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过的小城
居住的那座小城,那里的景色,那里的人,那里的事,不经意间会游走在脑海,成为一生最美的回忆。过往的一幕幕场景,用文字来记载,来抒发,也是一种快乐。安好!
夏秋之交的时候南京城里的虫子似乎格外多,草席上生长着肉眼看不到的细小螨虫,空气里随时漂浮着密密麻麻各样的蚊蝇,走路的时候它们粘在人身上,以至于回到宿舍总要花上几分钟耐心将那些黑点从干净的飘飘白衣上弹开,真是一段令人头痛的日子。有天我忽发奇想同朋友说以前看书看到讲中世纪的欧洲有几年流行虫灾,遮天蔽日的,街道上满是虫子,心里一直不能想那样人还怎么活呢,可你看现在这日子估计跟那时侯也差不多吧,真越活越回去了。朋友说可不是,估摸世界末日快到了。说话是在晚上的历史地理课间,从四楼的窗户朝外看暮色下高楼错落的城市不真实的气派,无缘无故地想起很多年以前那个起大蝗灾的夏天,那个时候我住在我出生的县城里,苏北的一个小地方。
那年的夏天是从我在纱门外揪住第一只蝗虫开始的,几乎没几天,它们就充满了我的全部生活,房前的平地、阴沟边、鸡圈的围栏、树上、电线杆子、屋里,甚至最宽的马路。最宽的马路在修路,路边堆起高高的土好似河边筑的堤,上学的时候大家排成线从这高土堆上行进,不久便踏成一条似乎原本就有的路,也有人掉下去的,我记得我没有。晚上和隔壁家的女孩,就是我的表姐,我们出去散步,蝗虫多极了,黑压压地覆在马路上,大部分已经被过往的卡车碾死,还有很多是被行人踩死的,比如我和表姐,每一步都会踩在好几层活着或者死了的蝗虫背上。后来再出去散步每人就要拿着塑料口袋,拣满满的蝗虫回去喂鸡,要挑活的,我的表哥教我,说那样鸡吃着比较带劲。我表哥从小就很皮,有一次被我舅舅吊在后院狠狠地抽,还不给饭吃,等我舅舅一走,我就揣着馒头从后院两家的隔墙上翻过去拿给他吃。
后院有一口大缸还堆着乱七八糟缺胳膊掉腿的家具,所以翻一堵砖头随便码成的墙基本上是件轻而易举的事。那个时候墙还都是红砖砌成的,外面不糊水泥,只有缝隙中露着一朵一朵白色的痕迹好像夹心饼干的那种。我家那口大缸原先养着世界上最漂亮的金鱼,我妈从城里一户精于此道的人家(他们家有好几口大缸,甚至养了金色的睡莲,后来的十几年中我再没见过那种闪亮的颜色)要来几十尾品种各异的小金鱼,把它们慢慢养大,大得我暗自觉得可以杀来吃了。有一种通身墨色两只眼球会鼓起很大,不过一出水面就会立即瘪掉。后来金鱼渐渐少了,我妈总疑心必为我那顽皮的表哥翻过墙来偷去,直到有一晚她整夜守着,才发现有大的老鼠溜进缸里偷吃。
老鼠自然会水的,爸爸说凡是四条腿的动物生来就会水,猪当然会,兔子也会呢,只是当然要比用跑的慢些,爸爸有一次在城郊的荒地上遇到游水的兔子,说差一点就捉到手,结果被它上了岸,眨眼间跑远。小城外是大片的荒地,一条河,柴滩(就是芦苇荡),再外面是广袤的农村。那会儿家里还有一支气枪,爸爸同朋友出去打猎时使的,挺美不是,据说斑鸠很呆很好打,麻雀反而不行。现在的南京城里打猎这样带贵族气的活动早已销声匿迹,听说连枪也禁了,好在十几年前我妈还可以从容举枪射死对面鸡窝里的老鼠,成就她一生的名气。我们家那只忠心的大鹦鹉也是在那片荒地上最终消失的,虽然它的羽毛光鲜好看,可惜嗓门太大而且到处遗屎,忍无可忍之下我们把它多次放生,可是不管走到哪,它总能妥妥当当地飞回来,没法子爸爸只好骑了两个多小时的自行车去放,这次它终于没能找到回家的路。后来爸爸骑上那辆破车仍旧循那条路走了四个多小时,不过那次他带的是我,我们去乡下钓鱼,路面很差颠簸得厉害,我就站在车后架上搭着他的肩这样子,咳,现在想起来爸爸也应该颠得够戗,他又不能站着骑。
说过有一条河了吧,我总以为城里有一条河那便是灵性所在,没有水的城市想必十分干涩。我们那条河很好,名字也简朴,叫三河,因为会涨水,旁边自然修了堤坝,我们管它叫大圩。早年的若干印象同三河、大圩密不可分,以至于迁来南京的时候常常作文记忆当时的情形,春天在圩上吹蒲公英,夏天拔了宽阔的荷叶当阳伞,秋天得到一种甜的可以明目的野蔷薇的茎,冬天甚至踏过岸边破碎的冰面在河中滑行,我记得常常得高分,但总觉得并没有真正写好过。一个童姓叔叔带着我们在圩边坐,看发白的天空下发白的河面中伶仃的行船,常常念叨“孤帆远影碧空尽”这样一句,而他的老家确是在扬州乡下,这么一个飘零的人偏偏成了在小城里我最好的回忆,冥冥中似有定数。
天气好的礼拜天,叔叔常领着我和表姐买了金黄的香瓜坐渡船过河去,对面是农村,长着庄稼还有玉米红薯各样好吃的东西,大有潜力可挖是不是,印象极深的有偷了东西之后三个人仓皇飞奔的情景,又有捉住树上的知了放在口袋里,偏偏它要死命喊叫,弄到同船的人侧目,这时我那位童姓叔叔会故意苍白着脸紧张地说“不得个了啦”。
河东的漫滩上林立着一大片柳树,每棵都长着好些胡子,我们管它叫做胡子树林,据爸爸说那不是胡子是气根是每年洪水上来的时候树为了活命长出来吸吸氧气的,这个我一直觉得神奇但总不大清楚,涨水的时候我们是不能到河边的。
因为有河,城里有一座闸,我们叫它做大闸,实际也起桥的作用,我们每天上学、爸爸上班都要过这座闸的,向上走很累,向下又有点刹不住,自行车更是如此。有一回我瞧见我表哥往下冲得太快直接朝一辆板车而去,眼瞅要撞上,不知怎么就凌空飞了去,这大概是我一辈子最早亲眼见到的特技了。那个时候城里的几条街上板车是常见的,拖各种东西有包菜、纸板、酒瓶还有化肥尿素什么的,我上幼儿园受了点教育觉悟到要助人为乐,于是在上闸的时候一有机会就跑去帮人推板车,进了大城市后这种好事很少有得做,没板车呀。
闸上实际还是个菜场,排着一溜卖菜卖鱼虾的小贩,还有卖早饭米饼的。我们那儿是个鱼米之乡,鱼虾好多年来一直要比南京便宜。我们那儿正宗的鱼圆讲究极了,是用刀背剁出来的,要白鱼,要一种什么鸡蛋的蛋清,过年的时候家里年纪大的女人忙上一天才有,爸爸说曾经在朋友家里吃过一回,是朋友的奶奶亲自下厨,真是香嫩可口,十分难忘。另外一种有特色的吃食是藕夹,就是把藕切成连着的两片中间夹上肉外面糊面,丢进油锅里炸。真正好吃的是一种食指大小的红薯,生来就长不大,但是红心,甜极了,在我小的时候据说已经罕有,后来是绝迹了吧,再没见过。螃蟹的味道也不错,可惜欣赏的人不多,几分钱一斤,每次爸爸有朋友来喝酒,我妈必要煮一脸盆。大圩上开着槐花,我常去捡路边断枝上张着的花朵吮里面的蜜,这究竟是不被允许的,让爸妈看见不免挨骂。据说工厂里的一个同事有次一气喝干半罐刚采下来的生蜂蜜,然后他骑车回家,暴死在路上。
上学的时候会经过一家花圈店,终年在门口摆着数个鲜艳或者微微有些褪色的纸花圈,常常让我想起外公死的那年,我们坐在拖拉机的后面颠簸了很久去乡下送葬。在棺材旁边绕完一圈她们给我喝糖水,整个仪式里我最兴奋的就是这一刻,但是不幸,一勺糖水只在我牙上一磕就被拿走还没来得及喝完呢,我很郁闷地走出屋子,看见好几个人在拉赖在地上的妈妈。
然后,还会有一间录象厅,不论白天黑夜,里面总是黑洞洞的,传出乒乒乓乓很响的声音,对这个黑洞洞的世界我一直怀有好奇心,但是惭愧,到八岁那年离开,都还没有进去过一次,因为我知道那是可耻的。
再往前就到了城里唯一的新华书店,这真是幸运我每天都可以顺道进去看有新到的小人书没有,当然店里惯常还是以经营挂历年画之类的业务为主。在那家店里我买过几乎全套的《后西游记》,是边出边买的,星期天的中午,我的同学们拿着糖果来换我的书,于是我懒洋洋地沐浴在阳光下放贷自己的财产。其实那个时候大家都很穷,所以我看的大部分小人书是从家附近的书摊上租的,坐在棚子里的小板凳上一看一下午直到我妈来叫吃饭。
新华书店再往前是个十字路口,北边是县政府,后来几年爸爸在那里上班,那一带到了新年的时候会摆出很多博彩的小摊子,比如摸彩、打靶、打弹球什么的。摸彩的诀窍是事先搞到一个写有“龙”的竹板,藏在手心伸进布袋里,那摸出来的当然是“龙”,于是得到一只糖稀做的很大的龙。打弹球这样玩意儿不知精确的叫法是什么,就是掣着扳手一抽,一只钢球被弹进迷宫似的轨道里乱转,它的归宿就是这局的彩头,每年我都赢回大堆的董糖,这据说是薄命的红颜董小宛亲创的糕点,实际上很廉价并且我一点也不爱吃。
过了十字路口,离学校就不远了,我们小学在城里是最好的,叫实验小学,我们的教材也是从天津运来的实验教本,一套都不多进,当年因为有差错进校略迟,没有一年级上学期的课本,我的大舅舅亲手为我画了一份(有很多图),我妈常说你要记住一辈子的。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表姐上二年级,教室就在前一排平房,于是我就穿过刚锄完草的操场跑去她们的后窗跟她说话,后来她们后窗前种了一排桃树,我表姐隔着窗子告戒我不可以偷桃子说是她们管看的。夏季之后开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家拔草,操场上疯长着杂草有半人高,我很卖力并且带了一把镰刀,但是也会听见有很受宠的女孩子的父亲教导她,你要挑最小最嫩的拔不然伤手的知道吗,于是我开始明白人的不平等。
小城边缘的某个角落有座烈士陵园,有个高高的带红五星的纪念碑,每年的春天学校组织去扫墓,大家排队走很久,因为不需要自己找,所以到现在我连它在东南西北都忘了。天气很好,在外面走好象郊游,金黄的油菜花。每次回来就要作文,这样开头“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们高高兴兴地……”,这样结尾“多么有意义的一天啊”。那个时候作文似乎总是用什么什么的一天来命题,有一次在《儿童文学》上看到《最幸福的一天》,才知道原来苏联也是一样,心里有些得意。事实上我也有个像“守口如瓶”那样的密友,叫卓云,我们一块儿幻想有一只小说里那样的神奇老鼠,可以用尾巴尖蘸墨水解答各样繁难复杂的数学题,这个梦一做就是十几年。
那个时候很流行谈理想,同学和朋友们个个都有听起来让我羡慕的理想:老师、科学家、解放军、医生,可是我没有,我费了很大的劲也想不出将来到底做什么,许是如此,叫我浑浑噩噩漂泊到如今这个城市。回头一看,那时的朋友们大多已经留在小城开始工作,对于城外的世界他们表现出微妙的谦卑与骄傲,在为数不多的几条街上他们常常照面,心境很平和。
我本来就是会在那样一座城里,过那样一种生活的。
一连几天,每个晚上都坐在桌前继续这篇没完没了的回忆,对面八舍顶层的第三个窗户一如既往地折射不远处某座高楼上红蓝相间的霓虹,似乎放映着生活的纷乱,收音机里DJ的一句话我觉得很好,有一天当你清醒的那一瞬间,你会清晰地看到过去的人和事就站在那里与你遥遥相望。这也许正是这篇文字里我对于居住过的小城、那里的人和事的一个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