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也似的青春

光休 短篇 倾城之恋 2011-06-10 13:35 责任编辑: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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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时间流逝,青春飞一般的溜走。荀傲多年的坚持,或者是等候,终究是绝望的无果。江枫之于他,只是曾经一个遥远的梦而已。累了,或许,不如离去。文章情节安排尚好,若是多注意一下细节描写,将会更好。问候作者!

他依旧在地铁站的地下通道里弹着吉他唱歌——是一股带着京腔的哀怨的曲调,和着那一股子北方狼的豪爽,卷在那阴阴的风里。所有过路的人都忍不住要看他,那是股动人心魄的力量,能引起那些在都市里疯狂打拼的青年的心的共鸣。他们似乎能听到少年记忆里崔健撕心裂肺的呼号,那是在无数次梦醒后依然留在枕上的美好。

他已忘记了第一次在这通道里弹奏时的羞赧,倒是觉得那时候好笑了——举一块牌子,“一块钱一首歌”,但当别人给了钱,又实在唱不出声,直遭人骂。现在就相当谙熟了,收了钱只管做事,要那么多脸干什么。

他和别的卖唱的有一点不一样——他从来是穿得整整洁洁,,走在大街上,拎一个吉他,看着绝对就是一个专业的音乐制作人的范儿。

他就这样每天坐着,让岁月的磨刀锉平了当年的血气方刚,将自己的青春随着那地铁渐行渐远。

“妈妈,我想听歌。”是一个很稚嫩的童声。

“好啊,”然后是诺基亚手机专有的铃声,“等妈妈接一个电话。”

他始终低着头听着这个母亲讲话,声音就像是从那个天边传来,亲切而又疏远。

那个女人,对着电话讲着,背对着他,当她挂断电话,转过头来时,他似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有庆幸这验证了自己的直觉。

“江枫,是你吗?”他颤颤巍巍的叫出口,还要很不确定的加上一句问话。

“荀傲。”女人在反复打量之后终于惊讶地叫出了口,然后一直把张大的嘴型持续了好久。

“怎么会是你,我是说,你为什么,在这。”江枫似乎讲中国话讲得还没有她九岁的女儿讲得好。

“生计吗。”荀傲含蓄一笑。脸上浮现了连他自己都惊讶的笑容,他都忘了自己会笑。

“你女儿都这么大了。”荀傲趁笑还没有消失,对着小孩笑笑。

“嗯,”她回头对女儿说“叫叔叔。”

“叔叔。”小女孩很不情愿地说,“这歌咱不听了,咱走吧。”小女孩依着妈妈,轻声地说。

那是间并不大的茶餐厅,人并不多。一走进去,外面的喧嚣尘世似乎就与自己不想干了。

整个餐厅通体黑色,里面放着几盆精致的吊兰,有一股奇异的幽香。那个复古的大留声机放着贝多芬的钢琴曲,是《致爱丽丝》。

两个人坐下,江枫点了两份咖啡。

荀傲发现,江枫始终都不敢看自己。

他又仔细的打量面前的这个贵妇人,烫直的黑发披肩,清秀的眉毛,温润通透的眼神,白皙的脸庞,高挑的鼻梁,没有化妆,素颜无暇,一身粉色的连衣裙,黑色的长筒皮靴。

十年,岁月竟没有在她身上能留下一点痕迹。

江枫抬起头,目光正好和荀傲相碰,她浅浅的笑着说“你怎么,都这么多年了,还是不改那个看见女人就两眼发直的毛病。”

荀傲笑笑,没说什么。

“十年就是这么一过呀!小时候盼长大十岁,却永远都是那么小,长大后希望不要再长了,岁月却像是飞的一样。”江枫说。

“你总要这世界跟你走,哪来呀?”

江枫呷了一口咖啡,笑笑,望着荀傲说:“孩子多大了?”

“没孩子,没结婚呢。”

江枫低下头去,荀傲望了望窗外的车潮,是下班的高峰了,车辆很多,但没有一点喧嚣。

“为什么,为什么不结婚,为什么要街头卖唱,为什么,你大可以……”她讲话时有些哭腔,眼眶里湿湿的。

“因为忘不了你。”他笑笑,本以为是个笑话,却……

他从走出家门的那一霎那,就没有在准备回去。身后母亲拿着拖鞋,吐着唾沫星子骂着,好像那个在前面跑的不是自己亲生的,昏黄的白炽灯光照在她的头上,那些如今已是白发的青丝见证了十月怀胎的艰辛,可是他已经看不到了,他已经消失在了暮色中的田埂上,留下她母亲一个人在无数都市里的思乡梦中。

他到母亲死都没有回去,只知道母亲是死在敬老院里的。

他摸着口袋里为数不多的钱,登上了北漂的火车,那年他十九岁,高考落榜。

就是在火车站里,他看到了那个卖唱的女孩,清秀的眉毛,温润通透的眼神,白皙的脸庞,高挑的鼻梁,虽然穿的衣服不新,但很清爽。她的嗓音并不算顶好,但那种离落的感觉,确实感人至深的。

她就是江枫。

江枫小时候住在乡下,家里断了粮,实在无奈只能出来乞讨——和自己的父亲。乞讨是一种让人无法忍受的行当,江枫随着父亲乞讨了几多个春秋,火车站,天桥,农贸市场,闹市……可她仍然无法忍受那种低眉顺眼的似人非人的生活,似乎她天生就是大家闺秀而错投成了贫家少女。

那种生活一直坚持到了父亲死去。那是一个冬天,江枫只记得一场大雪就带走了他,他变得那么渺小,就像一个雪人,就那么悄无声息的去了另一个世界,但是他解脱了——他再也不用乞讨了。她后来就在地铁站台唱歌,至少这样不用问别人要钱了。

这都是后来江枫说的。

至于后来两人是怎样认识的,也都记不得了,不过也不重要了,就像那风,随着流年而去,留下的是少许退色的记忆。

只记得两个人就在地铁站台里唱着那些在青春里流过的歌,每天是一起迎接远处的日光,送走傍晚的夕辉。

直到遇见了他,张翌,一个干净白皙的男孩儿,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中加入他们的生活,一身灰色的运动服,一把吉他,一脸灿然的笑容,一双与江枫一样清明澄澈的眼睛。

没人知道(至少是他们两人都不知道)他的生世,他就像是上帝赐予他们的青春的盟友。

地铁站里多了一道别样的风景,三个年轻人一起唱着略带羞涩的歌谣,两个男生,一个细腻柔情,一个粗犷豪放,女生则温婉恬静,三人各有所长。

但一切的一切都随着他的到来而改变,且都朝着荀傲最不想看到的又是最难以控制的方向走去,所有事情似乎都是前世注定的因果,无论荀傲如何努力,都是虚妄的,就像一位历史学家所说:“当风停下来的时候,树叶还是注定要落到地上。”

他的那张脸庞是足够迷倒任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这是荀傲所不得不承认的。而他的歌喉又像的脸庞一样清新脱俗,他并不象一个出身蓬门的江湖浪子,倒像是一个朱门的纨袴膏粱。

日渐疏远的江枫,让荀傲看到的是一个看不到底的叫做未来的深渊。在他眼里,张翌似乎就像一个挈着尖刀,用牛皮圈地的殖民者,而那笑充其量就是个糖衣炮弹。

他感到的是前所未有的压力和被抢去好多的耻辱。

那是第一次,当江枫到地铁站的时候,荀傲不在,她问张翌,张翌耸耸肩。

他们在柳树下找到了荀傲,他抱着那把漆得光亮的吉他,在哭,在晨光里,他的泪就留在那朦胧的金色中。当他看到张翌时,一种猛然袭来的冲动像一股洪水,卷走了他的理智。他冲向前去,一把将他按到,还没等张翌回过神来,一拳就重重的打在他脸上。

张翌奋命地用手挡住,嘴里吼着“住手。”

但一拳一拳还是像雨点般朝他袭来。江枫惊慌失措地大叫,“荀傲,你疯了,住手,住手,王八蛋。”却都是徒劳。

一个响亮的耳光种种的落在荀傲的脸上,他就像是梦游醒来一般迷茫的停住了手。

江枫将张翌扶起,此时他的嘴角还流着血,他狠狠的看了一眼呆若木鸡的荀傲,但那里面分明还有一种别样的东西,不是唾弃,不是恚恨。

是怜悯。

最后一次见到江枫,也是在柳树下,他站在荀傲面前,低着头,淡定而冰冷的说:“我以后不会再乞讨卖唱了,张翌要娶我,他是京城富少,来这儿体验生活。”

静了好久,惊得就像世界被吞噬了一般。

突然她抬起头,说:“荀傲,原谅我,这是乞丐的宿命。求你以后也不要在卖唱了,找份行当……”她停住不再讲下去,转身,飞快地跑开。

那一刹,他看到,江枫眼里那莹莹的。

是泪光。

记忆被一阵小孩的笑声扰乱了。

“萌萌,你怎么来了?”江枫又惊又喜。

“爸爸带我来的。”小孩笑着,后面,一个清秀的中年男子也走了进来。

是张翌。

张翌看到了荀傲,先是迷惑,继而是豁然开朗,然后便微笑着大方的走过来,伸出了手。

荀傲没有伸出手,只是笑笑以示答礼。

“我先走了,那不打扰了。”荀傲朝两人看了一眼,起身,从正门走了出去。

“走啊走啊,走啊走啊,走过了几个春秋……”他唱着,声音里满是震颤。

门外的马路上,一男子飞奔着横过马路。

随着一声巨响及紧接着的刹车,他像一只飞累了的大雁,静静地,安详地躺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