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岸观火,许我一世繁华

洛漾熙 短篇 红粉蓝颜 2009-12-01 16:54 责任编辑:心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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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黑白的青春底版上,盛开着大朵颓废的花,看完小熙的文,我想起自己写过的一句话。小说的那种意境,那种氛围,萦绕在心头,抽不出剥不离,有些伤痛,有些压抑。灰色的地带,终究没有阳光射入。隔岸观火也好,盛世繁华也罢,烟火熄灭后,那些漂浮着的心情,如尘埃落定!

隔岸观火,遇见一场烟花的绚烂。

许我一世繁华的背后的光环,却在瞬间的花火里埋葬。

——序

【1】

潮湿的土地,适合所有记忆疯狂滋长,而且滋生的速度成倍成倍的增长。

南方的小都市,亚热带季候风,站在荒芜的草原里,看着放在手心里的花瓣,随风飘落,对着阳光直视,任眼泪流下来。

慢慢的蹲下来,直到保持平躺的姿势,蔚蓝的天空一望无垠,我心中的碧海蓝天,还是有限的,始终装不下其他的人。时间是悲伤的终结者,荒漠的草原还是没有人入住在里面。安静到一败涂地。

我是这个小岛的守护者,用尽毕生的爱去守护着。

张信哲唱过:爱如潮水我将你推,紧紧跟随。

如果爱情是潮水,那我便是那一只随波逐流的扁舟,在波涛汹涌的世界里,找寻着温度,找寻着属于自己的落脚点。

【2】

盛世繁华,在这个利欲熏心的社会,我总算知道了,越是甜言蜜语的男子,越是花心。懂的这个道理是时候已经是一年半之后的时间了。

方羽已经离开了我,去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过一段新的生活了。

我是个小资的女人,一直都是,从来没有任何的改变。

小资,是我需要的状态,我只有这样才能写出更好的文字。

我所赚取的金钱,都不过是想要让自己的物质生活过的好一些而已。

我是曹茗雅,喜欢流浪,父母离异,我独居,二十四岁,但心境如四十岁一样的苍老。

写字是宣泄寂寞的方式,我通过贩卖文字来赚取金钱。

这在别人的眼中,也许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职业。

我经常夜不归家,酗酒,抽烟,脏话常挂在嘴边,叛逆期还尝试过割腕自杀,但最后还是被救了回来。

抚养我长大的是我的姨母。姨母是个基督徒,只要有空她都会把我带到教堂去听别人诵读《圣经》,她认为耶稣是可以拯救她自己的。

在她的耳目濡染之下,我也开始走向信仰。但我信仰的不是耶稣,是那些可以真正拯救我出深渊的人。

我隐隐约约记得,我曾看到过一个教堂。是典型的巴洛克风格。圆形拱顶,内部运用了大量的大理石堆砌而成,配着有浓郁彩色的彩画和雕塑。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便开始知道了,那些教堂,整个装潢的设计,都融入了时代与人文气息的关系。而这些宗教理念,影响着这样的一座教堂的神圣性。做礼拜的教徒总是虔诚的。虔诚,是对宗教的尊敬。

但我由衷的讨厌那些套着宗教光环但又做不到真正救赎的人。这种人是相当虚伪的。

我可以无视他人的存在,我行我素,

我混迹江湖的时候,他妈的,你还在你妈的肚子里呢。

这是我对方羽说的第一句话。

貌似对所有事情的第一印象总是最深刻的。

他把我抱入怀里,我听着他的呼吸声,感受到体肤间的温暖。

我甚至知道,自己的依恋在这一刻得到了替补性的补偿。

就像是当方羽出现在我的眼中的时候,我就记住了他的模样。

【3】

在我还没出道以前,我是在一家网络论坛上发表自己的文章的,虽然没有任何可观的稿费,但我图个快活。别无其他。

每天都会有上千的点击率,我看着那些点击率,总是微笑着。耐心着回复着任何一个回帖的人。

我写言情悲剧居多。我所经历的事情远远比不上他们。也许我的读者会说,雅是个悲剧终结者。

但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我的悲剧终结者还在等待。付诸漫长的等待,是一次不归路。

我的潜意识一直在作祟,任何事物在经历了无数次的伤痛与颓败以后,归于尘土是最终的命运。

结局,不是由我掌握的,而是那些小说的人物自己的命运。

我记得有个回帖人问过我:雅,你是个让人疼痛到心疼的孩子。

我对着屏幕,有些伤感的滋味涌上来。

我去冲了一杯普洱茶,回来刷新网页的时候,便看到她的回帖。一大串的文字,但都说到我的心坎去了。

她在上面写着:

雅,悲剧渲染的气氛固然是好的。你有没有想过,悲剧到头来,还是让人纠结的。我不希望你不要像他们一样,成为一种伤痛的灰色主调,在璀璨的生命面前。灰色地带谁都有的,那些灰色地带通通都会被阳光消灭。安好,雅,阳光照射进窗户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又是新的一天了。

落款是猫。其实,我并不认识她,但能够这样用心体会我写的字,也未必不算是幸福。

我捧着茶,慢慢的喝着,然后放下来,一个字一个字的回复着她。

猫:

谢谢你的留言。愿你安好。

能够引起共鸣的人并不多,悲剧的气氛很多时候都是真实的。经历的多少并不能成为悲剧结局最后的决定因素。

小说就是一部小电影,黑白的影片,错综复杂的剧情,动人的旋律。能够带给你什么样的情感,那务必是最为真实的。就像是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故事,堪称为经典或是美幻绝伦的,也许在多年以后,沉淀入大海以后,还是会让人回忆起来。

午夜时分,独自依然看着这样的回帖,我很温暖。

猫,你要知道,有些事情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但,我还是愿你能够幸福,远离悲伤。

地铁,在开动的时候,我们便知道了时光的列车上不会等待任何的人。

我看了看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00:50。

快接近凌晨一点了,但我没有睡意,只得从抽屉里拿出那一颗安眠药。有的时候,安眠药也不起任何的作用。

似乎写字的人都会犯失眠。精神紊乱,神经衰弱。这些疾病在我看来,都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无力去抵抗太多的寂寞,整个世界的黑影与我为伴的时候,我才知道,黑夜占据心脏的时候是没有任何的温度的。笼罩的是一整片的黑暗,乌漆抹黑。

手机刚好在那个时候提示缺电,我只得插上USB的线,充电。

最后,我还是抵抗不住,爬上床窝着被子睡觉。

每个夜晚睡觉我都会莫名流泪,直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枕巾总是湿的。

我常在半夜的时候醒来,然后点燃一根七星的烟,放在嘴里抽着。等烟的火光熄灭了,我便接着继续睡。

时间已经是深夜一点多了,手机的电早已充好。我拔出线,放好,把手机放回枕边。

然后昏昏睡去直到明天期待中的天明。

当我刚再次入睡的时候,手机的背景灯亮了起来,我轻揉着眼睛,吃力的看着它。

一条新信息,是萧晓发来给我的。

萧晓是我的好友,只是在三年前,因为留学的关系,去到了美国。

我看着她给我发来的信息。

信息上面写着:茗雅,我又回来了。

三年了,我忘记不了这里的一切,哈,当然还有你。

茗雅,外国的月光并不比中国圆,我怀恋这里的月光,皎洁的月亮洒向大地的时候,是一片宁静。

晨曦的露珠凝聚在荷叶上的时候,是唯美而又妖娆的。只是阳光出来了,露珠便蒸发干净了。眼泪也会被风蒸发的。

我看着信息,甚至有一瞬间觉得,这到底是不是萧晓?

我直接拿起电话,拨通她的号码。

茗雅,我在火车上。透过电话,我可以听到呼啸而过的火车声。

萧晓,你个死女人,终于肯回来了。我暗暗的骂她,她的呼吸声有些急促。

我明天早上就会到。你准备好为我接风尘吧。

她的要求也蛮无理,但无奈是好友,也只能应着。

哦。好,你到再给我电话好了。我挂掉了电话,把手机调向震动状态。

我看了看屏幕的时间:凌晨五点三十分。

我再也没有任何的睡意了,便起来去洗澡间里用冷水洗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是如此的憔悴。毫无生机可言。

我紧握着拳头,对自己说,茗雅,你丫要加油。我顿时感觉到自己的信心到底是多么的大。

付出,并不一定有任何的收获。若不付出,就更别谈其他的收获了。

两者之间,是正比还是反比倒是也看个人而已。

【4】

萧晓在翌日的八点钟给我打了电话,我去到了火车站接她。

她一件休闲的T恤,一条低腰牛仔裤,一双安踏的板鞋。

我上前去接她,她变得成熟了,也变得更知性了。她拖着行李向我走来,我跑过去跟她拥抱起来。

晓,你可回来了。我抱着她说。

她涂着碧蓝色的眼影,粉红的唇蜜涂在单薄的嘴唇上。

我们去吃快餐吧。肯德基,麦当劳都可以。萧晓跟我提议。

你是不是受了外国影响,都爱吃这些了呢。我问。

她笑了笑,拉着我的手说,走吧。

走了很久,我随她走到了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她放下包袱,对我说。

你先坐吧。我去排队。我安静的坐着,快餐店的客人不算很多,但每一个客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这样的客人,在这样的氛围里吃一顿饭,洋溢的是满脸的幸福和细细的小暧昧。

不到一会儿,萧晓把食物端上了桌面。坐了下来。

吃吧,别客气。她说。

我大口的喝着可乐。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疑问,说:

晓,你怎么就突然回来了呢。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呢。

茗雅,没什么的,我只是想要回来看看你而已。

萧晓的话中有话,我知道,感受是永远也不会骗人的。但我没有拆穿她。

吃完了,我们结了帐离开。

萧晓,如果有事,可以跟我商量。在离开肯德基的时候,我对她说。

没事。你不用担心我的。

我们一直就这样走路回去。我把萧晓安置到一家旅馆里,我以为她会问我为什么不让她住我家。

把她安置好以后,我打的回家。

挂在墙上的老钟告诉我,现在是午夜的一点正。钟摆的声响早已过了,我用冷水洗了把脸,吃了一颗安眠药便睡去了。

正当我准备睡的时候,收到了萧晓的信息。

茗雅,我这次回来其实是想要看看你。我明天就回去了,机票再来的时候已经买好了。你不用来送我。

我妈在三年前的大冬天死去了,是割腕,我看着她的血一直蔓延到身体的每个部分上。

我在那一年开始,跟一个男人同居。他对我很好,我甚至怀疑过,这样的幸福真的是盼望的。虽然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不会在乎。只要对我好就成。我跟他夜夜极度缠绵,要么看碟,要么吃饭,睡觉,这样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两年半。

等到他离开我的时候,已经是三年后了,他给我一笔钱,要我离开他。茗雅,我是个现实的人,见钱眼开,但,这并不能证明我有错。今天我看到你过得不错,我便可以离开了,也许,这是人生中的一种错过,我认命,茗雅,念安。

我看着那一条信息,流下泪。萧晓,这又何必呢。

萧晓离开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她,随她去吧,这个世界这么的大,总有落脚的地方的。

我依然继续着我泡论坛的生活。发一下自认为小资的文字。

没日没夜的写字,这样的女子总归是寂寞一族,只是无法摆脱,这能怨谁。

随后的岁月里,我都与萧晓没有任何的联系了。

【5】

方羽是一家编辑的总裁,我跟他相遇在网络上。

那天我像以往一样的打开QQ,蓦然发现有人加我,验证信息是:你是我需要找的写手。

我通过了他的验证,等我加到他的时候,他的头像变成了灰色了。我给他留言,你好。

滴滴…的信息声传来,我打开查看。

他说,你好,我是一家网络杂志的编辑,想找你约稿。

这是我第一次有人找上我约稿,我回复他,噢,好,你们需要什么稿子。

倾城之恋,最好是围绕痴情女子展开的。我相信你能写好。

他对我蛮有信心的样子,我答应了他,便问:我写,请问需要多少字。

八千——一万五。他回复我。

稿费多少?算字数么?我问他。

恩,一般用了的话,一千字50。你自己慢慢算吧。呵。

什么时候要?我发过去问他。

下个月月末。也就是30号前,恩,还有什么问题吗?

好,没问题。你怎么称呼。

方羽,他告诉我。

他说完这句话以后,头像再次变得灰色的了。也许是隐身的状态了吧。

我从那天起便开始着手构思,从构思到真正下笔,用了我整整一周的时间。

我希望我能够写出一个好的故事,即便是悲剧,能够引起共鸣的,便算成功。

其实我写的故事,蓝本便是萧晓的经历,她的经历足以能够让我写一篇短篇小说,但我从中也掺夹着自己对于爱情的一点感悟。

整篇文章,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我记得的句子不多,唯一记住的是:

繁花之后的归土,是因为情感在心中萌芽了,生根以后的记忆会随着白色飘落的花瓣里埋葬。一并归于泥土。

我在一个晚上上网的时候把稿子发给了方羽。

我给他留言说,方羽,这个故事,也许有些悲惨,若能够用上,我自然开心,若不符合贵刊的用稿,便也就罢了。

留完言,我没有再去理会后续的事。我继续去平时的那个论坛里发一些帖子。论坛的人气似乎大不如前,我仍然选择停留,很多事情都没有原因,也许是依恋的缘故。

我在不断的寻找可以让我停靠的地方而已。

正当我准备退出QQ关上电脑的时候,滴滴的消息声又响起了,是方羽发过来的信息。

嘿。曹茗雅,你的稿子不错。我决定录用刊登了。

恩,那是见刊付款么?

滴滴……他回复我:

不用,就直接把付到你的卡号上。哪天你就联系我吧。

噢,那好,谢谢了。我很礼貌的谢过了他。

随后准备关掉电脑,我记得方羽说得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你有好的稿子,请找我吧。

我的电话是1519280****,有空就给我电话吧。

我把他的电话输入了手机里,并随即发送了一条信息,呐,我是曹茗雅。

我随手便关了电脑。

方羽发了一条信息给我,茗雅,如果有机会我真想见一下你。

我对着信息苦笑,这又何必呢。达到两者互利的作用就好了吧。

我只是回复他一句:若是真的相见,总会有机会的。

此后,我没有再接收到他的信息。

从那天开始,我的重心从论坛移向了稿子。

每天都会写至少三千多字,安安静静的写字,那些絮语成为了我唯一可以取暖的方式。

偶尔会自动的找方羽聊一下天,想要知道他最近需要哪种类型的稿子。

我在十月初的某天把一份新的稿子发给了方羽。

他没有在线,给他留言说,这是我的卡号,465001808900,你什么时候有空就把稿费弄上面去吧。谢谢了,羽。

我离开电脑前,去冲了一杯速溶的奶茶,看着那些沉淀在杯底的奶茶粉末,用热开水一冲,顿时消散。我忽然又想起了萧晓,也许我们这一辈子都这样分开了,没有任何的联系了吧。

人生的过客,在匆匆而过的岁月里,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我开始释怀了。

等我回到去电脑前的时候,收到方羽的QQ消息。

他说:你很特别,茗雅,我会记得你的。我明天办事要去成岸,我想去看你。你欢迎么。

他发来了一个笑脸。

呵呵,你就来吧。我随时欢迎,记得给我电话就好。

我的心一直都不期待任何的人来看我,但既然他说出口了,也就不好拒绝了。见一面,兴许,还有其他的感情在里面。

我不曾怀疑,一见钟情会在我的身上发生。

任何事情的概率都是不一定也不一样的。

【6】

翌日我早早起来去银行查账户。银行的人很多,排上了长龙。

我走到自动ATM机前,把卡放进去,按好密码查询。

屏幕上方写着你的帐户余额:1000.80元。

心终于有了底,钱到了帐户,于是离开。

裤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我把卡放好,拿出手机,是方羽的信息。

我在坐长途车,今晚会到成岸,钱嘛,我打到你的卡上去了。

大概几点到?我发过去问他。

八点左右。他回我信息的速度真的很快。

噢,那你在来到之前的半个小时给我打电话。

于是,我慢慢走路回家。街上的行人开始逐渐多了起来,汽车的笛鸣声让人震耳欲聋。

似乎很久都未曾这样过了,走长长的柏油路,路过嬉闹的人群。在路过的人潮里找寻着。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点钟了。我打开冰箱,拿出一包泡面,用开水把它冲泡开,放在电脑跟前,边吃边跟别人瞎扯些八卦。

我习惯性的打开QQ和邮箱,回复着那些累积了很久的未读邮件,仔细的回复着他们对我的问候。

在这个陌生冷漠的城市里,能够记住一张陌生的脸,仅凭着这张一张脸来摸索着盘缠纠结的记忆。

我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去记住一个人。

门铃在此时响了起来,我看见一个快递员站在门口,把快递递给了我,我签收好。关上门。

我仔细的看着快递上的字,如果没有认错的话,这应该是萧晓的字。

快递的包装很美,有一个粉色的蝴蝶结,我慢慢的把它拆开,蓦然发现原来是一个风铃。里面还有一封信,我拆开它,慢慢的阅读起来。

茗雅,当你收到这个快递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我皈依佛门了,我知道你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吧。但这是我唯一可以洗涤自己心灵的渠道。

茗雅,知道我为什么选择这一条道路么。因为,母亲的死对我有很深的影响。她的一辈子,都是为爱情而缠绕致死的。我不愿意走上她的路,这不是我的归宿。茗雅,不要为我感到惋惜,这样不值得。

你不是曾跟我说过,你喜欢风铃么。但愿你收到的时候,风吹铃动,那些悦耳的风铃可以让你想起我们之间郁郁葱葱的过去。永不消逝。茗雅,对于尘世我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了,欲望是支撑这个尘嚣世界的力量,我远离尘嚣,如一抹浮云一样,云淡风轻。

我看着信,心中百般交集,心想着:萧晓,这不过是一条道路,但既然选择了,也便没有任何的后退了。

放在桌面上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是方羽的电话,因为我没有接听,自动转去了未接来电了。

我重新拨通了他的号码,电话那端传来是一首新歌的彩铃,他唱:在哪里记载第一个桃花贼,谁在那里典卖第一支紫玉钗,我在这里见怪更怪,见过电影里面人家的海,更想去看海……唱过人家的爱更想找爱……

这种嗓音很独特,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个歌手叫方大同,应该是个新人,记得在电视上看到他推荐自己的专辑。

直到彩铃已经听完,方羽才接听我的电话,喂,茗雅,我到站了。

喔,那我现在过去接你吧。你在长途车站么。我轻问着。

恩,我在车站附近的商场里,我就在那里等你吧。

我放下电话,换了一件连衣裙,离开家,坐公车去到长途车站。车站的旅客很多,每个人都背着重重的包袱,我穿过人潮里,终于找到了方羽。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外套,一条做旧的牛仔裤。向我走来。方羽的样子与我的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比我的想象中的要高瘦许多,戴着黑边框的眼镜,斯文的样子,让人有些招架不住。

我的第六感一向都很准。他站在候车大厅了。远远的便唤我,茗雅,我在这里。

我很奇怪,为什么你会这么轻易的认出我。我问他。

他的回答让我感到模棱两可,只是说了句:这叫心有灵犀一点通。

茗雅,我们去解决吃饭的问题吧。他跟我提议。

呵,你很饿么。走吧,我带你回我家。我说。他的行李不多,我替他拎着。两个一起坐公交车回家。公交车站等车的人有很多,我跟他一起的等待着。

他突然对我说,茗雅,旅途的顾虑在终点站到达的时候,疲惫心有了着落。我在深思他这句话包含着深意。

公交车终于到了,上了车。车上的人不算很多,车速开得很慢,忘记到底开了多久,才回到我家的楼下。我跟他并排坐着。

灯光早已亮起,方羽点燃了一根烟,吐着一圈圈的烟圈。眼前的烟圈渐渐的消失。方羽突然低下头去吻我,温润温润的唇,我在他的耳边说,方羽,你很帅。

他把头转向别处,说,可是,我不爱你。

我没有说要你爱我。我驳斥他的话。对待爱情,我可是非常理性。

这会害了你的。方羽警戒的说。

走了,我给你回去做饭吧。我站起身,猛踩他扔在地上的烟蒂。

方羽随我一起回楼上去了。我打开客厅的灯,示意他坐下,我去厨房做面给他吃。

我在厨房里忙碌了许久,终于把一碗鸡蛋面做好了,端在他的面前。

方羽笑了笑,说,茗雅,你就是这样照顾自己的么。

我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心想着,我的日子一直都过得流离失所,空洞没法填补。

黯淡的星光,浮生若梦,都是云淡风轻。

方羽终于吃好了,把碗递给了我。说,亲爱的,麻烦你了。

我随即转身替他把碗洗了。他跟后跟着我一起,说,茗雅,我真想跟你一起。我笑起来,说,这是哄小孩的话吧。方羽,如果这是表白的话,我宁愿不信。

呵呵…,原来你不信的。他的脸突然扭曲起来,变得狰狞。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害怕。

我把碗洗好放回碗柜里,随他出来客厅里。

你有烟么?我问。

呐。你丫抽什么烟。他的脸有些愤怒,最终他还是递给我一根烟,我们一起抽烟,看电视,偶尔细语缠绵。我躲在他的臂弯里,依偎着渴望的温暖。

茗雅,你是个落寞的女人。灯光迷离的城市里容纳不了你的温情。所以你才会把它付诸在文字上。冷漠的世界,孤僻的性格,萦绕心间的情感,这是我们身上一直都存在的东西。

呵,方羽。你很了解我么。他妈的,我出来混的时候你都不知道还在哪里呢。

茗雅,孤独的孩子是渴爱的,我们都是孤单的孩子。你懂的,我知道。

我笑了笑,说,你怎么知道,我懂的呢。要知道,猜测的东西始终带着迷离的眼眶去看待的。

不。方羽突然否定了我的话,吓了我一跳。我把烟摁在烟灰缸里。他扑过来亲吻我,把我压在沙发上。在我的耳畔说,茗雅,我想要你。

当他粗暴的进入我的身体的时候,我没有眼泪,没有喊,只是任由他完成这个动作。这不是我的第一次,但,方羽令我有一种安稳的大气。许久,他放开我,我把自己埋在他的怀抱里。说,方羽,你要爱我。

他亲了亲我的额头,说,会的。茗雅。

我就这样靠着他的怀抱,睡着了。

【7】

我开始跟方羽一起生活,每天他都会上网,收集那些作者给他投递到邮箱的文件。

羽。你这样做,有没有用的。我在一天的早上问他。

有,为什么没有。茗雅,我爱你,说着他又亲吻着我的嘴唇。

我偶尔也会写写字。但,悲剧被渲染太多,终究是一个深渊。羽,我该怎么办?

乖,不怕,悲剧就悲剧。只要我跟你的爱情故事不是悲剧就好了。他很会安慰别人,我这时才留意到,他的眉毛很长,也很浓郁。

我用手轻轻的抚摸着,说,你的眉毛很美。然后咯咯的笑了起来。

他把我抱起来,对我说,你才发现么。呵呵,茗雅,我发现我很爱你。

是么。我也会爱你的。我调皮的刮了刮他的鼻子,便忙去继续用笔记本写小说去了

我直到现在都忘记不了,到底方羽跟我说的那些深情款款的情话,是真还是假。也许他说的时候是真的,一个转身以后,便成为过期的承诺。

方羽对我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每天的夜晚,我们都会相互拥抱在一起,缠绵之死,我曾经想过,如果用一辈子无尽的年华去换这样的一个拥抱,到底值得不值得。

小资的女人,特别是爱文字的女人,神经质是唯一可以体现的标准。只是,这都是女人的敏感在作祟。

爱情,是否真的如张爱玲所说,不问值得不值得。只有爱与爱之间。

我从来不问方羽你到底多爱我。这样的答案一旦说出来,也许会是南柯一梦。我不愿意亲手把它毁灭。

我跟方羽度过了半年的时间,我在一个初秋的夜晚离开他。

后来,我们开始大吵,甚至有的时候,他会夜不归家。其实我不担心他,只是会偶尔想念。化作泥土的想念抵抗不了黑夜的吞噬。

这又有什么作用。

没有预兆,没有告别,如此平淡,是我意料未及的。

我只是记得我跟他提出分手的时候的那句话,方羽,在滋生寂寞的环境里,寻爱是难过的事。虽然我不知道,你所定义的爱,到底有什么意义。

方羽,我爱你,只是那些你许过我一世繁华的颓败,会在争吵里消失。然后变得什么都没有。

方羽的脸很平静,只是扔下一句,茗雅,随便你吧。我可以离开,你跟我说分手,我早已预料的得到,毕竟,你是黑夜的精灵。真正的束缚不是怀抱,而是那些可以救赎你出深渊的文字。

你唯有得到它们才能获得更多的情感。

说完,他摔门离开,我怔怔的呆在原地。然后埋头痛哭,宣泄情绪,拼命的喝酒,抽烟。

就这样,我与方羽的爱情,到此结束。

爱情,在认识的时候便会新鲜,但一旦厌腻了,也就没有感觉了。日子还是这样的过着,我的QQ开始有很多编辑找上我。至于方羽,似乎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一样。

淡忘,爱太痛,释怀是为了更好活下去的理由。

【8】

我依然没日没夜的写字,期待有天可以出一本书,虽然没有想过靠它来养活自己,但我还是想要自己保留一些。哪怕是流水账也好。

黑夜吞噬我的灵魂,我只有在那些写过的字的面前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方羽偶尔还会打个电话来跟我说一些话,我没有任何的理会。

最终我换掉手机的SIM卡,说真的,我没有不舍,只是,房子里还残留着我曾经与他缠绵过的气味而已。

那些气味,都会消散的。随着空气的飘离,慢慢的沉淀。

【9】

我离开了成岸的时候在早春的四月,蒙蒙细雨,我拖着包袱离开。想要逃离,那些杨柳在微风的吹拂下,妖娆的舞动着自己是身姿。

我抵达一个陌生的城市只需要一天一夜的时间,火车在深夜的时候开出,我死死地拽住那些包袱,生怕丢失,丢失了以后的东西就再也找不到的。我与方羽的爱情,是丢失了以后再也找不回的了。

我坐在火车上,耳朵塞着耳机,我可以清晰的心跳声。心跳,提醒着疼痛的存在,也提醒着我是活着的。

耳机里传来那一首方大同的《爱爱爱》我听着他的轻声哼唱,然后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不由自主的跟他哼唱起来,眼前出现我跟方羽曾记得点点滴滴,汇聚成河流,流入心里。

有一天翻开辞海找不到爱,花不开树不摆还是更畅快,爱还是会期待,还是觉得孤单太失败,我爱故我在。

我开始再次流浪,写些那些自认为感性但又哲理的文字。我没有觉得孤单,有它们在,我便满足了。

我出现幻听,而且情况很严重,在我的耳边响起的都是那些方羽曾对我说起的甜言蜜语。我只有更加依赖药物给我带来的安定。

【10】

黑白默片的时代,被瞬间定在屏幕上,上演着离别,分离,在陌生的路上,世界再逆转过来,淌过流水,哗啦啦的河流,黑白,是因我想象的故事里,失去了应有的五彩斑斓。

方羽在冬季的一天里收到一个陌生的号码,上面写着:

曹茗雅,现在是大作家了,你知道么。呵,我是她的男人,可惜,她在三个月前死了。死于安眠药的过量,没有及时洗胃,所以没有抢救过来。

她跟我说过,夏陌染,方羽是个好人,如果我哪天死了,你记得告诉他。染,我放不下他,爱,是在失去以后才懂得,这是遗憾。

方羽生气的把手机扔到地上,骂了句,他妈的,这算什么。呵,曹茗雅,爱情真的虚幻。承诺,哈哈,他妈的都算屁。

最终还是无法抵抗,方羽的两行泪就这样流下来。轻声唤着,茗雅,你回来好不好。

声音回荡在房间里许久许久……

【11】

外界在曹茗雅死去以后,流言盛传,已故的作家曹茗雅曾经与某某著名编辑在一起过。媒体开始把目光转移到方羽的身上,想要得到一些什么小道消息,以赚取那些所谓的独家爆料。

方羽没有理会这些媒体,每天在家里画素描,每张素描都形态万千,但都是同一个人,他鼓起勇气给那个陌生号码拨过去。

喂,你能带我去曹茗雅的墓地么。我想去看她。

对不起,她的骨灰洒向大海了。说完,对方挂断了电话。

泪崩溃了,慢慢的倾泻开来。

此生两忘,仅剩残留余温。

【后记】

如果,旅途中没有你们。踽踽独行,那是多么的孤单。我们的头顶上都没有光环,唯一的光环是爱过的美。

时光飞快的走过,交错印染着血红色的斑驳。

看飞鸟飞过,我默然祈祷,你许我的一世繁华,如烟花一样绽放以后消失。没有感情,没有怀恋,我能够记得你的唯一的证据是:那些你曾在我耳边说的甜言蜜语。

盛世繁华,在烟火熄灭以后的余温下,我亲吻着你曾经暧昧不明的光火,得以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