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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的独白在笔下缓慢地展开,自然真诚的东西才能打动人心。加油!
尽管我们都在努力的做自己,但我们还是改变了很多。就连老肥都变得那么低调!我震惊!莫非全世界都在改变?我们都在追求完善自我,可到头来又能怎样呢?我们没有办法做自己!或许是我的态度从来都那么消极,我有种癖好,那叫得过且过。我喜欢这样,我觉得那太逍遥了,我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我绝不会勉强自己任何。其实我觉得人活着的最高境界就是时刻都以自己最撩人的姿势生活。不拒绝高调,前提是你必须很美,不介意低调,因为你实在说不上漂亮。其实找准位置无非就是撩人的姿势!我们就是要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其实想想人实在没有几年的活头,哪个命不好的不排除出门一不小心被车一辇,来不及呻吟就归西了。所以我觉得人能有幸做人真不容易,没准无数亡灵在投胎的时候还要经过一场厮杀才能做人,失足这也许都做牛做马做猪做狗去了。所以人能来到世上秀一圈实在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你这一秒是活生生的,谁能保证下一秒你还是活生生的。我时常在无聊的时候就喜欢胡思乱想,其实我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想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离上述境界实在相差甚远。因为我一般都不能做我想做的事,比如逃逃课,我实在没有办法做到很漂亮,我得顾及我的期评。再比如我看到很可爱的BB我会有想结婚生子的冲动,但我不可能为了一时冲动真的会嫁老公,生小孩,因为我还要我小小的梦想,我还没开始我的人生,更何况我立志要处到28。所以我一直是受到那些让我鄙夷却不得不为之奋斗的梦想的约束,理智和本性的斗争让我这日子过得实在是乱七八糟。但我觉得不管怎样,有两样是绝对要做到绝对漂亮的。一个是生气,生某人的气时绝对要让对方知道你在生他的气,否则就达不到生气的目的,生闷气只会苦了自己。二是吵架,我想无论是谁,吵架绝对不想输,本来吵架就是件够丢脸的事了,一般吵架的人都是迫于局势决定豁出去了,如果再吵输那且不是心身具疲?对于那些吵输了还说什么不跟他一般计较之类的话,我只想对他说:伙计,算了吧!其实我的想法就是很简单,可看起来就像达赖演讲他的谬论,企图歪曲事实,鼓惑人心的感觉,但概括起来我的本意就7个字:简简单单做自己。
这是我的即兴创作,题材源于我内心最原始的想法,不加修饰,不经点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