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骄傲

伊维特 短篇 百味人生 2010-03-07 10:27 责任编辑:丢失的猫
旧站档案号:HXQ-SHORT-00013765
编者按

不知道这是一份什么样子的感情,也许就好像是别人说的爱的深恨的真吧。不去说谁对还是错,也许可以说的就只能是好好对待自己生命里面的感情吧。好好的珍惜自己身边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最少在故事的结尾,我们看见了阳光在微笑。安好!

我很爱他。别人以为我疯了,我也以为自己疯了。林说,他不值得。我说,我知道,但是我控制不了自己。

他的心分成了无数片,分别刻上不同女孩的名字。花花公子之所以能够得到女孩们的死心塌地的爱情,大概就是因为他对每一段感情都付出了真心。只是真心的时间有点短罢了。

这段伤痕累累的爱情,发生在某年的一个冬天里。

(一)

刚毕业出来的那年冬天,很冷。我很幸运,在电视台里找到一份伴舞的工作。站在高高的舞台上,看着台下热热闹闹的表演,随着音乐舒展身体,脸上保持僵硬的微笑。下班后,已接近凌晨时分。只好咬咬牙坐出租车回家。大半月的工资就花在坐车上了。

他是我伴舞的那档综艺节目的监制,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对于这个称号,他似乎一点也不在乎。每次见到他,身边总跟着不同的女人。能吸引如此多女人靠近的男人,除了多金,必有其他神秘的魅力。

后来,我知道了这种魅力是什么。那就是舍得和真心。舍得为身边的女人花钱和付出短时间的真心。

一天,我躲在后楼梯里,拿出纸巾捂住脚上被高跟鞋磨破的伤口。猩红的血液很快渗透了薄薄的纸巾,我能感觉到它的温度。

他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蹲下身子,在伤口处贴上创可贴。动作轻柔,态度小心。我默默地看着他。曾经不止一次见过他与别的女人在一起时的情形,我甚至可以猜出他接下来要对我说的话。

影子,和我在一起吧。我会对你好的。他说。

我笑了笑,说,好。

就这样,我们就在一起了。没有正常情侣间的暧昧和追求。他成了我的专属司机,每天准时地接我上下班。由于他的关系,我有了一些在电视上露脸的机会。他说,我会给你任何想要的东西。我说,我没有什么想要的。他看着我,表情有些惊讶。

后来,他列举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让我搬进他的公寓。我犹豫了几天,还是搬进去了。他的公寓很整洁,不知是钟点工的功劳,还是某个在这里出现过的女人功劳。

节目录制的时间很紧,经常要从白天站到凌晨。有一天,一次长达五小时的现场直播后,我晕倒在后台。周围惊呼一片。他送我去的医院。

疲劳过度。毫不出人意料的结果。他让我在医院里好好休息。于是,我便在医院里修养了一个星期。

出院那天,他对我说,影子,不如辞掉工作吧,在家做我的全职太太。

太太?听到这个名词,不知怎么的有种想笑的冲动。是嘲笑。

你不愿意做我的太太吗?

他的表情很认真。我想,看在那无可挑剔的演技的份上,是不是该答应呢?

想来想去,我还是摇摇头。我说,我不会和你结婚,但我会扮演好太太的角色。

为什么?

我想,这样,对你,对我,都是最好的。

他默认了我的话。

(二)

辞去了工作,时间立刻变得漫长起来。这个城市的冬天,会下雪。我喜欢穿上厚厚的外套,在下雪的时候,到街上去走走看看。雪白飘落在头发和皮肤上,冰冰凉凉的感觉。经常在公寓附近的小公园里,一坐就是一天。

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后来,就干脆不回来了。家,在他的眼里,大概就是个旅馆似的存在。我从不过问他的行踪。可能因为这点,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了他以往的任何一段恋情。

那间公寓,对我来说,从来就不是一个家。那是他的,里边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我,只不过是入住这里的一个房客罢了。

林说,既然这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想法,为什么不离开他呢?

我说,还不是时候。

十二月的最后一天,我和林在广场上和一大群人倒数。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钟声敲响,礼花绽放,欢呼响起。

人们总是期盼新的一年会有新的气象,却不曾回头看看过去的一年又一年,都是雷同的重复。想要改变,却依靠外力,真是个自欺欺人的笑话。

我对林说,回家吧。

他向南走,我向北去。渐行渐远。

刚打开公寓的门就看见卧室外泄的灯光。我知道,他回来了。我轻轻地关好门,向卧室走去。

他正和一个女人在床上热火朝天地纠缠。

转过身,打算离开。

他却看到我了。他说,影子。

我回过头,直勾勾地看着他,说,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今天会回来。你们继续。

我甚至还为他们关上了房门。

重新来到拥挤的广场。打了个电话给林,告诉他刚刚在公寓里发生的事。

林说,现在是时候跟他分手了吧?

我说,林,你知道吗?我很爱他,很爱很爱。从见到他第一面起就爱上了他。为了他,我宁愿变成一只飞蛾,扑向那炙热的火焰,直至化为灰烬。和他在一起两个月了。对他来说,这应该是段很长的时间。我曾经无数次设想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时的情形,我以为我会承受不了那种场面。刚刚,我看到了。我发现自己很平静,平静到出乎我的意料。你说,我是不是不爱他了,所以才这么不在意呢?

林突然沉默了。

我笑了,笑得很干涩。

我说,林,我会离开他的。你相信我。

(三)

分手是我提出的,他答应得很爽快。我背起背囊,里边装着几件衣服、几本书和几样化妆品。这些是这个房子里为数不多的属于我的东西。

唯一带走的属于他的东西是一盏灯。我对他说自己喜欢《春光乍泄》里面的那盏灯,一打开就能看见流动的瀑布,好美。他很快便买了盏类似的灯给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来的。

我说,这盏灯我带走了,以后想拿回去的话就问我要吧。

他坐在沙发上,像座石雕般没有反应。我就当他答应了。

搬出他的公寓后找不到一时半会找不到房子,便住进了林家。林的家里,照片散落了一地。他挠挠头,笑得很不好意思。我笑了笑,放下背囊便先帮他收拾好房子。我从来没有为他收拾过房子,有钟点工做,并不需要我。

把那盏灯放在床头。我想,可能,他很快就会向我要回它的。

林走进来,看见正对着灯发呆的我,说,你忘不了他。

我说,我当然忘不了他。我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觉得很有道理。

什么话?

那句话是这样说的:当有男人随意伤害你时,保持淡定,告诉自己有一天我要他跪着求我,但我绝对不理他。

半年后,他果然来找我了。

再一次见到他,已没有了半年前的神气和魅力。现在的他,头发乱糟糟的,胡子也忘了刮,看样子很不得意。

我看着他,笑了。是嘲笑。

他说,影子,把那盏灯还给我吧。

灯?我转送给了另一个人。

谁?

一个朋友。她是公安局的某个高级干部的女儿。她爸爸的职位在这里怎么说我不清楚,大概就相当于香港的廉政公署。

他控制不住地晃了晃身体,有种摇摇欲坠的感觉。

他说,能不能向她要回来?

我说,我尽力,不过她现在在外国读书,要过几个月才回来。

他说,你是故意的。

我假装无辜地看着他。

(四)

过了没多久,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他自杀的消息。

林放下报纸,问,他亏空公款的证据就藏在那盏灯里,所以他才会向你要回它,对吗?

我说,是。他当初自以为藏在那里就万无一失了,却碰巧被我看见了。我带走这盏灯,就是要亲眼目睹他落魄后的模样。

林说,我第一次发觉你是个心机这么深的人。

我笑了,说,我没有害他,只是,也没对他说实话。

什么意思?

那盏灯我没有送人,而是扔进了海里。新闻上不是说了吗,他自杀是因为和他一起贪污的伙伴联合起来指证他。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你不认为自己也是害死他的间接凶手吗?

不觉得。这只能怪他心理素质不好。我说过,总有一天要让他跪着求我,而我绝对不理他。

林恍然大悟,原来你说的时候是指这个。

我向他投去一抹赞赏的笑容。你真聪明。

我看到林的眼神,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敬而远之。

我离开了林的家,离开了这个冬天会下雪的城市。回到我的故乡,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在父母的帮助下,开了一间小小的饰品店。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的。偶尔有客人提到那座城市,总是微笑着,假装从来没有到过那里,虚心请教那里的风土人情。

一个夏季的午后,知了在尽情地歌唱,店里静悄悄的。我趴在收银台上,昏昏欲睡。一个客人走进来。

林说,我来看你了。

我说,你不怕我了吗?

他笑了。我懂你的骄傲了,所以,我来找你。

我说,伤害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伤害了我,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我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我是只刺猬,无论是谁伤害了我,我都会把他弄得遍体鳞伤。

林说,我知道。

林的笑容,映在夏日的阳光中,煞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