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船头唱歌的男子
一段过客般的故事,像一场无厘头的电影,看不到经过亦猜不到结局。有些人注定是擦肩而过的,有些人注定是一辈子记得的。有人说,最爱的那个人永远得不到,能得到的只是记忆中那张熟悉的脸。小说情节最终走向了主人公的回归,细节描写尚好,对于文中“我”心理刻画精彩。唱着情歌的男人,或许只是主人公生命里的幻觉,伸手去抓抓到一把影子,与主人公在对话!
最近,我常常陷入回忆中。就是这样子,坐在十八层楼高的窗台上,头磕在玻璃窗上,呆呆地就是一下午。
我以前是连这个窗户边都不随便靠近的人,因为我怕死。这个被家政公司的钟点工擦得像是空气一样的玻璃常常让我觉得那就是死亡之门。一点都没有夸张,真的。有一天我回到家,一进门就一阵凉风吹得头发乱飞。我还以为我忘记了关窗户。可是我小心翼翼地走到窗前才看出来,这块玻璃碎了。我踩在碎玻璃屑上,脚底发出细小的“吱吱”声,好像是它们在哭泣。我的长发迎风飘扬,我一刹那我仿佛拥有了飞翔的本领,我的身体也随着头发飞扬的姿态变得轻飘起来,彷佛我一伸手就会一片洁白的羽毛落到我的手心。我一步一步走进那没有玻璃的大窗口,忽然间我特别想了解,身体被抛在空中飞速的往下坠落是怎样一种感觉。我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马上小心地退后两步,得知已经安全之后,快速的离开这个危险之地。然后抓起电话,声色俱厉地打给物业,让他们快来处理这个麻烦,并且要求他们快速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是我的男朋友王子豪的房子,可能因为我住久了的关系,我常常把自己当做女主人。我十六岁就和王子豪混在一起,整整四年。
我常常地就和死亡隔着一个玻璃窗陷入回忆,回忆里总是出现一个男子,他站在一叶扁舟之上唱着情歌,扁舟轻轻推开了波浪,人像徐克电影里的大侠一样穿越江边的山峰平稳地在江上移动。
我们是傍晚时分到达的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我对旅游本身就没有多大的好感,我没有拥抱自然与古迹的胸怀,我胸中只容得下一己悲欢。那些做作的山山水水人土风情着实让我讨厌。可是,因为王子豪要来,不知道他要抽哪股疯。后来到了机场等到他的朋友李枫我才明白他想干什么。李枫带来一个小明星女朋友,我不认识。经李枫的提醒我才知道,原来她参加过一个国内大导演的大制作电影,那个电影中国人都知道。她扮演女主角身边的贴身丫鬟,只要有女主角的镜头,就会看到她垂着头当人肉背景的模糊图像。扮演过丫鬟的她一定觉得自己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大红大紫,因为有前辈范冰冰做榜样。
那个脸上刷了两层白漆带着黑超的小明星,把手伸向了早已经把眼珠子定住的王子豪,莺声细语地自我介绍:“我叫蔡桐妹。”她又着重强调说:“这是我本名。”我站在旁边一下子乐了。蔡桐妹转而看我,我感觉得到她在生气。我忍着笑解释说:“我在和李枫打招呼。”李枫一愣,但马上反应过来,笑着说:“对啊。好久不见,小猫。”他走过来和我拥抱。我知道,他对我觊觎很久了。
上了飞机之后,王子豪借口不想坐窗口的位子离开了我的身边,和蔡桐妹坐到了一起。蔡桐妹像是在向我示威一样,发了狠劲对王子豪大献殷勤。李枫对我说:“你怎么不管管你家子豪?”我戴上眼罩说:“没关系。那个破女的又不是第一个。”
我永远都记得我遭遇王子豪的第一次背叛。我们住在一起没多久,我就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明白无误的告诉我,昨天晚上她和王子豪上床了,让我马上带着自己的行李滚蛋。在和王子豪在一起之初我就知道他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会这么快就把我厌倦。我负气地对那个破女的说:“咱俩谁滚蛋还不知道呢。”我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把握会把王子豪留在身边,因为我是那样轻而易举地就让他放弃了他的前女友而与我在一起。
我发了疯一样刷他给我卡。我意气昂扬地走近百货公司,我从第一层开始刷卡,我买了一条钻石项链,五双LV女鞋,两个Chanel包一个Guccis包,六套Versace女装,十条levi’s牛仔裤。直到最后,那个服务员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小心翼翼地对我说:“小姐,你的这张卡已经刷爆了。”我佯装恍然大悟地说:“已经刷爆了吗?噢,那我改天再来。”
王子豪有一个专门放衣服和鞋子的房间。我把他的东西全部仍在地上,把我买回来的东西认认真真的摆放好。当我把最后一双鞋放好之后,看着扔得满地的东西一丝邪恶的念头涌上心头。我把王子豪的所有东西搬到客厅里,拿一把剪刀像古时做女工的女子一般把他的那些昂贵的衣服和珍藏已久的限量版的鞋子,一剪刀一剪刀的剪破。在我小时候,穷得没有一分钱的零花钱的时候,我最伟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我的钱多得可以让我用剪刀剪着玩。我还没有变成有钱人,可是提前却享受到了剪钱玩的快乐。
王子豪推门而入以后,第一个反应是家里是不是遭了抢劫,等他明白发生了什么之后,我以为我真的会连带我的行李被扫地出门。可是没有想到,他看着我竟然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对我说:“亲爱的,你太有才了。我喜欢!”
就因为这句话,我跟着他一直到现在。期间,他仍然不改沾花惹草的毛病,但是我才是他唯一承认的正牌女友。所以,对于这个小明星,我根本不放在眼里。
我们走出了机场,王子豪早就安排好的车已经停在我们面前。只不过,他安排了两辆车。王子豪很为难地问我:“亲爱的,蔡小姐想让我送她到酒店,你同意吗?”我平静的说:“你要是同意让你的好朋友当我的护花使者的话,我没有意见。”李枫笑着说:“既然大嫂这样说,我乐意奉陪。”王子豪亲了一下我的面颊,带着小明星绝尘而去。
一路上李枫不住地挑逗我,最后竟放肆地把手放到了我穿超短裙的大腿上,慢慢地向上游离。我把他的手轻轻地按住,很客气的问他说:“知道为什么王子豪到现在都没有把我换掉吗?”“为什么?”我将他的手从我身体上拿开,然后说:“因为我对他的忠诚。”李枫忽然间爆发出一阵强烈的大笑声,之后他说:“是对他的钱忠诚吧。”我毫不避讳:“是啊。”李枫不再说话,剩下的时间他安分了不少。
我并不介意把我和王子豪的关系简单化处理,就是这样,他有一个富爸爸,我有一个穷爸爸。我爸爸一砖一瓦盖的万丈高楼,他爸爸随便一句话就能买下来。
到达酒店之后,李枫帮我把行李拿到房间门口。在我要刷卡进门之前,他忽然把我的手按住,最凑到的我的耳边跟我说:“我也不比王子豪穷,为什么不跟我?况且,我比他爱你。”说着他的另一只手开始抚摸我的胳膊,他的嘴巴吻着我的耳朵,并慢慢地往下移。他按住我的手的那只手也似乎想把我手中的卡拿过来。我的意识渐渐地有些迷离,他的肢体传达给我的信息,有一种别样的柔情。可是,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背叛王子豪。为什么要背叛王子豪?我又没有爱上李枫,这样的事情太疯狂。我还不想失去王子豪的庇护。我忽的一转身,李枫吓了一跳,他也以为我乖乖得就范了。我笑着对他说:“我就当今天的事情没有发生过。”我打开门,拉过行李箱,对他说:“谢谢你。护花使者。”
在爱欲和物欲之间,我选择物质。别不耻我的拜金,如果你没有受过穷的话。你没有资格!
晚上我洗完澡,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摇晃着杯子里的红酒,忽然间感觉好寂寞,就想到下面的酒吧里喝一杯。远离了人群和声音,我怕我会寂寞得死掉。
这里的酒吧各种人都有,好像去了香港的兰桂坊。我并不能正常的行走,因为这里挤挤挨挨全是人。有不少男人的眼神在我身上不怀好意的扫过,或者用身体专门与我发生摩擦。我走到吧台前要了杯酒。我并不是要寻欢作乐,我只是要用人群的高涨的情绪来挤掉我内心里的空虚。
李枫也在人群中,很快就看到了我。他走到我的身边,坐下来,像没有什么事一样。他说:“怪不得王子豪老迷着你。要清纯够清纯,要艳丽有艳丽。”我也装作什么事也没有,礼貌地朝他一笑。他一定把我来酒吧的举动看成了对他的挑逗,所以急不可耐地握住了我的手。
“欲拒还迎,我喜欢。”
“你好像一直在误会我。”
“难道不是吗?”
“不是。”
“少来。王子豪很快就会把你玩腻了。你不想找一个更大的靠山?”
我看着他,忽然间觉得自己受了很大的侮辱。也许我会很多事情并不在意,那是因为我已经克服掉面对那些事情的慌张与恐惧,可是,在某一个我并不防备的空隙,也许只是轻轻一句话也会让我勃然大怒。我仰头喝掉被子里的酒,仍下李枫就要走。他拽住我,按住我的脑袋就是一阵狂吻。任凭我怎么用力就是无法挣脱。有些男人就爱玩这样无聊的游戏,把怀里女人的挣扎当做调情的作料。最后我咬破他的嘴唇,他应该很疼,因为他一把将我推开。他气急败坏,几乎咆哮着对我说:“你不过是一个婊子。一个不值钱的婊子!”我反而不怒了,笑嘻嘻地替他擦掉了嘴唇边上的血迹,温和的对他说:“注意你的绅士风度。这一点你永远比不上王子豪。”
我走了,还不忘回过头送给李枫一个飞吻。回到房间,我飞快地换衣服收拾东西。我要逃离,一定要逃离,逃离到没有王子豪们没有李枫们,更没有小猫们的地方。要不然我非得要割破自己的血管,看着浓稠的血液往外流,才能闻到一丝能让我感觉神清气爽的空气。
我给王子豪写了一张便条:亲爱的,原谅我的不告而别。我需要自己一个人静一静,你一定觉得很好笑是不是?我自己也觉得很好笑。
我拉着行李箱走出了金碧辉煌的酒店。天上开始飘雨,我看看表,才凌晨一点钟。我躲到公交车站牌下,等着黎明的第一班车。
凌晨四点钟,我朦胧的睡意被汽车刹车的尖叫声吵醒。距离我不远处,一个旅游团的大巴正准备出发,导游数着人数招呼着游客上车。我拉着行李箱赶忙跑过去,跟导游说,我要搭他们的团。导游很为难,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打电话请示她的领导。最后,她挂掉电话告诉我,可以搭团。我很开心地交了钱,然后上车。我找好位置,放好行李,倒在座位上开始呼呼大睡。
我是被人叫醒的。这是我很久以来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了清晨的阳光。不上学以后,我向来是不到中午绝不醒来。我通常觉得老天之于我一天的时间只有十二个小时,下午时分,也许我只是走进了某一个百货公司买了一个包包或者一双鞋子,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褪去了午后的焦灼光亮,空中已华灯初上。
第一站我们去的孔雀城。下车之前,导游给我们介绍了另外一个傣家人导游。他穿着无领对襟袖衫,长管库。脸是月白色的肤色,眼睛明亮,牙齿洁白,五官轮廓柔和如光。我不免多看了他一眼。下车时路过他,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青草叶的味道。
孔雀城不过是一个多了几只孔雀的大花园,不知道为什么当地人还把它当做旅游的圣地。而孔雀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高贵华丽,在鲜艳的花朵的映衬下,它身上的毛色显得那般的暗淡无光。也许它也感受到了园子里花朵对它的压迫,很有自知之名的谦恭的抬着脖子,却低垂着脑袋。孔雀并不骄傲。
很多游客站在铁栅栏外面和孔雀合影。也有的人对着孔雀搔首弄姿,也许她们听说过一个传说,就是孔雀只会对着比自己美的人才会开屏。这个时候,彷佛孔雀对于她们就是皇后的魔镜,谁让孔雀开屏,谁就最美丽。真是一群无知的家伙!我找了个长椅坐下,对我眼前的这一群人嗤之以鼻。我拿着纸巾扇着风,诅咒着这该死的天气。
我好像很习惯对任何事任何人嗤之以鼻。最开始是对我的父母,他们从年轻的时候“移民”到我们那个城市,除了卖力气,他们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点可以创造物质价值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麻木了,他们失去了赚钱的智慧,只知道把自己往死耗。我轻视他们的生存方式,痛恨他们没有能力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让我可以在物质对比有着天壤之别的地方不受歧视的生长。我有的时候也在想,如果他们依然留在那个春天会长满青草的乡间,没有了物质的诱惑,我会不会不一样?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傣家人导游坐到了我的身边。他说:“怎么不去拍照?要不我帮你拍吧。”
“这么热的天,我宁愿在阴凉的地方呆着。”
我继续拿纸巾扇着风,一时间,我们彼此无话。我们各自看着各自眼睛里的风景,偶尔察觉到不好意思,便扭头朝对方敷衍的一笑。他是个当地人,这些花花草草奇禽异兽对他就像空气一样稀松平常。他要做的就是坐在一个阴凉的地方,等着时间到点。
后来,也许是他觉得两个人就这样呆着不说话太尴尬,也许他接受过导游的口语训练,知道什么是没话找话。他主动对我提起了自己的事情。他告诉我,昨天他求婚去了。
“怎么求婚?”
“就是对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唱歌。”
“原来你们这样求婚的。”
“那你们那里求婚的仪式是什么样子的?”
我一时语塞,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们是怎么求婚的。也许TVB电视剧看多了,知道求婚要有玫瑰花和戒指,以及男人的下跪,可是真正的被人问到了我们到底是怎么样求婚的,我真的不知道。这让我手足无措,好像考试的时候不会答一道重要的题一样。
“我们那里,没有,求婚。”
“那你们怎么结婚呢?”
“就那样,就结了。”
他似乎还想再问些什么,但是他看到了我不想就这个问题多说些什么,于是他便改了话题。他聊了好多,都是他上学时候的事情。他上学不多,看得出他有多留恋读书的时光。我们随团的人大都是领着孩子的中年夫妇,只有我与他的年纪相差不多,也只有我有太多的时间坐下来,更重要的是他把我当成了大学生,所以他特别愿意和我多交流一些。因为他对我说过,他听说汉人的很多孩子都会上大学。
被误以为的大学生身份的我在他的心目中徒生了很多好感,那是与钱无关的和一个人的美好品质挂钩的好感。我忽然特别想珍惜他眼里对我的隐隐的美好崇敬,小心翼翼地扮演起一个大学生来。天知道我上了一个只知道收钱不知道教学的大专,而且我只是那个学校在学籍里和毕业证里出现的学生,我基本上不上课。
我告诉他,我在北国里的一个著名大学里上学。那里有着与这里不同的风景,那里的冬天会很冷,树木都会枯零。我们学校依山而居,有一面很大的山坡,上面种满了枫树。山坡的下面是一个很大的湖泊,像一面大镜子一样清澈。每天早晨,隔着薄雾,我们都会听到发人惊醒的晨钟的响声,告诫我们,一天新的开始到了,要好好的利用时间。每当听到钟声我就会赶快起床,然后跑去晨读。我喜欢从那一面的坡上往下奔跑,因为会惊起在那里觅食的鸽子,那些灰色的鸽子会“扑腾”着翅膀飞向高高的远天里。天很高很高,即使不是蓝颜色的时候,也会很高高,高得会让人生出很多美妙的狂想,比如,生活是多么美好。
这是我一生以来说的第一个弥天大谎。即使是当年我夜不归宿被父亲逮到时我也没有扯任何的谎言。我从来不认为我活得很坦然,因为当你不再想撒谎的时候,说明你已经不再想挽留住眼前的什么美好。不会撒谎的人可悲,不需要撒谎的人更加可悲。
因为我美丽的谎言,他看我的眼神多了一份羡慕。我喜欢上他身上的青草叶的味道,像小时候的某一个美好的下午,我陪着外公在芳草青青的山坡上放羊。我坐在外公的身边,风吹过他的的确良汗衫,吹进我鼻子里的就是这种青草叶的味道。你不知道我小时候有多崇拜我的外公。我站在山坡下面,看着穿着白色的确良汗衫的外公坐在山坡上,裸露着被太阳晒得猩红的胸膛,风吹倒了他身边的青草,让他有一种醉人的形象,像一棵高大而健壮的树。
下午的时候我们去了勐泐大佛寺。这个寺院的庙堂金碧辉煌,庙顶涂着鲜红的颜色,屋脊层叠三层,像盛开的花朵。很多人都脱了鞋子进去顶礼膜拜。尤其是那个傣家人导游,从我们一下车就开始三步一叩首,磕等身长头。我并不打算进去拜佛,我对于宗教总是敬而远之。我看着那个傣家人导游一点一点的向着庙堂靠近,庙堂里香烟袅袅,梵音靡靡。鬼使神差地,我踏着鞋走进了庙堂里,斗胆与释迦摩尼的佛像对视着,我看见他身材瘦小、眉清目秀、双手扶膝,一双耳朵又大又宽,成“<”形。我是不是真的没有佛缘,为何我与佛如此逼近的对视也让我找不到晨钟暮鼓般的参悟?我俯下头颅,却并不叩首,你没有给我幡然的启示,为何我要给你下跪?我落寞地走出了庙堂,迎面看到了已经到达佛前的傣家人导游。
我逃离了王子豪想要寻求的是一种自由,脱离了以往的小猫的自由,可是我发现我根本还是小猫,我的心灵依然没有找到诗意的归宿。我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点了一支烟,痛苦地吸食着尼古丁。
一会儿之后那个傣家人导游走到了我的身旁。他告诉我,在佛门净地吸烟是对佛的亵渎。我解嘲地一笑:“我不信他,也谈不上亵渎吧。”他的回答是那般的不容置疑:“可是,佛主就在你旁边,他看得到你。”我被他的语气压迫得有一点害怕,但还是推脱责任地说:“他看得到我?那我为什么看不到他?”“因为你只是一个凡夫俗子。”我无语了,默默的把烟头扔进垃圾箱。说实话,我有一点被他的话伤到自尊。那以后,我再没有理他。
到了晚上,我莫名其妙发起烧来。我手心脚心冒火,喉咙发痒,肌肉酸痛,浑身没有一丁点力气,可是导游拿来体温计量我的体温,温度却始终停留在36.7摄氏度。最后,导游下结论,也许是我中暑了,她给了一瓶藿香正气水。我喝下去之后,昏昏沉沉睡过去了。第二天,我的病情不见好转。我只好留在旅店休息。我住的房间靠阳,玻璃窗下面爬满了明媚的光亮。我抱着被子躺倒阳光里,听着外面树上清脆的鸟叫声。渐渐地,我觉得我的病情好像好了很多。可是一会儿之后病症又形势汹汹的袭来。我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人好像被打了麻药扔在箱子里晃荡。
我给旅店前台打电话,他们给我找来了一位医生。医生给我量体温,才36摄氏度。我告诉医生,我千真万确在发烧。医生问我,手脚有没有抽筋?我摇摇头。他摸了摸我的掌心,疑惑地告诉我,你的掌心冰凉,也不是低烧的症状。我马上摇头否定医生的看法,不!医生,我的掌心很热,我感觉它在冒火。说话间,我把自己的掌心贴到了脸上,我的掌心冰凉如也。我顿时也发现,我的肌肉不痛了,喉咙也滋润了,精神头也慢慢地恢复。这是怎么回事?最后,医生给我开了一点解暑的药。
第二天,同样的症状在我身上死灰复燃。我赶着病急连忙给前台打电话,一会儿之后,昨天的那个医生来了。即使是我觉得我的掌心在冒火,在他看来,那也不过是正常的温度。
到了晚上,那个傣家人导游来到了我的房间。他已经得知了我的病情。他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我得罪了神灵。他看到了我没有任何异议的表情,接着问我:“你信吗?”面对科学都无法得知的真相,我当然会相信那不知名的自然力。可是,我还是不愿意承认我的“得罪”。我反问他:“如果佛真的存在,为什么我面对他的时候却得不到我想要的启示?”
“因为你对佛没有敬畏之心,你不相信佛。那佛为什么要给你答案?”
“那既然我不信他,我对他不敬,他为什么要惩罚我?”
面对我的咄咄逼人,他忽然笑了,好像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孩。他回答我说:“那是因为你和佛有缘。他想借这个机会渡你脱离苦海。”
“他怎么会知道我生在苦海之中……”我忽然一下子哭了,好像自己费尽心思不愿意相信的事实被人毫不客气的摆在了眼前,自己无论怎么样都无法再欺骗自己。
“你放心。只要我今晚帮你在寺院里诵一晚上的经,你的病就会好。”
我脸上露出怀疑的神情。他笑着说:“我们傣家男孩小时候都会出家当和尚。我的法号是传乐。庙里的经文我都会念。”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相信他的话,我同样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跟着他来到勐泐寺。我最开始依据他的指点跪在佛前磕了三个等身长头。等他跪在蒲团上嘴巴一张一昔开始诵经的时候我便退了出来,站在大殿的门外,看着夜空里稀松的星星发呆。寺院里异常的安静,白日里的喧哗不见了,只留下一坐就是千年的佛像,他坐着不高,却望穿了人世间的苍凉。受了静谧的感召,我重新回到了庙堂里,跪在他的身边,双手合十,低下头颅,默默地向佛主忏悔我以前的罪过,比如离家出走,比如憎恶父母,比如失却灵魂。渐渐地我的双手开始发抖,眼泪透过了闭着的双眼流了下来,终于我低声抽泣起来。
我终究还不是一个虔诚的人,虽然我已经开始像信仰靠拢。等我的情绪慢慢平复之后,我感觉到自己的膝盖疼痛,双腿发麻。我咬着牙坚持了一会儿之后,还是站起来,退出了庙堂。
我坐在了庙堂门外的台阶上,听着他念念有词的诵经声,盖着外套迷迷糊糊睡着了。
我被寺院里晨扫的僧人惊醒。我第一件事情就是转头看向庙堂,他还跪在那里纹身不动的诵着我听不懂的经文,好像是一尊入定的塑像。我松了松肩膀,觉得头脑轻松了很多。
天已经亮了,他应该完成了任务了。可是,我等了他好久,他才起身磕头,然后又是下跪回向,最后他才摇晃着身子走了出来。我对他充满了深深的歉意和感激。他好像很开心,用很爽朗的声音对我说:“你的病,包好!”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我的心疼了一下,一种我从没有感受过的感觉“咻”一下植入了我的肌肤,像冰遇到热水一样快速的与我的血液溶为一体。我知道,这种感觉就是“倾心”。可是,对于他来说,这不过是他对朋友的一种热心,也或许是在传道,为了让我皈依佛门。
回到旅店以后,我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我的病好了。不管我多么的怀疑那个傣家人导游为我诵经的事情,可是我的病真的好了。我去找那个导游,想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可是,他随着旅游团走了。
我决定等他晚上回来以后请他吃饭,表达我的谢意。可是,我的谢意还没有表达出来,我就收到了王子豪的电话。他问我:“亲爱的,玩够了没有?我很想你啊。你在哪里?我去接你。”“不用了。我去找你吧。”
我一定要离开王子豪。一定!为了更加坚定自己的决心,我都没有收拾自己的行李。因为我还想回来,健健康康地跟着旅游团把剩下的景点一个个都观赏完,然后回去过自己的生活。我怀着这样的心情站在了王子豪的面前。这个中等身高长相还算英俊的男人站在我的面前,脸上露出来没心没肺的笑容。这几年下来,他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
“亲爱的,你玩得怎么样?”
“你玩的怎么样?”
“你不在,我怎么能玩得开心呢。”
他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首饰包装盒。我迟疑了一下,还是接过来。打开一看,是一个嵌着碧绿翡翠的宝石戒指。王子豪在我的脸颊上吻了一下,对我说:“亲爱的,我发现我真的离不开你。你让我的生活处处充满了惊醒。”
“你不是还有很多女朋友吗?”
“别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跟她们是玩玩的。”
我低下头,王子豪顺势把我抱在怀里。我忽然想起来我没有收拾的行李,马上叫了一声:“坏了!”
“怎么了?”
“没什么。”
当天晚上,我随着王子豪坐上了返回的航班。我的行李我没有去收拾。我在那个旅游团也没有留下任何登记痕迹,他们不知道我的任何信息,再也找不到我了。而我也不知道那个傣家人导游的名字,他同样的不知道我的名字。“不知道”就是一把锐利的剪刀,能把人与人之间最后的关联剪得一点儿都不留痕迹,好像从来没有过一样。
我在飞机上睡着了。梦里我看到一个男子站在船头,唱着悠扬的歌。我被这歌声惊醒,醒来时,已经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