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鞋
文章有着很深的道理,深刻细腻。短篇更倾向于故事情节的构造,加油!
它躺在那儿。这是清晨,我看见它的时候,正准备迈出第三步。本来第一步我是打算从左边开始的,第二步应该落在橙色瓷砖上。瓷砖是橙色的,很硬,踩在上面有响声。凌晨,这样的响声很清脆,可以粉碎凝结的空气,让它们消散开来。正想听听被击碎的空气破裂的声音,眼睛却看见了躺在地板砖上的鞋。
这是凌晨,一般情形下,你是不会在意屋檐下面的东西,因为大多关注更广阔的天地,比如许多时候,我们都关心大有作为,而大有作为的人是不关心小细节的。屋檐下的地板砖上躺着一只鞋,这是很小的事件,尤其在凌晨时分,谁关注这么微小的事件,就更是诡异了。不幸的是,我看见了这只鞋,甚至还因为这只鞋,产生了怪异的念头。
你会说,鞋有什么好看的呢?事实上,你现在不知道它是左脚鞋还是右脚鞋,也不知道它是凉鞋还是皮鞋;是布鞋的话,你或许有些害怕。剪刀口黑布鞋,这里的人认定是黑帮的标志。我有时很纳闷,剪刀口布鞋,那是革命战争年代的标志,穿这样鞋的是人物,再扎上绑腿,更像八路军战士。谁发明了黑帮穿这样的鞋呢?战争?的确,黑社会需要战争般的洗礼,可为什么要跟革命者联系在一起呢?关于这点,我想那些研究社会学的家伙,可以作为重点个案加以分析,譬如凭什么黑帮要重蹈革命者的思想?闹革命的人是很简朴的,不以奢侈享受为终极目的,其准确的标志就是这布鞋很廉价,穿在脚上代表革命者的终极愿望是“为人民服务”,不计较个人享受,几块钱一双的黑布鞋,代表理想主义者高尚的精神追求。可黑帮穿这鞋是为什么呢?莫非他们的终极追求也是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实现简朴的精神诉求?或者,从语义的角度考查,黑布鞋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颜色是黑的,而“黑”正好印证了黑社会的本质特点。
那么,你现在开始联想了,如果黑色的布鞋躺在这里,有什么寓意,尤其是凌晨时分,你不经意间的一瞥,就瞧见它躺在那儿,好端端的一只鞋,躺在瓷砖上,屋檐下,有这么一只黑色的剪刀口布鞋,悄无声息的躺着。当你仔细端详后,可以感觉这是应该穿在左脚的鞋,右脚鞋的话,套大脚趾头的位置应该冲左边摆放,而这只鞋的套大脚趾的地方,是冲右边的。是左脚,你确定。那个电影的名字取得好,“我的左脚”,假如取“我的右脚”这个名字,就有些缺乏艺术性。问题是,左脚跟右脚有什么区别呢?偏偏取名“左脚”就比取名“右脚”好听,也有艺术性,就像现在,这个天色尚黑的凌晨时分,一只黑色剪刀口布鞋,躺在屋檐下冰冷的瓷砖上,路灯刚好照着它,你正好经过,正准备迈出第三步,刚要起左脚的时候,就看见了这只应该穿在左脚的黑色布鞋。那么,那只右脚的鞋跑哪儿去了?于是,你希望在不远处看见另外一只黑色布鞋,属于右脚的,事实上,这不可能。橘黄色路灯照耀的范围很大,你不会看见另外一只鞋了,就这只鞋,很显眼的摆在那儿。暗示,这个词语对于你来说,很有意思。许多的时候,我们需要暗示,譬如我说,今天凌晨时分,我在一条路上走,那是上坡,你需要看着前方的斜坡,斜坡上面就是大马路,等你走过去了,就可以静静的站在那里,等候出站的班车,你需要乘坐几分钟后或者十几分钟后从站台出发的班车去另外一个地方。上车的时候,一般我是先抬起右脚,接着再跟进左脚,这样的话,就显示我缺乏艺术性的生活方式与习惯,所以我很平庸。你上车的时候,一般是先抬哪只脚?这是个问题,但绝大多数时间,你不会注意这样的事情,就像你跟我一样,一般不太关注摆在那儿的鞋,是左脚鞋还是右脚鞋。据说,左撇子十分聪明,我打字时,更多的是用右手食指,这很单一,不像熟稔五笔技术的人,全方位的练习脑子。我看见过两位用左手写字的人,他们出笔的方向与我们正好相反,很古怪,那时,我想,其思维的方式也可能跟我们逆向。如果让习惯左手写字的人看见一只左脚鞋放在那儿的话,他们该怎么想,是站在右边想呢,还是站在左边想?我此时是站在左边想的,因为我想迈出的第三步正好是左脚,那鞋正好是左脚鞋。
如果你在凌晨时分,走上一条斜坡,去等候将从站台出发的公车,那车还要等一小会儿,才能从远处黑糊糊的路口缓慢的驶过来,车上的灯光显示它行进的速度。这时,你会踱来踱去,一是消磨等候的时间,二是因为现在正值初冬季节,早上的寒气令人瑟缩。坚持晨练的人,从你身边跑过时,会警惕的瞥你一眼,这样黑色的凌晨,如果你悠闲的在屋檐旁边踱来踱去,的确有些不寻常,我也难免多看你几眼,衣冠整饬的人,倘若不是锻炼,又没有急匆匆的神色,这是个问题,就像那只安静的鞋。实际上,我穿鞋喜欢有跟的,便于支撑身子,无跟鞋让我有些不安,走起路来也不够精神,剪刀口黑色布鞋更是让我觉得矮半截,可黑社会喜欢穿它们,不仅不会矮半截,反倒神气实足。这也是个问题。你踱来踱去,最后,就看见那只黑色左脚布鞋了。它躺在屋檐下的瓷砖上面,紧挨着三公分地方,是卷帘门,此时卷帘门正紧闭着,从缝隙里,你看不见光亮,里面的人应该在睡觉,那鞋在外面的寒气里也像是睡觉,不太注意你的脚步,如果不是路灯的照耀,你可能会一脚踩在它身上,觉得软绵绵的。天色隐晦,看上去它很模糊,你不太确定这是什么样的东西,起初,你会以为这是一只死耗子,想尽快避开,免得踩在上面感觉异样滋味,等挪开步子后,借着灯光,看见这是鞋子,似乎应该是黑色的。
想来,比你早的人,还是有,可比你更早看见这鞋子的人,却没有。如果真是一只剪刀口布鞋的话,那么谁会把好端端的鞋子丢弃在这个早上,而且是在卷帘门旁边?这会让你开始琢磨,就一只鞋,黑色的左脚。那只穿鞋的脚跑哪儿去了?你几乎可以肯定的设想,昨天夜晚,很深的时候了,这里该有一次奇怪的事件发生。有人穿着一双黑色剪刀口布鞋,正站在卷帘门外。里面的人听见了吵闹的声音,夹杂着拳头的嘭嘭响声,也许还有身子被推搡后撞击房门的声响。于是,睡在门里的人惊慌失措,大气不敢出,好在灯早已熄灭。卷帘门被撞击后发出叮呤哐啷的响声,这声音后来一直回旋在门中人的耳朵里,从此,再也不能睡觉,只怕房门经受不住打击,就轰然洞开。里面的人应该还听到被打击者的哀号,伴随着锐利的呵斥。然后呢?哀号渐渐停歇,喉咙里的呻吟,隐隐约约传了进来,七手八脚的打击声音几乎也暂时停止,卷帘门依然哗啦哗啦的响,是风吹。睡在屋内的应该至少有两个人,等他们听到纷杂的叱骂声随着一双脚步狂追而去时,也几乎能从前面的双脚奔跑的声音听出奇怪,右脚发出的声音明显包括鞋底与地面摩擦的声响,但左脚吃地很实,传出的是闷响,这人的脚肉很厚实。咚咚的声音远去了,睡在门内的人长出了一口气,两只嘴的声音纠结在一起,很奇怪。天很黑,路灯冷冷的照耀在遗落的鞋上,左脚的。
这是可能的,我想。至于另外一种情形,比如睡在里面的两个人,发出的声音超越了风声,也掩盖了卷帘门哗啦哗啦的声响,送到外面的时候,就变成不常见的呻吟,正好有几个穿布鞋的小家伙经过此地,他们正想点烟,火还没有打燃,被传出来的奇怪声音吓一跳。几个家伙开始扒着缝隙朝里瞧,黑黑的声音再度传来,这时变成叱骂了:操你妈,还不给我滚,小心我挑了你他妈的脚筋!声音很熟悉,分明是老大的声调。于是,几个小杂皮抱头鼠窜,前面一个小子的鞋子正好被后面的踩个正着,留在瓷砖地上,是左脚。在这种设想里,恐惧来自屋子外面,不像前次的假想,恐惧笼罩了里面的神经。
倘若是又一种联想的话,该是什么样的状况?譬如,这只鞋的主人,站在这道卷帘门外,等候另外一个人。这里是接头的好地方,除开身后的门外,三个方向都能看见来者是谁,对方却不大能轻易看见藏在阴影中的人。他的左脚不停的扣击地面,即使布鞋发不出更大的声响,他还是愿意这样做,几乎借此掩饰内心的激动。这激动的声音令人猜想来的应该是一个女人,赴约使她心襟荡漾。她急匆匆的赶来,再着急的四处张望,等看到藏在暗影中的人走出来时,就摆正姿态,拢一拢头发,借此掩饰内心的激动。他们两人都很激动,不像你在凌晨时分,安静的走在路上,还一路念头不断。没事做的人如你,一般情况下,是会东想西想的,哪怕黎明的时候,赶车也是不慌不忙的。飕飕的冷风吹过来,你想,该多穿衣服了,等下班后,就换上另外一条裤子,可你不希望交给老人家洗,那样会让你觉得亏欠许多。“可伦勃朗在五十岁前,一直跟他母亲住在一起。”这个念头使你想起《偷天陷阱》里的凯瑟琳•泽塔琼斯。说这话的就是她,关于画家她了如指掌,关于偷窃她也很在行,关于男人她更在行。漂亮女人的优势就是让男人着迷,艺术味浓的女人更让男人着迷。那个夏冰曾经羡慕文坛佳偶,连粉黛朵朵都在研究要多少文坛佳偶的问题。昨天,你看见发条兔兔的头像下面有一枚勋章了,那是“原创先锋奖”,为此,你很是高兴,像他这样的家伙,很适合这勋章。漂亮男孩该是什么样的情形呢?女人们也会被他迷倒吧。这让你回想起先前的事情来,最早接触的发条兔兔写的关于韩波与魏儿伦的文章,使你很是震惊。我看过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主演的那部讲述韩波与魏尔伦同性恋故事的电影,奇异的情节,张狂的天才。说起天才,冯兵的伟大小说该是什么时候出来呢?七股八杂的念头纠结在脑海,就这样慢慢的走过巷口,里面黑糊糊的,仿佛有人躲藏在深处,但扫大街的声响吸引了你的注意力,一个女人挥舞着扫帚,一路行来。看她漫不经心的样子,你想,这份差事最好的地方在于整个白天可以悠闲自在的干自己的事情,只需比别人起得早些。可还有跟她一样的人早起啊,像你。不像你的是,这两个幽会的情人,会在夜晚出现。等候多时的男人,见到行来的女人时,紧张的从阴影处走出来,他的手指也许有些颤抖,浑身冰凉。不过他很聪明,在三面都有出租车行驶的路段等待自己的女人。或许是别人的女人,只有他们不属于文坛佳偶类型,他那双黑色布鞋就是证明。至于多年前被枪杀的那个黑帮老大时不时也穿皮鞋,目的在于应邀出席盛大的社交仪式,或者是看上哪个漂亮女人了,碍于对方需要绅士面具,不得已应付一下,但绝大多数时间里,那家伙是穿黑布鞋的。这座城市里,最先标新立异脚穿黑色布鞋的人是不是他呢?可以被证实的事情是,那家伙在牌桌上,背对门口,这不是明智的选择。进来的枪手,正好看见桌子下面那双黑色布鞋,也就不用仔细审查桌子旁边其他三个赌徒了。老大并没有看见背后的家伙从雨衣里抽出枪来:一支手枪,一支莱福枪。等三个聚精会神的家伙听见两声枪响,抬头张望时,正好与两双墨镜对视。那双黑色布鞋在桌子下面剧烈的抽搐有十来下,便不再动了。惊恐万状的家伙看见绿色雨衣黑色墨镜还有脚上的黑色布鞋瞬间消失在门外。据说,那一刻,桌子下面的瓷砖上,布满液体,还有尿骚味,很刺鼻。老大的鲜血从打爆的脑袋里汩汩的流出来了。今天夜里,这个家伙不怕脑袋被打爆,只怕全城所有的出租车都爆胎,那样的话,他周全的计划就泡汤了。
其实,你没有什么计划,你只是想赶在公车来到此地前,随着那些晨练的小青年,走上这条坡路。橘黄色灯光照耀那只鞋时,你正好来回踱步,于是,它被你发现了。可这只鞋的来历,着实让你费心。从阴影中走出去的男人,不会想到那女人的举动。她快乐的跃上这家伙的脊背,嘴里也许说着这样的话:我要罚你,要罚你。他知道被关押得太久的女人,获得自由的心情是难以形容的,而他逃窜多年后,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可以支撑意志的事件,就是让这个女人跟他私奔。这时,正好一辆出租车过来,红色“空车”标志很显眼。于是,他背着女人,准备窜上汽车;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一只猫正好经过此地,看见一双黑色的东西移动,就毫不客气的咬了下去。
那只孤独的鞋子,在寂静的夜晚,等候另一只鞋。它不是黑色布鞋,是一只浅褐色棉绒拖鞋。
我的右脚正好踏在瓷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