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从头开始

暖暖缱绻 短篇 倾城之恋 2010-09-27 11:40 责任编辑:烟雨无声
旧站档案号:HXQ-SHORT-00019187
编者按

相见彼此却成陌路人,一切都不会再重新开始,寻找着各自的幸福,分别在相逢后,忘记曾经的过往。期待精彩,问候作者!

仿佛自立秋以来,便开始了连绵的雨,时而细如牛毛,时而急如珠玑。阴沉的天把潮湿的空气烘托出了秋的味道。

女友玥总是在阴天的时候用连环夺命call邀我出去。她喜欢湿润的空气,喜欢不被太阳灼伤的凉意。我选择穿军装赴约,女友喜欢。出门的时候,我抬头看天,嗅到了秋雨将至的味道。玥喜欢和我共打她那把小花伞,我已经忘记了在阴天带伞的习惯。

不知是不是潮湿让我出现了幻觉,我在一瞬间似乎看见了一张在阳光下笑靥如花的面孔。

玥又迟到。姗姗来迟的玥,挽着我的胳膊,嬉笑着道歉:东西太多了,不好收拾。玥是一个很仔细的人,总是能应付出现的任何状况,我调侃她的包是百宝箱,一应俱全。我记起很久以前认识的一个女同学,她每次离开教室时,都得出来进去三趟才能拿全东西,每次她都会因她的丢三落四制造出的噪音而向教室的同学道歉:不回来两趟真的不是我。我曾一度怀疑她是不是每天都忘记带大脑。初识玥的时候,我佩服她的心思缜密,井井有条,顺口讲起了那个女同学的迷糊。玥一笑,并不评价。

果真玥对我的军装啧啧赞叹:人真得靠衣“装”呀!我牵着端庄贤淑的玥,走在路上,标准的都市男女。我真的长成大人了。耳边出现幻听:别显摆你是军校的!穿军装,看上去一本正经,好像往马路上一站就能当交警,实际上你就是人模狗样,还是穿休闲装好,原形毕露。

绿灯闪,黄灯,红灯。玥在绿灯闪时,停了脚步,她是个严谨的人,不慌不忙,优雅从容。我喜欢玥的稳重,从来不用担心她。我看见一个因为抢黄灯而在路中央狼狈地躲着获准绿灯通行的车辆的女孩。我远远打量她:白裙,白鞋,短发。又是一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孩子,我暗想,不仅走左人行道,还抢黄灯,看来一个人出门必得自求多福。

绿灯,我们顺利走过。没由来地一瞥,看见白裙女子消失在附近的摩天大楼里。

午饭过后,雨便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和玥坐在冷饮店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玥喜欢咖啡,我喝绿茶。店里透着晕黄的灯光,洒在玥的脸上,柔柔的,有点模糊,“锅子,我喝红茶,你喝绿茶,好不好?”“锅子,为什么白天我喝了咖啡会特别困,而晚上却又格外清醒?”……“想什么呢?”玥在我眼前摆了摆手。“啊,走神了。”我讪讪地笑笑。

又飘细雨了,整条路因雨雾的关系,显得很是朦胧,路上没有多少人。坐公交,送玥回家。正值下班高峰期,车上人渐渐多了起来。玥靠着我,闭目养神。红灯,车停,我百无聊赖,看窗外,又是那个白衣女孩,我一惊。她站在红灯前面的站牌处,连绵细雨中,只有她一人,有些寂寥,她在路沿石上来来回回地走着一字步,没有撑伞。好熟悉的情景。我听见雨打玻璃的声音,雨渐渐大了。那个白衣女孩,把双手搭起来,举过头顶,似是避雨,不过应是毫无用处。她仍是来来回回地在路沿石上踱着。我敢打赌,她在数走完一段路沿石需要多少步。车靠站,门开,霎时,各个避雨处都跑出了乘车的人,人满,我看到白衣女孩作为最后一个乘客挤上了车,仅有立足之地,我唯一的感觉。透过层层人群,我看到了一抹白色,她背对着我,正努力寻找一个可以不被踩到的地方,我猜她的白色运动鞋一定遭了殃。“麻烦你把伞收一下,你的伞弄湿了我的裙子。”白衣女孩回头对她身后的大婶说。她的眼光在我的脸上停留了一秒。我看见了她的真面目,我看着她再次回过头去,没有任何异常。我尴尬地收起了马上就要打招呼的笑容。她不认识我了?我暗惊。不会,因为那一秒的目光停滞里有错愕。

急刹车,前倾。我在白衣女孩差点摔倒之时,迅速起身抓住了她:“丫头,小心!”我脱口而出。“好痛!”我听见玥的声音。玥撞到了扶手,我忙松开攥着白衣少女的手,扶了玥。白衣女孩看了我很久,没说谢谢。

白衣女孩下车,仿佛漫不经心,整个人都在走神。背对着我,她右手抬起,举过头顶,我以为她要摇手说再见,然而,没有,她只是把额前散落的头发塞在了耳后。

送走了玥,我编辑信息,发送给一个记忆深处的号码,我并不确定,这个号码的主人有没有遵守她的戏言,让它一直存在。毕竟,她已经离开这个号码的归属地两年有余了。“你好吗?”三个字而已,我没有署名,只是求个心安罢了。“抱歉,请问你是哪位?”居然有信息回复,然而看到信息时,我失望了。她竟然对我留在网上的新号码视而不见,也许她本对我就打算视而不见。

“真的可以装作互不相识吗?你是如何做到的?”她的冷漠让我抓狂,信息发送的那一霎,我后悔了,我以怎样的立场指责她的“不相识”。

我等待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手机屏幕再也不会亮了。我看着手机一直发呆,直到手机再次发出信息提示声,两条信息:第一条,烂熟于心的号码,内容很少“是你吗?”我知道那个白衣女孩是她,而她也知道发信息的是我,我从来都知道。第二条,是玥“专卖店打电话告诉我,我的订婚礼服已到,让我们去取。正在忙,免回。”

“茴,这么多年,你一点儿都没变,还跟我认识你的那个夏天一样,而我都老了。”我自嘲地笑笑,发信息。

“谁会不变?都长大了,也都忘了。”又是简洁的回复,我有些惆怅,我认识的茴,是一个对文字驾驭能力很强的女孩,每次都是她抱怨我浪费她的感情,她辛辛苦苦地编辑大段大段的文字,而我只是惜字如金,寥寥回复几个字。如今,茴居然都开始敷衍我的信息了。

“忘了?是不是连我也忘了?没关系,那我做自我介绍,我们重新认识:鄙人姓齐,单名一个“果”字。外号很多,但是“锅子”是你的专属……茴,这样,我们说过的互不相识可以不算数吗?”我问了最后一句,然后手机再也没有响过。

我都记得。

我记得茴喜欢白色的服装,而我总调侃她的衣服是奢侈的白;她喜欢带着棒球帽,穿着纯白的运动鞋,坐在操场看台的台阶上看着我训练;她喜欢背着双肩包,在路沿石上来来回回地走,一边数着脚步一边等我。她总是手忙脚乱地过马路,然后在我一把拽过她躲避来往的车辆时,冲我做鬼脸;她从来不习惯带伞,无论天气阴沉成什么样,只要不下雨,她一定不带伞,因为她相信,出门的时候不下雨,她回家的时候也一定不下雨;她如果回教室两趟还拿不全东西,便会耍赖让我回去帮她取,她说,她的道歉都是一样的,同学们听烦了;她喜欢明媚的阳光,她说在纯粹的阳光中可以笑得格外灿烂;她从不会面对面地说再见,然而她转身后,总会背对着我用力地挥手,算是再见……

是的,我都记得。

我也记得,我离开那年我们的约定。我们说,从此以后,就当从来没有遇见过,就算再相遇,也假装不认识,再不出现在彼此的生活中,各自寻找各自的幸福……

茴,你说,你会永远保持这个号码的畅通,只要有人记得这个号码,就可以永远联系到你。其实,我知道,你更愿意相信这个号码是机缘,是让我们相识的幸运。

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总说“回见”,原来说了“再见”真的就是再也不见了。我们曾如此认真地互道再见,于是我们在日后漫长的岁月里都只能是陌路人了。

是呀,那句“来不及从头喜欢你,忘了吧,散了吧”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出现在耳边。就此别过。

“忙完了吗,玥?挑你喜欢的时间,我们一起去取礼服。”我早已整理好了我的心情。曾经的过往,我们都忘了。

文/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