在她的房间窗前,踮着脚尖,数着日子,等待夏天过去,等待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说会来接她,说要娶她回去做新娘的。
他不来,她就会一直等下去,一直一直。
【4.】红色地平线消失在她嘴角的那片天。
破烂的木窗已经无法关得严实,和着呼啸的晚风沙沙作响。
苏墨从睡梦中冻醒,紧了紧被子,朦胧中感觉有些奇怪。汶城的夏夜虽然有些凉意但也绝不至于这般寒风骤起,于是睡眼朦胧地瞥向窗子的方向,莫非是要下雨了?
这一瞥,让苏墨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是窗子。窗子变了,墙壁上本该是明亮的推拉窗的地方,变成了老式的开合窗,腐朽的木质窗棂松松垮垮地夹着几块残破的玻璃,上面布满了灰尘。
这是怎么一回事?
苏墨惊疑不定,但很快便明白过来,因为他听见了那个熟悉的歌声。
是了,他一定是还在梦里。
猛然一转头,果然看见了她,依然是面对着墙壁唱歌,依然是那身宝蓝色旗袍,发髻上别着的钻石发卡在清冷的月色下闪闪发光。
似乎感应到了苏墨的注视,她竟然停止了唱歌,缓缓站了起来。
“你是谁?可以转过头来吗?”
苏墨掀开被子,趿拉着鞋坐在床沿上试探着问道。
背对着苏墨的身体激烈地颤栗着。半晌,女子方点了点头。
她慢慢转过半个身子,苏墨的视线移到她的心口处,那一块衣料的颜色明显重于其他地方,暗红一滩,像是干涸已久的血污。
像是费了很大的力气一样,女子才将整个身体转了过来,轻轻倚靠在墙上,正对着苏墨。
她慢慢抬起头,把散乱的刘海理到耳后。
迟缓的动作,如同在放慢进电影。
苏墨终于清晰无比地看到了女子的脸。
苏墨午饭的时候只吃了早上做好带到公司来的番茄炒饭便当。照例没有去餐厅,他厌恶一切拥挤的地方。
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工作了一上午大家都趁着这短暂的休息时间放松一下,凌妤这丫头也早就被她那堆姐妹淘拉走了。
想到凌妤,他忍不住又想起了昨夜那个梦。梦里他终于看清了那个旗袍女子的脸,可是,那张脸竟然跟凌妤一模一样。
一定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了。苏墨安慰自己。
连续几天的睡眠不足,让他有些昏昏欲睡。他哼起了歌,试图赶走困倦。
“嗳?苏先生还会唱《天涯歌女》?这可是民国时最流行的歌呢,我姥姥最爱听了。”
办公室的门开了,跟他一起进公司的小秘书姚菲菲端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走了出来。
苏墨有些羞赧地微红了脸诧异道:“别人都走了,怎么你还在这里?”
“苏先生能在我就不能在了吗?”姚菲菲把咖啡放到苏墨桌上,笑盈盈地看着他。
“这?”苏墨不解。
“喏,这是我特地泡给苏先生你喝的,苏先生该不会不接受吧?”
苏墨困惑,姚菲菲无缘无故泡咖啡给自己做什么?但也不好拒绝,只得端起来抿了一小口,然后向姚菲菲谢道:“很好喝,谢谢你。”
“觉得好喝的话我天天泡给你喝好不好?”
苏墨还没有答话,姚菲菲突然一屁股坐到他腿上,搂着他的脖子娇声说道:“苏哥,你就答应菲菲吧!”
啪——
清脆而响亮的声音打破了办公室里的寂静,苏墨向门口看去,凌妤正站在那里,右手还端着饭盒,脚边是溅了一地的热咖啡和玻璃碎片。
重重地把饭盒砸在地上,凌妤跺了跺脚转身跑掉。
“你干什么!”一把推开姚菲菲,苏墨站起身,怒意在他脸上清晰的浮现。
姚菲菲低着头,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真没想到凌妤会这时候回来”。
没有再看她,苏墨朝着凌妤离开的方向追去。
看着苏墨的背影,姚菲菲得意地笑了。刚才那番举动,她是看到了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的凌妤后故意做出的。
说到底,爱情也像战争一样,不耍点手段,怎么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呢。
她的房间在上楼拐角的左边第一间。
那个夏天最后的黄昏,她最后一次站在这幢他租来的公寓房间里,翘足而望。
她在窗台上种满大朵的玫瑰花,把自己整日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淡黄的光线看懂了她的寂寞,试图穿透密集的花丛给她一个浅浅的拥抱。她畏缩了一下,躲开了。
窗前的街上缓缓淌过一片火红色的海洋,是谁的花车驶过?花车上坐着的那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姑娘,又是谁的新娘?
她多想祝福她,祝福那个新娘。
可是,她的双目,却被新娘颈上的那串粉蓝色珍珠项链刺痛。那是她的海底明月。他说,在他们的婚礼上,他会亲手为她戴上。
他说要为自己的新娘亲手戴上海底明月。他做到了,但是,他的新娘不是她。
他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她等了他整整一夏。
如今,该向谁去诉说心中的绝望?
她把手伸向窗台上精心照料了一个夏天的植物,大把大把地撕得痛快。花刺扎得双手鲜血淋漓,那是玫瑰们无辜的眼泪。
最后一枝开得最大最美丽,那本是她为他们的婚礼准备的,她把它插向了自己的胸口。
她的胸口开出了一朵血红的玫瑰花。
黄昏的光线瞬间倾泻而进,却仿佛不忍于如此凄凉的景象,只是悄悄触了触她那没有温度的脸庞和没有笑意的嘴角。
它们把她的幻影轻轻托起,她随光线在云尖上飞舞。最后她和它们一起穿过不同密度的空气,在接近地平线的地方折射成一幅遥远的画面。
她死在那年夏天最美好的夕阳里。
【5.】她像是广告片突然不见才开始想念。
凌妤不见了。
那天他从办公室里追出去后,她就不见了。手机关机,她住的地方也没有人。起初他以为凌妤只是生他气所以藏了起来,第二天气消了就会现身。可是没想到,凌妤第二天竟没来上班。第三天也没有,第四天,第五天。问主管,主管说凌妤压根没有请假,他这才意识到凌妤可能出事了。
苏墨发疯了似的找遍了所有凌妤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公司顶楼那个没人知道的天台,凌妤工作遇到难题的时候总会去那里吹吹风。
城东小吃街后面的那间废弃校舍,凌妤小学就是在那里念的。她偶尔会回那里怀怀旧,在小吃街上吃一块钱三串的麻辣串。凌妤很能吃,一次可以吃掉十几块钱的。
新开发的商业街是凌妤最近常去的地方,她对打折的漂亮衣服总是缺乏免疫力,哪怕买回来后才会发现衣柜里的衣服真的已经多到穿不下了。然后她就会跟他抱怨,或者是不讲理地怪罪他怎么不在她控制不住买衣服时劝着她点?
苏墨回想着这一切,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对凌妤的一点一滴如此了解,而凌妤,也早就已经渗入他的生活中了。
凌妤,我想我喜欢你。
苏墨一个人站在街上。他的声音淹没在人群的喧闹里。没有人听到。
有些话总是来不及说出口。
他是夏天结束多久之后才想起她的?
那个晴雪小园的小舞女,有着不错的声音,他亦曾醉在她冷艳的歌声里。
初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是那么寂寞地一个人站在舞台上唱着歌,没有华丽的伴舞,也没有高贵典雅的抹胸礼服。
她就只着一身宝蓝色旗袍,捧着话筒,眼神寂静地唱着她的歌。偶尔,袅娜的身体会随着歌声轻轻摇摆。
他问管事的妈妈,她是新出道的女星吗?
回答说只是个普通的陪舞女郎,凑巧拉来救场的。口气里满是不屑。
他忽然觉得她跟他好像,都是那么卑微的,不被人重视的。她跟他是同类人呢。他动了心。
他请人打造了海之魂,那夜在盛开的合欢树下,向她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是真心的。也曾满怀希望地向父亲说了他和她的事情,求父亲成全。可是父亲不接受身为“风尘女子”的她,尽管他赞她如何洁身自好。父亲不听,警告他若继续执迷不悟,就逐他出家门。
他怯懦了。
他的确爱她,但终究还是不够。至少,她不能让他为了她放弃有钱人家大少爷的身份。
晴雪小园自然是不好的,可是一旦被逐出了家门,就连这样晴雪小园也没有了。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对于一个刚刚二十岁的男人来说,在一场带有逢场作戏成分的情事和荣华富贵之间,谁都知道孰重孰轻。
所以他只是稍稍犹豫一会,便选择了放弃她。
不再去那所公寓看她,不再不时买些小礼物去讨她欢心。他接受了父亲给他安排的婚事,娶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
婚礼那天甚至路过了她住着的那幢公寓,但当时他根本没有注意到。
他只记得那天傍晚天边的红霞出奇得美丽,大家纷纷说是他们新婚的喜兆,夸赞他们果然是段好姻缘,一定能够百年好合。
新婚妻子是个聪颖的女子,对他百般顺从关怀备至,于是他就这般轻易地忘了她。
直到有一天,巡警带着那幢公寓的房东找上门来,他才知道她的死讯。
租房的时候是登记他的名字,所以有点麻烦。妻子是瞒不过了,从警局处理完事情回来后,他把一切告诉了妻子。
妻子沉默了片刻,没有责备他什么,只劝他把她好好安葬,毕竟相识一场。
这个大户人家出身的小姐,她有她的聪明,她知道怎样才能笼住丈夫的心。
他果然把她厚葬,记得她说过喜欢大海,就把她葬在了海边,面朝大海的方向。似乎这样,就能消除掉他心中对她的愧疚。
他也假装真的不再愧疚了,拿定主意从此只与妻子携手到老。
正是应了一句古话: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只是从此不敢再读那首《荷叶杯》。
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帘垂,携手暗相期。
惆怅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俱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那是有一次,他惹她生气了,为了逗她开心,拥她坐在窗下吟给她听的。
苏墨最近做得梦越来越光怪陆离了。
自从那夜梦见凌妤的脸之后,梦境里便不再只出现那个女子。似乎是一个发生在遥远年代的故事,在梦里苏墨有时只是一个旁观者,有时则会参演其中的角色。
但不管是什么身份,每次梦醒,苏墨都会莫名地忧伤好一阵。
就像昨夜梦见的那个故事,就让他到现在心脏都微微作痛。真是吃饱了撑的。苏墨暗骂自己。
起床,穿衣,洗刷完毕,到厨房胡乱找了点昨晚没有吃完的剩饭解决掉早餐,准备上班的时候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
于是扯掉领带丢到沙发上,摸过遥控器来打开电视看新闻。
不过是播些哪里又发洪水哪里又大旱哪里又冰雪封路之类的,每天都是老样子,苏墨早就习惯了。
有个同事给他打了个电话,请他帮他顶一下晚上的值班,他随口应了。
挂掉电话之后才发现新闻播完已经开始放广告了,正要换台时突然听到一句陌生的广告词。
某某某洗发水,用了就是好。
其实广告词还是那句,不过是念广告词的人换了而已。
不再是那个凌妤最喜欢的那个女明星,记得凌妤因为她还常年只买这么一个牌子的洗发水。
凌妤,凌妤……
这一刻,苏墨觉得自己对凌妤的想念像汹涌的潮水般疯狂地泛滥起来。
苏墨苦笑,以为你不在生活也可以照旧继续。
原来说到底还是不能没有你。
你在哪里?
【6.】窗外的一瞬间超越她的时间化成一道光年。
周一早上,苏墨向主管递交了辞呈。
主管十分惋惜,感叹像苏墨这样扎扎实实工作的员工以后可就难找咯。苏墨微笑,向主管告了辞,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离开了办公室。
姚菲菲追了出去,在电梯口气喘嘘嘘地拦住了他。他礼貌地问她,还有什么事吗?
“打定主意要辞职了?”姚菲菲问道。
“嗯。”他点了点头。
姚菲菲泪光闪闪:“是为了找她吗?”
“是的。”苏墨回答得很干脆。
这下姚菲菲死了心。她咬咬嘴唇,似是欲言又止。苏墨见状心下起疑,难道姚菲菲知道些什么?
果然——
“我……知道她怎么了。”
苏墨丢下手里的东西,按住姚菲菲的肩膀大声质问:“凌妤到底怎么了?你快说啊!”
“哇——”
姚菲菲大声哭了出来。
站在白子清的珠宝店门前,苏墨寻思着待会该怎样开口。
姚菲菲告诉了他所有的实情,原来她跟凌妤从大学起就是同学,她知道凌妤的家世很好,所以一直很嫉妒凌妤。后来大学毕业,她又跟凌妤成了一家公司的职员,见凌妤好像很喜欢苏墨,就也开始留心起苏墨来。渐渐的,她对苏墨的好感越来越浓,慢慢地也发展成为喜欢。可是她也看出来苏墨眼里只有凌妤一人。这更激起了姚菲菲对凌妤的嫉妒,她简直恨不得杀了凌妤。
那天她在网上无意中搜到一个咒术,说是在满月的夜晚取自己食指的鲜血对着月神诚心祈祷,然后想办法抹到仇人的贴身物件上就能实现对仇人的诅咒。开始姚菲菲也只是试着玩,因为她根本不相信是真的。而且要完成这个咒术需要很多条件,其中一点就是被诅咒人的贴身物件必须是通灵的东西,否则抹上的血就不能被吸收,咒术也无法成功。姚菲菲想凌妤脖子上戴的那串珍珠项链看上去就不一般,也许能行。于是第二天就趁去洗手间的时候假装对凌妤的项链很感兴趣,哄凌妤摘下来给她看,借机抹上早已准备好的诅咒之血。谁曾想,那血竟然真的诡异地被珍珠吸收了。
后来凌妤消失了,姚菲菲便知道是她对凌妤的诅咒实现了。
因为她的诅咒是,只要凌妤动了怒气,实体就会化为虚无,而灵魂,将被永远禁锢在那串珍珠项链里。
“这么说,你来找我是向我询问海底明月的事情咯?”白老板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看着坐在对面的苏墨问道。
“是的,”苏墨盯着白老板的眼睛,“因为我知道,白老板肯定了解一些什么。”
直觉告诉苏墨,白老板这人绝对不一般。而且,就算他什么都不知道,凌妤不是叫他白叔么,有些事找他商量一下也是好的。
“没错,小妤在我这里。准确地说,是小妤的项链在我这里。”
苏墨深吸了一口气,白老板示意苏墨耐心听他把事情的原委讲完。
原来,凌妤的父亲也是一位珠宝商,与白子清相交甚好,所以凌妤才会跟他如此熟悉,他也才会随随便便就把那条昂贵的项链送给她。而那条项链,并不是什么小渔村的村民卖给他的,而是他通过黑市,从盗墓人那里购来的。盗墓人说,挖出项链的时候还在墓里发现了一块石板,石板上刻着墓中所葬女子的生平还有珍珠项链和钻石发卡的来历以及名字。
前几天凌妤看到苏墨跟姚菲菲在办公室里的香艳一幕后非常难过与愤怒,因为凌妤在汶城没有亲人,就跑到一直很疼爱她的白老板这里诉苦,没想到说着说着,凌妤的身体开始产生变化,慢慢变得越来越透明,最后竟然在白老板面前消失了,只剩下这串珍珠项链。
白老板做珠宝生意多年,难免会碰上些不干净的东西。他虽然恐慌,但也不至于乱了手脚,正在想解决的办法时,苏墨就找上门来了。
“看来,小妤的灵魂的确是被囚禁在项链里了。”白老板的神情严峻起来。
“那您知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小妤解救出来?”苏墨皱紧了眉头。
“办法,倒是有一个。”
白老板想了想,说道。
漆黑又空旷的房间里,没有亮灯。
苏墨在房间正中摆了一张小几,上面放着插着香的香炉。
白老板站在一旁,示意苏墨把香点燃。苏墨照做,双手合十,口中按照白老板教给他的念念有词。
不一会,香炉上竟升起一股紫烟来,而一个熟悉的身影,自紫烟中缓缓现了出来。
“你找我做什么?”声音竟是意外的温暖。
苏墨深吸了口气,说:“请你救救凌妤。”
白老板的办法就是让苏墨找到海之魂的主人。苏墨把自己搬到这幢公寓后所有的怪事讲述了一遍,白老板回忆了盗墓人的描述,经过分析后,确定苏墨梦见的那个女子便是海之魂的真正主人,于是通过祭拜的方式,希望能把女子引出来。
“哎。”
女子轻轻叹息了一声。
“你可知道,我如果救了她,自己便会灰飞烟灭。”
海之魂是为了一份感情而铸造的,尽管那个男人最后抛弃了她,但海上花开与海底明月仍然是一体的,二者不可分离。她死后,魂魄就寄托在海上花开这枚发卡里,所以才得以从千里之外的大海边回到这间房间,继续着生前无望的等待。如果想要救那个叫凌妤的女孩,就必须把海底明月毁掉,那样的话海上花开也就不复存在,而她,也将不复存在。
“我——”苏墨不知该怎么回答,他有什么立场要求她牺牲自己救凌妤呢?而且,他也不忍心伤害她。
“罢了。”她顿了顿,幽幽说道:“我救她。”
“为什么?”苏墨不明白,她为什么愿意帮他?
“因为,凌妤,她的前世,是那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姑娘。”
她永远忘不了,那个人的妻子,那个抢走了她爱人的幸福新娘,在她即将下葬的那一刻,毅然解下脖子上的项链,那串她梦寐以求的项链,将它安放于她的胸前。
她对她说,海底明月,本就是属于你的。
那一刻,对她的所有仇恨,嫉妒,都化为了乌有,只因她这一小小善举。
所以她才会一直想要报答她。终于在她的今世,她寻到了机会。凌妤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如果不是她给凌妤注入自己的三分魂魄,恐怕凌妤就活不到今天了。这也是凌妤为什么会跟她长得如此相像的原因。
“我可以救她,但是,我还有最后一个条件。”她瞥了一眼白老板手中的海底明月。
还有最后一个条件。那就是,请你为我亲手戴上海底明月。请完成我前世最后的心愿吧,像梦一样飘荡了这么多年,我也实在是厌倦了。
“我?”
苏墨抬头,凝视着女子的眼睛。那一瞬间,前世今生的记忆纠缠在了一起,苏墨感到了剧烈的头痛。
他甩了甩头,暂且按捺下痛楚的感觉,自白老板手中接过海底明月,一步一步走至她的身前,为她仔细地戴在颈上。
“谢谢你。”
我说过,我一直相信有一天,你会亲手为我戴上这串项链的。无论十年,还是一百年,我都会等下去的。
只可惜,现在我就要消失了。
耀眼的绚丽光芒自她的劲间绽开,充斥着整个房间。
房内的所有人都被笼罩在其中,一时间,好似天翻地覆。
当光芒渐渐散尽,她,已经消失不见。而凌妤,不知什么时候躺在苏墨的床上,看上去睡得十分安稳。
而苏墨望着窗外,思绪似乎穿越了过往的时光,穿越回一九三四年。那一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正对着蔚蓝大海的夜空上,有一颗明亮的星辰正悄然升起。
天渐渐亮了。
文外话:这是我最好的姐妹(我叫她妞)与我合写的,多数为她操刀,偶然翻出再看一遍,还是很感动。记得当初小说完工后我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为里面的凌妤与苏墨,还有那个不知名却贯穿了全文的小舞女心痛,这篇文于我的意义是很重大的。因为除了互相对文,这是唯一一篇她与我合写的文章,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今天发上来,只是想找个地方一直保存我们的文字,以待我一打开我的个人文集便能看到此文,继而想起与她之间如糖果般氲氤芬芳的感情来。
顺便说,妞,我一直都爱你,尽管的确漠视别扭过一段时间,但从没有遗忘。我极力说服自己不相信任何人,这世间只有自己可信,但静下来思量之时,这世上,我信任的,其实还有你。如同你信任我那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