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羊的风波

山中青竹 短篇 乡野风情 2011-02-17 15:54 责任编辑: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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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犟劲头老孙被作者塑造的栩栩如生,性格鲜明。通顺连贯的句子,幽默风趣的笔调,是小说十分传神,但是细节部分不够细腻。问好作者!

豫北阎庄的犟劲头老孙的是在鸡叫第三遍的时候得知自己辛辛苦苦豢养了几十年的羊群被偷走了,况且十一只羊全部丢失,连一只也没有留下,他清楚地记得鸡叫头遍的时候他还到羊圈里看了一遍才放心地睡觉,怎么就在她迷迷糊糊当中这么快把所有的羊都偷走了,他一下子惊呆了,奇怪,他的唯一的伙伴贝壳(大黑狗)怎么连一声也没有叫呢?他赶紧在院子里寻找,走到厨房门口他看见他的贝壳直挺挺地躺在那里,显然是被人用毒药毒死了,他看到这些险些昏厥在羊圈里,要知道这些羊是他的命根子,也是他的全部家当啊!他实指望母羊生产以后每年卖几个羊娃换一些生活必需品,现在的老百姓的生活单只靠种几亩薄田的话很难糊口,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仿佛整个世界都凝固了似的。他的头好像要爆炸一样整个身体顺着墙根瘫了下去……

犟劲头老孙今年六十多岁了仍然子然一身,没有讨到一个媳妇。原因是土改前后他老娘持弄着他父亲撇下的三十多亩地过着自给自足的平淡生活,他的父亲死得早,老孙简直都不记得他父亲的面孔,所以自从他记事起经常是遭受外人的欺负和凌辱,一个妇道人家也不敢给别人争执个什么门眼头高低,向来都是逆来顺受地低头过去了,过得相当凄惶。土改时被划为“富农”的帽子,在老孙头正娶媳妇的年代,由于头顶上戴个“富农帽子”,谁家的闺女也不敢跟他呀!那不等于大睁俩眼往火坑里跳吗?当时队长是根正苗红的年轻人,对地、富、反、坏、右是嫉恶如仇,恨之入骨,那个村子不大,仅有老孙头一家是富农,所以村里最重的脏活、累活都会责无旁贷地落到老孙头的肩上。老孙头呢?生就的好讲死理的人,要是不合理的东西就是九头牛也拉不回。因此,老孙头经常被列为“专政”的对象,稍有不顺从,就抓你批斗,游斗全公社,让你沾亲带故的所有的亲戚都知道不好好改造的下场。就那老孙头照样敢顶撞队长,于是全村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犟劲头老孙”。在那样动荡的年代,脾气又是那么倔,能不落残疾地活下来就是万幸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分田到户以后,老百姓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让老孙头感觉最值得自豪的是戴在他头上多年的“富农帽子”摘掉了,他的全身有使不完的劲,起早贪黑地持弄自己的几亩田地,小日子过得也相当滋润。有一天冬天他上街赶集,半路上他捡到一个弃婴,是个女孩子,刚刚满月,他在那里等了好久也没有见人过来认领,十冬腊月的,若是留在半路上将会冻死人的,他热心地把她抱回家养着,没有奶水,他在出嫁的妹妹家里牵回来一只刚下过崽的母羊,也该那个女孩命大,就是用羊奶喂养了那个苦命的孩子。老孙头呢!从此对养羊产生了兴趣,就这样母羊一年下两窝羊崽,是母羊呢,他都留下来,公羊喂大了再卖,他就是靠养羊是自己的生活逐渐好了起来,一直到现在他的羊群已经发展到了十一只了。谁曾想被无良的小偷一次性连窝端了呢?

待他清醒过来之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昏迷了多长时间,看看天还没有亮,他所知道的羊群和心爱的大黑狗都不存在了,他没有任何人可以指靠得住,他的养女现在遥远的深圳打工,根本帮不了他,现在只有靠自己,一定要去找那个偷羊贼,抓住他要把他碎尸万段。他先是慢慢地站起来。他先下意识地摇了摇头,再活动一下四肢,感觉身体还行,刚才只是猛地刺刺激一下大脑造成突然昏厥的缘故。老孙头从大黑狗温热的身体推测出小偷还没有走远,偷羊的人一定会牵着他的羊到集市上去卖,不会留着喂养的,临近年根月底了,那些可恨的小偷手里没有钱了,才想着打他的羊的主意。离村仅有三里地的诸市集他是不会去的,因为那里几个羊贩子他都熟悉,小偷绝对不敢在眼皮子底下卖他的羊。要么去沙河店去卖,要么去驻马店,肯定就这两个地方,在天明赶到集市上或许还可以碰到偷羊贼呢!他主意一定,随便把昨天晚上蒸好的馒头胡乱地揣在怀里几个,披上他的旧大衣出门了。

由于心里有事,他几乎是一路小跑往集市上赶的,十多里的乡村小路没有费多大功夫就赶到了沙河店集镇,此时的冬天还都是黑黢黢的,他知道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附近村庄上雄鸡的报晓声划破空旷的夜空,显得格外的清晰、响亮。

沙河店也是邻帮县的一个乡镇级小集市,没有什么高楼大厦,豪华建筑什么的,只是赶到逢集的时候老百姓相互进行物资交流和商品的交换。这样的集市差不多到上午十点多的时候才能聚集赶集的人。老孙头已经顾不到这些,他迈开大步走到街南头的牲畜交易场所,转了三圈没有见到一个人,他知道一个老“行务”的家,就在牲畜交易市场的西边拐角的那一所破旧房子里住,老“行务”被叫醒后披衣出来一看是老孙头,以前打过照面,认识,他一边揉着蓬松还没有睡醒的眼睛,一边打着哈欠忙问什么事?老孙头就把昨天夜晚自己丢羊的事简单地描述了一遍。老“行务”一听,睡意顿时消失,从兜里摸出一支最廉价的烟点着思索了一阵,向老孙头建议说,如果小偷要是在这里卖羊的话肯定跑不掉,咱们都是熟人,已经打过多年的交道了,就是过来他绝对会通知他的。只是有可能他不在这里出手,小偷精明着呢!老“行务”叫他放心,这边他会注意的,况且他认识他家的那几只羊,他建议老孙头最好先去驻马店看一看。老孙头一听他说的有道理,烟还没有抽到一半在路边看到一辆发往驻马店的班车他就随即上去了。

此时天已经完全亮了,深冬的早晨还带着一阵阵的寒意,人们呼出的空气遇到外边的寒流变成了一团团白气,公交车上的人们不时地相互揉搓着双手,以此来增加一点点热量来维持相互之间的热量的补充,路两边的空白地上下了一层层白白的霜雾,还有极个别的红薯地还没有刨,红薯叶子已经被霜雾打得焉了,成了黑黝黝的一片,偶尔有车辆相互交汇时鸣笛的声音特别刺耳,直炒得老孙头心烦意乱。虽说车子开得飞快,可他还嫌不够快,她的心早已飞到了目的地。那一群羊是他的生命,其他的事都不在他的心上。他想如果真是找到偷羊人的话,对方不承认他也不害怕,因为他知道他的堂侄子在区法院当主要负责人,必要时他会请他帮忙,活了这么大年纪他还没有找过他办过事,平时老百姓会有什么事呢?如果不是他的命根子全部丢了,也或许他永远不会到这个大城市来一趟。

快接近市区的时候,他亲眼看见有一个老头牵着一群羊在慢慢地走在马路上,通过仔细辨认,没错,那就是他丢失的羊。他声嘶力竭地喊叫司机停车,把正在昏昏欲睡的旅客们着实吓了一跳,大家都用疑惑的眼光看着他,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车未挺稳他就从车上跳了下来,差不多把他带了个趔趄。他心里砰砰直跳,他没有直接走上前去向那个牵羊的老头说明情况,他要看这个老头把这一群羊牵到哪里去。那个牵羊的老头完全不知道后面有人跟踪,依然悠闲自得地赶路。没有走多远他就停了下来,来到临街的一个小门面房子里。等那个老头开门准备进屋的时候,老孙头马上走到他面前抓住了羊绳,直接问他这一群羊是从哪里得来的。那个老头一看进来一个陌生人,就直截了当地说是从路边买过来的。总共掏了一百六十元钱买的。老孙头说这一群羊使他家丢失的羊,要那个老头找出卖给他羊的人。老头说得很诚恳地说我上哪里给你找卖羊的人啊!我们是一手交钱,一手交羊,交易完成以后,各走各的路,绝对不可能再找到卖羊的人。不过这羊我确实是掏钱买的,绝对没有说谎。老孙头要羊,那个买羊的老头说我凭什么给你,这是我买的,现在属于我的了。老孙头一看这样僵持着也不是办法。心里暗暗记住这个位置,直接疯跑到区法院找他堂侄去了。

到了法院门口,值班门卫一看他的一身打扮,就很不耐烦地让他走开,不让他进去,他说要找某某人,值班门卫不敢怠慢,赶紧换上笑脸,先是让座,又是倒茶,忙得不亦乐乎,他马上通报到领导办公室,老孙头的堂侄一听说自己的叔叔一大早来找他,就知道有重要的事要他帮忙,他不敢怠慢,赶紧下楼迎接。老孙头就在法院大门口简单地说了事情的经过,要求堂侄帮他把羊群要回来。他堂侄一听随即叫来一辆车,带上两个随从跟着堂叔去找那个买羊人去了。

到了那个老头的住处,他一看有三个穿制服的人来到他家,他的双腿就不听使唤地直打哆嗦,说话也前言不照后语的,简直是乱了方寸。老孙头的堂侄严肃地向他说明了购买赃物同样是犯罪的道理。又问那个老头老家是哪里人,在这里干什么?家里还有什么人等等。直问得那个老头大汗淋漓,战战兢兢,最后一股脑地说出了他在十年前在家里杀人才在这里隐名埋姓苟且偷生低声或着。老孙头的堂侄一听有命案,这事非同小可。直接让那两个随从人员给他戴上手铐拉回法院审讯去了。那一群羊自然也被老孙头喜滋滋地牵回了家。

没过几天,他的堂侄回到老家直接找到他送给他五百元钱,说是他立了一大功,这是奖励给他的钱。原来那个买羊的人就是十年前南阳社旗县的连续杀死四个人的王宝太,记得王宝太刚杀人那一段时间整个全国到处搜扑他,就连我们村的每一个坑,每一条河,每一个井都仔细地捞了一遍,希望找到王宝太的尸体,但最终没有找到。谁知道老孙头因为羊群的丢失牵扯出一桩杀人大案,直乐得老孙头合不拢嘴,丢失的羊也全部找到了,现在又额外得到了五百元立功受奖的奖金,这叫因祸得福啊!他能不高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