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适从的爱
小说讲述了一个贼可遇而不可求的情感世界,真实感人。贼的世界,也有情有义,我离开了你,是因为我爱你,不想把我的世界强加给你。要记住:你的世界我来过!
在踏进长途客车的的瞬间,不敢回头看晓晓一眼,我生怕自己会在瞬间改变主意。
就在客车开始缓缓前行的一刹那,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泪水不由自主的滑落下来,越流越多,终于忍不住低声抽泣起来。
车上那么多的人,霎时投来异样的目光,我强忍住哭声,大喊了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流泪啊?”
车上的人一下子被我的喊声镇住了,各自收回目光投向别处。我将泪眼投向车窗外,看着车后来往的人们,已经慢慢隐没了晓晓的身影。而我还依稀听见晓晓的声音在耳边萦绕:“到了记着给我打电话。”
还打什么电话啊!我连到哪里去都不知道,只想离开这里。
我是一个贼,准确的说,只是一个小偷。
我还是一个孤儿,虽然我知道我的父母尚在人世,而且在某个地方平静的生活着。但我不想知道关于他们的点点滴滴,从我十三岁那年由于一个错误——失手打瞎了邻家小孩的一只眼睛被父亲暴揍一顿后,就义无反顾的离开了那个我渡过伤心童年的地方。从此我就认定我的父母早已死去,而那一对男女只是养活了我几年罢了,根本算不上什么父母。
我四处游荡,饥饿和寒冷像影子一样追随着我,直到我遇见我的师傅,那个训练我好几年如今已锒铛入狱的小个子男人。那一年我十五岁,整整两年的时间里,他逼迫我从滚烫的开水里练习用两指夹出薄薄的香皂,教会我如何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刀片割破衣服口袋或皮包。他被警察带走了,而我却学会了赖以生存的手艺。
我游走过好多地方,大到省会城市,小到县城,无论是飞驰而过的火车,还是来往于县区之间的汽车,还有在城市里不断来去的公交车,都曾经出现过我的身影。刚入道时,我手脚笨拙,偶尔瞅准一个目标,还未得手就被发觉,在挨过无数次的拳打脚踢之后,我终于破茧而出,成为同行之中少见的高手。我没有同伙,像一个孤胆英雄,无论白天黑夜,成功的完成每一次的出手。
几年里,我蜕变成一个成熟的青年,精明且帅气,嘴角的八字胡有着让女人不可抗拒的魅力。在这个人们的警惕性日渐攀升的时代,我不时的变换着角色。一身合体的品牌西装领带外加公文包,我就是某企业老总的助理,休闲服随便一穿,便是大款高干的少爷,偶尔来套运动衣,一个在校大学生的形象又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游走过无数的城市,大小几千次的行窃,没有人把我和小偷联系在一起。
有人说,夜路走久了难免会遇见鬼。
就在我自认手段高明,无人看出破绽,自信心代替了理智的时候,终于有人告发了我。
我的警惕心救了我,在警察破门而入的同时,我破窗而出,从租住房间的二楼上一跃而下,飞速奔跑,转眼消失在城市的影子之中。
以后的日子里,我提心吊胆,从不敢在一个地方呆过长时间。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开始了我的流浪岁月。
直到有一天,我来到了这座小城市。
我记得很清楚,我踏进这里的时候,正是春夏交替,气候温和,阳光明媚。街道边翠绿的树木映衬着祥和的人们。
几年的偷盗经历,我知道什么地方容易下手,什么时间需要蛰伏。
不到一周,我成功获取了五千多元的收入。虽比起往日有所不及,但在这座小城市里,足够让我丰衣足食了。我虽是一个小偷,有钱时吃好、穿好、住好,却从不做那些下三滥的事儿,这也是我很能够保住自己的一件法宝。虽说只上过小学,而且还未毕业,但却喜欢读书。上学那会儿就看过《杨家将》、《呼杨合兵》等书。后来流浪异乡,往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哪有钱来买书。后来有了赖以生存的手艺之后,才开始用生活之后余下的钱来买几本书读,起初只停留在像《三侠五义》、《隋唐演义》等这些评书上,后来竟然看了金庸的好多武侠小说。我除了外出寻找目标,如果成功弄一笔大的话,就会好长时间不做,呆在房子里看小说。就是这些书,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孤独而寂寞的日夜。
这天,我自信的揣着偷来的几千块钱,决定前去书店一逛。出逃后到处流浪的好长日子里,我已经没有碰过任何一种书了。
书店里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人。
我找来找去,没找到适合我或者我能看懂的小说。转来转去,最后在文学专区那儿的最底层看到一摞由一个叫古龙的人写的小说,即刻蹲下来,顺便拿起其中一本《多情剑客无情剑》翻阅起来,不一会儿,我便置身于一个武侠的世界,江湖上的恩恩怨怨渐渐充满了我的大脑。我看过几集《小李飞刀》的电视剧,如今此书在手,实在过瘾……
忽然我感觉旁边有人过来了,条件反射,一下子从地上站起来,没料想和一个准备从我身后经过的女子相撞,那女子几乎被撞倒,吓的尖叫起来。突如其来的叫声,使我没来及拿稳手里的书,《多情剑客无情剑》“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女子见书掉了,边说对不起边去捡书,而我此时也回过了神,弯腰去捡书,又一个“嘭”的声响,两个脑袋又撞在一起。
我的火一下子上来了。妈的,故意跟老子过不去。我一边用手捂住额头,一边准备教训这个两次撞我的丫头。她却提前开口了:
“对不起,大哥。实在对不起。”声音里充满着惭愧。
我这才抬起头仔细打量了这个女子。四眼相对,对方的脸一阵红。
妈呀!太靓了。
“没关系的,是我自己不小心。”我说着身子侧到一边,让了一条道。
那女子边走点头,还在不停的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知道,纯粹是因为我的形象,让这个女孩子无所适从了。
我知道我的帅气,是那种从骨子里而来的自然释放。略显邋遢却很另类的打扮,忧郁的目光,拉风的造型,还有性感的小胡子……
女子走了。
我买书,而后吃饭,回旅社。
再后来就是躺在床上魂不守舍的看一个名叫李寻欢的男人的故事。
几天后,我再次上街寻找下手的目标。
天气阴沉沉的,空气也因此而变得然我感到压抑。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中,我努力寻找着目标,目光穿行在过往的每一个人身上。然而,路人似乎都很忙碌,不会因为任何事停留片刻。我也没有找到一个可以下手的目标。
我开始焦急起来。随意间游荡在一个公交车站点,这里有许多等车的人们。
心想寻找一个目标应该不成问题。
此时,一辆公交车缓缓停住,来不及多想,我紧随等车的人流挤上公车。挤进公车的后门处站住身子。
车上,一个显眼的皮包在我眼前晃动,它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年轻女子,面朝前方,一把手紧紧的抓住车上的把手,看样子很怕被人挤倒。丝毫没有留意身旁的任何一个人。终于找到目标,我心里不由一阵暗喜,将随身携带的刀片紧紧扣在两指之间,伺机下手。
公车在下一个站点慢慢停住,女子没有下车的意思,而她的前面有几个人挤向后门,就在要下车的最后一个人经过她声旁的同时,我手起刀落,将那个无辜的皮包下面割开,轻松的将包内的钱夹拿出,随着下车的人们从公车后门跳下。
公车扬长而去。
我闪身走进一条窄巷,四望无人,拿出钱夹打开,急切的搜寻里面的贵重物品。
然而,此次却令我大失所望。钱夹内只有可怜的六十三元钱。继续搜索,在钱夹的夹层里找到了一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
正要准备丢弃的时候,身份证上那双熟悉而美丽的眼睛出现在我的眼前。
是她,对,就是她。仔细瞧了瞧身份证,陈晓,女(当然是女的了),本地人,生于一九八四年六月,我突然感觉无所适从。
思索片刻,决定将它还给它的主人。我迅速将两张卡放回原来的位置,随手将钱夹装进上衣口袋,快步走出窄巷,朝着公车前行的方向追去。
终于看到前方一个急匆匆的女子。
我假装没看见继续前行。
“是你?”就在擦肩而过的同时我故作认出了她,而她此时一脸焦急。
“这么巧?”她依旧一脸焦急。
“怎么啦?看你急匆匆的样子。”我一脸无辜。
“我的钱包让贼偷了。”
“这么巧?你叫陈晓?”我依旧装模作样。
“我叫陈晓。你怎么会知道?”她似乎听出了蹊跷,站稳了急于前行的脚步。
我笑嘻嘻的从口袋里拿出钱夹,“是找这个吧!”
她一把从我手里夺了过去,“怎么会在你手里?”一脸疑虑的问道。
“刚才我在路上行走之时,无意中看见有人将一个东西丢进街心花园,抱着好奇心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漂亮的钱包,捡起来打开后才发现是你的。”我一脸认真。“不想这么快就碰上你了,正好物归原主。”
“多谢多谢!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啊!”陈晓的脸由阴转晴,深信不疑。
“先看看有没有丢东西。”
她把钱包打开仔细的看了看,终于笑了,“还好都在,只少了几十块钱,没关系的。要是找不到,我就完啦!”
说实话,她的笑真好看,笑时长长的睫毛都会跳动,跳的我心里痒痒的。
“走,我请你吃饭去,好好感谢感谢你。”
我执意不去,而她执意要我非去不可,没办法,走吧!
边走边谈。
晕死了我,原来在钱夹的另一个夹层里还有一张十万元的现金支票,是早上刚从公司开出来的,准备下午提现后结账。而我只找了一个夹层发现身份证后就没有再搜寻。
“你怎么啦?”她忽然发现我的脸色有点不对劲,就问道。
我犹豫了一下说,“没事,大概是饿了吧!”
在还没有吃完饭的时候,我借故去洗手间将帐结了。好人做到底吧,再说还有她那六十三元做补贴呢!
走出餐厅后她一脸的不情愿,埋怨了我好长时间。最后终于拿走我的电话号码,说好下次一定要补上后才不情愿的离去。
就这样,我和陈晓认识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不时的打电话约我吃饭,要么就给我发短信。而我,似乎也陷入了感情的牢笼,见不到她时,我有点迷茫,渴望马上见到她。见到后,又感觉特别矛盾,生怕自己真的会爱上她。
有一天,她又约我出去逛街。
在街上,她在我毫不防备的时候,看似无意的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略加思索后告诉她,我是省城一家大电器公司的业务经理,来这边考察市场,准备开家分店。
陈晓有点羡慕的问道,“待遇不错吧?”
“还行,一个月也就几千块钱。”我胡乱答应了一声。
没想到这天竟然陪她逛了一个下午。吃饭的时间,她又要请我,而且毫无商量的余地。
饭后回去,陈晓执意要去我住的旅店一转。
我无法推辞,只好邀她一同前往。
那天她准确的告诉我她喜欢我,突如其来的爱,让我受宠若惊且无法逃避。
这么多年来,我孑身一人孤独的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从来奢望有一天会有某个女孩爱上我,从来没有渴望有一天身陷爱中,从来没有一丝对爱情的感觉,而晓晓,让我的生命不再残缺,让我多年来的梦终于慢慢变成现实。
那天,晓晓的一句话让我内心狂跳,孤独的心灵从未承受过爱的青睐,我无所适从,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让不争气的眼泪倒流进泪腺。拥晓晓入怀,这种感觉如此清晰,如此的让我手足无措。就在晓晓红红的嘴唇贴近我的脸的时候,我一阵眩晕,内心爆发出强烈的释放的欲望。深埋在体内的魔鬼开始蠢蠢欲动。
我尝试着用电视里学来的镜头,将晓晓的嘴唇吻住,神智在瞬间就被这种感觉所麻痹。不怀好意的手在晓晓身上四处游走,与生俱来的生理本能让我觉得就要爆发。怀里的晓晓此时也沉浸在爱的氛围中,全然不知我的阴谋。
突然,晓晓惊叫一声“不要”,一下子从我的怀里蹦了起来。着突如其来的举动,把我即将燃烧的火焰毫不留情的灭掉。可能是我在无意间触及到晓晓身体的某个部位,使她的理智被再度唤醒,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尴尬。
晓晓再度坐到我的身边,轻轻的说了一句:“我爱你!”一句轻言,胜过千言万语,就在一刹那,我不争气的泪水终于汹涌而出……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相爱了。
从初恋到初吻,然后我在盲目与慌张中羞涩的完成了我的又一个第一次。
我从未想过爱情会来的如此突然,如此让我的生活甜蜜和美满,无时无刻都在期待与晓晓的相聚。我已下定决心,此生唯晓晓是爱。喜欢和晓晓一起在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一起在街边小摊上吃一碗清凉爽口的凉皮,周末的时候,在旅店里一起相拥着度过美好的下午时光。
甜蜜的爱情,曾使我一度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小偷。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的口袋里已经没有钱了。我不喜欢没钱的感觉,更无法适应清贫的生活。
我再次想起那天在公车上割破晓晓皮包的瞬间,这个夜晚我无法入眠。想下定决心,离开这个不光彩的行当,找一个正当的职业,可我不知道我还能会些什么?还能学会什么?是否会在茫茫人海里控制住自己的手?以后的日子里,能否给晓晓一个安稳的生活和赖以依靠的肩膀?
突然间,我盲目了。
而我,又清晰的意识到,总有一天,晓晓会看到我的真实面目。我不敢去想那会是怎样的一个场面。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过着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从未静下来想过关于生活的种种打算。晓晓的出现,让我清楚的意识到,长此以往,将永远找不到自我。
一个大胆的决定在脑海忽然闪现,离开,只有离开晓晓……
晨光中,一轮红日再度升起。
我静静的走在忙碌的街上,朝着唯一的目的地——车站而去。
我想偷偷离开,却始终不能放下内心深处对晓晓的爱。
终于拿定主意,拨通了晓晓的电话,公司有事,要我赶快回去。
我的泪水再次冲眼眶溢出……
我不想如此啊!可我只是一个小偷。我擦干泪水,向晓晓投去勉强的相容。
如果还有机会,我会找到一个正常的行业,过正常人的生活。晓晓,如果有缘,我会再来找你……
客车上,我静静的睡去,眼角的泪水终于在晃动中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