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归途

星绫 短篇 纯爱校园 2009-11-13 10:14 责任编辑:七彩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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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语言精致华丽,故事清丽雅观。生命是一场华丽的演出,我们不能把握,唯有用故事,去乞求最完美的落幕。文中的女子懒散,任性,迷糊的小女子。偶尔信佛,相信宿命。安好!

序——

如今我只想静静地

躺在一个人的身边

任天上流云的影子

日复一日飘过我们的脸

第一天——

我跟着脩一整个白天,去了图书馆,咖啡厅,还有练团室。

脩是一个摇滚乐团里的团长,他是吉他手,吉他弹得很棒,创作的音乐也很受欢迎。脩真傻,在练团室里还跟其他团员说,他很想念我。我不就在练团室外站着么?

千谢万谢,到了傍晚他离开练团室的时候,终于发现了我,一团白色的长毛卷缩在门前。我缠着他,让他带着我回家,不至于我要露宿街头。

他的眼睛依然这么迷人。

他特意在回家途中,买了狗粮,还跟我说,只是刚好经过刚好看见刚好有零钱,所以就买了。回到家,他便抱着吉他,埋头他的创作。

这是脩的新家,比以前的更加整齐干净,要是以后嫁给他,不就很轻松么?下班回来就能吃到晚餐,洗完白白就能呼呼大睡。想起我就脸红。

他这么专心投入,不会发现我到处乱爬。我翻他的东西,翻到刚毕业的时候,我送他的生日礼物,一条围巾。我把围巾拖出衣柜,细细品味着,这么多年了,还是依然如新。脩真小气,他着急地夺了过去,还跟我说千万别弄坏。

他的眼神有一刹那的悲伤。

我有点难过,于是爬到他的床上,没精打采地睡着了。半夜不知道几点钟醒了过来,看到脩横七竖八地躺在我身边。脩真嚣张,可是他就是长着一副好看的脸,让我耗尽短短的一辈子来看,都觉得不够。这张熟悉的脸,离我这么近,让我清楚地看到,她紧皱的眉头。

脩,你是不是在做梦?梦到了什么?是什么让你悲伤?

我轻轻地用我的爪子抚摸着脩的额头,没有再睡去。

窗外开始下雨了,就像我的泪。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当狗狗的第一天。

第二天——

脩再度出门,应该又是去练团室吧,他把我留在房间。

我想听音乐,可是那些专辑翻来翻去都不是我喜欢的。看我脑袋多健忘啊,好听的专辑都老早被我占为己有了。我努力的回忆我们的过去。

刚认识的时候,是因为我们是邻居,然后一起上学。脩很聪明,虽然不是常拿第一的人,但是每一次即使不用复习,他也总能轻易地过关。

脩喜欢音乐,有一天,他突然告诉我,想学吉他,我取笑他,都多大年纪了,才来学吉他。他难得地生气,跟我辩驳:“我一定会学好给你看,甚至会很出色,到时候我一定要让你当我的主唱。我保证。”

如今,你做到了,你确实很出色,可是我张开嘴巴却唱不出一句。我累了,感觉很难过,对不起,让我睡一觉,边睡边等脩回来吧。

脩回到家的时候,我已经醒了。看到被我翻得满目狼藉的房子,脩竟然没有生气,只是很有耐心地慢慢收拾。我有了一丝愧疚,想说点什么,可是我说不出话,只能呆呆地坐在一角看着他,能多看一眼算一眼。

吃过晚饭,脩又抱着吉他去吼他的音乐,我不理他,独个儿去啃我的苹果。

听到他在唱歌,我记得他说过,唱歌可以杀死寂寞。他是在杀死他的寂寞。

今晚,脩的眉头皱得比昨晚还厉害,深得不着边际。我一边啃着苹果,一边想着如何去拯救这个忧郁的少年。

第三天——

记得读书的时候,脩很快就英俊挺拔,成为女生永远的话题。可是我,还是扎着两条辫子,刺眼地出现在他的身边。现在回想,我之所以有今天,应该是上帝对我霸占了脩的惩罚吧。

我每次问他,为什么不交女朋友,他总会很嚣张地告诉我:“那些庸脂俗粉,我怎么可能看得上眼?”每当这个时候,才会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心花怒放。

每一次有女生让我做红娘,打探消息啊,送信啊,什么都有。我当仁不让,因为我知道她们都不会成功。因为,脩常常说,他一生只要爱一个人就够了。

不过我常常不会把他这句话放在心上,我会回他,一个人一生这么长,真的只爱一个么?我爱金正勋,爱林峰爱木村拓哉爱周杰伦爱奇洛里维斯,你看我爱多少个。

这种无聊的局面一直持续着,直到我消失。在我离开后的日子,这种局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然,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点都不奇怪。

今天,我看到脩领女孩子回家。那女孩,我认识,是曾经的同学,我的同学,脩的同学,一直也很喜欢脩的音乐。她叫云希。

我没有理脩和云希,独个儿到阳台玩球去,但是我有偷偷的瞄他们。

脩终于笑了,在我回来的第三天。嘴角呈现优美的弧线,果然是我帅帅的脩啊。看着脩和云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心里有种酸酸的感觉。好几次,球差点掉到楼下,不过还好,我身手敏捷,不用惊动他们。

其实,能让脩开心的人永远都不会是我了,我很清楚。我又能怪谁呢?我不是要解救这个忧郁的少年么?现在天助我也了,我应该高兴才对。只是,上帝啊,你在帮我的时候,可以提前告诉我,让我有心理准备吗?你害我又哭了。

夜深了,我在阳台对外看着有街灯照射的路面,等待着脩的回来。我真羡慕云希,脩从来都没有送过我回家呢。

我等了好久,脩都没有回来,真对不起,我又累得睡着了。看来狗的身体,比起人来是更加需要睡觉的。

不是知道有否熟睡,只知道依稀梦到了,脩回来之后,把我抱到柔软的床上,给我盖上暖暖的杯子,然后一直看着我。

第四天——

原来不知不觉已经一年了。

今天,脩的脸上找不到昨天晚上梦一般的微笑,他并没有因为新恋情而感到温暖。他换上整齐的白衬衣,出门。

看着日历上刺眼的日期,我知道,脩不是去练团室,更不会去图书馆。

我不再想留在家,偷偷地跟着脩出门。脩走得很快,还一边哼着歌,我不擅长左闪右避,以至好几次差点跟丢了。这条路,我本来很熟悉的,可是现在物是人非,我不再是当初的我了,再熟悉也是陌生的。

穿过繁华的车水马龙,转进幽静的林荫小道,会看到一栋古老的西关大楼。这是我应该十分熟悉的地方,因为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几年,和脩一起,这里有我们满满的回忆。我短暂的一生,最美好的日子就是在这里度过的。

我不敢跟着脩进屋子,因为我怕看到两张为我伤心憔悴的脸。对不起,爸爸妈妈。

我就在附近找了个角落,蹲着等脩。毕竟是有花草的位置,跳蚤还真不少,咬得我几次整个身体跳了起来,不由得怨念着,为什么脩这么久都还没出来。

脩出来的时候,还是一副平淡的脸,不过多了点哀伤和悲痛。唉,哭过吗?男儿有泪不轻弹,你真没出息。可是我的眼泪还不是轻易就滑落了。

离开的时候,我忍不住回头看最后一次。再见了,爸爸,再见了,妈妈,再见了,我的家。

这天夜里,我和脩都迟迟不肯睡。脩是不是跟我一样,在回忆着我们之间的点滴呢?这是刻在青春的伤。

我又能做些什么?只能为了脩,为了自己,哭尽一个晚上,尽情释放自己的感受。

第五天——

我按钮不住,又一次跟踪脩,有了昨天的经验,今天很成功。

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我知道,时间无多了,我要再多看看脩,尽全力地看,一秒钟的机会也不能放过。我不想忘记他,不想忘记他的脸,不想忘记他的眼睛,他的鼻子,还有他的唇。

原来是约会,和云希。

看着他们聊些有的没的,脩难得地说这么多话,也许是在云希面前,才会表现得开朗。云希挽着脩的手臂,不是拨弄着长长的秀发,实在漂亮,我自叹不如。

云希高兴地伸手指着一家时尚服饰店:“你看对面那家店?里面的衣服都很漂亮。”

“那家店吗?十三以前最爱去逛了,还记得有一次,明明是她自己看着那件衣服都看得舍不得走,我才说我掏钱送给她。结果她一面说着不喜欢这样的设计,却一面伸手去拿。十三最逗了,真是典型的口是心非……”

脩说得滔滔不绝,他还记得那是我最喜欢的服饰店,叫着我的名字还是一如既往的顺口。十三,姓十名三,那是我的名字。

云希高兴的神情霎时消失,脸别过一边,脩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真想冲上去,给他两巴掌,说话这么迟钝,以后怎么讨老婆欢心呢?

两人一度处于沉默当中,幸好云希还是宽宏大量的,她主动提出,不如去对面五月花餐厅吃午饭。

我心里大叫不妙,但是不能怪云希啊,她怎么知道千百万的餐厅饭店,就那一家五月花,有我和脩沉痛的回忆。

但是脩还是生气了,突如其来的一副臭脸,冷漠无情:“你自己去吧。”

脩还真一个劲往回家的方向走,头也不回。云希朝着他的背影大声喊:“脩,你这是什么意思?脩,你给我站住。”

可是这样的叫喊,只是让脩的步伐更加频密。

回到家,脩的心情并没有好转,也对,这种莫大的痛苦被挑起,又哪里会这么容易就平息了呢?这件事,他一定没有跟云希说过吧,也没有对别人提起过。

脩失魂落魄地爬在阳台的栏杆上,神不守舍地想事情。阳光透过大树的绿荫,打在他的脸上,刚好调配出色彩和谐的画面。我想安慰他,可是我无能为力,只能远远地安静地看着他。一切静得可怕。

脩止不住的悲伤,终于说出口:“十三,我要怎么做,你才会回到我身边?”

第六日——

今天好像是星期六,不过,对于艺人来说,应该没有工作日和周末之分的吧。

“我带你去溜达溜达吧。”脩第一次让我跟着他出门,他像是知道了我们相处的时间所剩不多,所以让我陪他一起出去逛吧。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我紧跟着他的步伐,希望不要太落后。走的过程中,脩的嘴巴没有停过,他一直在不断地解释着大街上每一个角落曾经发生过的事,和我一起曾经的小事。闲聊、呢喃、斗嘴、吵架、和好、拉手、轻吻……一切的一切都跟我心里一一对应,那是我最珍贵的回忆。

我和脩曾经无数次手拉着手,漫步在这条大街上。可是如今,不管我怎么努力地把手往高处抓,都无法触碰到他的指尖。

脩不时停下脚步,解释完一番后,蹲下用手抚摸着我的头:“小白,你听得懂吗?”

脩叫我小白,我偷笑,虽然不可能再听到他喊我十三,但是他在关心我,用我一身毛色换取他帮我取一个新名字,我已经很满足。我拼命点头,他看着开心地笑了。

回到家,脩对一整天的回忆似乎还感觉不足够。他拿出一本厚厚的相册,一页一页的细细翻着,依然不厌其烦地对我诉说着每一张照片的故事。

我跟着他陷入了无可救药,无法自拔的回忆中。我留恋,我舍不得,我的心更加酸。

晚饭过后,我想起了昨天脩把云希丢在五月花前,想起了我看到云希的最后一个表情,是生气。我该怎样帮助有情人终成眷属呢?

脩好几次拿起了话筒,可是又放下。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一定是在想,是不是要跟云希道歉呢?

脩就是这么单纯,我很清楚,因为他是我一手培养的出来的好男人啊,可是,我也很清楚,这么一个好男人,最后我也只能拱手让人。

命运由不得人,我看着脩孩子般的睡脸,已经为我的最后一天做好了打算。

第七天——

其实我一整夜没有睡,就连眼睛也没有眨过,就这么呆呆地把脩看了一整晚,因为我知道,不看,就再也没机会了。我爱脩,我后悔在随手可得的时候,我没有好好认真地看他,如今,怎么看,我都感觉不够,我怕我记忆力不好,脩的脸我会记不牢。

闹钟的声音打破了房间的安静,脩揉了揉眼睛,温柔地跟我说早安。今天他很匆忙,不过在出门前,也没有忘记在我的碗子里倒了一些狗粮。

我看着他速度般地洗漱,然后开门,离开,关门。

我叹息着上天真会愚弄世人,在最后一天,就让脩这么快离开我的视线。我真希望他能对我说些什么,不过很快我就知道,这是我的奢望。

我走到阳台,看他离开,即使是背影也好,让我多看一眼是一眼。

他忽然回头,微笑着对我挥了挥手:“再见。”

我在心里也回了他一句:再见。

脩的再见是再次相见,而我的再见是再也不见。这总是一个说了再见的离别,我已经如愿足矣。

我知道我时间不多,是时候抓紧一分一秒来实现我昨晚的计划。

我打开电脑,在网上订购了一束黄玫瑰,留了言,是以脩的名义,收件人是云希。不要以为这么简单的事情一下子就能搞定,现在我才深深地感觉到,换了一个身体会如此的不自在,明明三分钟都能处理好的事情,我花了快三个小时,还吃力得满头大汗。

好啦,终于大功告成,我笑了,只是眼里有点泪。

脩,你会忘记我吗?虽然我嘴里说爱金正勋,爱林峰爱木村拓哉爱周杰伦爱奇洛里维斯,其实那些都是我的玩笑话,我这辈子,只爱过你一个。我常常笑你傻,其实我更傻。你一定要和云希好好地过日子,要不就枉费了我一番心思了。帅哥美女走在一起,这应该是一个HAPPYENDING吧。

夕阳西下几时回,现在就是我踏上归途的时候了。我忍不住,用最后的力气,努力地看了脩的房间最后一眼,脩的床,脩的枕头,脩的被子,脩的围巾,脩的吉他,脩的琴谱,脩的书桌,脩的电脑,脩的拖鞋,脩的……

我失声痛哭,身体开始有着被四分五裂的疼痛,痛彻心扉。我已经无法回头,就像一年前那场意外,我来不及回头。

我最爱的脩,再见了。

ENDING——

电脑屏幕前,视频开着,可是脩却没有安分地坐着。

“都找大半天了,你在找什么啊?”屏幕上显示着云希大大的脸。

“我在找我的狗,早上出门的时候,我还看到的啊,怎么现在就不见了。”脩把屋子都翻了一遍,床铺柜子都被翻乱了。

“那只狗,我见过啊,很拽咧。说不定,她回之前的老家啦。”云希摊了摊手,然后又想起了什么,“对了,谢谢你的花。”

“我的花?”脩一头雾水。

“还装啊?”云希不好意思地娇笑了一下,脸红了,“好啦,快找你的狗狗吧。”

我从水晶球上,遥远地看着人间的情景,喃喃细语:“这算是HAPPYENDING吧?”

我摸摸背后的双翼,我不再是狗狗,而是人们口中所说的天使。是的,我已经是天使了。我叫十三,曾经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叫脩的男子,只是在一年前,一场意外,我被迫无奈地成为一名天使。

我在上帝面前苦苦哀求,上帝好不容易才答应,让我换一个身体回人间七天,但随之而来的代价,是七千年的寂寞。七天七千年,我用狗狗小白的身份,回到脩的身边,我已经满足。

我把这美好的七天,写成日记,反复阅读,因为我不要忘记。

自此,我在茫茫的白色世界,度过了漫长的岁月,至于有多漫长,由于每天都是重复孤寂,所以已经不会去计算时间了。不过,我不怕,因为我可以唱歌,脩说过,唱歌能杀死寂寞。

我又哭了。

七千年后——

我终于过完了我漫长而寂寞的天使生活,再次光临人间。转世轮回,我已经忘记了七千年前的种种。但是,刻骨铭心的情感,却会牵引着记忆的悸动。

“脩,我来介绍,她是十三,将会和你合作一段时间。她的声音线条很美,很适合演绎你创作的新歌。”经纪人似乎把我介绍得不错。

“你好,我是十三。久仰你的大名了,我是你的歌迷。”

“你好,我是脩。你的名字很有个性,很独特,不过却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合作愉快。”

我心跳加速,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幸福在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