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霏霏
有关青春和爱情
或许故事本来就有一种注定的结局,珍惜是人与人之间失去后总懊恼的觉悟,愿天下有心人都来得及珍惜一切。文章故事清晰,人物刻画简单、明朗,标点符号有点乱。整体是一个不错的小说题材,字里行间渗透着那份纯真,拙见,感谢投稿。
一
林强打电话过来问我“正干嘛?”
“寝室,没什么事”我答。事实上我在一个食品店门口的屋檐下等华,等他来接我。雨水如泉涌,马路边挤满了水,我看到华刚下车,打开伞向食品店走来。我说:“小强没事我就挂了。”他在另一头“晨晨,晨晨”的呼喊。
“小锦,对不起我来晚了”华拉我进他墨绿色的伞下。
“没事的,没事的,也没晚”我对他露出甜甜的笑。
华把我拥进怀里,他常说拥有小锦就拥有了全世界。
我丝毫也不怀疑他的真诚,尽管他有过一个相处三年的女友,大一时因为两地分隔闹分手,他郁闷了许久。
我从不拿自己和他先前的女友比,因为觉得没有意义。就像他和林强,他是普通的工科学生,笑容、人都平凡至极。而林强一点也不普通,高考考了我们重点高中的第一名,去了沿海的一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亦呼风唤雨,凭一张帅气的脸和出色的口才博得了众美女赏识。
林强曾说:“独爱萧晨一人。”
那是我只是高中里文章上过报纸的一个平凡女生,面容普通,成绩一般,平凡如现在的华。我不接受。他锲而不舍,没有女生抵得住他的热情,我成了人人羡慕的林强的女朋友。
华说:“小锦你可以去做林强的女朋友,请假去找他。”
不,不。我已经依恋上华的疼惜,他结实的肩膀和温暖的怀抱,我已经习惯了电脑中病毒时找他,脚受伤时找他,生气郁闷时找他包括此时下雨没带伞是找他。华随时在身边而林强则在火车24小时的沿海都市里,我们相隔太远。
我躲在华的怀里避雨,他的眼里却是潮湿。
“萧晨,我告诉你,不准你接他电话”华推开我,雨伞不自已地撑到我头顶。
“华,我。。。”
“车上打电话给你,一直占线,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着急”华生气时都带着怜惜。我的泪水落下来,华再次把我拥进怀里。
二
华喊我小锦,他说要把我从那段痛苦的爱恋中拯救出来。我是他的小锦,不是萧晨,不是那个和林强有瓜葛的萧晨。
事实上我叫萧晨,小锦是华小时候喜欢的一本书里的女主人公。我和华就读于北方这座古城的历史悠久的大学,他学机械,我学中文,他是成绩优异的不张扬的男生。我只是爱看小说爱吃零食的小女生,我们的世界本来没有交集。
那日,我去工科院找一老乡,没找到,因为着急弄丢了从图书馆借来的虹影的《饥饿的女儿》。华因为和女朋友分手恍恍惚惚了几个月,独自漫步忽然捡到了我弄丢的小说,小说里夹了我室友的学生证。他于是辗转了半个校区找到了中文系的寝室说找**,恰巧室友不在,我看到了我弄丢的小说喜出望外,我们就此成了朋友。
好像是冥冥中注定的。
华说他看我第一眼就觉察出我笑容下的落寞。他约我出去走走,我拒绝了,因为进入大学之后我已经习惯在寝室等林强的电话,我怕手机没电让他打寝室电话,我日夜守候,虽然有时候常常等不到。
那天,林强没打过来电话。事实上大二以后他已经不止一次地说:“很忙很忙.”电话也少得可怜。
一室友喊我“宅女”——守寝室的女子,另一室友开玩笑:不,应该喊晨晨“痴女”,瞧他那痴情的样子,林强不一定换过多少女友了。
我承认室友的好心好意,可是在她们不知疲惫的玩笑和好心里,在林强有意无意的疏远里,我真的累了,所以不久之后我成了华的女友。
我的笑容在与林强的远距离相爱中已渐渐被落寞遮住。华是救星,他说:“一开始对你真没有非分之想,只是想了解你,越了解你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你。”
我不语,只是迷恋被他保护的感觉。漫长的两年里,我一直渴望一个人在身边守候。
三
我不是美女,真的不是。也不优异。没有很好的口才,写小说能发出去也是少数。为了分数,我在校学生会新闻部写点新闻报道,顺便也为了毕业时简历增加点东西。
“我是俗气的吧?”有一天我不自主的问华。他正在研究一道力学题,被我问的莫名其妙。“我很俗,为了学分去写新闻,为了赚点稿费编些和自己无关的言情故事,很俗。”
“哈”他被逗乐了“我也很俗,为了以后能给小锦买带落地窗的大房子,带她去周游世界,拼命地学习,研究这些力学的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落地窗,喜欢周游世界?”
“这还用说,瞧你写的小说‘和爱人醒来在有落地窗的大房子里,让世界每一处都因为我们而呈现爱情的生机’”
这些是刚入大学时写的,我记得当时催林强去我空间里看,看没看倒是未知,不过林强从未提起。
“华,你喜欢的是平淡的生活吧?”我问他。
“当然,找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有一个可爱的孩子,物质充裕,我做称职的丈夫和父亲”华对未来有一种陶醉。“小锦,答应我,不要离开我。”他用大大的手掌握住我的手。
我逼他做题,一个人跑到楼下去,想林强不可抑制。
他曾经对我描绘未来,他是电影业的主力,我写小说,给他拍电影,我们做一对人人羡慕的夫妻。
我和他也探讨过平凡,不平凡的问题。他的脸骄傲地上扬,看看那些小市民,为了升职买房劳碌,妻子斤斤计较,丈夫晚归就胡乱猜忌。我要做一个不平的人,晨晨你也别太俗气。
或许当时被他的锐气所吸引,我还撒娇地说要做他的不俗气的小夫人,争取写小说一举成名。
哈,多么稚气的许诺。
我自认为没有写小说成名的才气,我是一个俗女子等不到他的电话就生气,在他的淡漠里耐不住寂寞做了别人的夫人。
泪水流淌,为什么很多事情都不符合理想?
“小锦,我不逼迫你,真的”华在背后抱住我。他的白衬衣上有墨水,他和我一样是俗世的人。
四
不知道母校里有多少种林强追萧晨的版本,据说有一种是萧晨穿800块买的裙子路过林强的家门口,林强看到她,奋不顾身地追了上去。
我对华说:“我没有八百块钱,因为太瘦也不爱穿裙子。”我说他林强高考之后就差没迈进我家,我到哪他到哪,他极尽花言巧语,我那时还以为自己是多么亮丽的女子。我还幻想和他一起拍电影,我真是傻到极致。
华总是耐心听我对林强的抱怨之词,而后皱起眉头。或许他骨子里并不喜欢倾听。
我也觉得自己像极了一个怨妇,每日尽说些林强的不是。可是林强,我未对他说华,未和他提分手,一定程度上算是他的女友,他连个电话也没有,他几乎销声匿迹。
和华不在一起时,我有时逃了课躲在寝室,看着电话发呆,幻想像我刚入学时那样,林强打来电话,我们一起聊几个小时,那时候一点也不觉得我和他有什么距离。
什么时候他的电话言语少了,时间短了呢?他常是问我干嘛呢?我或者吃饭或者寝室然后我们沉默,挂了电话,各自忙碌。
三个月里,我提到林强次数多了,甚至抱怨他,诅咒他。
“你有完没完?”有一天华终于生气了,他气愤地走了,不再有对我的怜悯。
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林强说过“独爱萧晨一人”可是他终日在大学里忙碌,没了我的参与。华说过:“要保护小锦走到世界的尽头。”他终于忍不住小锦灵魂里爱林强的晨晨,他走了,头也不回。
我的世界陷入了落寞和混沌。
五
“有时候会非常怀念那个夏天的晨晨,怀念我们走在大街上被人羡慕的神情”林强在某天的零时发来短信。
我开机等华的电话,等他说:“小锦,中午去找你”忽然收到林强的短信,没有回,泪水湿了枕巾。
很多人都认为萧晨做林强的女朋友是幸运。可是有多少人知道我为了林强放弃了读省里最好的高中,因为初三时看他一场演讲赛,我迷恋上他的笑容和飞扬跋扈,追随他读了普高。外表平凡又不善歌舞的我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努力地写小说成绩一落千丈,我坠入了平庸,他越来越优异。我的爱从未对任何人说起。当他求我做他女友时我惶恐不安拒绝之后,又怕他真的放弃。幸好他锲而不舍,我在那个夏天成了最幸福的女孩子。华不知道我在林强的爱里沦陷了多年,欲罢不能。
我以为除了林强我不会再爱任何人。可是没了华生活不再像生活。
我在食堂排长长的队买了粥喝,轮到我时,我喜欢喝的南瓜粥已经卖光;我坐公交车做过了站,被人偷走了钱包一个人徒步走了十几公里回学校;我忘了网站的密码;我整个人晕头转向,泪水已经流不出来。
华买了油炸糕等在宿舍楼下时我飞奔下楼。抱着他痛哭流涕。华说:小锦,我等,我可以等你,多少年都没有关系。
我擦干眼泪,俏皮地笑:谁要你等,小锦要再找个人。
华说:“太费劲了,我找到自己的小锦不容易,怎能轻易放手。”
他不知道,我不会让他放手了。我对林强提出分手说我有了懂得珍惜我的人。林强懊悔:“晨晨,对不起,她是校花,我大二之后就放不下她,现在才发现你才是我喜欢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以为我知道,其实我什么也不知道。晨晨一直相信他胜过自己。
没有了爱,一切又有什么意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不怪任何人,或许我们的爱是宿命。哈,或许注定我逃不过华的手心。
我让华抱着我,紧紧的,我们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