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伤在阳光底下升温

柳碧青 短篇 倾城之恋 2010-11-11 15:46 责任编辑:烟雨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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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时间是一条河流,永远停不下来。没有人能改变现实,人的悲伤要自己去弥合,岁月的印记只能留在心底。童年,岁月,故乡永远是不能忘却的回忆。期待精彩,问候作者!

十一月。安源的天空明澈,自由。

阳光里,弥漫着一种甜甜的黏黏的米汤的味道。走在安源的街上,朱梓炫明显感到一种悲伤在阳光底下升温。他闻着从肯德基里飘来的鸡腿的浓香,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三天没有进食了。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在这条街道行走着,只是像僵尸一样,唯一能证明自己存在的就是咕咕叫的肚子了,而脚下踏过的脚印是绝不留一点痕迹的。

走过了,就永远地走过了。

朱梓炫站在北桥桥上,看着河水在萍水河里静静地流淌着,心里掀起一股莫名的惆怅,仿佛自己已进入一个虚拟的世界。

不知什么时候,朱梓炫感到有人拍了下自己的肩膀,回过头一看,竟是戚叔。

戚叔本不认识朱梓炫。就像朱梓炫本不认识戚叔一样。

但两个人却走到了一块。那年,朱梓炫从大学毕业出来,进入映竞集团工作,而戚叔是在朱梓炫进入映竞两个月后来的。

起先,朱梓炫怎么也不明白像戚叔这样的人怎么会进入映竞集团,后来发现戚叔跟映竞集团的董事长有点亲戚关系,并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了。

就这样两个人走到了一块,一个二十出头,一个五十有余。

一开始,朱梓炫对戚叔并没有多少好感,甚至有一些厌烦。

但时间一久,这种厌烦的感觉便慢慢地退去了,有时两人还会开开玩笑。

时间是一条河流,永远停不下来。

没有谁会在乎河流到底流了多久,同样,也很少有人去注意时间逝了多少。

但朱梓炫却注意了。

所以他注定了悲伤。注定了要再悲伤中度过每一天,这对他来说多少有些残忍,但现实就是如此,没有人能改变。

河水慢慢地流淌着,阳光斜斜地照下来,照着河面,照着桥梁,照着朱梓炫和戚叔。两个人沉默着,没有一声叹息,只有流水和阳光。

终于,戚叔说道,梓炫,你在看什么?

“明知故问,不看流水还看你啊,一个糟老头。”朱梓炫已经习惯了这样与戚叔讲话,戚叔也不怎么反对,甚至可以说乐于接受这样的称谓。

“呵呵,怎么了?”戚叔的话里明显有关心的意味。

但朱梓炫并不买账,“什么怎么了?没怎么了啊,想看看流水,晒晒阳光,这样的生活不错吧。”

朱梓炫说完便盯着戚叔看,他发现戚叔其实真的老了,皱纹也很明显了,老年斑也开始慢慢地遍及手和脸了。尽管戚叔是老了,但在朱梓炫眼里,戚叔其实是年轻了,只因他有一颗孩子般的心。

望着河水,朱梓炫突然记起一些事情。关于戚叔让他感动的事情。有时候,他真的不得不相信一切都在冥冥中注定了一样。再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一些事情的发生,或者说我们只是在重复。但又有谁愿意承认这样的事实呢,毕竟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

朱梓炫想,如果果真是这样,那么人为何还要去拼搏,去奋斗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让他久久不能忘怀,就像不能忘记戚叔一样,尽管戚叔对他什么也没有做。

人就是这样矛盾的动物,对你好的人,你并不一定会记得;而对你漠不关心的人,你反而记得清清楚楚。

其实,对于朱梓炫来说,戚叔对他做过的第一个让那个他感动的事情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戚叔夹了一个鱼头给他吃,当然,戚叔并不知道那天是朱梓炫的生日。

但朱梓炫却感动了。第一次被一个不熟悉的人感动了。

他还记得,生日那天,公司还是像平常一样,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谁在意几天是一个多么特殊的日子,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也只是个平常的日子,而朱梓炫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的生日。

他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生日,但他记得自己和母亲同一天生日。他还记得本来是比母亲早几天生日的,但因为母亲生自己的时候难产,所以拖了几天,终于两个变成了同一天生日。

这是巧合,也不是巧合。

就像现在,戚叔给自己夹鱼头吃一样。

吃午饭的时候,朱梓炫看着桌上的饭菜,胃口却并不怎么好,尽管有自己喜欢的鱼。

戚叔看着朱梓炫不想说的样子,便说,怎么了,这么丰富的饭菜还不合你的胃口,看来真难伺候你哦。

朱梓炫知道戚叔喜欢看玩笑,所以也不计较,只是轻轻一笑,便低着头不停地插碗里的饭。

这时,戚叔夹了个鱼头给朱梓炫,说:“看,最大的都给你了,快吃,鱼头吃了好。”

而这时,朱梓炫的电话响了,他忙站起来,走出餐厅接电话。

他庆幸这个电话,让他不至于慌乱。

朱梓炫从小父亲便过世了,虽然后来母亲又找了个男的来代替,但朱梓炫总是找不到那种父爱的感觉。

所以,刚才他才会慌乱,甚至手心都是汗。

拿出电话看时,原来是母亲打过来的。朱梓炫赶紧接过电话,并说了句“妈妈,吃了好吃的东西吗?”

他母亲也不回答,只是一个劲地问他吃了什么……

挂了电话,朱梓炫重新回答餐席,依旧低着头,只是这次插到的却是鱼头。

让朱梓炫感动的鱼头。

日子总是很平淡地就过去了,一天一天,一日老一日,一日悲一日,一日笑一日,一日长一日……不管怎样,该过去的还是过去的,不该过去的的也过去了,就像朱梓炫一样,他并不想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但事情就是这样,你越不想它便越来捉弄你,他是打心底不想去深圳,他从来就对那个地方不感兴趣,但是,由于生计的问题,她不得不离开安源这个让他很是怜惜的地方。

的确,安源是一个值得怜惜的地方,对于朱梓炫来说更是,一是由于他自己本身是安源人,二来安源这个地方不是很富裕,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中等贫困城市。所以朱梓炫对萍乡便也有一种隐隐的感情,这种情感就是他不想离开萍乡的原因,除此之外,他可能没有其他的原因留在安源了,尽管他很是希望自己不要与戚叔还有其他的朋友分开,但事情就是这样,该走的始终要走。

在去深圳的前一天晚上,朱梓炫打电话给戚叔,戚叔接到电话时,一个劲地笑,说,出去了不要忘记我这个老朋友哦。朱梓炫第一次感觉戚叔说话时的声音变得很是有磁性。

“我明天就要走了,我不想走。”

戚叔安慰道:“其实也没什么啊,深圳是个又大又富裕的城市,你去了那里一定比在这里好。”

“那你是想我快点离开哦。”朱梓炫说话时明显地有一种失落感。突然又笑了,边笑边说:“你想来送我吗?”

戚叔竟然爽快地答应了。挂了电话,朱梓炫望着窗外,这个时候的天空下着不大不小的雨,顺着屋檐滴在窗户上,又顺着窗户往下流,更远处是一片白茫茫的山,山上并看不到什么植物,只是被一层很浓很浓的雾袅绕着,朱梓炫想,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花朵在开放着,也一定有什么蝴蝶或蜜蜂之类的在花丛中飞舞着,但我并看不到,我只看到雾,除了雾还是雾。

朱梓炫走的那天,戚叔真的很准时地在火车站门口等着他,而且是在早上七点的时候就起床了,还特地穿上了西服,戚叔平时很少在意穿着,但今天例外,因为是要送朱梓炫,而且还特地打扮了一番。

戚叔站在火车站门口,安源的早晨还很冷,而且还时常有风吹过来,但戚叔并不觉得冷,因为他发现朱梓炫竟然还没有到,他这时才怀疑自己是不是昨天听错了,或许,朱梓炫根本就不会走。

“想不到你还是来了。”戚叔转过身看到了朱梓炫,他也打扮的很帅气,尽管朱梓炫一直都很帅,但今天无疑是最帅的,或者说是帅气中透露着一丝悲伤,这让戚叔很有一种想拥抱他的感觉。

但其实还是只是随便地说了声真的要走啊。戚叔已过了那种容易冲动的年龄,但也还不是很善于抑制自己的人。

而朱梓炫却跑上前,一把抱住戚叔并在他脸让亲了下,但迅疾就放开了,戚叔望着他,朱梓炫感觉到自己的脸有点烫,心跳的非常厉害,但并不觉得害怕,他看到戚叔的脸也很红很红,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一样,这让朱梓炫想到了蒲宁的一篇小说,具体叫什么名字忘记了,但他的确想到了。

戚叔看着朱梓炫的脸说:“你怎么突然之间想亲我啊?”说完便四顾茫然,不说话了。

终于,戚叔轻声说道:“上车吧,火车马上就要开了。”朱梓炫便提着包走,慢慢地消失了,留下戚叔一个人站在原地。

在回家的路上,戚叔还在想为何朱梓炫要拥抱自己,难道真的是离别的拥抱吗?但随即又想到从此可能就看不到了,便慢慢升起了一种隐隐的悲伤,戚叔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仿佛突然之间变得感性起来了。

在深圳呆了几天了,朱梓炫还是时常不能忘记在安源度过的时光,总是会想起以前的事情。那天,朱梓炫突然接到曦若的电话。

曦若在电话里很平静地说,梓炫,还好吗?

然而,朱梓炫却感动的一塌糊涂,不知说什么好,只是一个劲地点头,竟忘记两人只是在通电话,曦若根本就看不到他在点头。

结果,曦若以为电话信号不好,便挂断了。

但朱梓炫心里却甜蜜了好几天。脑海里总是浮现出曦若的影子。那是一张轮廓清晰,秀美的影子,朱梓炫总是无法忘记第一眼看见曦若时,曦若浅浅地对这他微微一笑时的情形,曦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笑起来非常美,也非常甜。

朱梓炫还是会记起曦若,特别是在上班的时候。因为在映竞上班其实是非常无聊的,每天没什么事做,唯一的好处是可以天天上网。

人在无聊的时候,是很容易想起一些事情的。

朱梓炫也不例外。

他清楚地记得,认识曦若的时候,天上正飘着毛毛细雨,偶尔还夹杂着几声不疼不痒的雷鸣。曦若一个人在街上闲逛着,小小的雨滴在她的头顶上溅起朵朵水花,她并没有着急的样子,反而很是悠闲,对于这样的女孩子,朱梓炫总是有一份欣赏的。不过他自己也没有带雨伞,朱梓炫是早上上班的时候太匆忙了,以至于忘记了带,其实他是知道要下雨的,因为昨晚听了天气预报。曦若走前面,朱梓炫跟在她后面,她走一步朱梓炫便也走一步,在朱梓炫正为自己感到骄傲,自己总是可以很精确地保持着和曦若之间的距离,不是很远也不是很近,正好可以很清楚地看清她的面目,这于朱梓炫来说是最好的了。

到了中环路口时,突然从前面跳出一辆出租车来,估计是轮胎踩在了破石板上,溅起了不小的水花,而这正好溅在睫玛的衣服上,朱梓炫估计她一定很恼火吧,因为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会很恼火,但这次朱梓炫错了,她没有一点恼火的样子,依旧很轻巧地向前走着,全然不顾身上的泥水,甚至她连看一眼出租车的意思都没有,朱梓炫想,难道这个女子没有知觉,或者是不食人间烟火,这绝对不可能,只因朱梓炫从来没见过不食人间烟火的人,除了在电视里面。

这时的朱梓炫有一种冲上前的冲动,他实在无法控制自己,他想,一定要揭开这个女子的“面纱”,朱梓炫快步跑上前去,几乎是跟曦若并排走着,她仍然是向前走着,并没有看朱梓炫,朱梓炫侧过脸看去,才发现那是一张极其清秀的脸蛋,像极了那未熟的苹果,让他忍不住想去咬上一口,她的眼睛也是充满着希望和柔情的,头发被雨淋湿了,但反而更有一番情趣,直直的秀发披在肩上,还渗透着点点水珠……朱梓炫就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步伐很轻松地向前迈着……

“你喜欢一个人在雨中静静地走?”朱梓炫终于耐不住静寂,轻轻地说道。

她转眼看了朱梓炫一下,又转过头去,说,你不也一样。

然后有回归于矜持。

过往的车辆在下班的时候显得格外的多,朱梓炫是最讨厌这中喧闹的,他想,这个女孩子也是吧。

“你喜欢独处还是群居?”

她看着朱梓炫,也不说话,两只眼睛冷巴巴地看着他。朱梓炫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刚说完这句话时,朱梓炫就后悔了,但这的确是他想问的。

不想她这次却很大方地说道:“曦若。”

朱梓炫在心中默念了一遍,这时天空越来越暗了,估计是要下一场大雨了。

“你不喜欢带伞吗?”

“难道你是因为不喜欢而不带吗?”她笑道,笑得是那么甜,那么让人怜惜。

就这样,朱梓炫和睫玛认识了。后来两个人又碰到过几回,但具体多少次估计两个人都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朱梓炫不禁摇了下头,仿佛重新从梦境中走出来一样。风在朱梓炫的耳边吹着,让他有一种久违的感觉,让他一下子回到了故乡,回到了童年,回到了那个让自己愉悦的季节。天下着一点不大不小的雨,很轻柔地飘落在身上,有一种被美女抚摩的感觉,天是很蓝很蓝的,就是那一条河流也是让他一下子找到了失去的一切,包括童年和岁月。

他想着想着,拿起手机给戚叔发了条短信,上面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一个笑脸。

他想,戚叔一定明白自己的意思。大概到了上午十一点的时候,朱梓炫感觉实在是无聊,便打开电脑,随意地浏览了一下网页。

看到有一首策兰的诗,被点击的次数很高,诗是这样写的:“高高的白杨——人类生存的大地!/幸福的黑色池塘——你映出他们的死亡!/我看见了你,姐姐,站在那光芒之中。”他很认真地看了一遍,有一种触动的感觉,好久没有看到如此让自己心动的诗了。

这时,外面的阳光透过窗户斜斜地照进来,米汤般的阳光照着朱梓炫的身体,让他有一种莫名的感伤,而为什么感伤,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只有阳光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