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温柔
韦剑的人生中有着一路的艰辛,但正是因了这份艰辛,才让他的成长与众不同。小说的开头气势不凡,很有冲击力,语言也很娴熟。但到了后面的部分,作者太过急燥了,匆匆收尾,把陈述的部分改得技巧一点儿,一定是篇好作品。问好作者。
鲜血从左嘴角下的下巴上即刻渗出,在他稍一愣神的情况下,刀片在手中轻轻一滑。他连忙在抽屉中找到火柴,撕下一角火柴皮贴在伤口上。血马上止住了,可浸血的灰火柴皮,不黑不红,甚是扎眼,特怪看的。
以前——十六七岁吧,苦恼自己没长胡子,但每每看到同窗一手握着小镜子、一手挥舞着小剪子在那里扫除仅有的几根小胡子时,心中很不以为然,心说:“这又是何苦呢?”
而现在自己不光生了一脸硬硬的龇须,而且不实施“杀戮”——有人叫“每周一割”,它便长得让人厌闲(耐不住性子)。老刀片刮着疼,新刀片快,弄不好就在嘴周围拉条口子,虽说不怎么疼,但流的血可不少,让人觉得有点可惜。
古人曰:“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于矩。”而我已届不惑之年,疑惑的事比以前却多了起来。不容沉思的过久,这不,上课铃又响了起来,该“过堂”了,我急匆匆奔向教室。其他班里老师已经开讲,只有我带的那个班还在唱:“……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他迈上了讲台,示意大家停唱,本来是要宣布“上课”,大家马上起立,却喊道:“下课!”搞得一阵哄堂大笑,有几个忍不住,竟钻到桌子底下去了。他赶紧绷紧脸说:“那是不可能的……请坐!”接着开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舍得,舍得,有舍有得:韦剑这样想。最近的一些麻烦事搞得他头昏脑胀;他这样一个小人物,也不可能摊上什么大事情,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诸如,孩子断奶,老婆行经,锅碗瓢盆,洗洗涮涮,等等,加上同事请假他给带班,学生之间的矛盾更是理数不清,忙得他要腰腰不来,要背背不挺——累得够呛啊!
好不容易缓口气,孩子嗫嚅地叫道:“爸……爸,奶奶!”
“啥,刚吃过又要?噢,原来是早尿裤子上了。”韦剑这个气呀,你真是没事找事,走上前去把孩子转过来,对着小屁屁“啪、啪”就是两下。孩子受了惊吓,先是一阵干嚎,一看他瞪了双豹眼,就吓得不敢吱声。
孩子也挺可怜的,韦剑心想,不该拿孩子撒气,都怪自己没什么本事。要是自己也有一官半职,不说坐机关,当局长科长,就是在学校里当个大校长小主任,至少没有这么多辛苦。想到这些,他赶紧给孩子化奶,嘴上不停地说:“娃娃乖,别难过,爸爸给你奶粉泡饼干吃,啊!……”
孩子吃上了奶,趴在床边,指着枕头说:“睡……睡……”韦剑把孩子抱上床,脱了虎头棉鞋,给他铺盖上小被子,灌了一瓶热水取暖。
看着孩子酣然入睡,韦剑轻轻舒了一口气,脑海里不由地浮现一些往事的片段……
中学的生活仿佛是无忧无虑。韦剑虽说体质虚弱,特别是一到冬季咳得厉害,这是从小学她九岁那年出天花得的后遗症。从那时起,母亲领着他求神问卦、也跑遍大小医院,看了专科、寻偏方,就是不管用。冬季咳嗽,夏季盗汗,厌冷食,怕肥肉,怕运动,小小年龄,可得叫“百病缠身”。同学们都笑他未老先衰,自学了鲁迅的故乡后,便给他取了个不文不雅的绰号“豆腐西施”,让他觉得啼笑皆非。然而,他这个人是最坚韧的,也许是长期有病,磨砺了他,据说他父亲认为他体质差是缺乏锻炼吗,就让他独自一人完成但牛粪、锤碎与运往田间,等等一系列劳动;有时他因拉不动已满架子车粪,而在田间地头暗暗地哭鼻子;但在短暂的哭过后,他还是要紧呀把粪运到地里,因为他的父亲还等着他拉下一车呢。
结果学期终了,他总是考第一,引来大家的啧啧称赞,连嘲弄他的几个同窗也缄默了,并且投来赞许的目光。真的,除了体育韦剑学习上并不愁什么课拿不动。即使是令人头疼的
几何物理,他哪怕坐上一两节自习,也要独立把它做出来。有几个伶俐的向他请教学习妙招,他说:“你仔细卡我一天的活动。”他们看了,也都佩服,但他的功夫,你却做不到。
老师也总是让性情绵软的女生跟他坐同桌,因为这活泼的两人都会不自在。妮子是和他坐同桌时间最长的一个,她扎两个小辫,不太好动,但也不死板,嘴角总挂着一丝笑意,给任何人的感觉都很亲切。久而久之,两人达成了一种默契,出出进进的,韦剑不言语,妮子自然就让开;上课自习,妮子不理解的,韦剑就提醒一字一句;做值日的时候,韦剑大多站在一旁,妮子和大火把一切都打扫干净了。可两人始终很少说话,除了学习以外,因为八十年代吧,都那样,异性同学吵吵闹闹会惹来多少非议呢?而班上调了几次座位,但,他们坐同桌的机会总多。韦剑明白,自己挺喜欢妮子,她不多事,善解人意,如果老师或班长把他们调开了,他会在做早操时,告诉她“回来”——用自己恳切的眼神。这是“暗恋”吧,他不懂,也不知道这个名词。
韦剑在老师的心目中,并不总是一个好学生。
给他心灵激励的老师一个是班主任,也是他们班的语文老师,是个男老师。在一节晚自习上老师让大家背课文,他来检查。结果,韦剑第一个举手,红着脸,吞吞吐吐地背完了课文。老师很兴奋,当众表扬了他,还说:“我要是有这么个孩子,我一定要把他供上大学!”韦剑的脸更红了,是激动吧;可他心里又在说:谁给你当娃哩?我爸我妈是农民,但我爱我的家!
第二个激励他的是体育老师,虽说人很开朗,但锻炼上是要求很严的。一年冬天,他把大家带到公路上去跑步。公路上积着雪,厚厚的,被行人踩光了,走上去挺滑。上了公路,他就要求大家加速跑,并且在路边的杨树上扯了已跟树条,高声喊道:“谁跑到后边,我就用这抽谁!”大家吓得拼命奔跑起来。韦剑也一样卖力的跑着,但他毕竟体力弱,不一会就被大家甩在后边。体育老师发威了,狠命地用鞭子在韦剑的头上身上抽打着,嘴里还喝道:“你看这第一名,真丢人,还不给我跑快点……”韦剑拼命地追着大家,忘记了咳嗽,也来不及喘息,也是在这个季节,第一次痛快地出了一身汗。
第三个令他奋起的是初三时的语文老师,瘦瘦高高的个子,说话轻声细语的,字音从牙尖上一个一个蹦出来,但不常讲。那天,班主任可能没有在,大家下课疯了一大会。他的出现,让大家慌了神,一个个窜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可韦剑穿了一件棉大袄,这是在县服装厂的姑姑特意为他做的,因为他家孩子多,她便特别照顾,他姐弟几个并没有衣衫褴褛,反而像家境偏好人家的孩子。他就走得有些慢了,被老师发现,站在讲台上,喝令他站起来,嘴里还说:“把你穿得跟个棉围围样,像个地主娃。地主娃又能怎么样?你能考上个学,我把鼓背到你门上去敲去!”韦剑一听,这还了得,明明填档案,自己填的是“下中农”,父亲说是接近“贫农”的。气得他折断了手里握着的钢笔,这也是他生平第一次觉得老师不对。因为这个老师据说是镇上顶呱呱的语文教师,语法讲得很棒,不过由于和那里的校长有了矛盾,才被“发配”到这所偏远的中学来的。
一件趣事是,初一时,老师让大家分角色读《牛郎织女的传说》,但就是没有热举手。
在老师的再三激励下,一对男女生开始会话起来。当读到牛郎对织女说:“咱们结婚吧!”的时候,那个男生便停下来不读这一句。可他不读又不行,忍着忍着,足足忍了有二分钟,他终于读出来了。一句:“咱们结婚吧!”逗得人人捧腹,笑出了眼泪……
后来他上了师范,班主任并没有言中。他的偏爱似乎刺激了韦剑,他选择了中专。师范里,韦剑表现并不出色,这里更重视的是体、音、美等课程,并不太强调文化课。因此韦剑有点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但他并没有灰心,课余时间和周末竟然步入运动场,和高年级同学学习甚至较量球艺。他学会了打篮球,打乒乓球,打羽毛球。有时还用毛笔描几张大字,粗看起来,还真有点“颜筋柳骨”的味道。
也经常一人在校门附近的假山上散步,听着对面俱乐部放出来的歌曲:“……你就像那一大把火……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我曾依然用心的爱着你……”虽然回声很大,但是曲调还是能听清的,于是他用心哼唱着这些歌。
这不,有那么几天,韦剑注意到一个个子高挑的,留着剪发头的女孩,特文静的那种。在散学和买饭去的路上,如果遇见了她,他都会用心的哼着:“我曾用心的爱着你……”她不紧不慢地走着,也不逃,也不停,似乎在专注地听着“分别以后你到底在哪里……”可这个秘密,他们相互都没有捅破。是遗憾吧,是幸运?多姿多彩的青春岁月,是一个多梦的季节,把美丽还给青春吧——生命!
后来呢?后来,韦剑变得很淘气,和班上要好的男同学去录像厅看通宵,香港的武打片把他的人生理想,渲染得像个江湖豪杰;要么,和伙伴去郊游,夏季雨后到漠谷河游泳,尽管他不会游,每次都沾一屁股泥,但他还很乐意去;冬天飞雪的夜里,几个人壮着胆子,来个夜闯“女皇陵”,回来后,为某人的惊恐笑到天明。女皇啊,你是否被这几个莽撞的不速之客吓得做了噩梦?
毕业归来,韦剑决心在家乡——北山(平原人都这么叫,用十分轻蔑的口气),大干一番,当教师,为家乡建设培育英才。可,心有余而力不足,教学上的条条框框太多了。等他适应的差不多了,也过了“门槛”(三十六岁),已是奔四(十)的人了。父母谢世好几年了,他的事只有他做主,回想起来又是什么味道呢?韦剑觉得虚度了光阴,对不起生命。一个少年时就染病十多年的人,怎会在忽视生命的存在,忽略生名额意义呢?
那年吧,韦剑蓄起了小胡子,把自己的形象修饰的像书中描述的鲁迅先生的模样,当然长发剃成寸头。乍一看,个性;走在街上,吸引人的眼球。当幸福来敲门时,他却离开了,说自己一个穷教书的,不配拥有那样美的美人儿。的确,玉儿很美,像她的名字,光洁而脱俗。她把韦剑当成了自己的乡党,还是根本就不在意什么,他们亲昵的交谈,低声的耳语,甚至眉目传情。但她的母亲坚决反对,说:“闺女,实际些吧,他一个乡下人,远隔百里,这怎么可能?”朋友这样劝她:“该不是琼瑶的小说看多了?一见钟情,靠得住多久?”
她终于抵不住压力,矛盾万千时闪电完婚,给韦剑一个捉不住的悲哀。
好在世风还在,伦理有路,韦剑并没有打光棍,他只满足这一点吧——悲哀至极……或许要好。
刀片锋利——超级兰吉利,鲜红的血咸咸的——印在韦剑的脑海里。北风挺大,黄土弥漫,干冷干冷的冬天挺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