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人
一个孩子与家人失散,逐渐变成了狼人,狼人学会了野外生存的本领,却失去人的本性,野外的经历多了是一种生存能力。情节细腻,细节很突出,环境渲染的很到位,推荐,期待续篇。问候作者!
第一章
公元2010年的某个夏日。秦岭市电视台秦岭快报栏目正在播放的一档新闻深深吸引住了南豆荚镇派出所所长平湖秋——
各位观众,我们人类都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但你见过像猿猴却又像狼的动物吗?几位在秦岭搞摄影的旅友无意间在南豆荚镇的周边地区拍摄到一个“狼人”的照片。这个狼人身高一米八左右,浑身长满褐色的绒毛,耳朵比常人要大许多,嘴里的牙齿向外暴露……但奇怪的是,这个狼人的脖颈居然挂着一个银色的长命锁……
镜头给那长命锁一个特写的瞬间,平湖秋眉头一皱,忽然想起十五年前的一个案子。当年,平湖秋还只是一名普通民警。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平湖秋正在所里值班,习惯看新闻节目的他忽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他急忙拉开门,门前是一对年轻的夫妇。
“警察,我……我孩子不见了……到处找都找不见……”男的先说了话,但语气上气不接下气,很明显是跑步找来的。
“求你快帮帮忙吧……帮我们找找孩子……”女人满脸是泪,一脸的疲倦。
原来,这对夫妇就住在秦岭山下的豆荚村,男的姓邹,是个左撇子,人送外号“邹撇子”。邹撇子是个有名的勺勺客,自小就对做饭感兴趣,到十二岁外出给人跑堂,十八岁自己开饭店积累下不少财富。秦岭市开发当地旅游资源时,号召农村居民开发农家乐项目。邹撇子便将饭店转让,回家盖了两层新楼房,在自个家里开起了家农家乐。别的农家乐生意都撵不上邹撇子,村里不少人也都艳羡不得了。
邹撇子人能干,秦岭南边南柞县有个女子,和家人在邹撇子家就餐后,就倾慕邹撇子的能耐和豆荚村的人居环境,隔山涉水远嫁到南豆荚镇豆荚村。婚后生有一子,这孩子从小生得机灵,人见人爱,生下来的时候,其胸前就有七颗黑痣,刚好呈北斗七星状排列。
孩子刚满月的时候,邹撇子抱着孩子去相教观烧香,求一道长取名,道长看那孩子一眼后,急忙从榻上坐起,仔细打量,又解开孩子的襁褓,看见那胸前的七颗黑痣。沉思片刻后问道,这孩子生于几时?邹撇子一五一十说了,那道长听后念道:“欲识三元万法宗,先观帝载与神功,坤元合德机缄通,五气偏全定吉凶。”沉思片刻后对邹撇子道,“这孩子就取名怀星吧。你可要好生看管,否则难免有一难……”
邹撇子急着问,“师傅能否说明?”那道长却不再言传,拂袖而去。
邹撇子回家后,思量着道长的一番话,心里始终不安。第二天,又去豆荚村的长者孙老汉家里。那孙老汉已九十多岁,须髯皆白,人却精神,走路不拄拐杖,耳不聋眼不花。邹撇子特意把自己做的绿豆糕给老汉带了一包。
老汉正喝茶,当即打开那绿豆糕吃了。啧啧称赞着,“撇子,你这娃一辈子就做饭这手艺,好的很!”邹撇子心里喜欢,忙点着头附和着。
“爷,相教观的道长给我娃取了名字,叫怀星。你说好不好嘛?”
“既然是道长取的,肯定是有讲究的,你还担心什么?”
“人家说这娃命里有一难,叫我要好生看管……”
孙老汉咂一口茶,吐出个茶叶片子,“对着邹撇子说,那你最好给娃弄个护身的东西,戴到身上。”
“弄个啥护身的,护身符还是?”
“长命锁就行了。”
“那我明就去给娃买个金的去!”
不料那孙老汉又吐出个茶叶片子,从椅子上站起来瞪着眼说“你以为你钱多啊?小孩子刚生下来最好不要带金,金子太沉,小孩压不住。可先带银,待百日或过岁之后再带金……”
邹撇子不敢怠慢,连忙和妻子去了城里,到城隍金店给孩子请了长命锁。买回戴在怀星脖颈,这才放下心来,安心做他们的生意。
那锁由银子制成,两面分别铸上“长命百岁”、“富贵平安”等吉祥语。又有三颗铃铛系于下方,孩子每一动弹,叮当作响。一晃三年过去,孩子没病没灾,倒也长的可爱。
孩子不见的当天,刚好是周六,家里的客人非常多,楼上楼下的,夫妇俩一直在忙碌,却把三岁的孩子撇在门外,一时间竟忘了照看……
等忙完了,夫妻俩才猛然想起孩子。俩人脸色大变,几乎异口同声的喊道:“怀星呢?你没带吗?”
“没有啊!”
两人也顾不得给雇佣的伙计说什么,径直出了村子,沿着道路呼喊孩子。但音信全无,无奈之下,精疲力竭的两人才到派出所报案……
平湖秋一边做着笔录,一边思索着。“你们在生意上有没有仇家?”
“不会的,我们生意虽然好,但村里的人乡里乡亲的,没有人会害我们……”邹撇子哽咽着。
此后,南豆荚镇派出所在村子里展开了调查,对当前来邹撇子家吃饭的顾客、车辆一一做了排查,始终没有结果……
两年后,绝望的夫妇此后只好又生一女孩,取名怀月。暂不提。
狼人的出现,让平湖秋这个当年接手案子的老警察一下子从凳子上跳了起来!
第二章
推开办公室的窗子,窗外是无边的树林,再远处,便是绵延的秦岭。夜已深,窗外的蟋蟀成群结队,正在演奏着美妙的音乐……看完新闻,平湖秋再也无法睡去。他的眼前,不断闪现着当年邹撇子夫妇痛苦的眼神……
“不行,我得告诉他们夫妇,他们的孩子找着了!”心里这样想着,平湖秋穿好衣服,出了房子。开了警车径直去了豆荚村……
是时,豆荚村华灯高悬,从城里来的年轻人,正一对一对在村道上踯躅着,他们又说又笑。也有带了孩子出来度假的夫妇,孩子们戏耍着……此情此景,让平湖秋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
当年,三岁的邹怀星到底是如何失踪的?这始终是个未解之谜……好在,孩子现在出现了,但遗憾的是,他已人妖难辨!
车子在邹撇子家门口嘎然而止!
邹撇子一家刚好闲下来,见有客人来,服务员忙热情上前,“叔,要点啥?”
平湖秋目光凝重,却又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他急于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邹撇子。
“叫下你老板,我有重要事情给他说……”
“不好意思,老板……老板不在……”服务员吞吞吐吐。
平湖秋冷笑一下,不顾服务员的阻拦,径直进了后厨。“邹撇子,邹撇子……”
厨房里,三四个女人正忙碌着。其中的一个头发挽成一个圆髻,平湖秋一眼认出那女的便是当年报案的邹撇子之妻。
“你是?……”邹妻好像觉得来人很眼熟,却又想不起来。
“我是派出所的老平,你不认得我了?”平湖秋连忙说。
“哦!认得,认得……快,快外面坐,怎么让你到这里来了……服务员,快!招呼客!”邹妻喊着服务员。
平湖秋坐下来,服务员将一壶刚冲好的茶放在桌上。邹妻陪着坐下来,随即给斟上一杯茶。
“平所长,你难得来一次,今天找撇子有啥事?他累了一天,刚睡下……”
“也没啥事,就是想告诉他,你们的孩子找着了……”
“你说啥?!真的?在哪里?快带我看去!”邹妻站了起来,腰猫着,眼睛望着平湖秋。几个服务员也惊异地望着眼前这两个人……
邹妻也顾不上给平湖秋打招呼,奔地下室而去。平湖秋紧随其后,来到地下室……
邹家的地下室显然装修成了一个偌大的起居室,墙上高悬着一个男童的照片,那孩子的脖颈,赫然佩戴着一个长命锁!
“没问题,那狼人就是他们的孩子!”平湖秋心里再次印证着他的直觉。
“快起来,撇子。孩子找着了!快起来!”邹妻摇着已酣然入睡的邹撇子。
“你说啥?!”邹撇子几乎坐了起来,尽管还睡眼惺忪。
“平所长说孩子找着了!你快看,平所长来了……”
“是的,今天晚上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你们的孩子……”平湖秋不紧不慢地说。
“电视上?”邹撇子从床上下来,刚才的热情一下子冷了下去。
“你说是电视上?”
“没错!孩子已长大了,只是这么多年,他已变成一个你们很难认出的人……”平湖秋目光凝视着邹撇子,一本正经地说道。
曾被失子之痛折磨得遍体鳞伤的邹撇子似乎不再愿意提往事,更不相信平湖秋的话,似乎对派出所当年的侦破不屑一顾。
“撇子,平所长说的话,我们应当相信啊!”邹妻语重心长地说。
“孩子丢了这么多年,你说找着了,你叫我拿什么信你吗?你说在电视上看到了?所长?这可能吗……”邹撇子拿了合“好猫”香烟,抽出两根,其中一根递给平湖秋,另一个自己夹在指间。却不点……平湖秋自己点燃香烟,空气中的凝重气氛随即被打破。
“撇子,我也不想骗你们……”平湖秋把自己在电视里看到的场景如此这般给邹撇子夫妇讲了。
夫妇俩眼睛瞪得好大。半天,邹撇子才回过神来,“是否孩子当年被狼叼去了?!孩子还在!他还活着!”夫妇俩不由得抱头痛苦起来。
平湖秋在一旁劝慰着。少顷,夫妇俩用袖子抹了眼泪。
“明天,我陪你们去趟电视台,看能否联系上这几个搞摄影的驴友?看看他们在什么地点发现的……”
第三章
秦岭电视台的导播室里,平湖秋正和导播开心的聊着。一旁的邹撇子好像受了冷落,把印有“秦岭电视台”字样的一次性纸杯翻来覆去地看着。
原来,刚到导播室,平湖秋就一眼认出了导播。“这不是南部长吗?咋胖成这样了……没想到秦岭快报是你老同学在这拿事呢!哈哈……”
秦岭快报栏目导播南无极是平湖秋在省警校上学时新闻系的一个同学,尽管不在一个班级,但两人当时都是学生会的干部。南无极当年担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平湖秋则在生活部任部长,两人私下交情不错。毕业后失去联系,十几年不见,两人自热分外高兴。
聊了会闲话,南无极问平湖秋:“老同学今个来有啥事情?”
“前几天你们栏目播放的那个狼人,就是他失踪了十几年的儿子……”平湖秋指了指一旁的邹撇子说。
“有这回事情?”南无极不由得惊愕了一下,随即平静下来。“哎呀!那这样一来这新闻可有做头啦!”
南无极带着平湖秋和邹撇子来到编辑室,吩咐人拿来当天节目的带子,当着邹撇子的面,又将节目回放了一下。当看到狼人脖子上的长命锁时,邹撇子一下子惊呆了!“星星……就是星星啊!”
“能不能联系到送照片的人?”平湖秋望着南无极,眉头拧成一疙瘩。
“可以!”南无极干脆地答道。
送走平湖秋和邹撇子,南无极马上给采编人员召开了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就是如何围绕狼人事件做连续报道的文章……
莽莽秦岭,已是夏末,但中午的太阳依然炙烤着人。平湖秋、南无极、邹撇子及发现狼人的几个摄影爱好者、秦岭电视台记者等一队人马沿着崎岖的山路行进着……
“南导,就是这里了。”发现狼人的摄影爱好者指了指前面一棵大树。邹撇子顺着手势望过去,只见在一片峭壁之间,有一处极细的通道,似乎能通向远方。可怎么过去呢?
平湖秋一手插腰,另一手托腮凝视前方。平湖秋目测了一下那片峭壁和目前所站位置的距离,大概有四五百多米远。看似很近,但平常人根本无法逾越。那峭壁所在的位置,难道就是狼人栖息的地方?他真的已能飞檐走壁了吗?
邹撇子目光游离着,看上去慌乱不堪,刚好邹妻打电话过来,邹撇子把香烟从嘴里“扑——”地一声吐出来,“喂!……正找着呢!……你说啥……我不知道……你甭添乱了……哦……就这……”
几名记者已开始忙活,他们支好摄像机,一名记者则在镜头前说“各位观众,我现在的位置是秦岭的深处,也就是上次发现狼人的地方……我们请狼人的父亲谈谈他此刻的心情……”话筒伸到邹撇子跟前。
“我……我不知道我的孩子他还活着,但他脖子上戴的长命锁还在,我想狼人肯定是我失踪的孩子……”
其实,大家都在白忙活,我就是狼人。我白天很少出来,只有在月圆之夜,我才会对着满月狂嚎……我也不知道他们在找我,我甚至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太久了……
我失踪的那一天,他们都在忙碌,根本顾不上管我。在我家门前,停了好多车,各种各样的。其中有一辆是客货车,我就爬到车子底下去玩,当时天黑,也没人注意我钻到下面去了。客货车司机酒足饭饱之后,和他的女朋友启动了车子,不知怎么的就把我挂到弹簧板上去了。
他们开着车子,出了南豆荚村,一直向山上驶去,车在山路上蜿蜒着,司机根本不知道我被挂在下面,在经过一段下坡路时,司机大概发现了一只野鸡,车子猛得停了下来!司机和他的女朋友去撵那只野鸡。刚好我的背心被撕破了,我从弹簧板上了掉了下来,顺势沿着路沿往山下踉踉跄跄地走去,我当时似乎并不害怕这样的黑夜。
月亮高悬着,像一把弯刀在夜空中闪烁着冷冷的光辉。周围全是黑乎乎的植物,在夜空下面目狰狞,影影绰绰。
我并不知道,在草丛里,一双幽蓝而又凶恶的眼睛正盯着我!那是一只公狼,他正蓄势待发!我的一切都在公狼的掌控之中……
看着汽车重新启动,走远了。公狼从草丛里扑出来,一头撞到我的胸前,我晕了过去……
第四章
这是一个山洞。说是山洞,其实是A字型的两个峭壁形成的天然屏障,一缕月光从洞上一处缝隙射进山洞,像舞台上的探照灯,打在一公一母两只狼的身上。它们的皮毛已不是褐色,而被月光装扮成银色。它们的两双眼睛在月光下闪烁着宝石的幽蓝。我还昏睡着,狼似乎并不愿意吃掉一个半死不活的幼儿……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醒来了。我脖子上长命锁的响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当啷当啷”的脆响着,加上山洞的回音效果,那声音异常悦耳。像山崖上的水滴坠落……
公狼被这响声激怒了,发出一阵长长的嚎叫“呜——”母狼也晃动着脑袋,舌头舔舐着外颊。我才发现,在母狼的身子下面,整齐地躺着一溜狼崽,大概有三四只,像老鼠般大小。
狼的夜宴就要开始了!
我忽然有些害怕,我怎么会在这里?但我依然幼稚地认为,那两只狼是我家圈养的大黄和二黄,它们都很听话,经常和我玩,甚至用牙齿轻咬我的衣领……可眼下的情形是,它们不是我家的二黄,它们是两只狼,真正的狼!
公狼首先扑向我,又一次将我撞倒在地!它咆哮着,它的嘴里,满是腥臭的气味……公狼的牙齿已经咯到我的咽喉,我感觉到脖子一阵灼热的刺痛……
忽然,母狼冲向公狼,哇哇的嚎叫着。很显然,作为一个母亲的母狼,并不忍心它老公杀掉我。母性的伟大救了我,让我自此也开始了一个狼人的旅程。
母狼卧下来,用它的身子围住我,它的大尾巴缠在我的腿上,像我家二黄的尾巴。我脱离了恐惧,认定它们就是我家的二黄了。
公狼显然不满母狼的任性,它扇动着扫帚尾巴,在地上来回扫着,似乎仍伺机对我动手。
母狼用它的舌头舔舐我的伤口,不停还有血渗出,好在母狼并未停下它的舌头,我的伤口竟愈合了。
天亮了,我才看清了这个山洞的位置,洞口离一处断崖仅有一两米远。当天晚上,公狼就是跨越这处断崖,叼着我跃过来的。它们本想拿我当做晚宴,并不曾想我会成为它们夫妻之间的一道隔阂,以及它们的累赘,至少在现在是这样。从断崖再往上走,就是蜿蜒的山路,也就是那天晚上公狼发现我的地方……
狼崽们也醒了,他们挤挤偎偎,吱吱地叫着……饥饿比什么都可怕,公狼跃向断崖,狂嚎着,显得焦躁不安。母狼则卧在洞中,它把下巴放在地上,一双无奈的眼睛望着断崖上的公狼,眼中似乎含满了眼泪……它不忍心杀掉我,却要忍受饥饿。而这个时候,饥饿也袭向我,我开始嚎啕大哭……没有人能够听见,在这断崖峭壁之间,有我邹怀星的哭声!
我靠在母狼腹部,它的腹部鸣叫着。很显然,母狼也忍受着饥饿,它的腹中空空如也,怎么能有奶水?几只狼崽凑到母狼干瘪的奶头前,吸吮着,发出兴奋的唧唧声。这种场面让我焕发了婴儿的能力,我也凑向那干瘪的乳头,母狼把前抓抬起,搭在我的身上。母狼的乳汁此刻对我而言,是极其珍贵的,可以让我幼小的生命延续下去……
第五章
山里的雪,来得很急,霎时间已是白皑皑一片。我已在狼洞呆了三年,我的皮肤变得黝黑,头发也已郁郁葱葱,但却不黑,呈褐色。我觉得我和狼已融为一体,甚至能听得懂他们的语言,也看得懂他们的动作。长时间的啃噬骨头,我的牙齿已变成大龅牙,上下两只虎牙外露……我纯粹成了野兽,成了名副其实的狼人!
早上起来,我从狼洞向外望去,昔日的青山容颜不见,被大雪覆盖了厚厚一层。雪片不停地落在我和狼栖身的洞口,洞口的石头立即湿漉漉的一片。几只狼崽已长大了,它们走到洞口,用舌头“吸溜吸溜”舔石头上的雪水。它们显然认定我和它们是一伙,睡觉的时候,几只狼崽已不和母狼睡一起了,反倒喜欢围在我的周围。这样一来,冬季里我和它们互相取暖,也不觉得冷。只是我脖子上的长命锁,冰冷的刺骨,对于和我与生俱来的这把锁,我从未想过把它摘下,狼们也不敢碰它,尽管他们讨厌银铃发出的声响。
雪似乎没有停的意思,其实整整一夜都在下。昨晚,公狼叼回一只野鸡,算是我们的晚餐。公狼总是对我心存防范,每次夺我的食,事实上每次我都吃不饱,我也吃不惯那些血腥的东西。
公狼也醒来了,它舒展着身子,打着呵欠。平常这个时候,它很少出去的,但昨晚大家都没吃饱,公狼得出去找食物了。公狼走到洞口的空地上,望望对面的断崖,也被雪覆盖了,雪厚厚地驻在上面。像往常一样,公狼伸长脖子,身子前倾,预备发力跃起。紧接着,公狼像一道弧光从断崖和峭壁之间划过!
我们甚至听见“扑”的一声,公狼落在了崖边的雪堆里,但紧接着公狼的身子向后滑去……公狼紧张起来,身子弓成弓形,费力向上努力。洞里的母狼也爬了起来,在洞口踱来踱去,它的尾巴不停扫动着,地上的雪被拨拉的到处都是……
我和几只狼崽也站在了洞口,看着对面的公狼,大家都很无奈。公狼脊梁上的毛皮竖起,它的前爪陷入雪地,下巴甚至也在崖边用力。雪地上已划出深深的几道划痕……但公狼的身子一点点的下滑,下滑……下滑……直至最后,公狼的努力变成徒劳。它的身子就像一片无奈的雪花,在雪野划过……公狼甚至没有回头望望大家,就掉了下去……
母狼“噗通”一通跪在地上,下颚紧帖地面,它似乎很痛苦,眼中充满了泪水,几只狼崽也站在洞口向下张望,他们狂吠着……那声音是凄惨的,在空旷的雪野里回荡,回荡……
没有了公狼,母狼一直闷闷不乐。狼崽们也一反常态,蜷缩在母狼周围。我独自躺在石窝里,好在石窝有一些落叶和一些动物的皮毛,躺在里面尚不觉得太冷。抬眼向外望去,不远处一棵被雪覆盖的松树上,雪忽然“簌簌”不停往下落。仔细看时,却是一只松鼠,在树上一窜一窜,抱着一个黑不溜秋的锥形物,用爪子在里面剥食着什么……
我在想,它在吃什么呢?既然它能吃,是否我也可以吃呢?
出了山洞,我向峭壁的一边望去,在峭壁上方大约一两米的地方,也有同样的一棵松树。我顺着石缝攀援上去,上到了松树上。四只狼崽迅速从洞里出来,它们仰望着树上的我,喔喔地叫着,是为我喝彩,也是为我操心。
果然,这棵松树上有很多锥形物。我学着松鼠扣开,里面有一颗颗饱满的颗粒,我扣出其中的一颗,放进嘴里,果然很好吃,顺势扔进狼洞。几只狼崽快步奔上去,
想看看究竟,但很快他们又失望地出来,望着树上的我。我很喜欢吃这个小颗粒,后来才知道这叫松子,营养价值自不必说。我采了大概几十个松子,直到树上没有了,我才小心的下来。
几只狼崽立即围住我,晃动着大尾巴,欢迎我的归队。我坐下来,把松子倒扣过来,放在石板上用力抖,那些松子纷纷掉落。狼们才知道,原来我是给它们采食物去了。
母狼兴奋地用舌头舔着我的脸,狼崽们也高兴地和我嬉闹。有了食物,大家暂时忘却了失去公狼的痛苦。
在整个冬季,我一直飞崖走壁,在附近的峭壁和山峁上寻找松子吃。后来我还发现了板栗树,这种果子也很好吃。有一次,我在树上遭遇了另一只松鼠,它大概嫌我抢夺了它们食物,在树上对我发起袭击,我狂嚎一声,那松鼠被我的叫声聒得浑身发抖,竟不知逃跑了。我顺势掐住松鼠的脖子,狠命的捏着……后来,我把松鼠带回狼洞,给狼们了一次最美的晚餐。母狼如何也没有想到,它们养活我三年后,我居然可以回报它们,担当起养活它们的重任。它一定为它当年没有吃掉我而暗自高兴,而我却一点不知道狠它们,是它们害得我无家可归啊!
第六章
这大概是一年当中最冷的时候了。
雪停了,太阳升起的时候,阳光显得格外刺眼,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我伸伸麻木的腿,我的脚已生了厚厚的冻疮,肿的老高。我开始坐到洞外的石板上,太阳照在我的身上。多么温暖的太阳啊,我望着远方的山,白皑皑的一片,偶有黑的石头,在这片白色的世界里,就显得格外抢眼。
我的脚开始痒起来,奇痒难忍,钻心的难受。我把脚在石板上使劲蹭着,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几只狼崽也已长大,它们趴在洞内,望着我,间或抬起头来,望着洞口的我。母狼也许是老了,它懒得动弹,只是舒展着身子,用眼睛的余光望着我。其中的一个狼崽蹩到洞口,用长长的舌头舔我脚上的冻疮。我的脚磨烂了,血渗出来,流在石板上。狼崽舔舐着……我发出一阵嚎叫!狼崽吓得窜回洞里,其它几只狼也站起来,惊恐地望着我。
也许没有人理解我内心深处的痛楚,其实我也不理解我自己,如果我丢不了,也许我这时还在暖和的空调房间里,和家人享受着温暖的氛围……这些我都不敢去想。在我幼小的心灵,还偶尔会萌生一些对人类生活的向往。在我的记忆深处,在我的梦里,我忽然觉得,这狼洞不该是我的容身之处!可我的家在哪里呢?我该往何处去?!
我像喝醉酒一样,摇摇晃晃,重新回到洞里。洞外强烈的阳光和洞内的黑暗,忽然使得我眼前发黑,我躺倒在我的窝里,感觉自己浑身发烫,像一块燃烧着的木炭!几只狼崽凑到我的跟前,一个个噗通卧在我的周围。用它们的皮毛温暖着我,这让我分外感动。我依然高烧不退,在狼们的世界里,它们是不懂得病痛的,它们也永远不会有伤痛,只要饱食终日,它们也不会侵犯别人的领地。我也一样,只要能存活下去,也没有什么奢望。至于亲情,在我的脑海里,是淡薄的,我离开人类的生活,过着蜗居的生活,但我起码有着比狼还聪慧的脑子。在这片山林里,我和狼们过着和谐的生活,我的血液里甚至留有狼的血清。这是无疑的,我明显地感觉到我身体的变化。
几天以来,我一直在昏睡,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醒来。但有一点,过惯了群居生活的狼,狼们之间配合很默契。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
在这个时候,几只狼崽它们围坐在我的周围。等待着我的苏醒。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往往能获得成功。狼们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坚定不移地相信,我一定会苏醒,一定会好起来……因为,我也是一只狼,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第七章
我不知是如何从浑浑噩噩中苏醒的。狼们轮流照看我,它们分工明确,它们已不能离开我,我俨然已成为它们的首领。我主宰着狼的命运,同时也主宰着自己的命运。我在逐渐长大,可我和人类的距离逐渐在拉远。我的牙齿变得锋利,手掌变得肥大,手指比同龄人也肥硕许多。我的脚掌尽管已经被冻疮占去很多,但厚厚的脚茧让我在山林中奔走时,也丝毫不觉得坎坷。在我黝黑的肌肤上,也生了层淡褐的绒毛。我的进化,是悄无声息的,而我自己根本没有注意到身体的变化……
难熬的冬季终于过去了!竹笋、野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植物都开始萌发着新的生命。那些耐了一冬的动物们,也都欢实起来……我的五官当中,就属嗅觉最敏锐了。
在山洞生存的十四年里,我学会了适者生存。可惜清晰地辨别着山中四季的气味,春季花开得多,所以以花香为主,夏季草长,以青草味为主,秋结硕果,这气味是最诱人的,成熟的野果散发着各种醇香,自有难挡的魅力……
饥饿往往教会你很多东西,在饥饿的时候,人的潜能往往会发挥到极致,我竟学会了捕蛇。但我并不吃蛇,茹毛饮血对于我来说很难接受。我抓住蛇时,全都交给了我的狼伙伴。春蛇刚刚苏醒,是一年中最好捕捉的时候,我在山上的石缝、石窝、草根的深处均能发现蛇的身影。它们还未完全苏醒,我只消攥住蛇的头部,用力掐之。蛇痛苦地蠕动着,眼珠爆裂,口中喷射着毒液!待其力气消耗殆尽,我顺势扔给一旁翘首的狼,它们扑上去,争夺着……这时,我往往会大嚎一声,后面的狼会乖乖的退缩到一边,卧在地上,舔舐着外颚。如再捕到蛇,会再依次给它们。狼们渐渐养成了先来先得良好的习惯,我也成为一个称职的驯兽师兼这支小狼群的首领。
直到有一天,我才发现狼的潜能也是极大的。
那是一天上午,我和狼们在树林里寻找食物。突然发觉前面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吭哧吭哧地啃噬竹笋,几只狼立即警觉起来,脊背的毛顷刻间端竖!我顺势折下一截树枝,拿在手里,猫着腰,和我的同伴一步步逼近那黑色的动物。
我们几乎呈半圆状向猎物围拢,猎物也发现了我们,竟是一头野猪。它咆哮着向后退去,我几乎是飞着跳跃上去,腾空而起,手起杆落,打在野猪的头上,那树枝竟断成两截!几只狼崽也扑过来,其中一只咬住野猪脖子的下方,野猪在原地拼命地做着圆心运动……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瞬间拉开了序幕。
野猪的皮毛钢鬃针般锋利,几只冲锋的狼嘴角被划出血痕。它挣脱狼的噬咬,脖子及腿渗着血,它在原地匍匐着,弓腰缩背,积攒着力量……我的同伴们在周围虎视眈眈,力量的悬殊使得这场猪狼之战早已稳操胜券。我又折下更粗的一截树枝,迎头猛击猪头,野猪一个趔趄,狼们趁势而上。野猪被摁倒在地,脖子顷刻间鲜血喷涌而出,一只狼已经咬开野猪的肚膛,花白的肠子及内脏流出,一股温热且腥臭的气浪袭来!
我像一个打了胜仗的将领,观看着这场即时的战争。这场鏖战也历练了我所带领的这支队伍,同时也更加确定了我的领导地位。
第八章
时光荏苒,我在迅速地长大,身上淡淡的绒毛已变成很长的毛,唇上及下颌也生了胡须,俨然一个野人。如果我匍匐在地,远远望去,没有谁能看出我的本来面目。狼总喜欢在我周围,簇拥着我,我的地位显然已经确立,我所带领的狼家族也在迅速扩大。
我已不满足在山林里扫荡,我想走出大山,到更广阔的地方去,我像一个野心勃勃的将军。这几年里,我认识了许多野果,像核桃、毛栗子、野葡萄等,这些野果不仅延续着我的生命,也使得我的大脑超乎狼的聪慧。长期的野外生存,我练出了灵敏的嗅觉,而且视觉也超乎寻常。即使在漆黑的夜里,我也能清晰地看到周围的一草一木。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我的眼睛……只要我一声令下,群狼就会冲向猎物,同对方展开一场激烈的搏杀!我始终是胜利的一方,血腥的场面最终会在群狼饱餐之后结束。每次激战之后,更加使得群狼对我俯首称臣。它们在我周围摇晃着尾巴,以谄媚的目光望着我。
这天中午,山风徐来,我慵懒地躺在洞口,享受着山风的惬意。抬头望着刺眼的阳光,我忽然有走出大山的想法。山外面的世界在我的记忆里始终是个谜,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否和这里一样?
我轻松地跃过断崖,站在对面望着狼洞。
狼洞里,群狼惊诧地望着我,它们对我的举动感到不解。有几只狼也走出洞口,在断崖上走动着,想随着我一同出去。看出我没有叫它们的意思,它们踌躇片刻,只好卧在洞口。
我顺着断崖向另一个山头走去。其实,这条路线就是当年公狼叼着我回来的那条路。从这条路一直向上,就是公路,每天有各种各样的车辆穿梭着。我穿过树林和乱石滩,一直向上走去。太阳高挂在天空,像个巨大的火球,炙烤着大山以及这里的林木。我感动有些口渴,可这里不像狼洞里,有渗出的泉水可以饮用。我只好继续向上,这时已可以清楚的听到汽车呼啸而过的声音……
终于走到了山路上。这是一条很长的公路,在山间盘旋着,向下望去,是公路的另一段,和我所站立的这个位置相连。再远处,是些山民的居所,哪里有房子,房顶的烟囱里,一柱柱白烟袅袅升起……
我有些兴奋,被山林长期锁着的视野一下子开阔了许多,我伫立在山路上,回头望望我上来的路,根本看不出什么路来,山林郁郁葱葱,没有人敢涉足这林莽间。再远处,昔日所处的狼洞早已被一片丛林所遮掩。我在路边坐了下来,想休息一番再走。这时,一辆很大的卡车驶了上来,汽车叫嚣着,好像很吃力的样子,车后装着一车圆圆绿绿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司机好像也看到了我,车辆行驶的速度有些缓慢。最后,那辆车停了下来,司机从车窗里扔出一条裤子,冲着我喊,“伙计,把衣服穿上!”临启动前,他又从窗子里向我坐着的方向扔出一瓶水。很显然,他把我当成一个流浪汉或者精神失常的人了……
第九章
货车刚走远,大概是被什么颠了一下,那圆圆绿绿的东西就从车上滚落下来一个,趁着坡势,一直滚到我的脚下。那东西已经裂开,流着汁液,里面的瓤子是鲜红的,透着一股甘甜的味道。我顺势将那东西掰开,咬了一块,竟然是这么爽口!顷刻间我就吃完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就是西瓜。
山洞之外竟然有这样的美味,看来我今天出来对了!心里这样念叨着,我起身拿起货车司机扔给我的水及裤子,沿着山路,向山下走去。
走到半路,只见六七个骑着自行车的年轻人,他们戴着头盔,穿着鲜艳的运动装从我身边掠过,有几个还回头望望我,发出一阵怪叫!我才发现货车司机扔给我的裤子是要穿上的,要不他们真以为我是野人或者神经病了。
还好,司机给我的裤子挺合适,只是稍短了些,膝盖上也烂了个洞。就像猿猴变成人的第一步要直立行走一样,我穿上裤子,也就向人类文明迈了一大步。但在我心底,我对人类还是存有戒心的,对他们是畏惧的。但幸运的是,在我顺着山路行走时,尚没有人对我进犯,但我还是折了根稍粗些的树枝,以防不测,至少有人攻击我时,我可以像打野猪一样向对方发起攻击。
就这样,我一手拿着水,一手持棍,走出去好远,越走路越平坦,越走路边的人越多。很多人看见我时往往是躲避,我也尽量躲避他们。就在这个时候,我变得犹豫起来,呆在原地不敢再动弹。前面的世界显然是未知的,没有了山林,全是些整体地房屋,那里是否有我的容身之地,是否可以生存?我脑子里反复思考着,但有一点我还是想到了,这里比山里的食物要多得多,像路上掉下的西瓜,就让我大饱了一次口福,享受到人间的美味。
我避过路人,钻到路边的丛林里。这时我才觉得口渴,可我无论如何也打不开那瓶水,干脆咬烂瓶子,喝了个精光。在丛林里,我躺在松软的草地上,我才发现,穿上裤子原来是蛮好的,起码树枝不会再划破我的皮毛。这就让我萌生了配全一套衣服的想法……
我没有再在路上走,而是顺着路边的树林、草丛行走。直到一堵墙挡住去路,我绕过那堵墙,却到了另一座山的半山腰。这个时候,几名来这里登山的驴友发现了我,其中的一个拿起相机,对准我摁动了快门。就是这张照片,使我一夜之间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也使得我的生身父母发现了我!而我,却对这些一无所知。所幸的是,这些年里,我脖子上的长命锁一直伴着我,也使得这成为维系我和人类唯一的标志。不是这长命锁,平湖秋就不会发现我,我也就不会重返人类……
我顺着半山腰,一直向山下冲去,我的速度是极快的。再说,这里的山势比我平日所处的山势要平坦的多,所以我连跳带跑很快出了驴友们相机所能达到的范围。
那围墙里,其实是家不算大的宾馆。我轻松地翻过围墙,里面是一溜三层的楼房,围墙的附近是一溜用山木搭建的回廊,回廊两边是草坪以及稍低一些的灌木。天渐渐黑了下来,我想今晚就呆在这里吧。
我在院子里游荡,想找一处暂时的安身地。回廊的末端,有一间小房子,房门虚掩,推门进去,里面是些杂物,有装修剩下的大白粉、水泥,还有架子车,破棉絮等。我将那棉絮扯下来,放到地板上,棉絮松软,躺上去比我的石窝要舒服的多。我想,上山时带些回去,铺到我的石窝,岂不舒服?
第十章
睡了一觉醒来,天已大黑。忽觉饥肠辘辘,该是找食物的时候了。出了存放杂物的房子,发觉那三层楼房里,灯稀稀落落亮着,客人并不是太多。那里是否有好吃的东西?我想。
我一个跨跳,几乎飞跃过回廊,几步来到这座三层楼下。一楼的一间房子里,灯亮着,里面好像人很多,吵闹着,有人过来打开窗子,一股难闻的烟味夹杂着几个人的争吵飘了出来。
“我刚打二饼了,你不要,我刚揭了一张牌,你他妈的却炸了,啥人吗!”
“滚你的,我咋知道底下有这牌么……”
接着有时呼啦呼啦的声音,那一堆人将一堆白花花的小方块在桌子上搅来搅去,然后又码放整体。我看没什么吃的,又走到另一个窗户前,这个窗户竟是开着的。里面的床上躺了一个年轻人,正斜靠在床上看电视。靠近窗户的地方,放着几瓶水。我一看,和货车司机扔给我的那瓶没什么区别。我刚准备伸手去拿,年轻人却站了起来,我以为他发现了我,赶紧缩下身子。他却进了房子里的小门。再没出来。
我索性把桌子上的几瓶水全拿了出来,其中一瓶没有盖子,我拿起来喝了,再喝第二瓶时,我才知道,这个盖子是可以拿掉的,不由叹息自己喝第一瓶水时的愚昧。喝完水,肚子愈发饿起来。
一楼却再没有亮灯的房间。向上望去,二楼一间房子的窗户是开着的,窗帘也飘了出来。我一手抓住一楼的空调架子,稍一用力,便跻身二楼的空调上。房子里的灯亮着,那床上两个人,都光着身子。我不由得纳闷,平时是我光着身子,原来人类在房子里时也光着身子啊?
我不由得稀奇起来,忘记了饥饿,看那俩人的举动。男人趴在女人上面,两人身体紧贴着,口对着口,彼此舌头在一起搅动着,好像在抢什么吃的吧。而且是反复地抢着,女的大概被抢得无力了,眼睛紧闭着,痛苦地蜷缩着身子。再看那男的,身体的下面好像和女人连在一起了,他们不停地上下蠕动,却怎么也挣脱不开。过了一会,男的像疯了一样,将那女人抱紧,拼命地挺自己的屁股……
我吓坏了,赶紧从窗户上跳下来,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我见过很多狩猎的场面,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可怕的。女人表情那么痛苦,她却不与那男人搏杀;男人搏杀那女人,自己却搞得这样痛苦,我简直不懂人类到底是怎么了……
没有找到食物,反而被这一对男女搞得心里一阵难言的郁闷。我干脆从一个纱窗里跳了进去,这原来是餐厅的一个包间。里面杯盘狼藉,大概服务员太累了,晚餐客人走后,这些剩菜剩饭并没有收拾掉。我如获至宝,这些可都是我在山上从来没有享用过的美味啊。
一边品尝着这些剩菜,一边感叹着人类的奢侈。我的味觉也被大大的激活,酸、甜、辣、咸、涩等等从我舌尖一次次湿润地浸过。我还看到一个山鸡模样的食物,平时狼们食用时,只要能填充肚皮。完全不像人类要做得这样精致,鸡毛被褪得如此干净。虽是剩下的,大半个鸡还在。我扯下一只鸡腿,竟如此美味!原来脱离茹毛饮血的人类,他们餐桌上的食物要丰富的多。
一阵饱食之后,我忽然想起狼洞里我的狼伙伴们,他们是否在这个夜里找到食物?我得回山上去了,强烈的责任感让我做出这样的抉择。
我准备越窗而出,临走时,却发现窗户一边的衣架上挂着一件粉色衬衫,我顺手穿上。我被这一身蹩脚的装扮给逗笑了,我还是第一次这样穿戴整体。
刚跳出窗户,我却遭遇了一跳偌大的狼狗。它的职责是晚间巡逻整个院落,我的出现令这条狼狗暴跳如雷!
对于这条狼狗,我的第一反应是——它是我的同类。但狼狗却不这样认为,它径直朝我扑来!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它一下就将我扑到在地!说时快,那时迟。我一看来者不善,预备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来,但已来不及了。狼狗疯了一般再次向我冲锋,我无奈只好迎击!狼狗没有料到我会抓住它的狗头,我双手握住狼狗脖子,死死掐住,狼狗挣扎着,四肢拼命踢动,甚至将我新穿的衬衫也划烂了……最终,狼狗停止挣扎,一命呜呼。我有些不忍,看着它的尸体,和我们狼类其实是蛮像的,可它的不友好逼迫我不得不这样做。
等狗的主人发觉到异常时,我已经越过这家酒店的围墙,向山上走去了。走的时候,我还带走了那只狼狗的尸体,我要把它带回去,犒劳我的狼群。
第十一章
像当年那只公狼衔着我一样,我用手提了狼狗的尸体,沿着山路飞奔。我倒不怕有人追赶,只是思念我的狼群,我要给他们送食物回去。
在这样的月夜,凉风簌簌,穿了衣服的我,一反常态,似人非人,似鬼非鬼,像一个幽灵,穿梭在山间的树木里。一些飞鸟被惊醒,一些小动物也吓得四窜而逃。
等我回到狼洞,狼们还没回来,它们大概又捕猎去了。我趴到洞内的石壁上,趁着渗出的泉水,猛吸了几口,一阵凉意袭来,路上的劳累顿时消散了很多。我躺倒在曾睡了十几年的的石窝子里,石窝已被我的身体磨的发亮。顺着洞口向外望去,天空中高悬着一轮月亮,月光斜斜地照进来,刚好照在我的脸上。而洞口上方的那个罅隙,也筛下一缕月光,打在洞内另一处。当年,公狼捕我回来时,那缕月光正好也照在这个位置。
这个天然的洞穴,冬暖夏凉,尽管洞口是敞开的,但奇特的地形却让洞穴避开了风雨的侵扰,成为我和狼群的天然避风港。
狼们回来了。它们看到我的出现,尤其是我身上的一身衣服,它们先是一阵吠叫。我狂喝一声,它们才意识到确实是它们的首领回来了,这才纷纷围着我来回走动,向我示好。
忽然,它们发现了黑狗的尸体。一只狼上前用鼻翼嗅着,很快,另一只也上去,它们大概并未找到猎物。对眼前的这个动物尸体,它们似乎还抱有怀疑态度。但是很快,它们开始啃噬那只狗的尸首。我听着它们吭哧吭哧的啃食声,心头升起一种异样的成功感。
在洞里睡了一天,我也懒得动弹。对山里生长的那些食物,我忽然有丝厌倦。我想起那天晚上的那顿美食,肚子里禁不住一阵肠鸣……
我想再到山外去,探索更多的未知世界。这次的出山,我更是轻车熟路。由于我穿了衣服,路边的人并没有对我产生恶意,也没有人敢侵犯我。他们也许仅仅把我当成一个精神失常的流浪汉了,而这也使得我和人类的距离能拉近一些。
这是一个小镇,路边有很多的饭店和食品店。里面飘出的各种香味,频频刺激着我的味觉,使我越发显得饥饿。我踟蹰在一个饭店门口,里面出来一个长得很粗壮的人来,冲着我喊:“滚远滚远!”我尽管听不懂他喊什么,但我知道他不怀好意。我转过头去,冲他猛吼一声!这种野兽般的怒吼令这个恶人生了怯,他迅速地返回饭店,再没出来。
长期在山野蜗居,没有人类的语言环境,我已经彻底丧失了人类语言的功能。这使得我和人类交流时,多了一道障碍。
我坐在这家饭店门口的道沿上,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甚至有人认为我是个乞丐,向我扔来几张零票子。
这时,饭店的服务员给我端了一碗面条,显然是刚做的,泛着热气。我狼吞虎咽般吃了,肚子不再难受。回头向饭店望去,刚才被吓回的那个老板朝我努了努嘴,我端起空碗,向他示意着。
饱餐之后,我捡起地上的零票子,装到上衣口袋里准备离开。此时,不远处一个修鞋铺的师傅走过来,把一双鞋扔给我。这是一双运动鞋,半新不旧的。修鞋师傅抬起他的脚,向我示意让我穿上。我坐在地上,把脚往进塞,可怎么也塞不进去。围观的人发出一阵笑声,我也冲他们笑了笑,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
修鞋师傅挥了挥手,让我随他去,我看出他的意思,便尾随其后,到了他的鞋铺。师傅径直拿了把大剪刀,剪掉鞋的后帮,又扔给我。这次我很轻松地穿上了平生的第一双鞋。我冲着鞋匠嗷嗷的叫着,表示感谢。
谁知我的叫声吸引了附近的几条狗,他们旺旺地乱叫着,冲我扑来。见来者不善,我大吼一声,几只狗被我的吼声吓得四散而逃!
第十二章
这个小镇,其实就是和我家一岭之隔的西豆荚镇。如果翻过西豆荚镇的这座岭,岭的另一面便是我家所在的位置——南豆荚镇。我完全可以翻越这座横亘于我家的这座岭,到岭的另一端,和我的父母团聚。但我根本不知道,事情就这样的简单,而我,却要在这个西豆荚镇忍受更多的磨难……
我很快成了这个小镇的新闻人物。
每天,我坐在小镇附近的马路边,常有好心人给我拿来衣物和食物。这些食物,大多是人类吃剩的残汤剩羹,但我还是很乐意的享用这份美食。对于一个狼人来说,这是再好不过的美味了。
我不准备再回山里去了。我甚至在一堵废弃的土墙边垒起我的窝棚,并把好心人给的一床旧棉絮铺到窝棚里。这座土墙曾经是一户人家的房子,他们都搬到城里住了,房子拆后,余下这堵土墙和几根木头,平日是一些人便溺的好地方。我住到这里后,没人敢再来方便。我俨然已成为这座土墙的主人。
我的财产也越来越丰富。除了一床破棉絮,还有很多衣物,甚至有人送我了一个搪瓷碗。
土墙不远处,有一条溪流,溪水不大,但很清澈,水底的石头清晰可辨。附近的一些妇女,常来这里在大些的石头上洗衣服,看见我过来,一些年轻的姑娘纷纷逃散。倒是那些年龄稍长的妇女,并不顾及我会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其实也大可不必逃散的,我本身也是人,只是与亲人失散多年,搞得人不像人,狼不像狼,鬼不像鬼的。
口渴的时候,我常去小溪喝水,也用搪瓷碗舀些水回来,以备不时饮用。我也在小溪里学会了洗脸和洗澡,这使得我的人型渐渐显现,山野习气也在慢慢消褪。附近的人们都知道我不是个坏人,而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些对我敬而远之的人,也都对我有了好意,甚至有人到我所居住的窝棚来,给我送些吃的。我已经适应了在这里的生存,山洞里我的狼群已逐渐被我忘却。我觉得人类的生存原来可以这样美好……
早上,那些孩子们叫嚣着热闹地去上学。我也会随他们起来,到土墙后便溺。之后,我会坐在我的窝棚里,冲着上学的学生们抓耳挠腮。一些调皮的学生也会学着我的样子,做出奇怪的动作。我知道他们不坏恶意,所以只是冲他们笑笑,相安无事。
然而这样的安宁并不长久。我也并不知晓,一场灾难正悄悄降临……
我苟活在这个小镇上,每天像乞丐一样,习惯了半乞讨的生活,我的狼性在一天天丧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觉得我怎么像变了,我的体能在一天天减弱。我不能想象,假若再有猎物,我是否还可以手到擒来?!
这天晚上,我躺在我的窝棚里。听着墙外潺潺的溪水以及蟋蟀的叫声,我忽然睡意全无。我想起在狼洞的岁月,每晚这个时候,我总是和狼群一起去捕猎。不论有无收获,我时常是亢奋的。可如今沦落到这个小镇,我倒像个无所事事的乞丐,成日里饱食终日!
我再也无法睡着,透过上方的几个木头,我可以清楚地看到高悬在天空的星星和月亮。只是他们不像当初我在山上的明亮,天隐晦而低沉。
忽然,我听见墙外的溪水中,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以及一阵搏斗的声音。我想,肯定是捕猎者在捕猎了。
我打算去看个究竟。一个鲤鱼打挺从床铺上跳起来,操了一根棍子循声向后墙的小溪走去……
小溪早恢复了宁静。刚才的嘈杂声已销声匿迹,但空气中明显弥漫着一股血腥的味道。但这种血腥似乎又与往常的不同,它不像我在山里时野猪的腥味,这种血腥中夹杂了淡淡的甜味。
我的鼻翼耸起,希望再嗅到其他更为具体的气味,然而再没有其他味道。我循着血腥味一直往前走,终于在一块巨石的后面,发现了一具人类的尸体。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性,她的头发披散着,上身穿一件绿色的短袖T恤,短袖上面印有五个卡通小孩,其实就是北京2008年奥运五福娃。下身的裤子不翼而飞,女人的脑门好像被什么锐利的器具击伤,血液在她的脸上凝结……是谁在这捕猎呢?为什么不把猎物吃掉?一连串的问号在我的脑海里闪现。
我想把这具女人的尸体抱到我的窝棚里去,可我早已不茹毛饮血了,何况我对人类也无从下抓。我略一思索,还是离开了那具女尸。
是谁捕获了这个女性呢?刚才的嘈杂声是否捕猎者捕猎时发出的呢?他们为什么要弄死她,却不吃掉呢?回到窝棚里,我还一直无法入睡。担心那些捕猎者伤害到我,我把棍子揣在怀里,预备随时反击。
第十三章
这天早上,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赶在学生们上课之前起来,我确实是太累了……
我感到有人冲到了我的窝棚里,而且不止一个人。我赶紧去摸被子里的棍子,棍子早不见了,我的手臂和腿脚被几个人压住,根本动弹不得。是谁要抓住我吗?
我疯了似的挣扎着!
“不要动!”
窝棚里已经站满了人。一些人穿着蓝色的制服,他们都是警察。还有人冲着我“咔嚓咔嚓”地照相,强烈的闪光灯让我的眼睛顷刻间失去了视觉。我只看到眼前很多明晃晃的东西在来回飞,像蛾子一样。
我不明白是什么事冲撞了他们。一直以来,我和人类相安无事。可今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竟惹怒了他们?但我没做错什么啊?
“真看不出来,他会杀人。”
“就是啊,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也很难说,说不定是别人杀的人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