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渐变

奈迁小A 短篇 纯爱校园 2011-03-19 16:26 责任编辑:花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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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人真的不必非要去了解一个人,因为人是会变的。就像颜色,本是喜欢的颜色,在慢慢的变迁之中,变成了不喜欢的颜色。就像遇见的一些人,一些事。文章题目很有新意。语言很好,如同行云流水般,用词遣句准确,充满了青春的气息。问好作者,推荐共赏。

人真的不必非要去了解一个人,因为人是会变的。今天你对他的心绪还了如指掌,或许明天,他的内心就变得与今日相差甚远,亦面目全非,成为你遥不可及的样子。就像颜色渐变,从最初的颜色,渐渐地,缓缓地,一点一点变成差异莫大的颜色。曾经我很喜欢并且以为很了解的颜色,我以为它就是那样了,可它却变成了我不喜欢颜色。

【1】

下晚自习后,我照常骑单车载着你回家。你的手机铃声如雷贯耳地响了起来,山寨机的音量就是那么彪悍。你接听了电话,用很豪迈的腔调说,喂,小强啊……噢哈哈……迪吧!我来啦!你话落便跳下单车后座,涂着绿色唇膏的嘴唇冲我咧开一个巨大的笑容,一拍我肩膀豪迈地说,朋友叫我蹦迪!我先去了!说着就朝反方向走开。我望着你色彩鲜明的背影,奶茶色的头发,明黄的吊带背心,大红的超短裙,并且以一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花枝招展的夸张姿势走着。我冲你喊,别玩太晚,老是半夜三更才回家!

你不回头,边走边说,回去那么早干什么!我可没有看那个老母兽脸色的爱好!

回到家后我坐在窗台书桌的电脑前写小说,你房间的窗户就在对面,你的窗台上用一个泥色的小盆养着一丛茉莉。小时候,我从我的窗扔过无数次玩具、零食、漫画、小说到对面你的窗户,记忆里你温暖的笑容就盛开在窗台上茉莉花的旁边,覆没了花的纯净与美好。

手机在口袋里振动起来,掏出手机,看到一条新短信。打开——

发件人:剧初。

这周星期六我的生日聚会,你可以来吗?

剧初从来都如此彬彬有礼,恬静温和。不似你那般豪放得比男生还男生。追了剧初半年,给她塞过八次小情书,帮她打扫过十四次清洁,买过三十六次她爱喝的鲜橙多,发过七十九次短信。这样一相情愿的追求,如今终于有了起色。我连忙回复短信,毫不矜持地说,可以可以可以。

【2】

第二天中午快要放学的时候你才趿着双巨大的娃娃拖鞋懒散的来到学校,看样子刚睡醒不久。你目中无人地走进教室,在数学老师酝酿得似乎快要喷火的目光中迈着慢悠悠的步伐走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一屁股坐下趴在桌上看杂志上我的小说。

不知道是不是老师已经习惯,缓过了情绪继续讲课。我们这个学校是个很烂的学校,基本上大家都不怎么学习,也不怎么做作业。而你在这个很烂的学校里名声已经风云到众所周知。

中午放学后我拖着你一起去买礼物,问你们女生喜欢什么。

你爽朗地笑道,路扬你丫买礼物送谁?不会是我吧?是我那就不客气了,什么香水呀、包包啊……都往我身上砸吧!

我揉了揉你奶茶色的头发,笑,少自恋了,给剧初买生日礼物!

你便白了我一眼,瘪了瘪鲜艳的嘴唇然后将目光甩向一个巨大的哆啦A梦布娃娃,说,她那种装纯型的绝对特喜欢这个!

什么叫装纯型啊?我说,本来就很纯好吧?

你眼皮一翻,深黛色的眼影浓烈得异常夺目。我讨好地说,欧朵呀!等会儿再帮我挑件衣服,然后请你吃KFC!

周六剧初的生日,下午临出门前我对着镜子从头到脚捣鼓了半小时。镜子里的少年,清爽的短发,干净的眉眼,纯白的衬衫,黑色的牛仔裤,白色的板鞋。衬衫的纽扣是墨黑的,边上镀了一层银色,看上去很精致。剧初喜欢穿白色的棉布裙子,她应该也会喜欢穿衬衫的男生。

剧初的生日聚会地点在一家装修简雅的酒店包间里,只坐了一桌。剧初的交际关系并不宽阔,只有少数的朋友,少数关系好些的同学。一桌下来,就只有我一个男生,我心里滋生了莫明的骄傲。小尤拿我们开玩笑,看着剧初说,哎呀!你们看剧初呆在路扬面前那羞涩的小样儿!哈哈!

大家都随着小尤起哄,那是!路扬你不知道吧!剧初可是你的忠实粉丝噢!经常买你发表小说的杂志!剧初绯红着脸说,别胡说了……大家无济于事地继续说,于是剧初就不吭声只顾低着头吃饭。现场弄得有些暧昧。

吃完饭后街上已经开满了霓虹,大家都在一分钟内意味深长地迅速散去,只留下我和剧初抱着一堆礼物站在酒店门口的街面。我望着剧初在鲜艳的霓光下显得越加纯净的柔眉善目的,说,我送你回家吧!

剧初抱着我送她的哆啦A梦微笑着点头。

之后就是像老电影里最老套的剧情,最快到剧初家附近的昏黄的路灯下,两个人行走的步伐缓慢。路灯拉长我们的影子,像极了,一起去未来。

在剧初家的小区外的一盏路灯下,两个人竟心有灵犀地停住了脚步。

我站定在剧初面前,剧初扬起温和的脸,干净的眼神仰望着我,隔着怀里帮剧初抱的一堆礼物,我仍感觉到我的心在胸腔里跳动不安。我望着剧初,鼓起勇气说,那个……你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剧初望着我微微愣了些时长,脸上隐约透出一种若有若无的羞涩,然后低着眉眼,望着地面微微点头,嗯。

路灯昏黄的光兜头而下,长而卷翘的睫毛在她脸上打下一片阴影。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她,在我少年的时光里,终于第一次看清了她睫毛的长度以及弯度。我缓缓弯下腰,我的心忐忑不安,慌乱得厉害。我的目的是在她的额头印上一个吻。可是此刻她却突然抬起头来,额头撞到了我的下巴。

啊。她微微吃惊,捂着额头揉了揉。

我装作无事地看了看抬手看了看表说,嗯。你回去吧,9点多了呢。

嗯。剧初点点头,从我手中一一接过她的礼物,然后朝小区大门走进去。我望着她清秀的背影,终于疏了口气。

【3】

我和剧初在一起的时间开始频繁,单车后座上的人不再是你。你对我的重色轻友表示巨大的不满意,况且你不喜欢剧初。没有我,你愈发地变本加厉,每天晚上你都和你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在酒吧或者迪吧里醉生梦死。

中午我从家里走出便听见你和你后妈争吵的声音,你后妈尖利的声音叫道,你要抽烟就在自己的房间里抽!别弄得一厕所的烟味!你爸都不抽烟,你个小贱人还真是不得了了!

你把筷子往碗上一摔,骂道,婊子!你想怎样!

你还敢骂老娘婊子!你长本事了你!

我迅速走到你家门口,见你们撕打起来,我冲进去把你拉开,握着你的手腕就跑到我家门口骑上自行车就载着你离开。我说,你呀!到时候她又跟你爸告状,你又得挨打了。

我还怕他打我?他敢打我我就让他痛不欲生!你仍怒气未消。

我说,你也真是,都说了你多少次了,抽烟不好。你揪了揪我的腰。我被你揪得一抖,双手掌握的车头一不稳差点没栽下去。你还像是与你无关一样幸灾乐祸地笑,然后说,哟!今天还想起我来了!舍得载我去学校了!现在你这破后座是被剧初那个装纯的给霸占了!

你这么说她,我有些恼怒,毕竟剧初是我喜欢的女生。我呵斥,什么叫装纯!你以为人人都非得要像你一样打扮得跟个鬼似的啊!

话落我的后座就忽地变得轻盈,你跳下了后座。你站在原地冲我吼,路扬你他妈算个什么东西!

听见你的骂声,我头也不回地骑着单车走了。过了一条街我开始后悔,调转车头回去找你。回到原地的时候我看到你跨上一个小痞子的摩托车,我叫你名字你连看都不看我一眼,那个男的发动摩托车,你明艳的身影在我眼前呼啸而过。我知道我惹你生气了,我以为按照以往我这么说你,你不会生气,我忘了你今天刚和你后妈打了半架,怒气未消。所以一路上我都在想应该怎么讨好你。

到了学校把单车停好后去小卖部买了瓶鲜橙多和一瓶你最爱喝的爽歪歪。我走进教室,进了教室第一眼就看到第三排中间的位置上,白衣黑发的剧初端正地坐在那里专注地做作业。而你坐在最后一排的窗台上,耳朵里塞着耳塞,摇晃着小腿哼着歌。我走到剧初面前,将鲜橙多放在她的桌前。

剧初抬眼,缓缓朝我盛一个柔软的微笑,像甘泉一样清澈柔嫩。多像我文中那些女主角单纯的笑容。

今天来得有点晚,没能赶到你家楼下去接你。我对剧初解释。

没关系呀,反正我家离学校蛮近的。剧初声音温浅。

呵呵。今天下午送你回家。

嗯。

然后我拿着走到最后一排你面前,我将那瓶爽歪歪举到你面前,嬉皮笑脸地冲你说,姑奶奶,消消气嘛……

你神色凌厉,用你那涂着漆黑烟熏妆的双眼瞥了我一眼,撇了撇嘴,扯掉耳塞说,去你妈的!刚才给那个女的鲜橙多时怎么不先想到给我?

你说罢跳下窗台,从我身旁走开。我望着你的背影,叹着你的孩子气,暗认倒霉。

你路过剧初位置时,瞥了正在规矩地做作业的她一眼用种不经意的鄙夷口吻说,手真贱,还做作业。

剧初自然是听到了,只是按照剧初的个性,不与你争执。这样却让我觉得自己好窝囊,有种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的自卑。于是我吼了你,欧朵!

你回过头,以挑衅的不屑语气说,怎么?来打我呀!我看她就是不顺眼怎么着?!

我的拳头握得骨骼生响,你太懂得打击一个男人的自尊,你太懂得挑起一个男人的愤怒。当然我始终还是不会冲到面前冲你出手。于是你看着我更加不屑地说,没用!然后转身走出教室。

我对你简直由失望到绝望,连怒气都不再有。你怎么会成现在这个样子,无理取闹,不为别人考虑。你是这般嚣张,在我面前,在这个班级,在这个学校,乃至在达州这座城市。

【4】

第二天你就挽着个帅哥在学校晃来晃去,那个帅哥在学校也很出名,是个富二代,身上混着股痞子和贵族的气质,很符合你的审美标准。他外号叫小强,因为当初刚开始混的时候老是挨打,几乎每日一顿,百挨不懈。大家都叹他顽强的生命力,故此颁送了“小强”这个外号。后来他慢慢地混得风生水起了,每天都是他带着人打别人了,只是小强这个外号已经在大家心目中生根落定。

我们很有默契地谁也没有理会对方,自过自的日子。我终于在送剧初回家的最后一盏路灯下吻到了她的额头,我终于在清晨她的小区门口给了她一个轻轻的拥抱。这些天你们的感情进展得明显比我和剧初快很多,你站在篮球场边缘为打比赛的他呐喊加油,你和他用一根吸管喝一瓶你爱喝的爽歪歪,你跟他在前往学校的马路边上接吻了。

早晨清新的空气,我骑着单车载着剧初说说笑笑地向学校行去。夏日初晨的阳光洒在身上,是种平静轻柔的温暖。本来这个清晨这么宁静美好,你一个电话就使这一切恶劣起来。

你在电话那头云淡风轻地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便将我的心提了起来,你淡淡然地说,路扬,昨天晚上我跟小强开房了。

你说什么!我刹住了单车。

你笑,说,昨晚上我跟他上床了,你没听懂?

欧朵你疯了!我冲着电话吼,吓得剧初都小心翼翼地问我怎么了。我冲着电话咆哮,欧朵!你到底把自己当个什么!

那你把我当作什么?过去有你在乎我,对我好,所以我才把自己当回事,现在连你都不在乎我了,我还有必要把自己当回事?我何必再费力地爱惜自己?

你的话句句带刺。

你疯了!你怎么这么蠢!你怎么这么白痴!

我是疯了,我是蠢,我是白痴!我要那么正常那么聪明干什么?你的语气始终淡然,只有我激动得疾言厉色,你跟他交往连一个星期都不到,你为什么这样糟践自己?

你说,我有什么值得糟践的?

我的千言万语掐在喉咙里,憋得好难受。你要我怎么说你呢,我还能说什么呢。

【5】

你真的好蠢,他跟你只是玩玩而已。

周末我和剧初在游乐场玩,刚坐了过山车下来,抬眼就把你男朋友遇个正着。只是他身旁的女生留着一头及腰的卷发,穿着条超短裤露出纤长的腿,你个子没她高,腿也没她长,你头发也没到腰,那个辣妹自然不是你。

我冲上去冲着他的左脸猛地就是一拳,骂道,你他妈把欧朵当什么?

他的嘴角顷刻间就漫出血来,他舔舔嘴角的血腥,甚至不顾及他身旁这个辣妹,一副玩世不恭的语气,我跟她玩玩而已,我女人多的是!

你有什么资格玩欧朵!我又是一拳打在他脸上。他也撒手和我打了起来,两个男的在人来人往的游乐场打得两败俱伤。最后拉开我们的是剧初和游乐场的管理人员,我在他们的拦截下不顾形象地暴跳如雷,试图想再冲过去跟他决一死战。而他擦了擦嘴角的血,揽着那个辣妹的小腰就走了。

我拨了你的电话可你没接,我对剧初说我先回去了就往游乐场外跑。

我一路跑到公交车站搭上公交,一路上我不断地给你打电话,可你就是拒接。

你爸给我开门我客套了两句后冲到你房间,你还在被窝里一边抽着烟一边抱着手机看小说,我从你指间抢过烟头扔在地上就冲你一顿臭骂,欧朵你个傻B!你知不知道他跟你只是玩玩!你还跟他那样!你是要多蠢有多蠢了!你个不折不扣的傻B!

对,我就是个傻B。你说,路扬你也不要太自为是,你以为连你都知道,我就不知道他跟我只是玩玩而已?你以为我就真的把他当个宝么?

什么?我忽地迷惑了。

你淡漠地说,我们本生就是你玩弄我,我玩弄你,这很公平,并不存在什么欺骗和伤害。不是因为我是认真的所以才跟他上床,这份感情是玩弄还是认真,对我来说,都毫不重要。

我陷入沉默,对你无话可说。这一刻我真想扇自己一巴掌,我才像个傻B,傻B似地为你出头为你动粗为你发怒,你却根本什么都不在乎。

你说,你无需怀疑,我已经升华到一种人渣的境界。

我望着你还未化妆的素颜,喉咙里不再发出声音。原来我对你是这般不了解,我根本就不懂你一丝一毫的心思。

【6】

我们之间几乎陷入僵化。

周一下午放学后,我骑着单车送剧初回家。当我拐过一个十字路口的左边时,却遭到了一群男生的拦截。来者自然不善,单车被拦住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轻声对身后的剧初说,快走。

然而她没有听话。

你他妈的算什么东西,没本事出什么头!闻声我看清了那人的脸。是昨天刚打过一架的男生——小强。他冲我走过来就是猛地一脚踹中我小腹,然后那群男生一涌而上,我知道我只有挨打了。

虽然打在身上的确是痛的,虽然我感觉鼻子下滚烫的,似乎被打得流鼻血了。但是我居然觉得并不怎么丢脸,甚至还是在剧初面前。我被打到地下,他们在我身上踩着,踢着。我在他们配合动作的骂声中,隐约听到剧初打电话焦急的声音。

十左右分钟你出现了,你平地一声惊雷的怒吼,全都给我滚开!

他们停住手,你拨开人群走到我面前,你的神色是那么悲愤交加,你慌张地用手擦着我脸上的灰土和鼻血,你急不择言,还好吗?还好吗?对不起,对不起。

剧初过来安静地将我扶起来,用纸巾擦着我肮脏不堪的脸。

你们给我滚!你红着眼睛冲他们吼,他们撤了。大概由于你从来都没见过从来都不惹事生非的我挨打,所以你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心痛得哭了起来。你的眼泪花了妆,你直说,去医院,走,去医院。

你拦了辆的士,让我坐进去,你走到车门回头冲剧初说,你把他的自行车给骑走,我送他去医院!然后你坐了进来,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冲司机说去最近的医院。

我透过车窗看到白衣黑发的剧初站在原地,那样子令我懂得了落寞的含义。我忽然觉得我就这样离她远去了,再也回不去。

走到医院亢长而嘈杂的走廊时,你突然站定在我面前,望着我满是淤伤的脸,满是心疼地说,我从来没想过会这样,我和他在一起也不过是为了挽回你的注意力,可是我没有成功。自从你和剧初在一起了,你就再也没在乎过我。从小到大,在乎我的人就只有你了,可是剧初却让你再也不关心我,着急我。我和他上床也是为了得到你一丁点的注意,哪怕是你对我的怒气也好!我只是怕被你省略,我只是想得回你!现在我知道我错了,我一直都应该直接了当地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你说着突然抱住我,你的头发触到我的下巴,鲜艳的奶茶色耀花了我的眼眸。你说,你把剧初甩了,和我在一起,怎么样?

我漠然推开你,说,别胡闹了。

这些年,你始终未学会长大。我说,现在的你是这样的任性、叛逆,从不顾别人的感受。可是你做的一切都有意义吗?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吗?你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吗?你有为你的存在努力生存过吗?你有为你的生命负责过吗?你追随过你的理想吗?不,你有理想吗?你醉生梦死地日复一日,你觉得你活得有价值吗?你有认真地爱过自己吗?你没有理想,没有自我,没有爱,你仅有的就是青春。如果你继续这样下去,等到青春全军覆没,你还剩下什么?

你眼泪崩溃而出,止不住地奔腾。我绕过你决绝地走进走向医务室,我没有回头,我不忍心看孤留在原地的你,我的心已经很难受了。只是欧朵,希望你体谅我这般绝情,你一直这样下去,是长不大的。

小时候的你,就如剧初这般纯真善良,安静美好。只是在初三时,你的母亲患肺癌去世了,而你是你母亲和他前夫的女儿,你母亲死了,你便真的没有亲人了。你的继父很快续弦,这个家便有了新的女主人,也就是你的后妈。你的后妈待你太薄。每次你后妈找你麻烦,你若是沉默,她便会愈有兴致地找茬。慢慢地你学会反抗,可是每次她都会给你几巴掌,完后还向你继父告状,而你继父从来都是站在她那边。会龇牙咧嘴地骂你,甚至打你。我犹记当年那个年仅十五岁的你,在炎热的夏日仍穿着长袖衬衫和长裤,因为你的身上,四处是伤痕。那时,我是那么心疼你的伤口。很多时候他们不给你早饭钱,我便多买一份给你,你难过想哭时,我便默默地在你身旁安慰你。

你父母的一切,导致你变得坏起来,你以为变坏,就会更强大,就可以欺负别人,而不至于总是被别人欺负。这一点上你验证得很好,在你混得叱咤风云后,你继父有一次打了你,你喊了五个混混稍稍回报了他一下。而那次的回报后,他似乎再也没打过你,甚至给你的零用钱都多了起来。

在你变化的整个过程中,关心你在乎你的人,只有我。

至少有我,令你不至于在这个世界孤军奋战。

我又何尝不是没有喜欢过曾经那个柔眉善目的你,那是青葱时光里,少年对女孩最初的喜欢,刻在骨里的。所以,我才会喜欢和当初的你那么像的剧初。因为年少时对第一个女孩的喜好,是最无法泯灭的。

也是因此,你当初的模样,成为我文中女主角永恒不变的样子。

如果你一直是当初的那个你,我想我的单车就会一直将你载到时光的最后。只是你慢慢地变了,不断地变了。如今高三,你已经变成我不喜欢的样子。

【7】

晚自习后剧初不等我便一个人先走,我推着单车跟随在她身后。剧初。剧初。我念着她的名字。她没有回头。

我推着单车走在她身前停下,轻声问,怎么了?

怎么了?剧初望着我说,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怎么了?

我被剧初的话刺得无言,我突然发现这并不是我了解的剧初。

她说,第一次因为你欧朵骂我,你只是说了她一下。第一次我们去游乐园,你不由分说地为了欧朵去打架,然后丢下我跑去找她。第一次你为欧朵挨打,我急得打了好几个同学的电话才找到欧朵的电话,她来了后你就和她一起去医院把我丢在原地。你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我……我话未出口就被剧初止住。

我们分手吧。剧初说。

多么简洁的一句话,在多少俗套的小说的分手情节里,随处可见的一句话。

剧初从我身旁走过,白色的群摆轻微挨过。我木然地立在原地,久久不得动弹。

【8】

时光荏苒。高中毕业。

毕业以后我收到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离开达州去外省念大学。失去了剧初的联系,只是偶尔和你通下电话,聊下QQ。这些年我始终不忘的坚持便是写文字,小说需要生活经验,所以一年的寒暑假我都没有回家在这里打暑假工。只是,我的笔下,女主角的模样开始不断换新,不再只是当年的那个纯净似水的女孩了。

在你的空间相册里,我看到你的照片。你披着清爽的黑色短发,闭着眼睛,抬起手轻轻捂住耳朵,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驳地印在你的脸上,温暖而静好。

你现在的样子比高中时好看多了。

你说你交男朋友了,你说这一次是认真的。我欣慰不已。然后我对你说,今年暑假我会回去。

你说,好哇!那我到时候带他一起到火车站去接你!

暑假,我拖着行李箱下了火车回到达州。走出火车站我看到了一个熟人——黑色的抹胸连衣裙,纤长白皙的腿,约摸十公分的细高跟鞋,成熟精致的妆容。我看到她的瞬间,她正打开我面前这辆宝马的车门,走了出来。同时,这辆宝马的主人,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叔。

这个性感妖娆的女人,是我曾经认识的纯白女孩,剧初。当我拖着行李箱路过她的时候,我看到她亲昵地挽着那个大叔的手,发嗲地对那个大叔说,你女儿要是看到我这个新妈妈不喜欢怎么办……

火车站人来人往,喧嚣嘈杂,那句话的尾音消失在纷杂的人海里。

然后我就看到你朝我走来了,蓝色的T恤,整洁的短发,眼睛和嘴唇化了一点淡妆,满面温暖对冲我微笑。你的身旁是一个高大的男孩,不只是帅气的脸孔,还有伟岸的肩膀。

【9】

一个月后我在《最天使》上发了篇新文,题目是《颜色渐变》。

男主角在结局的尾端站在他房间的窗台,望着对面窗台上那盆白色花瓣随风摇曳的茉莉思虑良久,然后拿一支黑色的记号笔在右面的玻璃窗上写——人真的不必非要去了解一个人,因为人是会变的。今天你对他的心绪还了如指掌,或许明天,他的内心就变得与今日相差甚远,亦面目全非,成为你遥不可及的样子。就像颜色渐变,从最初的颜色,渐渐地,缓缓地,一点一点变成差异莫大的颜色。曾经我很喜欢并且以为很了解的颜色,我以为它就是那样了,可它却变成了我不喜欢颜色。

风吹乱他柔软的短发,他释然亦淡然地唏嘘,我,曾那么固执地喜欢过颜色渐变的开端。

可是他从来不曾经发觉,他也变了,他喜欢颜色渐变的开端,只是曾经。他觉得人都是善变的动物,可是他却可笑地不知自己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