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黑衣的女人

天涯路远 短篇 红粉蓝颜 2011-02-03 10:27 责任编辑:花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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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人性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文章用自述的方式讲述一个男子的往事尘烟,在多年的流浪中遇见一个穿黑衣的女子,在碰触之间了解到一个女子的辛酸往事,生活的艰辛,命运的不堪,以及命运的不公,让黑衣女子在岁月的磨砺中坚强。而那名男子,在最后,看到女子眼中的无奈与凄凉,心底一直萦绕的梦再次溢出心头。流浪这种病,在一篇馨兰花开的地方,停留。文章用词遣词准确,故事情节尚好。问好作者,祝新年快乐。

一、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必须得介绍一下自己。

本人今年四十九岁,属虎,爹娘给我取的名字叫陆跟富,显而易见,就是如果自己不能创富,那就找个人让我跟着能富也行。于是我就有了一段短暂的婚姻,二十五岁时在爹娘的压迫下,我迎娶了一个有着羊癫疯的富家女,那嫁妆实在是丰富,足够我一生不愁吃穿。

尽管我万分不满,可是在丰厚的嫁妆和爹娘的威迫下,我的反抗实在是微不足道,连水面都起不了一丝的微波。不过我不知道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在明知道羊癫疯女人不能生孩子的情况下,我硬是上她有了孩子。结果那个可怜的女人死在了她满怀希望的路上。

那年我二十六岁,那个我连名字都早已忘记的女人二十三岁。在那挂满孝布的灵堂上,我哭得肝肠寸断,现在回忆起来,我自己都怀疑那份伤心是不是真的。或许我对那个女人没有感情,可是毕竟我对那个肚子里的孩子是有真感情的,更多的是我是在哭泣生命的无常,想到有一天说不定自己也会随时撒手人寰,于是那种对生命的恐惧让我哭得真情淋漓。

因为我哭得恰到好处,我那有钱的老丈人在一声““我终于没看错人”的叹息中,大笔一挥,又一笔钱财落到了我的手中。

于是我真正的成了跟富,我的生活开始丰润起来,不过我没有立即娶妻纳妾,我对女人天生没有多少兴趣。我表露出一付“伊人远去,我心已死”的颓废模样。这更使周围的人对我连连赞许,一个对羊癫疯女人尚且如此痴情的人,肯定是情深意重的真汉子。

面对着不断上门的媒人,我终于在二十七岁那年一个深秋的午后出了家门。我清晰地记得,午后的阳光正懒懒地照在我家门前的小路上,屋旁的野菊正热烈的开着。我喜欢这些野菊,喜欢这个季节,这个山山黄叶飞的季节。

于是我开始不断的流浪,不断的漂泊。从这个城市飘向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农村走到另一个农村。在一个小镇的寡妇家呆过,在一个贵妇的床上睡过,与一个纯情的女人恋爱过,也曾去过那些光怪陆离的美容厅。一句话,其实我不是好人,更不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

太阳一天天地从东山爬上来,又一天天慢慢地向西山滑下去。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那个还算年轻的男人却已两鬓斑白。

半年前我从另一个小镇飘到这里,一个叫新昌的江南小镇。这里的水很清,这里的山很绿,那么这里的人呢——我还不清楚,因为大多数时间我只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我在一座山脚租了一套房子。白天除了睡觉就是晒太阳,晚上则在房间里写我的狗屁文章。

今天的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偶尔在狗嘴里吐出点象牙,去骗骗那些纯情的小姑娘。还给自己取了个相当文雅的名字——陆逸亭。

这就是大概的我,我之所以要介绍自己,就是想要声明:我不是好人,好人不是我。我只是一个在发霉的年龄里说一些发霉的事情,希望在发霉的年龄里遇到不发霉的故事。

二、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三点,西斜的阳光穿过薄薄的窗帘,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涂上了一层暖暖的黄色,犹如泻满了纯净的花生油。

我伸了个懒腰坐起来,随手拿过床头柜的香烟点燃,然后深深的吸一口再缓缓地吐出。其实我不太喜欢吸烟,可是我喜欢闻烟的味道,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左手捧个烟灰缸,右手拿着烟,看着袅袅的烟在面前慢慢散开,恍如女人的三千青丝在我面前袅绕。此时的我特别的平静,没有了那副玩世不恭,好像自己真的就是那个在灵前为情而哭的纯情男子。所以许多时候我宁愿相信,前生我也曾是个痴情女子,而那羊癫疯女人就是我的丈夫,因为前生他欠了我,这辈子就是为了还债而特意给我送金送银。

我知道自己的这种想法很卑鄙,可是只有这样想才会让我越来越不安的心里添些安稳。在渐长的年龄里,我终于明白其实只有那个女人对我是真心的,因为她为了一个稳固的家,不惜把自己的命都搭上。她曾说,家,就是一个三角形,三根边加三个顶点,孩子是一边,夫妻是各一边。她还说,如果只有夫妻,就好比是两条直线,要么是平行,要么是相交后又各自远去。她说,他们已经相交了,她不愿仅仅在一个交点相依后又各自远去,她要编织一个三角形,最稳固的形状。

于是在她编织的肥皂泡里,我做了个刽子手,一步一步把她诱上希望之路,然后在那肥皂泡又大又美的时候,突然破了,那时没有风也没有雨。于是一个年轻女子所有的梦都结束了,所有的故事也完了。

而我,在我浑浑噩噩的岁月里,没有读懂真情没有读懂善良,也没有读懂道义和责任。一直到年过不惑才恍然明白,原来自己最鄙夷的才是最尊贵的,最不屑的才是最纯洁的。可是时间是最无情的,不管你怎样苦苦哀求,它依然是淡定的往前,一去不回。

“哎呦!”我失声大叫。原来想得太入神了,那烟竟然烫到了手指,我苦笑了一下。吸吸鼻子,紧闭的房间里已经充满了淡淡的烟味,这就是我要的味道。

我跳下床习惯的拉开窗帘,在淡淡的烟草味中打量这座城市是我唯一的爱好。每个黄昏,我总是看着这个被涂得奶黄的城市,所有冰冷的钢筋水泥,在这一刻也显得相当的温柔。谁说城市是冰冷的容颜,除非那双眼睛早已蒙上了寒霜。

三、我站在窗前打量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不同的脸上写着不同的人生轨迹。忽然,我的眼睛被一小撮红色的火焰吸引了:只见从不远处迎面走来一个围着大红围巾的女人,只见她足登一双细高跟的高帮鞋,身上是一件黑色的对襟连衣裙,微卷的头发随意地散在肩上,脸很白皙,可是很憔悴,在那白皙的脸上,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尽管她没有左顾右盼,可是那眼里依然生动地泻下柔情和不屈。

我呆呆地看着她,并不是她有倾国倾城的貌,也不是有非凡的气质。而是她的着装,就让我大感惊讶。红色,原是代表一种热情积极进取的颜色,而黑色则是属于死亡消极沉默的,两种恰恰相反的颜色,竟然会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那么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如火般热情呢,还是黑般沉寂呢?是迎着艳阳热烈的跳舞呢,还是在黑夜里孤独的凝望呢?

深秋的风在落日里徐徐的吹过,可是并没有一点寒意。我看见风吹乱了那女子一肩的秀发,只见她伸手撩拨了一下贴在脸上的发丝,并微微的皱了皱眉。

我好像听到了她一声轻轻的叹息。我知道这绝对只是我的臆想,因为在这行人穿梭的街上和隔着的十几米的距离,是不可能听到一生轻微的叹息的。可是那臆想中的叹息直逼我的心脏,我原本以为早已麻木的心尖,竟然颤巍巍地蠕动起来,犹如初春的花蕾被带着寒意的风吹过。

我目送那女子在我对面的转角消失,可是我依然舍不得收回目光,在我目光的尽头那一撮红色还在不断的跳跃,好像一只奔跑着的红狐,边跑边回头看我,最终消失在圆圆的落日里,变成一个大大的诱惑高挂在山顶,等着我去研读。

我决定下楼去。这一刻我的心浮躁起来,这好像不是平时的我,可是我不再理会自己。

我匆匆地下了楼,径直朝着那女人消失的方向走去。我走过一座一座的房子,穿过一条一条的小巷,希望在某个转角又突然能看见那撮大红。可是我失望了,一直到华灯初上,我看到的一张张脸庞依然不是我所期盼的。其实这是荒缪的推断,就像小时候在某个地方捡到过一角钱,好像那个地方老是会有钱一样,路过那里总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探视一番。

我带着失望第一次在这个陌生的街上徘徊,自己的心竟然找不着一个着落点。我暗暗叹息着:或许我们的缘分仅仅只是一次的回眸吧!

四、我随意的在街头走着,不知不觉,竟然走向了一条老街。还未全黑的街上已亮着昏黄的路灯,灯光照在一块块方形的路石上,年久被磨的石头泛出淡淡的光。路旁几棵高大的银杏,叶子已经转黄,风吹过,就有几片扇形的叶子缓缓地落下,栖息在灯光下斑驳的树影里。

“又是深秋了,田野里又该是野菊满山了。”我呓喃着对自己说。

一边走一边无意识地打量着这条古老的街。忽然,我看见那个我曾见过的女人了,这时她只穿着那件黑色的裙子,已没有围巾,露着白皙而又修长的脖子。原来她在这儿啊,我心里惊呼。我抬头打量了一下,只见店面上方写““依婷干洗店”,里面有序的挂满了一排排整齐的衣服。

透过巨大的玻璃窗,看见那个女人正低着头认真的干着活,只见她左手压着台板上的衣服,右手干脆利索的拿着熨斗熨衣服,动作很熟练。没几下一件衣服就熨好了。于是顺手拿过放在一边的衣架,在挂衣服的一瞬,她不经意的向窗外看了一眼,于是她就看到了那个已经伫立了一会的陌生男人。

她朝我笑笑,这是经商人一种礼貌的微笑。我突然心生一计,走了进去。

我一指身上穿着的黑色披风问道:“你这是洗衣店吧,像我这样的衣服洗一次要多少钱啊?”

她一看生意来了,就赶紧走到柜台前,把我的衣服打量了一番后说:“30元。”

我什么话都不说,直接把衣服脱了下来,说:“洗吧。”

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外面,一阵风又吹落了一些银杏叶。她认真地说““先生,你好,我很乐意为你服务,可是天已经凉了,如果你直接把衣服脱了很有可能会受凉,所以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等明天再拿来?”

我想都没想,说““没事,谢谢你,我身体好着来,洗吧。”

于是她也不再多说,低头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洗衣单,认真的在单子上写下衣服的牌子、颜色、单价和收衣服与取衣服的日期,当她把单子填好后递给我签字时,我看到收衣人一栏里写着卢依婷。

看着那三个娟秀的字,我不禁念了出““卢依婷”,然后问道““你叫卢依婷?”

她点点头,说““是的,这店就是以我的名字取的。”

我笑笑,在洗衣人一栏里认认真真地写下了陆逸亭三个字后,我把写好的单子又推回到她的面前说““知道吗,我也叫陆逸亭,我们的名字虽然没有一个字是相同的,可是发音是一样的。”

她看了看我的名字,脸上露出了大大的惊讶,说道““是吗,会有这种事吗?那到底是我取了一个男名呢还是你取了一个女名呢?”

是啊,被他一问我也觉得好奇了,可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的名字有女人味啊,尽管它没有男性十足的阳刚和霸道,至少不会让人误解成娘娘腔啊。可是她的名字分明也是一个女人味的名字啊。这时我不禁要为中国的方块字拍案叫绝了,同样的发音,因为字的不同风格就迥然不同了。

当然有此良机,我忍不住要油嘴滑舌一下的,我嬉皮笑脸的说““啊呀,我们还真有缘分呢,或许三生石上我们是注定的一对呢。那时被来来往往的人潮冲散了,然后用同一个名字来今世一遭,相约在这个小镇的某个黄昏相识。”

她冲我莞尔一笑,然后认真的说““不会的,这只是巧合,那有那么多缘分啊。一个人一生只要一次缘分就够了,守住这一次,然后好好的去把握去珍惜,这就够了。人,是不能太贪心的。”

想不到她会如此认真。没有红围巾的衬托,那件黑衣使她显得越发清瘦。职

业的习惯使我觉得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好想透过她的衣服去看看那颗跳动的心,那里会像黑夜下的湖水一样宁静和平淡吗?

五、深秋的夜已微微透出寒意,风在夜色里渐渐加大了。

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灯一忽儿把我的影子拉到前面,一忽儿又把它抛到后面。我看着地上忽长忽短的影子,可怎么也无法把自己的双脚踩到影子上。这么多年来陪伴自己的一直是自己的影子,无论白天黑夜只要有光的地方,它总是那样忠实的跟着我。

忽然一阵大风迎面而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忍不住抱紧了只穿着单衫的手臂。那个女人果然没说错,天已经很凉了。

于是我顺着来时的路小跑起来。一回到家赶紧随便漱洗一番就躲进了被窝。

那个晚上我睡得很不安稳,一会儿感觉很热,热得透不过气来,一会儿又感觉很冷,冷得直打哆嗦。喉咙里又感觉堵着什么东西,想要喊却又喊不出来。

第二天中午,直到那个一星期只来两次的钟点工阿姨把门擂得震天响时,我才勉强支撑着起来给她开门。那个已经六十多的阿姨一看我满脸潮红,就赶紧用手在我的额头上探了探。探完后她惊讶地对我说:“陆先生,你在发高烧了。”

我虚弱地点点头,在她的搀扶下重又躺倒了床上,我有气无力的说:“水。”于是那阿姨赶快去烧水。

一会儿那阿姨就端来了一碗开水,并且另一只手上也拿着一口空碗。只见她把一口碗里的水倒在另一口碗里,不断的重复着这个动作,并不时用嘴向着碗里吹气。

我看着这个平时并不多言的老人,蓦然她让我有一种感动,她使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生病时我娘就是这样给我凉药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停的漂泊,我那白发亲娘可曾还好呢,在每个夕阳西下的时候,她是不是总是在不断的倚门盼望呢?这一刻年近天命的我竟然是那样渴望有一双慈祥的眼睛笼罩着我,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握住我正在发抖的手。

“好了,陆先生,水凉了,喝吧。”那阿姨把水直接送到了我嘴边。“咕咚咕咚”几口我就把水喝完了。等喝完水我才感觉自己有点舒服起来,大脑也开始有点清醒起来。

“你没带钥匙吗?”我问道。因为平时如果我在睡觉她就打扫其它房间,先把卧室留着,如果我在电脑间那就先把电脑间留着,基本是我们不打照面,她干完就走。

“是的,我到门口才发现没带钥匙,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打扰你,可是因为今天我想去女儿家一趟,看看外甥,想干完早点回去,所以不想回去拿,大着胆子敲了门。或许这是老天的旨意吧,不然你生病了都无人知道呢。”

我点点头。这就是一个人的悲哀,如果你突然心肌梗塞死了也没人知道,或许要到死尸发臭时才会被人发现呢。

“陆先生,我带你去看医生吧。”她说。

我摇摇头,这么多年来我身体一直很好,差不多都忘了医生是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了。不过看来这次不看医生是不行了。

我对那个阿姨说:“你能不能给我去找一个私人医生啊,让他到我这儿来看诊,行吗?”

那阿姨想了想说:“好的,我刚好有一个远房侄子在这附近开了一家诊所,那么我就让他来给你看吧。”

我说那你给他打个电话吧。不料那阿姨说:“我老太婆是不懂这些的,那我先跑去把他叫来吧,然后再来打扫卫生吧。”

我说那可是耽误你的事情了,她连连说:“没事没事,女儿家什么时候都可去。”

半个小时后她请来了他的侄子,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那医生果然说我是因受了寒而发热了,需要打几天的点滴。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或许许多时候我们一开始就知道结果,可是我们还是喜欢去尝试,尽管这个结果并不美妙。就像我的这场病,就像那些第一次开始吸毒的人,还有那些第一次把手伸进别人口袋的人。

六、这场感冒让我整整打了一星期的点滴,不过我还真感谢我请的钟点工阿姨。以前除了付薪水的时候我们说几句话,就彼此不再打扰,而这次她整个星期都在我家,帮着我看点滴,帮着我烧茶送水,还帮我烧中饭和晚饭。

这几年来还一直没人这样照顾过我。曾和我相处的那些女人都是看着我的钞票,不但拿我的钱去给她们的男人用,还在我身上骗吃骗喝。她们只知道穿着那些漂亮的时髦的衣服在我眼前飘来飘去,而不曾有人这样尽心尽力的照顾过我。这个陌生的阿姨使这个陌生的城市渐渐充满了温暖。

几天相处下来,我和这个阿姨已经像是一家人了,她开始让我对家这个字重新有了念想。

那个女人好吗?如果有她在那不是更好吗?一个晚上我突然想到了那个穿黑衣的女人。因为这几天我一直病得迷迷糊糊的,脑子里什么都没留下过。

我一看时钟已经9点了。她的店门还开着吗,她还在认真的干着她的活儿吗,她的孩子他的先生是否正等着她回家呢?

可是这时我无法抑制去看她的念头,那怕在她的店门口走一遭也好。有了想法就付之行动,这是我这几年来的习惯。

因为感冒初愈又加躺了好几天,于是我就多穿了几件衣服,不过当走到街上呼吸到新鲜空气时,精神到反而为之一振。我贪婪的吸了口气,不禁感叹:无痛无恙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啊。

不知不觉我又踏上了那条铺着条石的老街,当我慢慢走近那间房子时,心间竟然微微跳动起来,莫名却又带着一份窃喜。

在路灯的映照下,“依婷干洗”几个字已在眼前,那卷闸门已然拉下,那巨大的玻璃窗也被一块粉色的窗帘遮住了,不过粉色的窗帘挡不住暗淡的光。

我只站在门前思忖了几秒钟,就毅然地举起手敲响了卷闸门。

“是谁?”里面传出的是那熟悉的声音。

“我是那个陆逸亭,一周之前来洗衣服的那个外地人。我来拿衣服了。”

“哦,好的,这么迟啊,你等一下。”一会儿门开了,还是那个女人,依然穿着一件黑衣,不过不是上次那件,脖子上依然是一块大红围巾。或许是因为围巾的衬托吧,她的脸上好像多了一份红润,不过我看到她的眼睛红红的,分明是刚刚哭过。

七、她走进柜台里,一会儿就把我的衣服给找出来了。

“你记得这么清楚啊,这件衣服就是我的。”我惊讶于她的记忆力。

“一般情况下我是按单子上的号码取得,也不是一下子就会记住的。不过你吗——因为你的名字和我差不多啊,所以记忆特别深。”她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不过很勉强,就像暴风雨后挂在枝头的最后一点残红。

连着衣架她利索地把衣服整理好,然后放进一个袋子,两个袋口在衣架上交叉着一绕,那个露在外面的衣架勾就是现成的提手柄了。她把整好的衣服递给我,我接过衣服但并没有立即离去的打算。

“你一个人吗?”我环顾一下整个店面,没看到有其它人的痕迹,不禁探问。

她警觉的朝我看来,那长长的睫毛也无法遮住那一瞬间的变化。我猜测她一下子无法立即回答,可以看出她不是那种伶牙利嘴关于撒谎的人。

在她来不及回答之前,我又说:“你不开心,是吗?刚刚你一个人时在流泪,是吗?”

因为只隔着柜台,我能清晰地看见她那对还红红的眼睛,慢慢地开始润湿起来,像秋天的雾笼罩了里面的两颗黑葡萄。她低下了头,我知道她在努力的抑制。

好久好久,她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就像秋虫在即将来临的冬天前发出最后的一声呜咽,带着悲凉和绝望。又如寒夜里拂过寂寞原野的那阵风,使孤独的旅人看不到家的方向。

我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没有再追问。我想这一刻她的心里肯定如翻滚的波涛:生活给她的苦难像电影一样在她脑海迅速回放,还有对对面那个陌生男人的居心推测。

在这个物欲横流唯利是图的社会中,陌生人和陌生人之间总是隔着一条宽宽的河,想要泅渡到对方的心灵领域里,是要经过不断的付出和摩擦,或许一方在不断的付出,如果对方不愿让你在她的港口搁浅,那你的努力也总将白费。

她终于缓缓地抬起头,脸上已恢复了平静。

“谢谢你,陆先生,生活总不能一帆风顺,偶尔的小风小浪是每个家庭都会经历的。我没事,真的。”

“是吗?我只是一个异乡人,一个偶尔的机会看见了你,偶尔的走进了你的店里,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我在你的脸上看到了一种沧桑,还有你一袭黑色的衣服,它告诉着我,在你这个年龄不止止只属于这种颜色,还应该有红色黄色和绿色等等其它颜色。”我不愿放弃和她的交流。“请你相信我,真的,其实有时候人是需要倾诉的。或许有的时候陌生人反而是你最好的听众,因为你不必要担心他会向你熟悉的人说三道四。当然陌生人也会有危险,因为你对他一无所知,你不知道他躲在皮肤里面的灵魂是丑恶还是善良。所以许多时候人本身就是祸福难测的,在你选择的一刻往往运气比你的眼力更重要。”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不过那种警惕在慢慢的减退。显然我的话起到了作用。

我真诚的笑了笑,一改刚在的凝重,带着调侃对她说:“何况我们还有一个同音的名字呢,或许冥冥中我就是注定来做你的倾听者的。如何?”

真诚的话语和真诚的笑容,总是容易打动人的。她的面容开始缓和下来,她用上牙紧紧地咬了一下下嘴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又长长的吐了出来。

我知道我成功了!

八、半小时后我们已坐在了离她店不远的一家茶楼里。为了解除她心中的警惕,我没有选择包厢,而是在有十几张桌子的大厅里,虽然十几张桌子差不多都坐满了人,可是还是显得比较安静,大家都只是在窃窃私语。彼此之间都不会打扰。

我们选了一个临窗的角落。不过那高高的椅背把其它的世界短暂的隔开了。

空气中飘着的淡淡茶香,还有昏黄的灯光总是特别容易让人卸下白天的面具。如果说白天是属于理性的,那么晚上就是属于感性的。

我不再看她。一边慢慢地旋转着手中的杯子,一边打量着杯里的茶叶。这是一杯绿茶,一个个茶芽在杯子里忽上忽下的跳跃着,跳跃的过程中那芽片缓缓地展开,好像春天就在这个杯子里鲜活起来。

沉默……

还是沉默……

即使是在彼此的沉默中,时间也一样的流逝。

当然我能理解,当一个人心中的堡垒很长时间无人去触摸时,猛然有一天有人想去窥探,突然之中要找到一个缺破口,确实需要勇气和时间。可如果一等打开了,那就像决堤的河坝,再也无法阻拦。

“我今天去看我先生了。”沉默到底还是被打破了。我心底也松了一口气,还真担心她依然不愿诉说,坐一会之后忽然就非袖而去。

“他在监狱里。已经整整十年了。”空气变得沉重而又令人窒息。

这倒是我始料不及的。不过我和她原本就并不相识,每个人身上的故事都不是靠想象可以想象的。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其实一切皆有可能。

“哦。是吗?”我终于把眼光从杯子里离开投向她身上。她从坐下就一直低着头,我无法从她脸上看清她的表情。

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在这沉默的时刻里,我看着街上不断行驶的车辆,还有急匆匆行走的人。当夜的黑纱驱走白天的喧哗时,人门就开始一拨一拨的往家涌去,于是在每个小区里,一盏一盏的灯相继亮起。在那温馨的灯光里,是我这个异乡人想象里的家。

可是那灯光里演绎着幸福也演绎着悲伤,就像我对面的这个女人,她的灯光里就不是春暖花开。

于是在这个深秋的晚上,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一个陌生的男人和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陌生的角落里,一个陌生的故事就这样,慢慢地在那个男人心中开成一片滴血的杜鹃。

九、二十年前的一个秋天的日子里,没有隐晦的雨,没有笼罩的黑云,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的下午。正在读书的依婷被堂哥叫出教室,堂哥帮她背着书包,带着她穿过熟悉的田间阡陌,往家的方向赶去。午后的阳光一如这个丰盈的季节,填满目所能及的所有的空间。

依婷的家就在一片茂盛的竹园里,离竹园还有一里地的地方,一堆没有燃尽的杂物正缭绕着青烟缓缓上升。看着这团青烟,依婷的心被生生的撕破了,因为这里是村里人用来燃烧刚死的人睡过的被絮和席子的。

依婷飞奔回家,家里已是一片哭声。原本生病睡在里屋的母亲已被搬到了堂屋里。母亲从医院被查出有病到死亡,仅仅只有七天。其实在依婷早上出门时母亲已奄奄一息,可从没接触过死亡的她怎么也无法把自己的母亲和死亡联系在一起。

依婷看着直挺挺躺在木板上的母亲,没有眼泪,没有声音,因为她不相信生命可以这样消逝。她只是跪在母亲的床前,双手扶在床沿上,探头看着没有生息的亲人。

那年她十五岁,正是花一样的年龄。那天灿烂的阳光幻化成大片大片如血的彼岸花,盛开在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途中,母亲踩着殷红的彼岸花,那鲜红的液汁在母亲沉重的脚步下,汇流成一条红色的小河。母亲一步一回头的无奈告别这个亲爱的世界——这里有她曾生活过的小木屋,有她没有打完补丁的旧衣裳,等着她剪下白毛的小兔子,还有她亲亲的孩子。

可是疾病带走了母亲所有的留恋和所有的梦想,也带走了那双无数次抚摸过依婷头发的温暖的双手,还有母亲亲切的呼唤和和蔼的笑脸。

母亲,那个曾经给了依婷生命的亲人,最后只留给她思念的悲痛和回忆的酸楚。有人说不管曾经多么苦难,但是回忆总是美丽的。可是当死亡成为回忆时,它永远也不会是温暖。

母亲走了,就在一个有阳光的秋日里。许多年过去了,每当忆起母亲,深刻的记忆里总是和阳光有关,并且都是夕阳。

一次是依婷靠在楼上的窗前,西下的太阳穿过前方修长的竹园,阳光被竹叶割得支离破碎,如打碎的玻璃碎片,发出熠熠的光,闪烁在她眼前。而母亲就在身后,俯身翻弄着她的旧衣碎布。阳光把她的剪影倒映在墙上。她的记忆是那样的清晰——涂满金色阳光的墙面上,是母亲不断翻弄的身影。

另一次是放学回家,幼小的依婷搬出一高一矮两条等子,放在堂屋里做作业。西下的阳光穿过邻居的屋檐,在地上照出一块长长的却不宽阔的光带。母亲就坐在依婷的左边,正低着头专心的纳鞋底。

还有一次就是母亲临死前的几天。也是在楼上,依婷依然是倚在窗前看着那片夕阳,那天的落日却还来不及躲进竹园里。姐姐正在给母亲喂药,并和母亲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其实那个时候,死亡已悄悄的蛰伏在母亲身边,随时想把她带走。或许因为父亲和姐姐觉得依婷太小,不适合和她谈死亡,所以到那个时候,依婷依然不知道母亲已是将死之人,总以为生病是自然的事,然后慢慢的会好起来。

可是死亡就是这样设不及防,说来就来了,并且是她最亲的人。生命只是一朵曾经绚丽过的烟花,繁华之后就是一种静寂,却把记忆留给活着的人,让曾经相爱过的人在一个个漆黑的晚上,独自咀嚼那份心痛。

十、时间会让许多东西慢慢褪色,依婷已逐渐接受了母亲的离去,可是每当多雨的清明来临,站在越来越荒芜的坟墓前,那种思念依然是痛彻心扉。

人其实生来就是为了一次又一次的告别而来,可是对依婷来说,那种告别实在不是属于她的年龄的。当依婷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天空再次黯然失色——她的父亲被医院确断为癌症晚期,生命只有半年左右。那时姐姐已经出嫁,而依婷依然和父亲在一起。

在农村里的传统观念里,在死前能看到儿女团圆也是一种福气,于是就有邻村的青年趁此而来提亲,于是依婷的婚姻就这样匆促的被决定了,所谓的造化弄人或许就是如此。

依婷结婚的那天,父亲已经不能起床了,在这样的家里举行婚礼显然已经不合适,于是依婷的婚礼直接在男方的家里举行,她没有得到女方任何亲人的祝福,因为这样的结婚也只是一种时势所逼。

每个女孩从懂事开始就企盼自己是个美丽的新娘,依婷也不列外,多少次曾经梦到自己穿着大红的喜服,挽着高高的发髻,穿着尖尖的高跟鞋,娉婷着微笑着在父亲的牵引下走向自己的新郎。这个并不奢侈的愿望,对依婷来说已是难于上青天,父亲甚至连站到门口送别的力气都没有。

于是许多年以后,当依婷参加每一桩葬礼时,总是忍不住流泪,因为她无法忘记她那来不及老去就离开她的亲人;而每次参加婚礼时,也总是忍不住要哭,因为她也一样无法忘记她和父亲告别时的相拥而泣,以及父亲清瘦的脸上那无奈的悲凄的不忍的眼神。

在依婷结婚后没多久,又是一个丰盈的秋季,又是一个阳光普照的日子,父亲也带着不舍和依恋走了。那一天依婷扑在父亲身上,时间就此凝固,阳光就此黯淡,她紧紧地紧紧地抱着父亲,而父亲尚有余温的身体,就在依婷的怀里慢慢冷去,那微软的肌肉也慢慢变得僵硬,以至变成冰一样的寒冷。

那冰一样的寒冷侵肌入骨。多年以后依婷的梦里总是下着一场又一场的雪,从春天下到夏天,从秋天下到冬天,而每次梦中醒来,就是一阵一阵的恐惧,即使她的男人睡在她的身边,也无法驱走那份恐惧。

有人说梦是白天的延续,可是依婷不信,梦里常常只有父亲那双凄苦的眼睛,而母亲总是无法走进她的梦中,多少个临睡前,依婷默默祈祷,再让母亲那双温暖的手抚摸她一次,即使是在梦里。可是母亲就像早已把这一切遗忘,即使是梦里也不肯走进。

每当依婷想起早逝的父母就黯然神伤,有时候她不得不给自己找一个安慰的理由。面对夕阳她常想,母亲在那孤独地等了十年,而父亲终于赴约去了,在他们曾经年轻的时候,他们也一定相约过——生同床死同穴。而现在他们就那样安静的在一起,没有疾病的痛苦,没有生活的艰辛。

风一季季的走过,雨一阵阵的来临。父亲和母亲躺在同一片土地上,每天看着太阳爬上来,慢慢地照遍他们新家的每一个角落;又看着夕阳缓缓的落下去,渐渐地收起最后一缕霞光。

在那寂静的月光里,他们听着自然美妙的声音,忘却了他们曾经爱过的孩子,连梦的约会都失约了……

十一、生命的消失会带走对人生追求的所有热情,而生命的孕育,是划破黑暗的曙光。在依婷生命的低谷里,那渐渐隆起的肚子,告诉着她一个新生命即将来临。

在一个个寂静的星空下,在一次次灿烂的阳光里。依婷摸着自己越来越大的肚子,而在流逝的一个个日子里,肚里的孩子越来越调皮。就像钻在铁扇公主肚里的孙悟空一样,一会儿踢踢这里,一会儿踢踢那里,好像耐不住里面的漆黑,想要赶快来到这个世界,看看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阴历十月的一天,孩子终于耐不住寂寞,在一声嘹亮的啼哭里宣告了他的来临——他用哭声宣告了他的来临,是因为他知道人生是苦多于甜吗,还是他预知他只是来赚取一个伤心的母亲的眼泪?

孩子的来临给依婷带来了一些安慰,可是依婷没有从丈夫的脸上看到过多的喜悦。照理初为人父的他也应该感到很高兴啊。

依婷不知道他嫁给这个男人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不幸。不过她的男人确实是一个好男人,虽然没有经历过多的恋爱,结婚之前没有年轻人的卿卿我我海誓山盟,可是婚后依婷发现他是那种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爱家也很爱她。不过有时候喜欢弄点小聪明,不过依婷对这并没多大在意。

对依婷来说,因为她后来的十年一直和父亲在一起,所以自然而然有了一种恋父症,而他的男人恰好是一个成熟型的男人,是依婷所喜欢的那种可依赖型的。

依婷的男人是一个单位的驾驶员,可是在婚后的一段时间她觉得很纳闷:一个驾驶员工资应该不会太高,再加上出差补贴或者再捞点外快,也不会很是宽裕啊。可是依婷的男人总能隔三差五地给依婷一笔钱,叫她用她的名字存起来。

依婷是那种很单纯的女人,她没有经历过太多的社会,尽管她也曾怀疑过,可是每当她疑惑地问她男人时,他男人总是坚定地说——没事,这钱来得很清白,我只是想在年轻时多挣点钱,好让你过上好日子。

于是依婷就坚信不疑,她想一个好男人就一定会是一个好公民,他不应该去怀疑自己的男人,这个将要厮守终生的男人。俗话不是说吗:若要长相守,就要不相疑嘛!

太阳不会因为白云的挽留而天天生辉,春天不会因为百花的崇拜而就此驻足。地球是如此之大,不过在浩瀚的宇宙里它也只不过是一颗蓝色的星球。

而依婷,即使是在一个个丰盈的秋天里,对她来说都不是收获而是失去,更不要说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冬天了。

孩子满月的那天好比阳春三月,暖暖的冬阳和着暖暖的风。依婷觉得真奇怪,为什么冬天的风也可以如三月般的温暖呢?看着这善解人意的天,依婷还对着太阳长长的舒了口气,以为生命的冬天就要结束了。

不过在那样开心的日子里,依婷依然发现她的男人是越来越沉默,甚至有好几次他都呆呆地看着依婷,等依婷的目光一等与他接触时,就像躲闪的小鹿一样赶快避开了,可是在那眼里依婷分明看见了隐忍和伤痛。

十二、晚饭后,所有祝福孩子满月的亲戚都走了。黑夜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把整个世界都裹在其中。起风了,冬天的风在乡下显得特别声势浩大,每一个有空隙的地方都有“嗖嗖”的风声。

无处不在的风,驱走了白日的那点温暖,冬天毕竟是寒冷的。

孩子睡在紧靠大床的小床上。依婷安顿好孩子,也躲进了被窝。可能是白天稍微忙碌了一点,一会儿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她的男人也钻进了被窝。在她没有怀孕前她男人总是揽着她睡的,依婷也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头靠在他的胸前,可是自从有孕后,因为挺着个大肚子,已经好久没有那种相拥而睡的习惯了。

那个晚上,她男人再次揽着她的脖子,让她的头贴着她的胸膛,他的手在她的头上不断的摩擦。依婷最喜欢这个动作,她觉得男人就是在抚摸女人的头发时是最温柔的最动情的。

依婷也忍不住伸手紧紧地揽住了他的脖子。她男人在黑暗中开始捧起依婷的脸,吻她的眼睛吻她的鼻子,还有她光滑的脸,是那样的轻柔那样的不舍,依婷感觉到那浓浓的爱,可是空气里没有一点暧昧。

忽然,一丝凉凉的液体流进了依婷的嘴里,她吧砸了一下,盐盐的,是眼泪的味道。

依婷伸手“吧嗒”一声按响了开关,她惊讶地看见她的男人满脸泪痕,那个平时稳重不多言的男人,正像一个无辜的孩子凄望着他的爱人,就像绝望的人最后看着他心爱的宝贝。

依婷感觉到了天要塌下来的绝望。屋外的风正一阵紧如一阵,好像愤怒地要把空气都撕碎。依婷感到了冷,一种从未有过的冷,忽然之间好像风从每一个角落涌进来,紧紧地包围了她,驱散她体内的每一点热量。

她男人说,其实他工资不高,就那么一个驾驶员位置怎么能挣那么多钱呢。因为在平时送货时,对方单位有时顺便让他把钱带过去,于是他就有机会拿着领导签过字的领款单到财务科领钱。有时候财务科的人不在要等,于是无聊的他就学着领导的签名打发时间,后来学领导的签名变成了一种习惯。忽然有一天他看着自己学写的签名简直和领导写的一模一样了,如假包换。

于是有了第一次,他拿着自己模仿领导笔迹的单子去取了一笔钱。一开始他也很害怕,可是几个月过去了单位里竟然没有一丝察觉。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并且一次比一次数额巨大。在每一次成功之后总是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这是最后一次。可是在下次领取之前,又给自己理由,就再一次,做完这次就再没有下次了。就这样矛盾着循环着,当一个贼爱上行窃时,或许他在乎的不是获得多少,而是变成一种习惯,可怕的习惯,无法停止的习惯。

纸总包不住火,不被人发现的秘密还没在世上诞生。终于东窗事发了,就在她坐月子的第十天。法律还是有情的,同意她坐月子时让他照顾并帮他保密,明天逮捕证就要来了,等待他的就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那个晚上,他们都没睡着,依婷只是紧紧地紧紧地贴着她的男人。在呼啸的风声里,依婷仿佛听见有个声音在遥遥的喊着:“孩子,我的孩子,我苦命的孩子。”

像妈妈的声音,又像爸爸的声音。在黑暗中依婷努力想去捕捉那个声音,可那声音又变成了呼呼的风声。

第二天,一夜北风白了远山、白了大地,整个世界陷入了白茫茫的洁净中。白雪,覆盖了所有的肮脏,世界在白色中是那样明亮那样纯净。可是雪总有融化的一天,白的还将是白的,黑的还将是黑的,所有虚掩的东西总逃不过时间的考验。

依婷倚在门口看着他的男人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一片白色中。泪,终于还是从依婷冰冷的脸上流下来,湿了季节,湿了以后那漫长的黑夜……

十三、树叶黄了又绿,花落了还开。一季季的风不断地改变着季节的颜色,依婷越来越沉默。有时候迫不得已要出个门想换件衣服,打开衣柜,看见里面全是沉沉的黑色。依婷想,什么时候黑色已经成了我的主题啊,难道我的一生都将是黑色吗?这时她的眼睛不经意间触到了挂在床头的一张笑脸,那是她孩子的照片。一丝微笑,终于在她的唇边漾起。孩子,是她唯一的寄托,唯一的希望。

可是许多时候,老天是很残忍的,或许他在天上很无聊,于是把一桩一桩的悲剧,强加给一个弱女人,看着她一次次的痛苦,然后放肆的狂笑。

那个夏天,孩子五岁,依婷在村里的一家服装店里打工。午后,依婷和几个同事扑在缝纫机上小睡,她的孩子和一个同事的孩子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不远处的一条河边玩耍。水,对每个孩子来说都是一种诱惑,或许因为孩子在娘胎里就是住在羊水里吧,所以每个孩子总是无法拒绝水的诱惑。

依婷已经无法知道她的孩子在下水前是否喊过妈妈,在落水的一刻是否盼望着他苦命的母亲能在最后一刻挽救他,也无法知道两个孩子到底是那个先落水。等她知道时是一个村民火急火燎地跑来告诉她:不好了,你家孩子出事了,就在村头的那条小河里。

当听到那消息的一刻,依婷的血一下子往上窜,甚至能闻到嘴里的血腥味。她不知道她是如何跑到河边的,等她赶到那里时,河边已经围了一群人,她看到两个孩子直直的躺在地上,夏天的太阳惨白地照在他们裸露的肌肤上,经水浸泡的皮肤在阳光下发着耀眼的光,那光刺疼了她的眼睛,然后在疼痛中她终于失去了知觉。

依婷不知睡了多久,她一直想睁开眼睛,可是好像又有谁拽着她不让她醒来,一个声音总是在她心底响起:不要醒来,不要醒来,就这样睡去,一生一世一辈子。

到现在依婷也不知道,那次她到底睡了多久,她不问也没人告诉她。或许有许多时候并不需要很明白,人来世一趟,只是一次有目的的旅行,死亡就是终点。而在同样的旅途中,有的人两旁开满了鲜花,行走在芬芳甜蜜中;有的人有鲜花也有荆棘,一半甜蜜一半痛苦;而有的人就是在荆棘中穿行,一辈子都被荆棘刺得伤痕累累。很明显,依婷就是最后一种人。

依婷最后把孩子安葬在了她父母的旁边,万念俱灰的她不哭不笑不吵不闹,只是常常在夕阳西下时去那里看看,抚摸着坟前的每一块石头和每一棵小草。

余光中说: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母亲在里头,我在外头。

依婷痴痴地想,我的乡愁又何止是一方矮矮的坟墓呵。父亲和母亲相隔十年后终于团聚了,而现在又有了他们的外孙,他们应该很幸福了吧,而只有我独自在这里孤独着。

依婷不知道那年的夏天是怎么过去的,反正她从没感觉到酷热过,反而是一阵阵的寒冷侵蚀着她。初秋来了,野菊还来不及绽放,那大片大片鲜红的彼岸花,却盛开在她孩子离开的那条河边。那天傍晚依婷给孩子做完百日祭,她穿戴整齐来到那条河边,如血的夕阳染红了半边天空。恬静的微笑在她脸上,她对自己说:爸爸、妈妈、孩子,我来了,我们就要团聚了。

风——静静地拂着。世界——很安静。

她走进河里,一步一步走去。水,没了她的脚裸,没了她的膝盖,没了她的腰际,没了她的胸脯,在还未没到她的脖子时,一个踉跄她就整个人跌进了水里。水,清凉的水,在那一刻及时的裹住了她,她在喝进几口水时,意识还是很清醒,她甚至还笑着对自己说:终于我也要离开这里了,那里有我的父母有我的孩子,那里有我的爱有我的温暖。最后一刻她也想起了她的男人,可是心里没有一丝内疚,因为她觉得自己再也没有耐心等待了!

十四、她终于停止了叙述,大大的喝了一口茶。她看着我,笑了笑,那笑在昏暗的灯光里显得有点诡异,惨淡而又悲哀。

“那你是怎样来到这个小镇的?”我望着她问道。

“阎王不要我,说我受的苦还不够多。那天一个过路人救了我,于是我就真的信命了,许多东西都是命里注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既然一个人想死都做不到,那么我也没办法了,不是死就是活,这种选择题只有是和不是,没有第三种答案。就这样我活了下来,后来我想想,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那么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俗话不是说嘛:好死不是赖活。是啊,死的人他是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了,活着的人至少还可以选择。你说是吗?”

我望着她,向来我对人生是抱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没想过要结束自己,但是也从没为自己的活着而自豪过。我现在远离故乡,一个人在异乡飘泊,不事尽孝,也不恋家,只是浑浑噩噩的在虚度光阴。对人生也没有太多的悲喜,总以为人生就是这样了。可是我听了她的故事,她的伤痛却深深地震撼着我,原来还有人要经受这样的磨难啊,我看她的眼光不禁越来越温柔。

她接着又说:“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个村庄,来到这个小镇,干过很多活,最后来到我现在开的那家干洗店帮忙熨衣服。干了一年那老板娘和老板闹离婚,没心情开了,我就接手了。活着,生存还是重要的。于是我就在这个小镇一呆就是四年多了。再过几天我的先生就要出狱了,整整十年啊,一个人最美好的时光就这样消磨掉了,可是这也是命,是人就是逃不过命运的安排啊。”

还来不及我接口,她继续说:“这几天我就要把店转掉,如果转不掉就处理掉。我想我一个人的生活就要结束了,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分开。我要换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就是不断的结束不断的开始。”

我点点头,很折服于她带有哲理的话。看来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哲学家,只要苦难够深。

突然她冲我笑笑,这笑容里已或多或少带有生动。她又说:“为什么今晚我愿意跟你出来呢,你知道吗?”

她的眼睛看着我,那深邃的眼睛如一泓山泉却看不到底。

被她一问我反而疑惑了,摇了摇头。

“虽然你在店里时那番话很真诚,可是像我这样的人已不需要倾诉了,如此残酷的生活已经把我的心磨成了厚厚的茧,我相信已没有任何困难能把我打倒,即使泰山崩于前我也相信自己绝不会变色。我之所以愿意跟你来聊一下,是觉得反正我要离开这里了,把心里的话说了,也就是等于埋葬了自己的曾经。希望自己抛掉回忆,轻装上路,有一片明媚的春色在前方等待。”她在说这番话时,眸子里闪烁着坚定和向往。毕竟人活着,追求幸福还是每个人的最终目标。

“好,”我伸出手,“让我祝福你,明天的太阳总是崭新的,愿你在新的阳光里忘记以前的阴影,让往事随风而去,希望——永远在前面,不管曾经如何苦难!”

“好,谢谢你!”两只陌生的手在陌生的城市紧紧地握在一起,谁说城市只有冰冷的容颜,只要明天的太阳依然升起来,那冰冷的钢筋水泥总会被阳光捂热!

十五、自从那天和她分手,我就再没有去看她,不是已经对她不感兴趣,而是听了他的倾诉后,我对那个女人在骨子里更是有了一种理不清的情愫。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人,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做出一些有违常理的事。

这几天自己都是懒懒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我绝对是那种可以坐就不会站可以躺就不会坐的主儿。就这样吸着烟让自己的思想天马行空,在淡淡的烟草味中,我想得最多的是就是一层一层剥去那个女人的衣衫,然后就在这张床上做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该做的事。许多时候人都是卑鄙的,那些整洁时髦的衣衫只是遮住了人体的羞陋,可挡不住思想的肮脏。有时候傻傻地想,如果人们都有一双透视的眼睛,能透过皮肤看到人的思维,那么这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人就再无秘密而言,也就没有了自己的空间,那些罪恶和错误都将在阳光下过滤。如果那样的话,这肯定是个疯狂的世界,还好,上帝终于没有把透视的眼睛送给人类,所以这个世界还可以这样安静的延续着。

夕阳又一次收起了最后一缕霞光,房间里渐渐地暗下来。

“叮铃铃、叮铃铃……”,我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铃声里吓了一大跳,待反应过来时才知道是电话响了。像我这样的人平时都是没来电的,除了偶尔有几个推销电话。原本也不需要装什么电话,只是装宽带时必需要这个附属品。

我懒得去接,知道它响几下就会停止的。可是这次的电话好像坏了一样,一直固执地响着。我极不情愿的下了床,到电脑间接听。

“喂,你好,你是陆逸亭陆先生吗?”我一拿起听筒,对面就传来了急急的声音,可能是长时间不接吧。“我是那个开干洗店的卢依婷。”

“哦,是你啊。你好,你好。”我一听是她很高兴,我又疑惑的问:“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啊?”

电话那头说:“你来洗衣服的那天我让你填了洗衣单,那里就是有一项联系号码的,我是在那里找到的。”

哦,我一拍脑门恍然大悟。

“陆先生,我已经把店转掉了,明天就是我先生出狱的日子,我就要离开这个小镇了,我打电话给你就是要和你告别。”

我早已知道会有这一天,可是面对这个消息的来临我好像还是有一种失落感,其实我们只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或许因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她是唯一一个和我有个交谈的人吧。

一个诡计大胆的在我脑海奔出。

“啊哟。”我故意装作忍不住的发出一声并不是很重却足可让电话那头的她听见的呻吟。

“你怎么了,陆先生?”电话那头果然传来了急急的询问声。

我笑了,就像一个诡计即将得逞的孩子。我说:“昨天在卫生间扭了脚,现在不小心磕到桌脚了。”

“那你没事吧?”

我掩盖着自己淡淡地说:“没什么,反正家里有现成的方便面,还能吃几天。”

“那怎么行呢,莫非你这几天天天吃方便面啊?”

“是的,一个人的日子就是没办法啊,尽管我平时是最讨厌吃方便面的。”我很自豪于自己的说话技巧,许多时候你不需要说赤裸裸地话去恳请别人,而一些看如不经意的话却更能博得人的同情。

电话那头短暂的停留了一下,我知道她是在沉思,在作一个决定。

“我来看你,给你带点吃的,好吗?就当是我们的告别宴。”她说。

我也不再推辞,只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告诉了她我所处的位置。

十六、没多久门铃就悦耳地响起来,我压压自己的情绪慢慢地站起来,告诉自己现在我是一个脚扭伤的病人。于是一瘸一瘸地走到门边打开门让她进来。

因为平时都是一个人,也没有餐桌什么一类的,我就让她把吃的摆在客厅的茶几上,自己就顺势坐在沙发了。

她从提着的塑料袋里拿出一个个的快餐碗。我看到她依然是一套黑色的衣服——里面一条连衣裙,胸前点缀着一些水晶亮片,在灯光的折射下,一些亮光反射在她的脸上。一块还是红色的丝巾,随意的打了个结,然后就长长地飘在胸前。外面披着的长外套也是黑色的,长到膝盖,把整条裙子裹在里面。

那头微卷的头发衬着白皙的脸,在柠檬的灯光下很温柔很恬静。这使我想起阳光下丰收后的田野,虽然两者毫不相干。可见联想并不是就像小学老师上课时所说的要有相同的地方并且要有一定联系的。

她也注意到了我在打量她,就冲我淡淡地笑笑。

我见她把几样菜都摆好了,就从茶几下拿出一瓶白酒、一瓶红酒和两个杯子,说:“既然是告别宴,那肯定是少不了酒的。”

她看着我说:“可是我不会喝酒。”

我信口乱说:“没事,红酒不会醉的。你就喝红酒吧,我就喝点白酒。”说着就把两个小杯子倒满了。

于是她也不再推辞,顺从的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说:“其实我也并不是很喜欢喝酒,不管怎么喝那酒入口总是烈烈的,可是我喜欢酒后的感觉,它让我看到另一个自己。这就是所谓的不看重过程只享受结果吧。许多时候结果比过程重要。就像一个人给自己的恋人摘玫瑰,在摘得过程中尽管被刺扎得伤痕累累,可是他的目的只要拥有那朵花。”

她听着我的话,只是偶尔笑笑表示认同。不知不觉,我们都喝了几杯。我知道那红酒入口恬淡,却后味很浓。或许她真的不懂酒,以为只是在喝一种并不开口的饮料吧。

我问过她,你喝这么点没事吧?

她说我也不知道,应该没事吧,好像也不是很烈。

或许对她来说明天又是一个开始了,于是也想放肆一下吧,所以才敢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喝酒;也或许她真的以为我是个好人,又有着一个相同的名字,才心无芥蒂吧。

在我们的浅酌慢饮中,我看到她的脸颊越来越红润,眼睛越来越迷离,她试着站起来说:“我好像有点不舒服,我要回家了,不好意思。”

可是话还未说完又一屁股赖在了沙发上,竟然就扑在靠垫上睡过去了。我怜惜的看着这个女人,这么些年来她太苦太累了,因为明天的希望,终于紧紧崩了她几年的弦被她放下了,才会因为这酒就这么快的睡过去。

我把她扶进房里,让她躺在我的床上。我跪在床沿,摸着她白皙的脸,虽然有着细密的皱纹,可是还是很光滑。我不禁把嘴凑了上去,吻她的眼睛鼻子还有嘴巴。当我试图用舌头伸进她嘴里时,她出于本能左躲右闪了会,可是我固执地用双手固定了她的头,更坚定地用自己的舌头掘开了她的牙齿。

慢慢的,她也开始反应,伸出两只软弱的手臂圈住了我的脖子。酒助人性,我三下两下把自己的累赘都脱掉了,欲望像火山一样在体内左冲右突,急于寻找一个突破口。

我也脱掉了她的外衣,裙子,这时她开始挣扎,可是她体内的酒精使她的挣扎更是变成了一种诱惑。当我把她所有的衣服褪尽,一具白皙的干净的玉体就呈现在我面前,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那小腹竟然还是那样平坦,那双乳竟然还是那样饱满。

在我即将进入她身体的那一刻,她一直试图睁开却没有睁开的眼睛突然睁开了。她软软的看着我,是一种无奈,也有一种凄凉,更有一种不舍和忍让,还包含着隐痛和绝望。

“轰然”一声,我所有的激情都被我生生的逼了回去。那眼光是那样的熟悉,随着年龄的增添这眼光越来越频繁的在我的梦里出现。那一刻我清晰的记起了那个羊癫疯女人的名字——馨兰,一朵开在深山的温馨的兰花,一朵一生只为我开放的兰花!

临死前她就是这样看着我,不舍无奈绝望和凄凉,当然她的绝望是因为她的离去,从此和她的爱人天各一方。而现在这个女人的绝望,是因为她要去等待另一个男人,她怕面前的这个男人毁了她等待中的真情和美好。而那个女人的不舍,是因为她真正爱着一个男人,而现在这个女人眼中的不舍,更多的也是一种情欲,可这情欲在良心和道义的利刃下显得那样脆弱。不可否认——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感情泛滥的时代,这个女人为一个男人苦守十年却依然洁身自好,实是难得。

我理清思绪,拉过薄薄的毯子盖在她裸露的身上,然后给自己换了一套干净的睡衣。我再把被子盖在彼此的身上,我揽过她裹着毯子的身体,我看着她,对她点点头,虽然她还未从酒中完全清醒过来,可是至少她已经懂得——我不会再做出或许此刻也是她期待的可事后她肯定会后悔的事。

人,真是矛盾的动物。许多时候连自己都无法知道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

我关了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拥着一个女人安然而睡。这一刻,我发现自己也不能算是很坏的人,尽管不能用好人来形容。

十七、2010年的冬天来得不是很早,可是2010年的冬天来得很快。一场大雪,把感觉还留在秋天的人们一下子带进了寒冷的冬天。这年的冬天,一场又一场的雪,大雪小雪,纷纷扬扬下了好几次。我也就因此看了几次江南的雪。

这年的冬天我再没写什么,我想得最多的是那个黑衣女人现在和她的男人生活在哪个角落,在干什么。我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遇,可是不管如何,我还是希望她从此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希望老天不要再和她开玩笑了。

一个下大雪的晚上,我早早的睡了,那个晚上,我做了个怪诞的梦。

梦里我回到了小时候。一个早晨我从家里出门去上学,穿过村外青青的竹园,走上村外的马路。我看见马路两旁爬满了蛇,路中央也有,不过不是很多。我恐惧的走完那断路。前面的那段路两边都是矮树林,矮树林里是挤挤的坟墓。原本路是在中央的,我顺着以前读书常走的路走去,没走几步,发现那路中央已被一具大大的坟墓挡住了,没办法只能回过头,从右上方走,右上方虽然可以走,可是我的脚只能在坟堆里移动。走了一回,我又往左下方偏,希望绕过那个路中央的坟后又可以继续顺着以前的大路走,可是没走多久,那路又没有了。于是又只能吃力的爬上右上方,在那坟堆里找路,就这样往上往下反复走了四五次。

最后终于到了学校。我没梦见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而是我碰到教我的老师,那老师看见我后说:今天是星期天,你来干什么。

后来天亮我就醒了,而那个梦却是那样清晰。我反复的想着这个清晰的梦到底是要告诉我什么呢,为什么到最后我那样辛苦的到了学校却是一个星期天呢。这不是明摆着是白费力吗。可是我终究不懂梦,也就无法去解这个梦了,只好把这个疑惑藏在心底了。希望有一天能碰到一个能解梦的,这样也就帮我释义了。

在又一场大雪后,阴沉沉的天空还飘着零星的雪花。没有凌厉的北风,气温却低得出奇。街上的每一个水坑都结成了病,踩在上面就“吱嘎吱嘎”的响。

那个早晨,我拉着行李箱,行走在这个小镇的街道上,我不坐出租车,我将从居住的东门慢慢穿过整个小镇,走到客运中心,然后坐上回家的列车。

我想我已经老了,我想回家了,从此不会再去漂泊。新昌,将是我漂泊生涯中最后一个小镇,这个原本陌生的小镇,因为那个黑衣女人使它变得那样温暖。我就要回家了,我也要去守住我最后的温暖——那里,有我白发苍苍的老娘,还有一具向南的坟墓,那坟墓里躺着一个叫馨兰的女人,那个女人在每个清明都苦苦盼望她的爱人能去给她添杯土呢。

馨兰,我就要回来了,以后每个清明我都给你添土,好吗?

零星的雪依然还在天空悬浮着。

太阳升起的地方有几丝亮光想努力穿透沉沉的阴郁,给这个灰蒙蒙的世界一些温暖。我,没有注意到这些,敞开的披风鼓起饱满的风,坚定和毫不犹豫是我留给这个城市的最后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