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狗的童话
相比人类的残忍与算计,狗的忠诚与善良就显得难能可贵,它懂得感恩甚至宁愿牺牲自己,保全自己的主人。奈何桥上的孟婆汤,有人甘之如饴,有人却宁愿魂飞魄散也不愿丢掉前世的记忆。小说以一只小狗的角度来看待人类的善良与冷漠,对比中突出狗的灵性,只是语言和情节方面略显不足,若是脉络更清晰些会更好,问好作者!
(一)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刚刚出生一个月的时候。那时的她九岁,穿着一件白底粉花的连衣裙,两只垂在胸前的小辫子上各扎着一个粉紫色的蝴蝶结,一蹦一跳地跟在她的父亲身后,来到狗窝挑选小狗。一个月前,我的妈妈一共生了四只小狗,都很漂亮,但是主人家可没有能力养这么多的狗,于是,我们满月后,他想把我们这四只小狗都送出去。
她的脸长得很秀气,眼睛圆圆的但却喜欢眯缝着,可能是有点近视眼,后来她上五年级就戴上了眼镜,证明了我的猜测。看到那么美丽的她,我很不好意思,因为在四只小狗里我是最丑的——因为前几天,有个村里的无赖想偷走我的一个妹妹,妈妈追出去咬他,我也跟了出去帮妈妈,却不料被妈妈脖子上的铁链子绊倒而伤了右眼睛,导致现在的我是一只瞎了右眼的“独眼狗”。于是,我一反往日的霸道调皮,而是安安静静地趴在角落里,不敢看她。
可是,她偏偏挑中了我,她的父亲斥责她道:“你怎么看上一只瞎眼的小公狗呢?!”
“不,爸爸,它很特别,我喜欢他,求你了!”她摇着她父亲的手苦苦哀求。
“好吧,你可别后悔!”她的父亲很无奈。
于是,我以前的主人便把我从妈妈身边抱离,送到了她的怀中。路上,她轻轻地搂着我,生怕会不小心伤到我似的,她还轻声安慰我:“狗狗,别怕,我会好好疼你的——以后,我叫你阿晃行不行,因为你走起路来很可爱,一摇一晃的!”说着,她笑了起来,甜甜的像个小天使。
虽然离开妈妈我的确有些难过,但是有她这样一个小主人,我感觉心里的幸福满满的。
(二)
她对我真的很好。
她经常把家里的鸡蛋偷出来给我吃,还用她的一把旧梳子给我梳理身上的毛毛,甚至有时,她把我抱到她上学带的小坐垫上,让我躺在上面在睡觉。一次,我生病了,拉肚子,她就把什么药片研成粉末状,用水调成糊糊,然后用筷子撬开我的牙关,给我灌药——我嫌药苦,不肯吃,她便装作生气地说:“阿晃,你不吃药,我不喜欢你啦!”我最怕她生气,只好强迫自己吃下那苦苦的药糊糊,别说,她弄得药还很管用,我很快就好起来了。
那时,她上小学,离家近,我便每天去学校门口接她——其实,我接她还有一个目的,她班里的一个坏小子经常欺负她,抢她的东西,而我的出现则让那个坏小子不敢再胡作非为,否则,哼,我会给他点颜色看!哦,对了,忘了交代,几个月后我已经长成一只高大的黑狗了。
后来,她上了初中,离家远了,我便每天站在村口等她。有时,她因为要做值日,得很晚才能回来,我便一路小跑顺着她回家的路去接她。见到我,她便不害怕了,于是,常常是我在旁边跟着,她就拿出课本,一边走一边背诵什么东西——我知道,她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满脸的书卷气,将来肯定会有出息。
再后来,她上了高中,离家更远了必须住校。虽然我们不能经常见面了,但是每次她回来,她都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并偷偷地塞给我一跟她都舍不得吃的肉肠。
“阿晃,你说我能不能考上大学?”她问我。
“肯定能!”我用汪汪的声音来回答她。
“好的,阿晃,我要是考上大学,我就给你买很多很多的肉肠!”她笑起来真好看。
“我等着!”我回答。
但是有谁知道,那一天也是我和她生死诀别的日子。
(三)
事情的最初起因是因为她的父亲得了腰疼病,在听了一个乡村医生的建议后,他和家里人商量,说要把我杀了用我的皮做一床狗皮褥子。我知道,乡村的狗大都会有这一天,可是我还没有看着她考上大学,她现在才是高二。
也许,是我命不该绝,不知道在外读书的她是怎样知道了这个消息,她跟老师请了假,风风火火地赶回家来,哭着闹着不让家里人杀死我——后来,家里人拗不过她,便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把我和别人家的狗进行调换,我去给人家看门,那家的狗被换过来杀死,做狗皮褥子。虽然觉得别的狗被杀也很残忍,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于是,我去了那家。
她咬咬牙去上学了,我没有去送她,因为我的新主人怕我跑掉,而用铁链子拴上了我。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但我安慰自己,还能活着等她回来,多好!
可是后来,却又发生了不幸。
她高三那年,正值高考前夕,她的父亲迷上了赌博,输掉了家里的那一点点积蓄之后,他还在外面债台高筑,而他的债主,就是我现在的主人。
我现在的主人很抠门,把钱财看得比什么都重,他有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儿子,二十多岁了还没娶上媳妇。那天,她的父亲又来借钱,我听到我现在的主人说:“你欠了我这么多钱,还来借,将来你拿什么来还?不如让你的女儿辍学给我儿子当媳妇,咱们的债也就一笔勾销了!”
“不可能!”我在外面愤怒地喊道,让她给他的傻儿子当媳妇,没门!
屋内的人没有理我,继续他们的话题。
“我把她叫回来,问问吧,我也做不了主!”她的父亲讷讷地回答,人穷志短不过如此吧。
几天后,她真的被叫回来了,但她怎能答应这个荒唐的交易,她愤愤地要回学校。
我现在的主人怕人财两空,便怂恿他的傻儿子在她回学校的路上拦截她——按农村人的习惯,生米做成熟饭,女方为保全名声也就认了。
不行,我得救她!
(四)
那天,我看见主人家的傻儿子出了门,我便疯狂地撕咬自己的脖套——那皮子做的脖套很结实,我的尖牙几乎都被磨断了,但我顾不上,我一心想着去救她。到后来,我终于摆脱了那个可恶的脖套,但是我的嘴上和脖子上却全是鲜血直流!
我飞速地跑出村子,追着她的方向。
终于,我追上了!我看见主人家的那个傻儿子正在拉扯她欲行不轨,而她正在奋力反抗——我忽地一下窜上去,咬住了那个傻子的大腿,那个傻子不得不放手松开了她。
“快走!”我用眼神恶狠狠地警告她。
那个傻子开始打我,用他刚刚捡起的一根棍子,但是,无论他怎样打我,我都不肯松开自己的嘴巴。
最终,她含泪而走。
而我则被打的皮开肉绽、奄奄一息,不得不松开了自己的嘴巴——但是,我很欣慰,那个傻子是不会追上她了!
从那天起,我便躲在野外不再回主人家,而我的两条断腿则使我几近瘫痪,只能以路边的垃圾为食——死不足惜,我要支撑着半条残命等她实现自己的理想,考上大学。
炎热的夏季到了,我的伤口开始腐烂,苍蝇不停地围着我打转,我知道自己的时日真的不多了,我躺在路边的垃圾堆里,苟延残喘。
“阿晃——你在吗?”多么熟悉的声音,我知道她在找我,她肯定听有人说这里有一只残疾的流浪狗。
但是我没有应声,因为我不想让她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我很脏很臭很虚弱,她看了一定会很伤心。
“阿晃,我考上大学了,我给你买了很多很多肉肠——你在哪啊?”她哭了。
是吗,祝贺你,我在心中默念,但是,我却无法享受那些肉肠了,我满意地闭上了眼睛。
我死了。
(五)
“来了,来了,快去投生吧,正好有户好人家!”孟婆一手举着迷魂汤,一手招呼我。
“我不去!”我知道我喝了迷魂汤就会把她忘了,我才不要。
“傻狗一只!”孟婆骂着,“那你就等吧!”她愤愤地转过身去招呼别的鬼魂。
就这样,我在阴间呆了十年,想她想了十年。
终有一天,孟婆失去了耐心,她让黑白无常押着我来到了一处黑色的通道前,“你滚吧,再呆下去,你的魂魄也快散了!”她又举起迷魂汤,要给我灌下去——说时迟那时快,我趁他们不注意倏地一下钻进了那个黑色通道,嘿嘿,不管投生成什么,我都要记得她!
漫长的黑暗,眩晕,痛苦,窒息……
终于,我的眼前出现了白色的光亮,“很刺眼!”我说……我的声音不再是汪汪的狗叫,而是响亮的婴儿的啼哭!
“多漂亮的一个男孩儿!”有人轻轻地抱着我,应该是一个护士吧,我暗暗想。
“来,让我看看他!”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天啊,是她!
我强迫自己把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然后我看见了她。她疲倦地靠在床头,脸色有几分惨白,但精神却很好,依然是那么秀美。她伸出手,从护士手中接过我,轻轻地把我抱在怀里,就像是二十年前抱起我那样!
我鼻子一酸,哭了!
这时,一个个子高高的、气质儒雅的男人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我,说:“宝贝,不要哭了,让爸爸看看你!”
我停下哭声,看着他和她,是的,他们很般配,也只有这样优秀的男子才能配得上我的那个她。
那一刻,我决定做个听话的孩子,长大后,我要让他们快乐要让他们幸福,我要在他们上了年纪的时候,每天陪着他们看斜阳。
“宝宝,别怕,我会好好疼你的——以后,我叫你蛋蛋行不行,因为你胖胖的很可爱,像一只圆滚滚的鸡蛋!”说着,她笑了起来,甜甜的像个小天使。
是的,我是她的宝宝,不管她是否还记得我的名字,阿晃——因为,妈妈,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