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
这篇小说,犹如一道美丽的语言大餐一样,太丰富了,让人读着舒服。小说的技巧大于内容本身,锦弦所说的,夏灿所说的,交织在一起,就组成了完整的故事。但恰恰如此,人物较散,在一定程度上给读者制造了阅读障碍。让内容和技巧天衣无缝,这样才好。问好作者。
{Chapterone}
锦弦:地球就像一个巨大而繁琐的魔方,每个人占据一格,要拼成一幅完整的图案,就要扭转魔方,于是,每个格子就要与无数个不同色彩的格子擦肩而过,也许,有个异色的格子会陪你一起走过一段路,可是,你们终究不是同一色彩,终究还是要分离,终究,你还是和同色的格子们聚在了一起。
所以,夏灿,请你忘了我。我是说,如果你还记得我的话。请你,忘了我。
我又要走了。
我总是这样在行走。走过一片片苍凉的荒原,一个个落寞的村庄,一座座妖艳的城市。走过年华的罅隙。走过四季的沧桑。我不知道我何时会停,何时会再次出发,我甚至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走。没有旅伴,或者,吉他就是我的旅伴。我一直背着它,那把黑色的木吉他,累了的时候,我会选择一个安静的地方,轻轻的拨弦,唱尽那段属于自己的寂寞。
我离开了一座又一座灯红酒绿的城市,当我踏上长途汽车的时候,我会选择和司机同排的那个单独的座位,前面是巨大的挡风玻璃,我不想看到车内的一切,车内很乱,形形色色的人,有抽烟的、有嗑瓜子的、有闭着眼睛听mp3的、还有搂搂抱抱的男女……汽车驶过一个个十字路口,道路两旁的树木以寂寞的姿态,疯狂的往后倒退,鳞次栉比的高楼,不断地变换着形状,阳光透过挡风玻璃,分解成色彩斑斓的碎片,令人眼花缭乱,被撕裂的云朵在天穹上静静流淌,纸醉金迷的城市在我眼前呼啸而过。
郊外的路上,偶尔会有成群的鸟儿在地上寻食,当汽车开过去的时候,鸟群会仓皇地一轰而散,有一次,我看到一只起飞慢的鸟刚刚飞起,砰的一声,撞在了挡风玻璃的上方,鸟被弹到了路旁的草丛里。那只鸟,就这样不动声色地死在了我眼前。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生命从腾飞到死亡的全过程。生命,真的很脆弱。很脆弱。
我踏进长途汽车,从A城到B城,看完了B城,再从B城至C城……
我为什么要走呢?为什么要过这种漂泊的生活呢?我在寻找什么呢?
莲把书里的话改了,她说,你要的幸福,是彼岸的花朵,盛开在不可触及的别处。
挺矫情的一句话,却让我的心微微的痛了。
到一个城市停留的长短并不确定。我喜欢独自穿梭在街头,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城市。记得有次,我走到一个街头,看到一位干瘦的老爷爷在蹬三轮车,车里载着一位老奶奶,老奶奶身穿旧棉袄,裹在破旧的被子里,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老爷爷吃力的蹬着三轮车,脸上却带着慈祥的微笑。这就是幸福吗?三轮车从我身边缓缓地驶了过去,为什么我的眼睛会在这时湿润了呢?下雨了吧。
下雪了吗……
雪经常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梦里下着铺天盖地的大雪,我独自站在空旷的地上,抬头仰望落雪,大雪落满了我苍白的脸,仰望久了,就会觉得雪花是静止的,于是产生了一种向上飞翔的错觉,让人眩晕。可是,我突然觉得自己动弹不得,大雪盖过了我的白色球鞋,盖过了我的膝盖,盖过了我的胸膛,让我难以呼吸,大雪却还在不停的下,越下越大,我想走,可是却走不了。我就这样一次次的被惊醒。我为什么会走不了呢?
我怎么会,走不动了呢?那种感觉叫做绝望吗?
我总是会突然想起夏灿,那个天真的女孩子。每次想起她,我就会握一握我胸前的红戒。这是夏灿第一次陪我逛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的。那天我们路过一家饰品店,店内摆着各式的小饰品,因为我是男生,我没好意思进去,夏灿走了进去,3秒钟后,她突然以100分贝的高音叫道:“哇!真的有红色的戒指啊!锦弦,快过来看啊!”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有必要这么夸张么?我走了进去。看见她手上拿着一枚环形戒指,这枚戒指看上去像比一般的戒指略大一点,戒指上有着红色的诡异花纹,看不出是什么图案。
“这枚戒指有什么特殊的么?”我问。
“是啊,希腊神话里,传说把红色戒指戴在胸前是可以祈祷的。”她说。
“戒指?戴在胸前?”
“是啊。”她说着,找出一条很长的银色细链,把红色戒指穿了上去,又把她发明的“项链”伸到我面前。“低下头。”她说。她双手环过我的脖子,我感受到她纤细的手指的温度,她把头凑得很近,我闻到她淡雅的发香,让人怦然心动。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夏天繁花的绽放,绚丽璀璨,她把“项链”戴在我的脖子上。“很好看哦,把它送给你吧。”她说。我摸着胸前的戒指,左心房突然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异样感觉,暖暖的,却又不经意的有着一种若有若无的惆怅。
就这样,我一直带着这枚红戒。握着它的时候,心中会有一种满足的感觉。
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东西么?
就是这个么?
我经常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时,那天她的样子,那天的彤霞,那天的高草,那天的虫鸣,那天的一切的一切。在无数个星光黯然的夜晚,小心翼翼地,拾起那段暖色调的记忆。想起夏灿,我的喉咙就会被堵得很紧,眼睛会有被灼伤一般的疼痛。
我听说每座城市都有它的意义。那么,N城呢?它的意义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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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two}
夏灿:是谁在轻唱,荒原的悲伤。是谁在仰望,鸟儿的流浪。是谁在点亮,漫天的星光。请把你的忧伤,让我来埋葬。
我想知道,那凋零的大雪,是天使的羽毛,还是,天使的眼泪……
我从小在N城长大,我喜欢这里。
清晨。推开窗户,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窗外阳光明媚,碧空如洗,院子里的花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今天天气真好啊,又是美好的一天呢。
我走到院子门口,打开门口那漂亮的木制信箱。报纸这么早就到了啊,邮递员叔叔真是辛苦了。天气这么好,是个适合散步的天气。我推开木栅栏,沿着林荫小径向前走,这是一条安静的小径,没有城中心的喧嚣,尽管这里离城中心并不远。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梧桐树,路上零星散落着一些树叶,清晨走在上面,可以闻到淡淡的树叶香味,如山谷深处传来的清风。柔和的阳光,被树叶剪成一片一片的光斑,和地上的树叶交相辉映,如落在地上的明亮的花瓣,伸出手,似乎可以触到晨光柔软的质感。轻风吹过的时候,会微微掀动地上的几片树叶,人走在上面,像也要同叶子一起翩然起飞似的。
走完了这段路,才发现自己已走到了那个被我称为“落霞坡”的地方,落霞坡其实是一片很大的山坡,落霞坡上长满了茂盛的高草,风吹过的时候,草丛会此起彼伏地荡漾开来,如金黄色的潮水。人走进高草里,会被淹没大半个身子,微微地弯下腰,就可以把自己很好的隐藏起来,让外面的人看不见自己。偶尔可以听到清脆的虫鸣,以及飞鸟扑扇翅膀的声音。夕阳西下的时候,西方的天空,会出现一望无际的彤霞,像要随时落下,点燃这些盛开的金色。
错综复杂的小路,如干涸的河流,固执地贯穿着整个山坡,我不知道它们会涌向哪里。我沿着一条黑色的路,一直走,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我听到远处隐隐约约的传来吉他清澈的弦音,那段弦音,轻盈而赋有穿透力,弦音渗透在风里,一丝一丝的飘来,隐约可以闻到淡雅的野花清香,弦音如同一束束金色的阳光,重重地刺在乌云之上。
我随着吉他声走过去,才看到一个男孩子抱着一把黑色的吉他,坐在长满柔软野草的斜坡上,男孩子很清瘦,穿着洁白的衬衣,黑色的裤子,白色的球鞋,头发长得快遮住了眼睛,他的头发很顺,阳光照下来,黑亮的头发上会有一圈明亮的光芒,他弹吉他的时候低着头,头发柔顺地垂了下来,把成片的阳光打碎,吉他发出抑郁的弦音,他右手熟稔的弹弦、扫弦、切音,左手在Am和弦、Em和弦、F和弦…间不断转换。他就像一位神奇的魔法师,一段段华丽却沉郁的音乐,从两手间幻化而出,幻化而出的,还又大段大段的忧伤。我在离他不远的高草边,听他拨弄吉他,实在不忍打扰。可是正当我沉溺在他的音乐之中时,他却突然停止了弹奏。
“唉,看帅哥看够了没有?我都快不好意思了。”
他缓缓地站了起来,转过身,看着我。真清秀的一张脸啊,秀气得像女孩子一样呢,可是,实在想不到这样一个浑身充满忧郁气质的男孩子,竟会说出这样的话!真是浪费了一张好脸面!
“切,真是个斯文败类!”我没好气地小声说了一句。
他看着我,笑了起来,露出整齐的上排牙齿。
“呵!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啊?”他故作惊讶地说。
什么!斯文败类是褒义词吗!?居然有人会承认自己是斯文败类!真让人哭笑不得,看来他脑子还有问题啊。便再次觉得他浪费了一张好脸面。
“哦,原来你叫斯文败类啊?名字很优雅啊,而且人如其名。我还知道你兄弟的名字呢。”我说。
“是吗?叫什么啊?”他一脸坏笑的说。
“衣冠禽兽。”我回答说。
“真神了!你连这都知道!”他大笑着说。
天啊!今天算是遇到个无奈了!我心里暗暗叫苦。
“你知世上什么最尖锐吗?”我问。
“什么啊?”他微笑着,用眼睛瞪着我问。
“你的胡子!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的脸皮这么厚,你的胡子居然还能刺破!”我笑着说。
“哈哈……”他也大笑起来,好像我说的不是他似的。这人虽然挺无赖,但是,却还不招人讨厌。
“唉,你是哪里的啊?”我问。
“我是社大、音乐系的。”他笑着说。为什么他这么喜欢笑呢?这很好笑吗?真是个怪人。
“社大?是哪所大学啊?全名是什么?我好像没听说过啊。”我疑惑的问。
“哈哈哈…真是笨得可爱啊,连社大都不知道,社大就是社会大学,社会上的人都是社大的,你的小名叫白痴吧?”他笑得更厉害了。
“你……真是……”我被他气得不知说什么好了。
在我的记忆里,那天的晚霞特别的红,风吹得高草像波浪一样的涌动,飞鸟在草丛上方静静地滑翔,被逆光描摹成一只只模糊的剪影。从那天起,我认识了斯文败类,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锦弦,来自S城。锦弦很喜欢笑,有他在的地方,气氛总会很热闹,跟他在一起会感到很轻松。他那个人,表面看上去,是个当之无愧的斯文败类,外表清秀,却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痞子一样的腔调,自恋起来,能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尽管如此,却仍然一点也不让人讨厌,也许,这就是他的独特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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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three}
锦弦:你说,那座森林一样的城市,是不是一片海市蜃楼呢?有着风一样的浮华,和牢笼一般的坚固。你说,秋天到了,冬天还会远吗?你说,我能留下来么?
我离开了“Fly—bar”。背着那把淡蓝色的吉他离开的。那把像海水一样蓝的吉他,那是夏灿送的。而以前那把黑色的吉他,已成了回忆。
我独自穿行在繁华的街头,我看着一张张麻木的脸,抹着浓妆的脸,矫柔造作的脸,出现在长街尽头的逆光里,逆光打下一道道陌生人的影子,黑色的影子就像是泼在地面的水,在地面一点点,一点点,慢慢地,延伸。一个个陌生人向我靠近,接着与我擦肩而过。
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你说,这是真的么?如果这是真的,我希望我们前世有过无数次的回眸。我是说,无论如何,我会握紧胸前的红戒,闭上眼睛,虔诚的祈祷。祈祷我们不要擦肩而过。我不要我们擦肩而过。
我走过一条条大街,在每一个十字路口潜意识地向左拐,因为书上说,人在迷宫里,经常向左拐,就可以找到出去的路径。可是,我为什么要往左拐呢?我又不在迷宫里,那么,我该向左还是向右呢?你能告诉我么?向左,还是向右?
“你能留下来吗?你…留下来…好吗?求你留下来。”
留下来。好吗。
马路旁。IC电话厅。女孩子已泣不成声,她对着话筒如是说。我从旁边经过,心在一瞬间收紧,我蹲下来,泪如雨下。我又想起了夏灿,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也许夏灿在别人眼里算不上很漂亮,但是,她的优点又怎是“漂亮”二字能概括得了的,况且,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自己觉得漂亮就行,何必要别人也觉得。
每次看到夏灿,我总会莫名其妙的微笑。
当你看到某个人后,总是会情不自禁的微笑,那么,你是愿意跟她(他)在一起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血色浪漫》,我喜欢书中主人公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想起第一次和夏灿见面时,我用钟跃民式的无赖语言,把夏灿弄得哭笑不得的样子,她那时的表情真的让人觉得很好笑,又让人觉得可爱。我想起了和夏灿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地方,那个被她称为落霞坡的地方,想起了那里野草的清香,想起了那里长满了茂盛的高草,能淹没整个人,或许,躲在里面大哭一场也不会有人知道吧。
每到一座新的城市,首先要找一份谋生的事,我会吉他,我不得不把它作为我唯一的谋生本事,我不想做街头艺人,我选择了去酒吧。于是,我来到N城后,找到了N城的“Fly—bar”,很奇怪的名字,它是一个很大的酒吧。这次真的很幸运。因为不是每座城市都能如此轻易的找到让自己满意的工作。我能进入Fly—bar,并不是因为这里正好却吉他手,这里本来已有了一位吉他手。只是,当我弹完了自己写的那段曲子后,经理就让我替代了以前那位吉他手。不要怪我,现实社会的竞争一向如此。
于是,我认识了莲,她是这个暂时成立的乐队中的成员。莲有着城市女孩特有的傲慢气质,她的眼睛很大,长长的头发,柔顺的倾泄在肩头,她从来不用发夹,她说,头发要的是自由,又何必把它们捆绑起来呢,而且,有长长的头发,就算流泪了,也不容易被人察觉。她唱歌的时候,长发会飘扬起来,她握着麦克风,在让人眼花缭乱的彩灯下,在震耳欲聋的摇滚节奏中,用自己的方式,唱出心中的寂寞。乐队里还有一身Hip-hop打扮的阿鲁,阿鲁打碟很有节奏,一下一下,如天空被撕裂一般的凛冽,冲击心灵。还有鼓手小羽,钢琴手阿泽。我们应该是同类的孩子。
每当我拿起这把淡蓝色的吉他,脑海里都会出现夏灿的模样。昨天,我和夏灿一起坐在落霞坡,我抱着吉他,轻轻的弹了许久,我们都没有说话。
当最后一丝霞光悄然隐退的时候,我跟夏灿说,夏灿,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在落霞坡了。
她说,你要走了吗?
我缓慢地点头。她沉默。过了很久,她说,你会回来吗?
我摇头,不知道。我转身离开。傍晚的霞影突然间变得更加模糊,像被水浸泡过一样。
我要的幸福,真的如镜花水月一般,遥不可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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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four}
夏灿:我喜欢看见你笑,你的笑容,如冰雪的融化。可是,为什么在你笑的时候,我的心却隐隐作痛了呢?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和那个斯文败类成了好朋友。锦弦白天到处闲逛,晚上就去酒吧工作,这只是他暂时的工作。他告诉我,他去过很多个地方,过着那种居无定所的生活。真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围着地球到处跑。
有一天我们在落霞坡坐了很久,天快黑的时候,他似乎很不好意思地跟我说:“唉!那个…你要不要去Fly—bar看我们乐队?”
我说:“干嘛?好像有什么预谋哦。”
他便又摆出一副痞子样,说:“切,算了吧,就你?劫财劫色别人都会先考虑我啦。”
最后我还是跟他一起去了那个叫“fly—bar”的酒吧。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去这种地方,这里的人非常多,所以,也非常的喧闹。他向我一一介绍乐队成员。漂亮的歌手莲,打碟手阿鲁,鼓手小羽,钢琴手阿泽。
乐队准备好了以后,锦弦抱起他那把黑色的吉他,额前的头发垂了下来,他轻轻的扫弦,“嗡……”吉他声响彻整个酒吧。他开始拨弦,酒吧里年轻的女孩子欢呼起来,清脆的弦音幻化成无数翡翠般的蝴蝶,在屋内翩飞。他们开始演奏自己的音乐,他们一曲曲地演奏,真的是把我听呆了,他们唱的那些歌,我从来没听过,可是却有那么的好听,应该是自己写的吧。数曲过后,余音袅袅。锦弦拿起麦克风,说:“下面为大家弹奏的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把它送给一个叫夏灿的女孩子。希望大家喜欢。”掌声响起。
什么啊!果然是有“预谋”的,他把麦克风放在支架上,然后拨弄吉他,清唱起来。他唱:“山峦的高处/是阑珊的灯火/缠绵悱恻的青烟/描出你清澈的素颜/我在彩虹的斜坡上/偷偷的看你/于是/多情的雨季/绽放出/像瓷器一样的洁净/你的眉黛/出现远山之外/火花的意外/是命轮来安排/就让我们单纯地相爱/就让我们单纯地相爱……”
灯光洒下,在他的头发上反射出明媚的光芒。突然想起来,我还从没听他唱过歌呢,以前都只是听他弹吉他,这是第一次听到他的歌声,不过,还真是真人不露相,他的歌声朴实,没有一丝做作。他唱歌这么好听,为什么他以前却只是弹吉他而不唱呢?
晚上12点。他结束了这天的工作。我们走出fly—bar。马路上很寂静。他仍旧背着那把黑色的吉他。
“嗳,你唱歌很好听呢。”我低着头小声地说。
“是啊,很多人都这样说的。”
我当时觉得有点脚软,他不知道什么叫谦虚吗!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
“真是……”
“斯文败类。”他接着我的话说。
“有自知之明。”我说。
“那你平常怎么不唱歌呢?”我问。
“因为我的歌只唱给我喜欢的人听啊。”他认真地说。
“你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背着吉他的么?”感觉他就像只蜗牛,不管走到哪里都要背着自己的房子。
“对啊,以前吉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不过,现在是第二重要了。”他说。在昏暗的路灯下,我却似乎看到他眼里的光芒。
“是吗?那现在什么第一重要呢?”我随便问了一句。
他一脸坏笑地说:“你啊。”
“去死啦!”
他突然一把拉住我,表情严肃地说:“我说的是真的,是你。”
你。
是你。
在我寂寞的生命中,你,是最重要的。
马路旁的路灯投下一道道充满古色的光亮,固执地抵抗着夜色。这条路安静得可以听到远处的车声,轮胎轧过地面,发出厚实的声响,如急促的暴雨声。
我望着他的眼睛,突然不知所措。头发从他清秀的脸庞掠过,长长的鬓角勾勒出好看的脸形,我看着他,仿佛眼前的这个人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玩世不恭的锦弦,其实,我知道他并不快乐,尽管他总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尽管他有很多朋友;尽管他很受女孩子们欢迎;尽管他会弹奏一手好吉他并能写出很好听的曲子。可是,他并不快乐。他总会感到与生俱来的寂寞,就好像节奏再欢快的葫芦丝曲子,也无法掩饰悲伤的流露,那些痞子言行,那些玩世不恭,那些挂在清秀脸庞上的笑容,都只是他为了隐藏自己内心深处的寂寞而做出的种种表象罢了。
一阵脚步声。还有金属碰撞发出的声音。四个男子走过来。
“就是他!他妈的!敢抢老子的饭碗!不给点颜色瞧瞧不知道老子的厉害!”一男子指着锦弦说。
他们四人手里都拿着铁棍,我还没反应过来,四人已一拥而上,朝我们挥过来。锦弦躲闪不及,用胳膊挡了一下,我听到一声闷响,一根铁棍朝我挥来,锦弦伸手一把抓住,一个漂亮的侧踢,正中那人胸膛,又顺势一个转身后摆腿,踢中了另外一个人,可是,又有一人把铁棍朝我挥来,铁棍离我越来越近,“啊—”我闭上眼睛,“轰!”我听到一声巨响……我慢慢地睁开眼睛,我居然没有受伤,我看到地上有许多黑色的木块和吉他的弦,我再看锦弦,他身后的吉他已没了,然来是他为了救我,情急之下,用自己心爱的吉挡住了铁棍。吉他破碎成一块块木屑,散落一地。锦弦看到满地的木屑,楞住了,他眼神黯然,表情惊愕,他弯下腰,慢慢地捡起地上的一块碎片。“小心!”又是一声闷响,一跟铁棍打在锦弦身上,他突然站了起来,向那人扑去,像一只发狂的野兽,眼神犀利得让人感到害怕,他把一人压在地上,两人撕打开来,锦弦把那人的头部抓住猛的在地上撞,其他三人趁机用铁棍在打在锦弦身上。
道路拐弯处打下一道强光,喇叭声响起,一辆吉普向这边驶来。“救命啊!救命啊!警察来啦!”我大喊。
三人推开锦弦,扶起地上那人,四人立刻作鸟兽散。锦弦身上都是棍伤,白色的衬衣被划破,胳膊上被划开一道长口,鲜血顺着胳膊往外不断的流,染透了他洁白的衬衣,锦弦倒在了地上,我慌忙的跑过去抱着他,泪如雨下。
“救命啊!停车—停车—”吉普驶了过来,但不是警车,司机停下车,把我和锦弦带到了医院……
时至今日,回想起当晚的场景,就如一场噩梦,让我不寒而栗,可是,那些过去的日子,都像凋零的花瓣,再也拾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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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five}
锦弦:所有的笑话,都是当你觉得好笑的时候,它已经结束了;所有的烟花,都是当你觉得好看时,它已经凋谢了;所有的回忆,都是当你觉得甜美时,它,早已成为过去……
你知道么?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是难过得无以复加的,可是,你为什么不说一句让我留下来的话呢?其实,我是希望留下来的。
我回到“Fly—bar”,收拾好了行李。买好了长途车票,可是,我想在离开之前,再去见一下夏灿,尽管这样也许已没有必要了。我在她家旁的小巷里等了她很久,她都没有回来,发车的时间就要到了,我想,也许再也见不到她了吧。我站起身,提起行李,正欲离开时,看到夏灿低着头从小巷口慢慢地走过,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她并没有往小巷里看,我走出小巷,站在她身后,她并没有发现,她继续往她家门口走去。
“夏灿——”我低声的叫她。
她没有站住,继续向前走。
“夏灿——”我大声的叫她。
她停住了脚步,并未回过头。我正欲走上前,她却又向家门走去。我楞在了那里,她为什么不理我了呢?是不是我们的一切本就该这么结束呢?
我转过身,走进小巷,刚走了几步,发现昨晚写给她的信还没有交给她,我走出小巷,她早已进屋,我走到院门口,把信投进了木栅上漂亮的木制信箱里,信很短,但我也只能说那些了。我穿过小巷,走到马路边,坐进了计程车,计程车往车站方向开去。那么,就让这一切就这样结束吧。我解下背后那把淡蓝色的吉他,放在膝上,车窗外的景物飞驰而过,一张一张,像是在放映着早已消逝的过往,我仿佛又看到了夏灿送吉他给我那天的情景。
那天,我伤好后出院。
“怎么样,医生说真的没事了吗?”夏灿扶着我,走出医院。
“废话,我可是空手道黑带九段,这点小伤早就noproblem啦。”
“切,少吹啦你,空手道黑带九段会受伤的么?”
“那还不是为了救你这个笨蛋,只是那小子下手也太重了点,不就是抢了他在Fly—bar的工作吗?至于找人来报复吗?唉,也只怪我吉他弹得太好,太有才了,如果有才也是一种错,看来我已犯了滔天大错。”
“你就不能不贫嘴吗?”夏灿扶着我继续向前走,“嗳,你伤还没完全好,去Fly—bar还是不能工作,今天就去我家吧。”夏灿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去你家?干什么啊?事先可说好啊,我可是中国传统的男人,出卖肉体的事我可不干啊。”我继续贫嘴。
“天哪!见过败类的,没见过像你这么败类的!拜托!就算是‘斯文败类’,也得偶尔‘斯文’一下好不?谁稀罕你肉体啊!再说了,就你这身板,切,还‘肉体’?充其量也只能算一‘骨体’。”夏灿说着,嘟着嘴,朝我胳膊上打了一下。
“哎呀!胳膊…胳膊又断啦!”我握着被她打的胳膊,作痛苦状。
“啊?你…怎么样…没事吧。”她慌忙地检查着我的胳膊,问道。
“嗯,没事,暂时脱离生命危险。”看到她急切的样子,突然觉得很好笑,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我们走到家门口,夏灿站住,从钥匙扣上拿出钥匙,走到门前,打开门。原来她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住,父母都去了国外,为什么她不一起去呢?真奇怪。
“等等,我要给你个惊喜。”她说着,走进房间,我正在猜想这小丫头在搞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拿出一把漂亮的淡蓝色的吉他,递到我面前,说:“这个,送给你,我知道,你那把黑色的吉他对你来说很重要,都是因为我,才毁了你的吉他,真的对不起,希望这把吉他也能给你带来快乐。”
我感动地接过吉他,那一刻,我的心底泛起了温暖的涟漪,我用力的握了握琴颈,由于手臂受了伤,很久都没有弹吉他了,我轻轻地抚弦,弦音清澈、柔和,如同湖水上的蜻蜓,在心里翩然。
我知道夏灿很喜欢听我们的歌。那天,我回到“Fly—bar”,在乐队里,把我们的歌录在电脑里,并存在mp3里,后来我把这个mp3送给了夏灿,让她能随时听到我们的歌。
那时我天真地想,如果能永远像这样,永远和她在一起,永远为她弹奏,幸福就这样定格,那该多好。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记忆已然如隔世般阑珊。
原来,破吉他与钢琴终究是不能和合奏的!
计程车开进了车站,我踏进长途汽车,坐在和司机同排的那个最前面的座位上,巨大的挡风玻璃盖在眼前。汽车开动,眼前的景致疯狂的倒退。好熟悉的感觉,又要离开一个城市了,又要到下一个城市了么?到底多么时候才能停下呢?
就这样,我离开了一个又一个城市。踏上过一条又一条旅途。
夜幕四合。
长途汽车已经行驶了几天了,汽车驶上一座高桥,透过巨大挡风玻璃,看到桥上蒸腾起大团大团的白色雾气,眼前唯一的景致就是高桥的栏杆,以让人眼花缭乱的姿态呼啸而过,我突然想起这个情景曾出现在我的梦里,一样的雾气,一样的高桥,一样的栏杆,梦里的汽车一直往前疾驶,很久很久,却总是到不了尽头,白色的雾气一直似远非远的在前方的桥面升腾,也许永远也到不了尽头吧?我正这样想,汽车突然冲进了白雾里,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什么都消失了。然后就醒来了。
看着这些梦里复制出来的景致,我突然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还好汽车并没有像梦里那样,驶不到尽头,汽车很快下了桥,前面是幽静的马路,昏暗的路灯伫立在道路两旁,微弱的灯光,照耀着马路和马路两边的树木,汽车正要拐弯的时候,马路旁的小径里,突然冲出一辆摩托车,司机显然没有预料到,眼看摩托就样撞上汽车,司机忙踩刹车,急打方向盘,摩托与汽车擦身而过,还没来得及庆幸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前方拐弯处打下一道强光,耀眼的强光,几乎让人睁不开眼——一辆货车迎面而来,来不及了,刹车来不及了,打方向盘也来不及了,距离太近,空气像被凝结了一样,我看到货车一点一点的靠近,靠近。我握紧了胸前的红色戒指。眼前的画面就像卡带的盗版光碟,一张一张的变换着那本该连续的画面。三米。两米。一米。“砰!”身体腾飞。世界昏暗。天地交换了位置。挡风玻璃鲜上开出凌乱的鲜红的花,血顺着花纹向下流,头像是要爆炸了一样,眼前黑暗了下来。
天黑了吧?天黑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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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six}
夏灿:你离开后,每次想你,都会落下一滴泪,于是,桑田变成了沧海。
我知道这样一天迟早会到来,那天在落霞坡,当你说要离开的时候,我并没有说求你留下来的话,说了又怎么样呢?说了你就会留下来么?
我不是喜欢漂泊生活的人,当父母去国外的时候,我就坚持留下来。
对于你的离开,我只能说,祝你幸福,除此以外,我还能送你什么礼物,以后的每一天,我会微笑,为你祝福。
锦弦离开后的第二天,我又去了落霞坡,我希望我去的时候,能再次看到他在那里默默的弹奏吉他,尽管我知道那已是不可能的了。我躺在柔软的斜坡上,听着锦弦送我的mp3,那里面有熟悉的嗓音,熟悉的音乐,不知不觉,就落下了眼泪。
下午的时候,我回家,我把mp3的音量调到最大,听不到汽车鸣笛的声音,听不到路人说话的声音,可是,当我走到家门的时候,我似乎感觉锦弦在背后叫我,他说,夏灿。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他已经离开了,我停下来,从钥匙扣上拿出钥匙,走到门前,我心有不甘地回过头看,果然,没有任何人的身影,只有铺满鹅卵石的小径,以及满地的落叶,和屋旁幽深的小巷。我走进屋内。
第二天,早上起床,像往常一样,我走到院门口,打开木制的信箱,发现里面除了报纸以外,还有一封信,信没有用信封装起来,我打开信,是锦弦的,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呢?怎么没有遇到他?锦弦说:
夏灿:
明天我就要走了,此时此刻,我已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又要到很远的城市去了,也许,我们并不是同一世界的人,但是我仍然希望你过得很好。时间会是治愈一切苦痛的良药,忘记我吧,我会在远方的天空下,握紧红戒,虔诚地为你祷告,我会永远记得那个在我生命中带给我幸福的女孩!
现在再多说些什么似乎也没有意义了,但是,请你,一定要幸福。
锦弦
在电视剧里曾看到过一种新的时间计算法,只是,用这种方法计算时间的人,都是很痛苦的——
“锦弦离开后的第一天,锦弦离开后的第二天,锦弦离开后的第三天……”
时间如白驹过隙,天光日复一日的暗淡,你说时间是治愈一切苦痛的良药,可是,为什么在你离开后这么长的日子里,我的心却仍在隐隐作痛呢?
有一天早上,我打开木制信箱,拿出报纸,头条的几个大字赫然出现在眼前——“Z城东胜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一名遇难少年手中紧握一枚红色戒指……”
报纸掉落到地上。
天光收拢。
天旋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