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 荡(一)
以往常一惯地表达方法,文风独特,读完不自觉地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那种巨大的对于世俗地洞悉,使本文看起来精神意念富足。从而折射出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活跃的思维能力。将人物孤独的心灵真实地展现,让读者感受到风平浪静下的心理斗争。安好!
【如实记录生活,不失为一种勇敢。】
1南极
透过霓虹看月亮的时候,你会发现月亮的脸庞是红色的。
她眼中的你也是红色的。
这是一所正在衰老的房子,潮黄的墙壁已经发霉了,我躲在它闷热的躯体中挨过了整个酷热的夏天,一步都没有出去。这个夏天,除了上网我就是在发呆——其实上网也是发呆的另一种形式,我像守候猎物一样痴痴地盯着那个灰色的QQ头像,盼望着它能偶尔闪烁一下,而它却黯淡了一个夏天。每一分钟我都要机械地改几次QQ签名:我曾经有一个心地善良的女朋友,她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打酱油…你若是一只猫,你会先用哪只脚走路…呵呵,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有很多话,不情愿让它烂死在肚子里,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倾诉,那就只好说给QQ听了。我掐断了网线,以为这样就可以掐死寂寞,可每到最后还是当了逃兵,逃回网络世界去守株待兔——原来等待也是会上瘾的,会上瘾的东西都是可怕的,比如烟酒,比如某个不敢提及的名字,比如某个熟悉的气味。和自己相伴久了我们就会忽略自己的气味;而和另一个人相处久了我们却会格外在意那人的气味。气味的记忆是会比外貌的记忆来得更长久深刻的吧,我想。屋里有一间房我不敢去的,那里有太多我惧怕的气味了,只要一推开门,我似乎就会看见自己和南极相拥的画面。而现在,我正一个人狠狠地踩着这个夏天毛糙的尾巴。
我有一个很可爱的宠物,名叫南半球,她是一只起了毛的网球,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此刻正安详地躺在我的口袋里。在认识她以前,我就喜欢四处晃荡,很多闲人指责“晃荡”就是游手好闲,而我却把它当作一种生活态度。和她相逢的那天,我还是在大学晃荡,正巧晃到了网球场附近。她肯定是对我有好感的,所以她才咕噜噜地滚到我的脚边;而我也对她一见钟情了,我们是两情相悦的。当我想把她捡起放入自己口袋的时候,一个满头大汗的男生突然跑了过来,隔着铁丝网憨笑着对我喊,诶,同学,麻烦你帮忙找一下网球好么?我一边回头答应着他,问他球在哪,一边趁他不备一脚把球踢向一个他视角看不到的方位,然后才往反方向找了会儿,然后悻悻回来,向他指着自己的眼睛,无奈地耸了耸肩,不好意思,同学,我没带眼镜。看他失望地调头走远了,我才迫不及待去追查南半球的下落。南半球当时是往11点钟方向逃窜的,我弯下腰眯着眼仔细搜索,生怕一不小心就遗憾终生了。直到我面前出现一簇淡紫色的草丛,被两枝雪白的小树干撑着,我看见南半球正在那两枝小树干间悠闲地晃悠,表情甚是得意。可我却不敢捡它了,因为一双冷冷的太阳正焦躁地炙烤着我。后来我问南极,你怎么那样冷啊,你怎么可以那么冷呢?生气冷高兴也冷,哭的时候冷笑的时候更冷?因为我是南极啊,她自豪地回答,眼睛弯成一勾二月的寒月。南极是会让人觉得凉爽到寒冷的女孩,温暖的冷,惬意的冷,那天她红着脸俯视我的时候我觉察到了,我想我是被她眼中温煦的寒光冻住了,看着她微嗔着走开,我连道歉也忘了。
后来的几天,我都沉浸在莫名的喜悦中,就像见到冬天第一场雪那般高兴,可这种喜悦总是短暂的,而夏天的烦闷却亘古隽永。就在一阵甘霖要把这喜悦冲淡的时候,我又意外地见到了那袭淡紫色的裙子。我庆幸自己没有打伞的习惯,伞会替我挡雨,也会遮住一片清新的世界。那一刻,南极肯定是撑着一把和她衣裙一样颜色的伞,与在雨中晃荡的我错身而过,而我肯定是被她浑然一色的衣裙和伞所吸引的。当我淋着雨冲到南极面前将她截住,并兴奋地大喊“对不起!”的时候,她也惊奇地笑了,笑的很默契,很投机。看到她笑了,我也跟着笑了,可哪有第一次说话就开口道歉的呢?我以为南极只会对特殊的人施舍那样甜美的笑容,后来才发现她是从来就不吝惜笑容的,不管别人待她好还是坏,她就是爱笑,笑既是她的橄榄枝,也是她的保护色。我却是不习惯没事憨笑的,那会让一个男人显得很傻。再后来,我们就认识了,在空蒙的带着醉意的雨中。
“你好,我叫北斗。我,我,我很希望和你做朋友。”
“我们已经是朋友啦!你好,北斗,我叫南极。”
我没有向她解释道歉的原因,当时没有,后来也没有,也不谈那一次的尴尬,而她也从不好奇,这样善解人意的女孩总是让人觉得很舒服的。南极身上有一种别致的大度,海纳百川,尤其在交朋友方面,后来我才知道她的朋友三教九流五湖四海都有,对了脾胃就来者不拒了。
南极说,每个女孩都是一只猫,或者期待自己能成为一只猫,既可高贵典雅,又能狂野奔放,最重要的是淡泊安逸,用一副惺忪睡眼和懒散的舞步应对生活的挑逗。
我针锋相对,恩,每个男人都是一条为生活奔波的狗,毕生都在追那块生命的骨头;或者是一只卑微的老鼠,在繁华里如履薄冰;不管男人是狗还是老鼠,最终还是要折服在猫的爪下,古埃及人和玛雅人精心制作了不少猫的木乃伊,狗和老鼠就没这福气了……
她扑哧一笑,晕咧,开始还靠谱,怎么扯到木乃伊了?
我欣慰道,呃,其实我只想表达一个观点;男人也想娶一个猫一样的女人,或者说找一只猫来陪他他打发这个貌似无趣的世界。
南极这次笑的花枝乱颤了:可女人未必稀罕男人,女人稀罕的是男人的财与才,财才貌三全最好,而女人最稀罕的还是男人给她的感觉,但本质上说,女人最稀罕的还是自己,就怕自己委屈。
我觉得这是比较寡味的话题,于是转移话题:恩,“宁愿我负天下人”也是无可厚非的。话说今个儿天气真不错,姑娘可有雅兴私个奔否?
南极强忍笑意,很配合地赏我个万福:公子这厢有礼了,私奔却是好消遣,只怕仓促之际,少备了些银两?
见她如此默契,我也摆了个英雄造型:也罢也罢,浮生苦闷,那让我们一起殉情吧!?
我将这幅大义凛然的嘴脸坚持了三秒钟,南极早笑瘫了,一边还不忘往我身上招呼些拳头。她的拳头落在我的胸前、手臂和背上,酥酥的,痒痒的,我都一一笑纳了,若不是因为自己被自己的演技害得肚疼了,我一定会把这个姿势坚持到世界末日的,如果她喜欢的话。我想这其实也不全是玩笑吧。
南极很少和我一齐走,一般都是她走在前面,我跟在后边。她说我喜欢瞎逛荡,一段十分钟的路程可以走一个多小时,所以她要走到前头去,为我引路,替我节约宝贵的青春。看着她认真的表情,我笑而不语,我一直目的明确的,晃荡就是我爱干的事,这其中的乐趣我也说不清楚。我很迷恋西区教工宿舍的林荫小路,那里也是情侣们最理想的去处。我总会有千百个理由把这小段路走的格外漫长,尤其是南极在身边的时候。“等会儿,我再和那棵榕树聊几句。”“等会儿,我要教育教育那只随地大小便的鸟。”“等会儿,再等一会这花儿就要开了。”…每回开始的时候南极都会皱着眉盯我,随后义无反顾地加入我的游戏,玩的乐不可支,最后倒是换成我义正言辞地催她了:“诶,你看你,怎么和小孩一样磨蹭,就会误事,真拿你没办法。”南极这才醒悟,赶紧向我寻仇,剩下的路我们都是扭打着走完的。这条路之所以走的这样缓慢,只是因为我想在她清凉的笑影下多乘会凉罢了。
要是我们能这样懒懒散散地晃荡一辈子,也是蛮好的吧。当然,如果哪天我真的要去浪迹天涯了,我是一定要带着可爱的南半球,这没有生命的朋友,不仅有灵性,还沾上了我的气味,她不会说话,也就不会说谎。有一回,阳光从教工宿舍的玻璃上反射到我眼中,气焰甚是嚣张,我当下灵机一动,掏出了兜里的南半球,南极睁大了眼睛呵责我:喂!喂!你干嘛呢干嘛呢?真是吃饱了没事做,那玻璃也惹到你啦?我顿了一下,立刻讪笑道:没有哇,我就是手痒了,比划比划。要砸玻璃,拣石头就成了,我才舍不得我可爱的南半球咧。我确实是舍不得用南半球去砸玻璃,不过事后我买了一颗新网球,下一次走过那的时候,我趁南极不注意,从口袋抓起网球就向那块可怜的玻璃狠狠砸去,然后拉起南极的手就跑,就像电影里那样亡命天涯。
直到跑到我以为安全的地方我们才停住,这时南极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嗔怒着瞪我,随后变成了破口大笑,见她笑了,于是我也附和着大笑起来。
你不是说砸玻璃拣石块就可以啦,干嘛又用网球。笑后她费解地问。
那颗网球是赔人家的玻璃钱,我得意地解释,我也不是蓄意破坏,不砸不痛快,实在是因为手痒的没办法了撒。
她听了,身子又像余震一般笑得颤了起来,极似乎又会在这雨幕中轻轻走来,踩着淡紫色的云,捧着冰雪般晶莹的笑容。现在已经很久没下雨了吧,也许偷偷下了吧,只是我专心躲在屋里,声音依然清脆爽朗。我很怀念那个欣悦盎然的初夏,那场雨淅淅沥沥地洒了一季,滋润了记忆的土壤,而南于是便错过了。
再后来还有许多稀松平常的故事,太久不想,怕是已在我脑袋里烂掉了吧。我甚至忘了她是如何离去的,但我知道是我自己把她赶走的。那大概是毕业的时候吧,在我们都熟悉的那家小店里,南极轻轻地说,北斗,你的无聊真是到了一定境界了,你想过未来么?
她的话中有些令我不安的东西,我玩世不恭地答:晃荡呗,走那么急多累啊。
那,你为我想过么?她说的更轻了,想极力掩饰心中的紧张,可哪里藏的住?
恩,我想和你一起晃荡。可你是猫,所以你最好还是先寻一个值得信任的依靠,不管是工作还是男人。
然后是一段时间的沉默,我们都伪装着专心扒饭,其实心潮汹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能这样冷静地说出肺腑之言,兴许这番话我已经预谋很久了。我想我是早就设想过后果的,可当我们计算出了结果再来誊写答案的时候,却是最容易出错的了。不合时宜的冷静就是一个错误,以至再她离开以后我久久不能平复。因为我扒得比较快——虽然已经是最慢的速度了,所以必须是我先开口。
我像平时一样戏虐着说,呃,要不你先吃着,我去晃晃了。然后起身走开。
又是晃荡,你怎么不擦嘴巴?一个柔柔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
因为我不想浪费擦屁股的纸张。
当我甩出这句话时,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似乎听到了眼泪刺透心脏的声音。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回她一句这样粗俗的话,像是刻意要抹黑自己在她眼中本来就不怎么光辉的形象,又似乎另有所指。记忆是可以肆意篡改的,我的记忆那么乱那么多,却没有属于自己的。我不再信任它了,因我不确定我的生命她是否真正参与过。
过去已经过去,未来尚未到来。
风向南吹,我往北走。
在这个燃烧着希望的九月的早晨,我终于鼓起勇气,推开那扇拦住我脚步的门,出去晃荡,像个微服私访国王一样,带着好奇视察自己未曾谋面的领土。唯一遗憾的是,九月还欠我一场酣畅淋漓的秋雨,拖赖着到现在,看来是还不了了。我想如果再让我邂逅一只举止优雅的猫,我一定要把她做成自己的木乃伊。
2 觅食
这条巷子熟悉而陌生,新奇且古老,阳光阵阵袭来,荡起无数飞舞的灰尘。我欣慰地打量这条巷子,以及巷子周围的店铺,恍然憬悟我只记得她的骨骼,却不认识她的面容。小宾馆小餐馆还依稀记得,而那些争奇斗艳的发廊、酒吧和KTV就没什么印象了。望着她光鲜的衣着,我兀自笑了,她也会向我兜售欲望了吧。正想细瞧,不料只撒腿走了几脚路,肚子却开始打鼓了,于是我走进了最近的一家韩式料理店。
店长立刻迎了上来,笑脸如花:“哦哈呦!先生请看菜单,您想要吃些什么?”
我接过菜单,礼貌微笑,他的服务态度让我很舒服,但我不喜欢他殷勤的面孔,这让我觉得有些芒刺在背。看菜单时,我口中的唾液已经在翻滚了,我想我确实很久没有进食了,再不吃东西就要饿瘫了吧。我还来不及联想美味的咖喱牛肉和鸡肉便当,便瞥到了菜谱上“吉野家”三个妖媚的汉字,心下一凉,像是想起了什么,再看了眼店长狡黠的眼睛,立刻怒上心头,愤然起身便走,哼下一声厌恶的愤懑。原来我和“吉野家”是结过梁子的。从前我和南极是经常光顾这家店的,因为这里的灯光很阴,音乐很温柔,虽然每次都要等半天才菜才会上来,但这还是可以接受的。这家店的规矩是吃完埋单,有一次我忙着谈笑,为了潇洒,忘了规矩,把饭钱丢在柜台上了。走的时候,店长把我们拦住了,赔着笑脸问我要饭钱。我先是很客气地说,已经钱已经付过了,那时您在后面忙着呢。可他却立刻变脸了,换了一副凶悍的表情:“不可能的,那钱肯定是上一位客人付的,不信你问我的伙计们,诶,小黄,小李,还有哈日哈韩,你们过来……”这下我震怒了,我发现自己置身在一种特别尴尬的处境:如果我身上还有钱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和店长费这番口舌的,关键是我只带了那饭钱出门,而且确是付过了,他若在我带够钱时讹我,我是甘愿花钱买一个绅士风度的,可他讹诈的也太不默契了;而最重要的是,南极也在身旁,若身边的是一个男人,或者没什么干系的女人,那也无妨,赔礼道歉那也可以,但因为她的存在,我的受辱被最不该看见的人看到的,就算再给个台阶,用八抬大轿来请,我也不要下来了,让我吊死吧,面子都丢光了,谁还在乎死活?我一时无语,只红着脸狠狠地瞪他,这似乎正中他下怀,他佯装激动语无伦次,好像确实受了天大的委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桌子底下,我想等他一聒噪完老子就掀桌子了,面子丢光了,剩下的只有暴力了。这时,南极悄悄按住了我的热血沸腾手,然后柔语调停,接着又付了一回饭钱,这尴尬才草草了之,而她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微笑。
我不讨厌店长的殷勤,但我憎恶店长那副装委屈的嘴脸。出来以后,我忿忿地对南极发誓: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去那里吃了,连外卖也不叫了,还要上网发帖子搞臭它,晚上还要捡砖头砸烂他家的玻璃…她却微笑着听我宣泄完,然后才柔声安慰道,好了好了,人家也不容易撒,不去那家吃就可以了,何苦搞得跟血海深仇似地?你这性格也真够乖张的,看上去很冲,其实还不一小孩……
也许南极说得对,我到现在也还是一乖张的小孩儿,所以此刻就算是饿死,也不要吃“吉野家”的食物了,虚伪有毒,我想那些能把谎撒得天衣无缝的人也是有天分的,他们谩必须先说服自己,让自己笃信这不是谎言,而是事实,然后才能用悲悯和虔诚去普渡别人。我可以在骂声面前保持微笑,但却不能在谎言的攻袭下坚守冷静,理智一旦被激怒了,也就离疯狂不远了吧。
离了“吉野家”,动了些肝火,想了些事情,我觉得头有些晕了,脚步也愈发沉重,肚子也疼的更厉害了,抬头看天,只觉它一会儿是乌蒙蒙的,一会儿又是金灿灿的,一会又是白茫茫的,再看巷口那棵灰头土脸的树,似乎还能瞧见她脸上纵横的脉络,像一丝丝青黄的透明血管。出了巷子,就是大马路了,路上跑着去世界各个角落的车子,我想我也可以搭上一辆,去远方看一位还记得我的朋友。就这么想着,我已蹒跚到了一家小店门口,招牌看着面善,上面写着“南粉北面”。这家店我从前可是常去的,但是却没有和南极一起来过,因为觉得不合适。我特爱喝这家店的豆浆,暖胃润肠,流进肚里舒服,不像奶茶那样娇气,也不像咖啡一样爱耍脾气。老板家自做的酱料,厚厚地铺在骨头汤煮的粉面上,那滋味比家还更温暖。粉面缺了酱料就不鲜美,酱料离了粉面就不能垫肚,我想这酱料肯定老板家的祖传秘方吧。其实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一个愿望,就要当一个快乐的厨师,调羹四季烹饪生活,为每一张饥饿的嘴准备一桌可口的食物。只是后来,这最初的愿望,在一片嘲笑的围攻之下被科学家银行家的梦想取代了。只当我又独自品味鲜美的时候,它才会回来探望我。我一口气喝了三大碗豆浆,接着又吃了一碗汤粉和一碗豆浆,然后揩一揩嘴,感激地看着面前的五只空腕,像在报答自己的救命恩人。老板叼了半截烟,嘿嘿地坐到我身边。
小伙子,慢点吃,跟饿鬼似的,晚上没睡吧,干啥去了?
我正海饮着那两碗汤,像头拘役千年的水牛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没工夫搭理他,只好向他眨眼示意,不料他却哈哈地大笑了起来。
我看呐,你这样子不是去鬼混啦,就是偷姑娘去了,对不对呀?
听了此话,我身子不由一颤,又一岔气,一口把喝到嘴里的汤水喷了出来。老板见了,却笑的更欢了。
我又咳嗽了一阵子,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跟他说话。
瞧您说的,哪有那心思啊,饭都没的吃。
呵,装,啥年代了还愁没饭吃,这年头的小伙子,就算没饭吃也是要去找姑娘的。你们那些花花肠子,别以为我不晓得,只诓的住小姑娘,还想瞒过来人。
他眯着眼,笑的甚是得意,像是在回味他自己鲜美的青春,我却似乎从中还看到了一丝无奈和辛酸。这样若是扫了他的兴,我又于心不忍了。
好吧,我坦白,我是在鬼混,我是在寻思偷姑娘,可惜手段不够高明,偷鸡不成还把整个米仓都丢了,正想请人指教指教呢。
哈哈,我就说吧,看你这副样子,双眼发黑,目光呆滞,准是害了相思病。追女孩子还不简单,一要嘴巴甜,二要脸皮厚,找对方法投其所好,没有拿不下的。你说说,都使了哪些手段?
他这样一问可把我难住了,我为喜欢的女孩子偷偷做了不少事,但似乎都还不够“龌龊”,算不上手段。搜肠刮肚了好一会,我才答复老板,而他的目光正饶有兴趣地在我身上四处游走,这叫我怪不舒服的。
呃,我曾经在一个女孩家楼下站了一个晚上。她跟我说,你就站这儿等我,我无论如何都会下来找你的,我会尽快出来。可她没有下来。
恩……后来呢?
直到她第二天出来了,我才走开。我和她说,被你罚站了一宿,好累,你下来了,我可以回去睡觉了。
哦…那她有什么反应?
她很生气,还骂我“傻瓜”、“笨蛋”,叫我再也别找她了,后来我就再也没去找她了。
啊?哪还有其它故事么?
恩,在学校的时候我还为一个女生写了很多情诗。上课写下课也写,白天写晚上也写,吃饭写睡觉也写,就连梦里也是在拼命写情诗。
呵,看不出来啊,那有后来呢?
她被感动到了,说要嫁给我。
哈哈,那你们好了么?
没有。我忘了她是哪一个,因为写的情诗太多了。
那你现在还写么?
没有再写了,我都很久没握笔了。我曾经想当一个厨师,像您这样。
哈哈,小伙子笑话我啦,我可不会写情诗,但我的饭烧的确实很温柔。
恩,我们都是厨师,不幸沦为一锅诗人。
呵,咱们都是诗人,辛运混成一勺厨师。
聊的投机了,他笑盈盈地拧灭了指尖的烟头,又从白挂里夹出两只,一支递给我,为自己点燃了另一支,婀娜的眼圈在他泛黄的脸上轻舞飞扬。我这才开始端详他那张笑容中略带忧伤的脸,嘴角张的很开,脸上皱皱的,额头坑坑洼洼,炭黑发丛中还支楞着几缕闪闪的银丝。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我大概很久没想他了吧,父亲差不多快到退休的年纪了,却舍不得休息,还喜欢为我操心,这已是他的本能了,他老爱训我不务正业,可我不觉得那些体面的工作就是“正业”。我不是游手好闲,只是喜欢晃荡而已,晃荡就是我的“正业”。可他并不了解,还好他现在已经管不住我了。很久没见他了,也很久没回家了,也许分开居住会好些吧,眼不见心不烦,对现在的我来说,家只是一家偶尔歇脚的旅馆吧。我又想起上一次电话父亲交代我的那件事,为他找一张蔡琴的唱片。这事也不知拖了多久了,还真对不起父亲,待会儿出门就去办。
小伙子,你上过大学没?老板忽然怯怯发问,我这才从思绪中醒来,很不熟练地把烟架在耳朵上,我不会抽烟,也不好拒绝他,夹在耳朵上好玩,等下出去晃荡时敬给别人吧。
恩,上过,还凑合,怎的,家中有孩子要上大学了么?
是啊,儿子正高三呢,成绩不怎么好,唉……
他叹了口长气,然后深深地吸了口烟。关于大学,我差不多也快忘却了,在中小学被管制了十多年,一到大学心就野了,都没在认真读书,只是四处晃荡,晃着晃着,生命中最美好的四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偶尔扼腕追悼一下。我从不责怪大学什么都没教我,因为我根本没空学,也没心思学。大学给我唯一的要求是:只要能对自己负责,自由就是你的了。所以,我不介意把这四年从记忆中抹去,反正在记忆重播的时候,这一段是肯定要按快进跳过去。但是面对一个虔诚的家长,我是不忍破坏他美好的憧憬的。
恩,这一年拼一下,还是有很大上升空间的。
是么,我这孩子底子薄啊…他讪笑着说,皱起的眉头却并未松开。
底子薄提升空间更大,但要看您孩子的态度了。
恩,他从前不爱念书,这一年我和他妈,动员了全家人做他思想工作,总算有个正形了,每天起早贪黑啃书本,一天只睡四五个钟头,看他这样玩命念书,我又心疼了。他轻吐出一串袅娜的眼圈,眉头也舒展开了。
呵呵,那不必担心了,他肯定能取得让你们骄傲的成绩的,只要他用心尽力了就好,孩子需要摆正态度,家长也不该有压力,别想太多,轻装上阵就好。
说这些话时,我心里泛起一阵说不出苦涩,若不是在安慰一个家长,我是断然不会说这种让自己恶心的话的。我想每个经过高考的学生,不包括那些幸运的成功者,都是对高考话题有很强的抵触心理的。我记得高考完天,全班同学一齐闯进教室,发疯般地狂欢,把和我们有血海深仇的书本撕得粉碎,有一批男生疯的还厉害,他们把全班的课桌椅统统砸烂了,甚至连门窗和玻璃都不放过。虽然我没有参与,但我理解他们的行为。后来我也理解为什么一进高中还要另付桌椅费了,原来这些和我们朝夕相处肌肤相亲的朋友只有三年寿命。三年以后,他们将在狂欢的仪式中捐躯,像一批偿还给青春的祭礼。
嘿嘿,是么,听小兄弟这样一说,我心里舒坦多啦。这顿早餐我请啦哈!
呵呵,那多谢老板啦,祝您的孩子金榜高中啊!
哈哈,什么高中啊,只要榜上有个名字那就不错啦!
……
走的离这家小店远了,我才收起笑容,长舒口气,自嘲今天又在骗吃骗喝了。对学生而言,生活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考试;而我却愿意把它看做一锅菜,作料都是自己弄的,酸甜苦辣随性,滋味不对,只能怨自己手艺不到家,尚欠火候。而有人偏喜欢照着菜谱玩实验烹饪,结果常常不尽如人意,比如我这样的乌龙厨子。我为失败找的理由是,不够心灵手巧,这就和自己没啥干系了,得追究上一代的责任啦。恩,这件事是很有必要跟父亲抱怨一下的,不过在此之前,我想我最好先去搞定他的“菜”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