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和我说再见

白羽清凌 短篇 红粉蓝颜 2011-05-15 10:18 责任编辑: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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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彼年的爱情,似是一场梦,不管是否许下地老天荒,终究成为回忆,盘桓在逝去的流年里。也许,还是在乎,并追随着要一个结局,寂寞像是蚀骨的毒药,无处不在。那么,可不可以,在最初该道别的时刻,请对我说再见。文章情节尚好,语言精炼,推荐共赏!

一)那几年,我像是一口枯死的井

栀子花又开了,开得那么热烈,那么奔放,像极了人一生中的那点儿青春,哗的一下,就那么绽放过了,让人有些措手不及。这个季节的校园,有那么一点儿伤感,甚至说得上有几分悲壮。漫步于这个我生活了四年的地方,看着那么多的行李箱一只只都远去了,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悲哀地注视着眼前的分别,试图杜撰出一个乐观的将来。于是,我那颗枯死已久的小心灵也开始无声无息的动起来了。

是的,这几年,我的心是枯的,就像一口枯井——幽幽的,深不见底。

大学的这段时光,我接触的人很少,甚至少得有些可怜,我拒绝参加任何活动,朋友交往的圈子也仅限于我的几个舍友,看着她们昏天黑地的恋爱着,我却依旧无动于衷。我游走于图书馆和寝室之间,甚至,我都很少说话。舍友说,你这样,就不怕自己变哑巴了?我说,这是我的另一种生命。就这样,宝贵的青春从我指尖上一点一点溜走了。

结果是,我失去了一生中最动人的花前月下的美丽时光,当然也就没有机会遭遇毕业之际劳燕分飞的命运。

好在,我的生活就要有新的开始了——我这样对自己说。

二)没有人比你更爱我

其实,在我枯死已久的心里,还有那么一小片葱茏,那就是曾默。

人如其名,他总是沉默的。就连他对我的爱恋,也都是沉默的。但是这种沉默我是知道的,就像同寝室的那几个小妮子所说的——我,你就装吧。我想,索性我就这样装下去吧,反正就要离开了。我无法去面对曾默,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资格接受他的感情,因为我的心里偷偷的放着对另一个人的爱恋和憎恨,再也没有一丁点儿位置能够盛得下他那份满满的爱。

也许,爱情的世界里,我是自私的。

离别的时刻,我心里开始忐忑不安起来。庆幸得是,我等来的并不是他的告白,只是他留给我的一封短短的信。

他说,紫玉,我知道你还是无法走出过去,但过去的终究已是过去。爱的背面不是恨,而应该是遗忘,如果不能遗忘,那么就将它埋藏于心底吧。他说,紫玉,我会等你,等你的心醒过来,我的回忆里都是你,都是你,所以我不想让自己遗忘。远远地看着你,看你的喜怒哀乐,看你的举手回眸,于我来说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你知道吗,曾默,幸福之于我,就像是一场华丽无边的盛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虽然我知道,这个世界上,也许没有人比你更爱我,但我不懂得骗你,也不懂得骗自己,因为我看到了你对爱的真诚。所以,我只能对你说,对不起了,曾默,再见。

再见,也就是永远不再相见。

三)我们都像飞蛾,扑向爱情这片火

我还是草草收拾好了自己的行囊,义无反顾地奔向了N城。因为,在那里,有我的窖藏了多年的秘密。

N城真的很美丽,有一望无际蔚蓝蔚蓝的大海,是我喜欢的那种蓝,海风缓缓吹起的时候,仿佛有些家乡的味道氤氲开来;马路的两边是大片大片的合欢树,浓密的枝叶唤醒了我年少的记忆,那是青春时的背景;偶尔抬头看看天空,满眼满眼全都是大海的颜色。于是,突然之间砸进眼眶的这片美丽,让我孤单的小心灵温暖了不少。

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我以这几年从未有过的雷厉风行迅速地租了房子。一栋两层的小楼房,我住阁楼,房东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独住,看上去很有气质的样子。阳台上面放了好多盆吊兰,我的心里莫名地生出了一份感动,因为我喜欢眼前始终充斥着一种颜色,让人觉得纯粹,面对那样的颜色,我的心情会异常的平静。所以我喜欢上了那些吊兰,还有我这临时的小窝。

是的,我心里很明白,这里只是我临时的去处。

接下来是工作,我只去了一家公司,因为我志在必得。虽然所学专业不对口,但凭借着这四年来我孜孜不倦的努力,几次三番过关斩将,还是轻松地得到了这个机会。于是,我顺利地进入了公司的企划部,做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职员。

就在上班的第三天,我见到了江牧。

我忍住自己狂乱的心跳,想以此来掩饰掉自己的激动。

例会的早上,我例行公事地向江牧介绍自己,内容简练,谈吐得体。可是我分明从江牧的眼神里读出了我希望得到的信息,是的,有一丝慌乱,一丝疑惑,当中也许还掺杂着些许失望吧。

江牧,我们部门的执行总监,毕业于S大,曾主修摄影艺术,一米八的个子,天秤座,从来都只穿白色衬衣,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对待下属态度犀利,做事果敢。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周会有两天出现在办公室。

我开始了每天有条不紊的工作,同时我在等待着机会,就仿佛一头在觅食的豹子,在等待机会扑向自己的猎物。

——而我的猎物,是江牧。

一次下班后等电梯,我遇上了他。彼此颔首,算是打过招呼,我不是那种在上司面前就会低眉顺眼的人,索性就不再说话。

终于,还是他打破了这场沉寂,他说,紫玉啊,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似曾相识,你的眉宇间总能透露出一股熟悉的亲切感。我答,江先生想太多了,这个世界其实很小,总会有那么几个眉眼间长得相像的人。我轻描淡写地结束了和他的第一次单独对话。

走出写字楼,又是一日的黄昏,夕阳温暖的光线慷慨地抚摸着我,驱散了些许疲惫,心情舒缓了很多。结束了一天工作的人们,汇入了熙熙攘攘的人流,我不喜欢嘈杂的画面,却也无奈。江牧开着他的黑色座驾,绝尘而去。

有些失落。

搭上公车的那个瞬间,我分明看到了一个身影,异常清晰,又有些突兀,那是曾默。

是你,追随爱的足迹,也来到N城了吗?

是的,曾默,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们都像扑火的飞蛾,尽管知道会粉身碎骨,但是为了那一点点温暖,那一点点光亮,我们还是奋不顾身地冲向前去,丝毫不曾迟疑。

四)精心设一个局,而我是局外人

十一月的最后一天,我们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case,据说会关系到第二年的公司营运状况,而我,有幸成为这个小组的一员。我瞬间意识到,我一直苦苦等待的机会来了。

我打算给自己一次机会,让自己也扮演一次恶人。

至少我是这样觉得。

之后的一个月,我们几乎到了不知此时为何日的地步,办公室的灯常明不灭,似乎比我们还要辛苦。江牧也一直待在公司,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在工作上他也可以这样拼命,仿佛比当年备战高考还要认真百倍。

在这期间,傅雅藜来公司看过江牧好多次。我才知道原来还有那么多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傅雅藜,是这座傅氏传媒帝国的骄傲公主,她父亲,也就是我们的老板,把她送去国外留学,刚回国不到一年,显然和我们这些在寂静小城里成长起来的女子是不一样的,有高贵的气质,有不凡的谈吐,当然还有那么一点点儿高高在上的傲气和任性,有不少青年才俊为之倾倒,就是不知道上帝为什么会如此不公,就便宜了江牧这小子?我不禁感叹,这是什么世道啊!

我终于明白了一些东西,爱情不是童话,灰姑娘不会在王子的世界里获得什么天长地久。曾经,我是那么地相信他。而现在,我也终于不得不相信了一个自己极不愿意相信的道理:爱情,会在现实的世界里跌得粉碎——这是不变的真理。

我在极度绝望的情绪之中拼完了这一个月的工作,有一种虚脱的感觉,我和同事们用极度疲惫的身心换来的是这个case的完美诞生。是的,我们都认为它是完美的,只需再交由客户方审核就可以了。

于是,为了庆祝我们的小小胜利,为了缓解一下多日来紧张的心情,为了和我们这帮手下道一声别,江牧决定带我们去K歌。

是的,江牧要和我们说再见了。傅雅藜在国外的服装设计室需要做宣传,那疼她的老爸也乐意看到她被人照顾,于是,江牧就得以远涉重洋,和他的至爱双宿双飞了,去开创一片属于他的美好未来。

只是,这样的决定,于我来说太突然了,不是吗?

包间里又吵又闹,他们几个扯着自己的破锣嗓子,没命地嚎叫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释放他们这些天来的压力和苦闷。

那天我穿着黑色的套装,淋漓尽致地诠释着我的心情,事实上我是衣柜里也就只有两种颜色:黑与白。只是,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穿过黑色以外的颜色了。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喝着矿泉水,我静静地看着江牧,他喝了好多酒,手里拿着话筒唱着不成调的曲子,似乎已经有了深深的醉意。

我在想着,从前的他,唱歌那么好听。有那么一瞬间,他的纯白色衬衣晃了我的眼睛,我的目光定格在他的颈间——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是的,什么也没有。

顿时,我的心也跟着空了。

散场的时候已是深夜,雪已经下了很久,厚厚的一层,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洁白洁白的,一大片一大片不停地向我飞过来。街灯的光寂寂地照着,映射出一股晶莹,很美,很美。

置身于眼前的美景,我却很想哭,慢慢地蹲下,我用力的抱住自己,从指间溢出的是满满的孤单和绝望。

突然间有一种冲动,我想和江牧一起去看冰雕,去到这个国度的最北端,看冰天雪地,看白雪皑皑,看曾经我以为最美的风景,只因为我是那么地喜欢冬季,叫人神伤的季节。

可是现在,我想,我该走了,已经没有留下去的意义了。

于是,第二天,我毁掉了我所做的那部分企划文案,删除了留在电脑中的所有数据,我知道,要重新做回这些东西,至少需要一个周的时间,而这是客户所不允许的,后果可以想象的出来有多么可怕。

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我是那么平静,平静中渗透着已经泛滥的悲哀,那是我一个月来全心全意做出的结果,仿佛自己的孩子一样,就那么毁了,毁在自己手里,刹那间我的心似乎纠结在了一起,好疼,好疼。

可是,我别无选择,从最初到现在,我期待的不就是这种结果吗?

我给江牧写了份邮件,和他道别。

我说,江牧,不必惊异我所做的一切,我只是想让你也能够了解,当自己最最珍视的东西突然消失了,穷尽你所有的力量都找不回,那是一种怎样的无助,更可悲的是,你连它为什么会消失都不知道。另外和你说一声:再见。我不会和你一样,吝啬到连一声再见都不舍得说。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做,在你空闲的时候思念一下苏子雨,说不定会找到答案。

五)真爱不再,就把真相雪藏

有人说,七年,足以让人体内的细胞重新换过一遍,也就是说,七年后的你我站在彼此对面,就真的算得上是真真切切的陌生人了。

所以,江牧,在你的记忆中已经没有了苏子雨的影子,于你而言,当她从你身边擦身而过时,却也不过是一个平淡的陌生人而已。

有太多的事情,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有太多的事情,你已经不记得了:

高二那年,你作为插班生到了苏子雨的班上,于是,你们在那个时候相识,相恋。到如今,已是整整七年。

只是,时光不能倒流啊。

那时的苏子雨,只喜欢黑和白两种颜色,泾渭分明,就好像她的性格一样,身边的好友说她是两种极端的承载体,就仿佛火山爆发的前与后。所以,这种人,爱便爱了,义无反顾,要么幸福完满,要么支离破碎。

子雨从来不喝其他饮料,只钟情于矿泉水,因为她觉得,那是一种纯粹;和别人一起走路或者散步的时候,子雨总是喜欢走在左边,可以的话,再挽起同伴的胳膊;子雨喜欢日落时的光辉,她说,那是让世间由喧嚣走向岑寂的桥梁;曾经,子雨的最大梦想就是和自己最爱的人一起去到最北的边境线,亲眼一睹北疆飘雪的魅力……

只是,当真爱不再,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四年前。

那个夏天,大二的苏子雨坐上了开往S城的大巴,怀着愉悦的心情希望给江牧一个惊喜。只是,有惊无喜的是,大巴在途中遇上泥石流,车毁人亡,子雨的身上和脸上多处划伤,面目狰狞的可怕,所幸的是能够捡回一条命。由于伤口十分严重,所以在之后的两年里,苏子雨接受了大大小小十数次整容手术。也是在那两年里,她接受了继父的关怀和照顾,并遵循了母亲的愿望,从此之后跟随继父的姓氏,改姓温,更名紫玉。

是的,苏子雨就是我。

可是,江牧,已经给了你那么多提示,为什么你都没有发现,眼前的我,就是曾经的苏子雨呢?

在受伤之初,江牧还会偶尔有电话打来,只是,我们的联系似乎越来越少。我感觉到有一股透彻心扉的冰凉,在我和江牧之间慢慢的蔓延开来。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我的世界里开始完全没有了江牧的影子,我不断地从熟识的人那里打听他的消息,却终是一无所获。

于是,我开始莫名的慌乱,慌乱中带着自己都很鄙视和排斥的那一丝绝望,心上的痛比身上的痛更让我无法忍受。

就这样,我在孤单和绝望中享受着每一个日子,慢慢的,两年过去了。

两年之后,我彻底痊愈。只是,我有着一颗苏子雨的心,却有着一张和她不一样的脸。

由于这次事故,我被迫延迟一年毕业,可是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想见一见那个让我日思夜想的人。于是,在他毕业典礼的季节,我还是到了S大,却看见合欢树下,他坚实的臂弯里拥着别的女孩。当初那样无声无息的消失在我的世界里,狠心的连一声再见都没有来得及和我说,难道是因为他恋上了另一个女孩?与你相识,与你相恋,每一个日子都是那么真切,可为什么一个转身的瞬间,你就把我弄丢了呢?

那一刻,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北疆的飘雪,一点一点落入我的心里,慢慢的将世界冰冻。

在这样的场景中我们擦肩而过,江牧,你却丝毫没有察觉,就这样轻而易举的忘了我们的过往,对于你来说,我只是一个不再熟悉的陌生人罢了。假若你还能走进我的心里,你会哭,因为我的心里全都是你,当我走进你的世界里,我会哭,因为你的世界里早已经没有我。

在江牧的世界里,不会再有苏子雨的影子。因为苏子雨连同她的那张天真的脸,一起永远的埋葬在那场车祸里了。

六)我走了,就像不曾来过一样

幸福右边,荒芜人烟。

于是,我怀揣着一片荒芜的心情,回到了故乡。故乡的海边,我一个人呆坐,直至黄昏日落,我摘下了自己颈间的戒指吊坠,把它狠狠地抛向了海的深处——它是我唯一能留下的爱过他的见证。

彼年豆蔻,谁许给谁的地老天荒,却也不过是梦一场,就算我回得了过去,却也回不了当初。回忆是一座短短的桥,但它却通向寂寞的牢,我终于明白,一个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够对已逝的过去念念不忘,尽管那是我们心中最柔软最温暖的情节。

离开S城的前一天,我收到了曾默的短消息,他说,他不能再悄悄地守护我了,因为,单方面的执着太辛苦,他已寻到了自己的真爱。

我突然间觉得很好笑,老天总是很喜欢和我开这么大的玩笑,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人肯真诚地在你的生命里走过,而我,被一些人放弃也放弃了一些人,所以,命中注定的,活该孤独。

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如今早已陌路不相识了。

世间之大,我在乎过谁,谁又真的在乎过我呢?仔细想来,我们谁也不曾辜负过谁,爱情是一场不能回头的豪赌,赢了,便是一世的幸福,输了,便是永世不得翻身。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注定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一程又一程的无奈。

心也疼过了,泪也流过了,爱也爱过了,曾经的誓言也不在了,就这样了吧,说一声再见,我该离开了。

就这样吧,只是在这一刻,请允许我再想你一遍——我曾经爱过的人。

就这样,匆匆地祭奠一下我已死的爱情。

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