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路

水晶之恋 短篇 百味人生 2009-10-24 20:45 责任编辑:寂寞银杏
旧站档案号:HXQ-SHORT-00009719
编者按

爱与被爱,都需要用理智来认真对待,如果因一时的贪欲而作出不理智的决定,终将是害人又害己,以至走上不归路……

(一)破碎的梦

长沙虽然被称之为火城,九月一过,也有了些许寒意。玉穿着一件纯白的毛线衣,静静地坐在家门前一个公园的三角亭里,月光照在她身上,看上去真像一尊圣洁的雕像。她是一个满脑子充满爱情梦幻的美丽女孩。她读琼瑶的小说和席慕蓉的诗歌,在她心里,爱情该是美丽中带点凄凉的绝唱。

玉有一个对她呵护备至的哥哥——她的同班同学、也是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林。虽然他们因为搬家分开多年,可是缘份还真是奇妙,十年之后,他们竟又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一所学校,又分配到了同一个单位。想起他,玉脸上现出了一抹苦笑。他还和小时候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为她端饭,为她提水,遇到烦恼时他总是耐心地开导她。在她的心中,林就是她的哥哥,亲哥哥。可是今天,林突然递给他一张纸条,约她今晚在公园里见面,说有话和她说,其实她也有话想跟他说,因为她已经爱上了另一个男人。

“玉。”一声略带磁性的男中音打破了黑暗的沉寂。“你来了很久了吗?”“没有,我刚来。”玉站起身,相比之下,林确实是一个帅气的男人,一米八的个头,方正的脸庞,大大的眼睛。玉站在旁边真有点小鸟依人的感觉。“玉。”“林”两人同时说出了声。“你先说吧。”玉说。“我,我。”林欲言又止。他眼睛睁着玉,四目一对,玉心慌意乱地躲开了。林终于鼓足了勇气,说:“玉,我爱你,十年前,我就把你当成了我今生唯一追求的目标。我发誓我一定会找到你,没想到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居然报了同一所大学。”听到这话,玉惊呆了,林对她的好她全然记得,可是她总觉得他少了点什么。男人的阳刚之气?还是一种浪漫?或者一直都把他当成哥哥了吧。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她清楚地知道,她爱的是峰,那个有着艺术家气质,有着坚毅硬朗的脸部轮廓的峰,看着他那深邃的眼神,她就不由自已地陷了进去。“不,林,我一直把你成我哥哥,我最亲最亲的哥哥。你不能喜欢我,我喜欢的是峰。今天我特意来告诉你,我不想让你痛苦。忘记我吧,哥,你会找到你心中的所爱。”

林呆呆地怔在那儿,他的脸已变成灰白,原来这么多年,做的都只是一个梦,一个白日梦。看着玉转身离去的身影,想着玉那迷离的,痛苦的表情,想着十几年的感情就要灰飞烟灭,他的心已沉入谷底。他并不是一个很浪漫的男人,骨子里甚至有点封建。他一直在默默地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关心着她,保护着她,可还真应了那句老话:追得越紧,跑得越快。他突然觉得自己的所为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玉回头,看着林那被痛苦扭曲的表情,想转身,但想着长痛不如短痛,自己既然不能给予他爱,那就不如做得绝决一点,让他恨得彻底一点吧。

(二)糊涂的爱

这是长沙一家有名的歌舞厅,自那次向玉表白后,玉再也不接受他的帮助,每天和峰成双成对,看着他们那甜蜜的样子,他的心跌入了万丈深渊。他恨玉,更恨峰。他开始频频进入歌舞厅,可是在热闹的场合中,他却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孤寂。为了排谴寂寞,为了不再想起那痛心的一幕幕,他借着洒麻醉着自己的神经,放荡着自己的行为。

“帅哥,你好啊!”妖媚的声音在林的耳边响起。

“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林睁着惺忪的眼睛,望着眼前这个穿着妖艳的女人。

“我叫艳红,是这儿的陪酒女郎。帅哥,你有心事,要不要我陪陪?”

林斜着眼睛望着她,这个打扮怪气,浑身散发着胭脂俗气的女人。看着,他心里一阵阵作呕。“我来陪你喝洒吧。”艳红说着,给林倒了满满一杯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接着就一口喝下去。歌厅里,一直在飘荡着那首最新的情歌《我是真的爱你》:

我知道她不再属于我。

我的心,已经没有了颜色,

就在你转身的那一刻;

爱上你,我不曾后悔,

却不知不觉总让你流泪。

这世界,除了你还有谁,

能让我忘了所有疲惫。

我是真的爱你,我真的痛你,

我真的了解你,别在让我独自流泪;

我是真的想你,我真的恋你,

我不能没有你,别再说爱是难收的覆水。

为什么,相爱注定要让人心碎,

却不能从容面对;

为什么,没有幻想中的那么美,

却总让人憔悴。

听着这触动心灵的歌,林与艳红哭着,笑着,一直到歌舞厅散场,他们相互搀扶着走进了一家旅社,开了一个房间,在酒精的作用下,他野性的兽欲在一瞬间爆炸。那晚,他们缠绵在床塌之间,一次又一次。

一个月后,艳红找到了林,声称自己怀孕了,逼迫林娶她。林有感于自己被抛弃后的痛苦,娶了艳红。新婚的第一个晚上,林喝得酩酊大醉,睡梦中,却一直叫着玉的名字,听到这一声声深情的呼唤,艳红无名火起,搬起电视机丢下了楼。新房里的东西也被她砸个稀烂。林醒后看到这一幕,没说什么,走出了家门。因为他深深地知道,娶艳红是一个错误,他的心中只有玉,再也容不下第二个女人。

之后的每一天,都要发生枪战,林有时躲在公司,有时躲在朋友家,有时就在各夜总会游荡,真像个十足的游魂。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想起和玉在一起的情形,想起玉那温婉的样子,心里一阵阵心痛。

(三)走上不归路

一个偶然的机会,林认识了一个叫红胖子的朋友,他是这里有名的地头蛇,白道黑道他都摆得团团转。他在市中心开了一家饭店,名义是饭店,其实里面却是嫖赌样样俱全。精神空虚的林就在红胖子的引荐下来到了这里,看着一些赌徒们哟三喝四,时而高兴,时而失望的种种神情,看着他们那一掷千金的快乐,他突然觉得也许这也是填补心灵空白的一种方式。带着好奇的心,他终于把手伸进了赌场。先是小赌,以消磨自己的时间,几天之后,他的赌瘾越来越大,先是把自己的工资输了,没钱了,于是到处向亲戚朋友借钱。有一天晚上,他终于把借的钱也全都输光了。看着林耷拉着脑袋坐在旁边叹气,红胖子走了过来。他拍了拍林的肩膀说:“小老弟,不想借钱翻本吗?”林喜出望外,以为是遇到了大神,毫不犹豫地一次借了十万。一转眼,十万块钱又输光了,输红了眼的林哪肯放手,继续向红借钱,红说:“一万月利息五千,一个月之后,连本带息还清。”林一听傻了眼,哪来那么多钱?这几年,因为艳红好吃懒做,自己又到处闲逛,亲戚朋友处能借的全借遍了,谁还会有钱借给他?现有的每个月工资连利息钱都还不清?想着那天文数字,他一下子傻了眼。

可是怎么办呢?林呆在家里像一只木头鸡,无一点头绪。一个月之后,红胖子带着一群人找到他家,逼迫他还钱,可是他实在拿不出钱来,于是那一伙人把他痛打了一顿,红恶狠狠地说:“我明天来取,如果没有,要你的狗命。”然后扬长而去。夫妻俩吓得瑟瑟发抖。但也无能为力。

为了逃脱追债人的纠缠,林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把红胖子干掉。第二天,他随身携带了一根木棍,然后打电话给红胖子,让他来取。红胖子不疑有诈,开着车子来到预定地点,林趁他没注意,拿起木棒击向红的头部,红昏死在地上。林翻过他的身子,从他身上掏出了五万多块钱人民币,并把他一脚踢入池塘中,迅速地逃离了现场。没想到红胖子命不该绝,不久就有一人发现了他,并把他打捞上来,送往了医院抢救。事情全都曝光了,公安局在全国各省市都下达了通缉令,一个月后,林在上海被捕。

玉听到消息,心急如焚,赶到监狱,看到林。三十多岁的林显得格外憔悴,苍老。她一遍遍地叫着哥,可是,林却已无颜再见她。这六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的绝情。他恨她,甚至在被抓的那一刻,他都以为,使他走上不归路的始作蛹者是玉。可是今天,看到她那痛苦的表情,他突然明白,其实并不是玉绝情,她一直只当他是哥哥,反是自己,把自己长期困在一间密室中。可是后悔有什么用呢?冬天已经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