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向的追求

aihuiying 短篇 纯爱校园 2009-09-26 16:11 责任编辑:七彩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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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故事围绕着我和琳的爱情纠缠展开话题,人物形象饱满,文章对于“我”的心理描写细腻动情。情节跌宕起伏,表现方法尚好,主角与配角之间的感情纠缠复杂。小说从整体上看很是迷人!

有些梦想,我穷其一生只是捕风或扑空,有些追求生来就是镜花水月,徒然地看着他一点点幻灭。有些寻找穿过了荆棘却发现它从未存在过。一切一切只是海市蜃楼般的幻觉,愚笨如我,失掉聪,失掉明,一颗心枉自左盼右盼……

1

琳走了,她什么也没有带走,离去的只是在风中飘逸的长发和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琳走了,自从她纵身一跃后我们就处在了不同的世界。留下我一个人站在她离去的窗口,破碎的玻璃在月光照耀下闪烁着妖异的光,就像琳媚笑时的眼睛。我伸出手扶着窗棱闭上眼睛爬上窗台夜风迎面扑来有什么东西从脸上能够轻轻滑落,落到嘴角,是咸的。

推开门,房间里那股琳的味道毫无征兆的向我袭来紧紧裹住我,深吸一口让属于她的味道久久存在我的体内我的思想中。房间很暗,因为我们总是习惯在暗无天日中生活。一切都没有变,琳的离去似乎也从未发生过。地板上散落的CD,书架上永远蒙着一层薄薄的灰,随处可见的是520的烟盒,抽出一支给自己点上。

琳总是说她很闷,我一直无法真正的理解,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终究是迟了。琳的身材很好,有着许多女孩子梦寐以求的窈窕。优美的颈部曲线连接着凹凸有致的锁骨,精致而且性感。高高的颧骨尖尖的下巴丰满润泽的双唇蒙着薄雾般的眼睛散发着异域的风情。

我们在一起,因为我们同样拥有破碎的家庭和躁动的灵魂。我们一样喜欢在纷繁的色彩和复杂的线条中寻找寂寞的心,在暗无天日的屋子里放着莫文蔚的歌一支接着一支抽烟……

2

我时常想,要是我刚一开学便认识琳,我的生活会不会更好些?或是再早些认识琳呢?如果是那样,我就不会像后来那样对待琳。

怀想我的大一生活,其实我该站在更远的地方,来看待这段可亲又可厌的时光。因为有许多路,我还未曾走过;有许多事,我还未曾历过。携这满身的浅薄,作一纸花样的年华,也只是轻轻淡淡,如水般,不停地流淌而去,并没有太多的生活烙印,足以使我感怀至深。而路,总也走不到尽头。到了这个时候,我也只好暂且做着不成熟的铬记。

大一的生活并不尽如人意,逃课、自修、吃饭、睡觉、空虚,每天倒过来,颠过去的上演,让人无聊透顶。大学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据说毕业的时候,有一句名言就是:“找工作的过着狗一样的生活,不找工作不考研的过着猪一样的生活,考研的则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而我那时,已经完全体会到了什么叫猪一样的生活。

又有人说:“中文专业:投笔从‘融’;历史专业:谈‘股’论‘金’;医学专业:精益求‘金’;外语专业:西游取‘金’。”而我们,不得而知。

3

和琳的相识,相爱,只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因为彼此有着太多的相似,所以在很多时候,无须委婉或直接的表达,甚至不用肢体语言,单单一个眼神的交流就足够了。这为我们省去了很多其他恋人所谓浪漫或浪费的时间。有人说我们心有灵犀,我说其实是物以类聚,但不管是心有灵犀还是物以类聚,对于没有恋爱天赋的我和琳来说,这与生俱来的默契是足以值得庆幸的。

此后,我便把逃课这一使命贯彻地更为彻底。之前的旷课更多的原因是早上起不来,这从我下午的出勤率比上午高就能看出,不过那时我们下午也不怎么有课,于是乎该逃的逃了,不该旷的也旷了。而现在的逃课显然有了理直气壮的借口,为了幸福。说穿了,也没什么大的差别。就像一小偷说自己并不想偷东西,只是为了提高警方的破案能力一样可笑。后来我把这番话告诉了正在吃面的琳,她丫的眼珠一亮,跟我说:“你看人家小偷偷完国家的还会知恩图报。你呢,逃了课还不知道干什么,你对得起辛辛苦苦给你开处分单的老师嘛!对得起为伊消得人憔悴的老婆我吗?”说完,便继续蒙头吃面。

说实话,当时我真想在她嘴里塞上十根没烟嘴的大前门,不呛死她,也至少熏个半死。但想想十根未免太狠了,毕竟是自己老婆。于是到了晚上,用一根劣质的飞马骗她是沙龙的新品,竟也起到了又呛又熏的效果。着实让我品尝到了报仇的快感,但结果是被她一顿拳脚和三天不准碰她的禁令。随后的三天,“Don’ttouchme”代替了“乱搞吧”,成了主流用语。期间,为了把“don’t”去掉,我曾在她面前连抽五根飞马以示同甘共苦,也曾受过她抚媚的挑逗,当我把我的前爪伸向她的胸部时,她却马上立正言辞地说:

“Hei!Man!don’ttouchme!”

第四天早晨,当禽兽的眼神和无辜的目光对视,当奸淫的笑声和哀怜的求饶对峙时,touch自然也就不再困难了。完事后,她很认真地告诉我,老在这里好无聊,反正也不上课,不如出去走走。然后我也很认真地告诉她,我感同身受。

4

很快,我递交了一份去爱尔兰探亲的申请。因为我妈离婚后已经移民到了那里,理由充分,但我还不至于闲到请假去那的地步。而琳则叫她在医院的姐姐开了份日期满长的病假单。反正她老爸宠她,应该说是纵容她,对她是千依百顺。因为琳她妈生她的时候难产,在把她带到这个世界的同时,自己却又去了另一个世界。琳不开心或想要求我做什么事时常对我说这样一句话,我爸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出这么一个漂亮女儿给你,你就这么对我,我还不如找我妈去呢!每次她说完这句话,我也只好缴械,生怕得罪了在天堂的岳母大人。不过琳和她老爸的关系真是好得让人嫉妒,我最佩服的就是岳父大人20年来不曾找过第二个,实在让我汗颜。总之,我和琳就是这么堂而皇之地逃离了猪圈似的学校。

5

我把母亲给的欧元在黑市里换了人民币,在静安和徐汇区的交界租了一套还算合算的房子。然后日子就那么不紧不漫地走过,我和琳不停地游走在上海的大街小巷,白天消失在城市里普通的建筑和街道,晚上晃荡在城市里宽阔的现代化马路上。城市的风中飘荡着我们青春的味道。是城市的妖媚,还是青春的魔幻?是城市的魔幻,抑或是青春的妖媚?

渐渐地我开始愈发爱上了这座我生活了21年却又不曾品味的城市。

6

上海夜晚的晶莹让人联想到水晶,我曾经用最强烈的喜爱眼神注视过水晶,现在我看上海的眼神近乎于此,虽然我并不愿意被一个叫做“轻浮气球”的城市折服,就像一座繁华的玻璃城不会让人迷恋太久,因为它一碰即碎。一旦有人一针刺破薄薄的气球,所有人如梦初醒。而上海,已经开始在气球胀裂以前,悄然构筑着最坚实的晶体,它很透明,有棱、有角,在阳光下光芒四射,刺眼得让人睁不开眼皮。逛上海的大街,任橱窗吸引眼球,从国际名牌店中穿堂而过,任瑰丽氛围沾到了身上,你会觉得它“不过如此”吗?

太快了,旧日上海滩一块脆弱华丽的铭黄玻璃,瞬间就蜕变为水晶。她拥有的不仅仅再是小资和怀旧的情调,上海的时尚开始有了新的厚度。历史拼贴在记忆里,于是外滩的老洋房和浦东的金茂大厦才有了时尚与历史的连续点。本土与异域、封闭与开放之间,这个一个凝结成水晶的都市,想没有地位都难。我无法抗拒它的高高在上,至少它是一个让香港、台北、澳门刮目相看的城市。如今上海在世界上的地位,不靠历史,不靠风景,不靠暴发,其精髓只在于她的气质。

上海又是座不折不扣的“快城市”,无数人这样认为。没日没夜地加班,休假时逛街也发现仍然习惯性的步履匆匆,做梦都在想第二天的工作计划,恨不得穿上红色舞鞋,永不停息地奔跑在事业大道上。而其实,上海也有着她自己的心旷神怡,除了公园、酒吧、书店这些认为造成的优雅,这座城市是隐隐透着一种天然,秉承着“蓝色气质”的,只是我们长远地不去提及,不去触碰,这神色也就大而化之地淹没在都市的快感之中了。

7

记得有天晚上在徐家汇公园和琳聊起过上海,我说上海有着高贵却又不失雅致的气质,琳却说上海充满不羁的性感。

既然说到了徐家汇公园,就不得不提一下这块我偏爱的地方。公园的标志是一个高耸的烟囱,干净精致的红砖,底座浮雕的内容,表明过去这里是烟囱耸立的厂区。公园很大,豪华、干练,凹处的汇金湖上一条精致冷艳的钢桥贯穿了整个公园,桥面全部奢侈地用红木铺成,两侧是透明玻璃和漂亮的路灯。远处灯光闪烁的高楼,也仿佛是在布景里画的一样。

站在桥上,感觉远和近都是那么的不真实。那个晚上,公园里出奇地平静。只有我们,和那些剪去大部分树叶的贵重的舶来之树。肇嘉浜路上偶尔驶过几辆或名贵或笨拙的车。

我们出了公园向衡山路走去,忽然看到一只猫从墙边悄然掠过。琳问我,上海为什么这么多猫?我连连摆手,“不是我养的。”

不要问我为何如此迷恋一个多数人认定为喧嚣的城市,喜欢上海是没有理由的,我们拥抱她是一种发自生理的直觉,就像为什么有无数女生衷情于F4这四个傻逼一样,没有逻辑可言。写下这些字后才发现,这个比喻很不恰当,至少它在某种意义上玷污了上海的气质,但这些想法都是从大脑里直接蹦出来的,所以也就记下了。

8

眼看着就快期末了,突然发觉自己仿佛好像也许大概还是个学生,课可以不上,但学分总是要的吧,也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不过因为琳的一句:

想去山上看星星,看那时升起在夜空东方的属于我们的星座。

于是我们又改变了行程。坦白说,我和琳都属于那种想到什么就干什么的人,而且是不计后果的那种,我们总是为了生命中的某个宿命而奔波,有时明知是徒劳的,也依然义无返顾。

几经波折,我们最后选定了句容茅山,原因是琳说佘山这小土丘算不上山,黄山去过了,普陀山后的紫竹林都没了,估计也见不到观音了。但这个号称有九峰,十九泉的道教起源地倒还有那么点花露水。至于我,纯粹是想去瞅瞅那些臭道士的革命根据地。

9

车子开飞机似的在沪宁高速上疾驶,我心里却惦记着我在上海那挂着的几十个学分。

到了目的地,一路走马观花地听着那个自称小姐的导游阿姨用着有点漏风的普通话唧唧歪歪地胡扯着茅山的古往今来。后来才知道,原来茅山除了九峰,十九泉还有二十六洞、二十八池,想想造茅山的那个小毛神也够累的,辛辛苦苦堆了九个土坡,还要开渠、挖洞、灌水,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敬业精神。

走在前面一个穿得颇为妖艳的女人蹲下捡东西,被我看见了大腿,琳拉着我闪到一旁,一个劲地问我:“是不是管不住自己,很想看啊?”

我老实不客气地告诉她:“是很想看,我还迷糊着导游婆婆怎么不介绍这个风景胜地的。”

气得她直翻白眼,对我嚷嚷:“那你去看,去听介绍好了,在我身边转来转去的干什么!”

我说:“琳,我发现你们俩的腿有点像。”

琳一下子火了:“哪里像啊?你说哪里像!你也不看清楚了,她腿多短呀!”

“小点声小点声,人家会听见的。”

琳说:“听见就听见呗。反正早晚会有人告诉她,告诉她,她长了一双叫人伤心的腿。”她白了我一眼,“不是叫人想入非非的那种伤心。”

我附和道:“当然不是,是替自己伤心。”

“是替她伤心。”

“是替你伤心。”

琳怒目圆睁:“你想叫我也去穿她那种裙子,然后给人看大腿吗?”

我说:“算了吧,别让我走在你旁边为你感到不好意思。”

“是为自己感到不好意思吧。”

我和琳斗着嘴,朝着下一个不知名的洞走去。

10

天渐渐黑透了,明明灭灭的繁星在微风中浮了起来,拉曳着琳不安分的心迫不及待地叛逃。我强烈地感觉她需要这种被放逐的感觉。

在山上看星星,一点都不寂寞,四周的山保持着和白天一样深沉的呼吸。这里的星不象城市上空的那样疏落孤离,但同样看不清星座——它们太过灿烂了。我望着头顶上晴朗的天空,注视着那一颗颗神秘莫测的星星,多的无法计数,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只要你盯住一个地方仔细看,你就会看到越来越多的星星,直到你晕眩,眨一下眼,立刻,它们都消失了。

我看着琳用贪婪的双眼在吞噬它们,这些不可琢磨的光芒,这些可望不可及的绚烂。即使我们都知道,我们看到的都是几百万光年前的幻影,至于它们现在怎么样了,我说不上来,它们像我们一样在宇宙里飘荡,谁也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它们的因由和结果。

隐隐的,我辨出了远方北斗七星,而与它相邻的星宿几乎和他同样闪亮耀眼。墨蓝的天幕,就这样被层层落落的钻石占据了。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着什么,把散漫的天真撒向群山,染湿了我的头发,我伸微微手摘了一颗最亮的星星,一丝凉意透过指尖开始蔓延,渐渐地向心脏游走,我感觉到自己的血液都开始有些冰凉了。于是,我第一次像孩子般深深地躲在琳的怀里。

我们隔着山仿佛听见了狮子座流星雨划过天际的声音,像夜空中的烟火在灿烂地绽放,留下灵魂的味道刺激着鼻子和眼睛……

11

返程的车是在第二天的晚上,我和琳选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她喜欢做最后的感觉。几分钟后,车便晃晃悠悠地直奔上海了。

可能是前一天晚上没睡好或是车厢里太闷,觉得有点头晕,就伸手开了车窗吹风。琳转过身又顺手关上了,她说她冷,然后用了一种很怪异的眼神望着我又移开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没做声,只是牢牢地抓着我的手臂。过了一阵,她对我说:“我可能悬了,已经过了两个多星期了。”

我没说话,眼睛望向她,琳一副着急的样子,为了安慰她,我拍了拍她的肩膀,抚摩着她的头发,琳把头歪向我这边,我吻了她。片刻,琳说:“我来的时候觉得肚子有点疼。”说罢把手伸进裤子,在两腿之间摸索了一会儿,把手拿出来看了看,告诉我,没来。

我抓住她的手,握在手心里,不知说什么好,这之前,我也有点隐隐约约的担心,虽然我们心里都知道,但谁也没提,现在被琳这么一说,好像一切都不言自明了似的,一下子我万念俱灰。

到家后,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琳去厨房煮了一小锅方便面,我们吃了,然后倒到床上听王力宏的歌,听到《不要害怕》时琳对我说肚子疼,又用手去试探,结果一无所获。我们决定破罐破摔,我们两个都有点绝望。琳紧紧地抱住我,腿搭在我腿上,我的脸一离开她的脸,她就把我抱回去,不知为什么,我用了很长时间才完事,琳不让我离去,后来她伏到我身上,对我说:“以后我再也不跟你上床了。”

然后从枕下拿卫生纸擦,忽然她大叫一声,笑逐言开,给我看那团卫生纸,上面一片红色。

我笑着问她:“以后是不是不跟我上床了?”

琳兴奋地说:“反正你也没那能力,上不上床无所谓。”

12

前面那段日子说来轻松,其实我和琳都吓得够呛,简直有点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那次是琳来迟最长的一次,暗自庆幸没有上医院去丢人现眼,但事实上我还真是筹集了一笔资金,准备用于手术。当然,事后我和琳高高兴兴地把钱花了,并没有买避孕工具或避孕药。

这件事还有一个副作用,就是使琳克服了怕怀孕的恐惧,她好像觉得我们怎么搞都不会出事,甚至放出狂话说以后跟我没前途,因为我们将会没有下一代,原因当然在我而不是她,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思想的表现形式是:琳有时竟然主动提出跟我瞎搞,她自己管那叫挑逗,为此她新添了一句口头禅,叫:麟,你今天行吗?

13

在我们期末考试前的一天,也就是距第一次做爱两个多月之后的一个夜里,琳告诉我这是我们第100次做爱。

那天夜里,我吻遍了她的每一寸肌肤。太阳升起来时,她赤裸着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把我从梦中推醒,对我说:“看,太阳。”

我恩了一声,朦胧地坐起身,她搂着我在我耳边轻声说:“我爱你。”

那是她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

她忽然问我:“还想再来一次吗?”

于是我们又来了一次。停下之后我起来找烟,烟抽完了。琳不声不响地爬起来,穿好衣服,趁我不注意溜出门去。

我发现时她远远骑车过来,车筐里放着一条白色的万宝路。阳光下,她的脸美丽异常,如同幻影。

14

如果说每个女人的心里有两个主角,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精神世界中的,那么每个男人的心里是否都该有两朵玫瑰,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呢?如果说张爱玲那句非常精辟的话意味着命中注定就该有“三者关系”,那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即便是在专一厮守的爱情中也可能出现“第三者”?如果不是,那么又是什么人故意要打破那种异性之间的距离,让“暧昧”越了轨。

15

暑假初,通过母亲的种种关系,我进了一家跨国公司打工。如果不出意外,我毕业后也会被我妈安排在这里工作。为了给以后的领导留个好印象,我花了一笔不小的数目买了一套颇为“挺刮”的衣服。

“别看我平时吊儿郎当的,一旦穿上衬衫打好领带还他妈的真像个人。”我边往头发上抹着发胶边得意和琳说。

可她不认同:“充其量最多算个披着正装的大尾巴狼!”

没等我顶嘴,琳补充道:“其实说你是狼我还觉得有点对不起狼。”

于是,我彻底无语。

我的上司叫凌,大学毕业刚一年就已是这家公司的推广部副总监。当然这和她的另一半不无关系,她男朋友是这家企业在华主要合作伙伴公司的董事,整整比她大了21岁。

凌不算漂亮,但很有气质。从她脸上我还是能依稀读到学生的气息,因为她没有这个职位应有的架子或者说是霸气,更不像其他白领对我这个打工的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在闲的时候她还会和我聊到她的大学生活。有时我甚至把凌看作是琳的未来版,她们说话的语气很像,只是凌要成熟得多。但那时我对她绝对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毕竟我还知道“possible”加个前缀“im”是不可能的意思。

16

有一次,一人模狗样的小白领故意刁难我,让我连倒了三杯咖啡给他,最后还要我帮他洗杯子。倒水本就不属于我的工作范畴,何况是清洗工作!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又不想让凌为难,我很客气地说:“对不起,先生,这不是我的工作。”

“不都是打工嘛,洗个杯子累死你啊!”那只人头也没抬地说道。

我沉着最后一口气,把杯子往他桌上一扔,转身便走。我告诉自己如果这厮再来半句不中听的,也怨不得别人了。

果然,那小样的把手上的笔一丢:“妈的,现在打工的都那么拽啊!有没有素质,还想不想干啊?”

我自认为是一个守信的人,对别人说的要做到,所以对自己说的也不该例外。

我回过身,很不情愿地拿起他的杯子。

一坨恶心的仿佛胜利者的微笑已经在他种满青春豆的脸上绽放开来。

我同情地看着这个杯子,然后松手,它以一个漂亮的自由落体在豪华的地板上发出一声更为华丽的爆破音。说来这个音符的影响还真不小,原本偷偷玩“连连看”的,发消息的,看杂志的,猫着腰听私人电话的,当然还不能忘了仅有的几个埋头苦干的同事们都清一色地把目光聚到我这里。

以至于后来我在一次完事后对凌说,如果他们对工作的目标、态度像这次那么统一的话,你们公司就有望超微软了。

凌把头靠在我的胸前,拍着我的肚皮:“你现在不就是比尔.盖茨吗!”

“什么比尔.盖茨?”

“微软总裁啊!”

当我顿时领悟到话的另一面时不禁想起并深深佩服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的这一真理的发现者。

“哈哈,快了,你在等会,我马上就‘奔腾’了。”

17

回到正题,那时这厮正抓狂似地朝我咆哮,至于他到底吠了些什么我也忘记了,总之是些把我彻底激怒的话。我二话没说,“啪”的一下打掉了那副能放大他小眯缝眼的金丝边眼镜,接着扯住他的领带死死地把他掐在墙上,瞪着他那双惶恐的眼睛,极其平静地说了一句:

“有种的你再说一遍。”

我想旁观的人要么是看多了日韩那些所谓缠绵悱恻的泡沫剧,想回味一下《古惑仔》的戾气,要么就是此人早已是违章建筑,只是无人问津而已。周围竟没人来阻止这场闹剧,其实“闹剧”这个词也是事后才觉得的。当我正准备为民除害,替天行道时,凌叫住了我,更确切地说是叫住了我的手。

凌和气地让他去了办公室。而我则毫无顾忌地在窗台边抽着烟,心里也早盘算着待会儿去财务部结帐的事了。几分钟后,那狗日的大摇大摆地从凌的办公室里走出来,一路上整理着那根被我扯得像我爷爷百年不洗的裤带似的领带,并对我抱以轻蔑的一笑。

“切,狗改不了吃屎!”我故意从他身边走过,用肩膀重重地把他撞倒在椅子上。他却没有任何反抗,估计也不敢有什么动作了。

“你,把烟掐了,跟我进来!”这是凌第一次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不过也是唯一的一次。

我慢步走进办公室,顺手带上了门,准备体验人生中的首次炒鱿鱼。突然有种小学生因打架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写检查请家长的感觉。

18

意外的是凌正笑着坐在那张和她年龄并不相称的真皮转椅上向我鼓掌,让我觉得很不自在,甚至有些发冷。

“他是交大国际经融系毕业的。”凌依然保持着微笑。

“有什么了不起,交大就高人一等吗?”我虽然不会对凌发火,但还不服气地顶了回去。

凌显然笑得更欢了,她搬了张椅子坐到我面前:“你是真不知道?在学校没听说过复旦交大出来的永远只有两种人,要么是牛人,要么就是傻逼这句话吗?他——”凌顿了顿,用手指了指门外:“自然属于后者,所以你又何必和他怄气呢?”

我一边暗自窃喜,因为我清楚去财务部的那几步路是省下了,一边感叹凌到底是在商场摸爬滚打了一年的人,竟能把一句骂人的话说的如此婉转哲学。

没了束缚,我自然要把一肚子怨气发泄一下:“傻逼怎么啦!傻逼就能无法无天,自以为是啊!傻……”

没等我骂完,一张冰冷的嘴唇就印在了我的嘴上,瞬间我像被点了穴一样动弹不得,只能睁圆了双眼直视着凌迷人的睫毛,我不敢相信发生在眼前的事,但又确信这并不是梦。我感受着凌舌头的触动和双手的温柔,呼吸变得很急促,身体却不受控制。

“好些了吗?”凌极其温柔地问我。

我承认我被电到了,而且是被电地天旋地转的那种,以至于一时半会说不出话。只觉得脸上很烫,还有她的唇彩在齿间的余味。

凌见我没反应,又问:“你不会以为我刚才也吻了他吧!”

“不……没有,不!”我僵硬地做出了回答,慢慢地开始缓过劲来。

“那你干嘛不说话啊,啊!?你不会是初吻吧?!”凌更为吃惊地捂着嘴。

“不是,不……”我想说些什么,可舌头就是不听使唤。我突然一把抱过凌,有些粗鲁地吻了她。

虽然我至今都无法解释当时为何会有这样的举动,是热血沸腾冲昏了脑袋,还是太想证明自己不是初吻?反正凌对此的定论是男人的本性。我不太同意,但在没找到更好的理由前,也只好暂时接受。

凌并没有对我的“强吻”感到意外,反而不着边的问我:“知道我为什么一开始没阻止你打他吗?”

我茫然了摇了摇头。

“因为我喜欢你那时的表情!”

“呵呵,那你雇我做打手算了。”回过神的我立刻又显露出自己桀骜的一面。

凌站起来,走到我身前,略带挑逗地说:“你说我会吗?”

我笑了,凌也笑了,于是我们又开始接吻……

19

推广部的工作量不大,但也有加班的时候。每次凌总是最晚走的那个,她和她的老男人(凌不介意我这样称呼他)同居在离公司不远的公寓。步行也就十来分钟的事,我有几次像模像样地送她回去过,还大胆地在她楼下吻她。当然,我的放肆也是有原因的,那男人的女儿放假了,为了陪宝贝女儿所以最近他不常来。想来他女儿并不知道自己快有一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妈妈了,就算知道了也未必能接受。但我和凌的关系仿佛只限于接吻,走路的时候我们不会牵手,更别说搂着,连分开的时候也没有电话或是短信。凌说她喜欢这种单纯的方式。

时常会为凌感到惋惜,不是她的才能不符合她的职位,凌绝对是个出色的女人,她在商场上的头脑,判断要远远超出那些浓妆浓抹的妇女。也不是因为她找了个年龄可以当她爸爸还有孩子的男人。只是觉得她所拥有的,包括如今的地位、财富和所谓的家庭很不适合她或者说是来得太早了,太快了。致使她的思想和精神完全跟不上生活的频率,即使她一直很努力,可我还是会看见下班后她无所适从的表情。

我和凌严格的说是不相爱的,只有对自己影子的迷恋与欣赏,但我们十分需要对方,甚至以为可以为对方付出一切。我一直这样认为,因此那时面对琳并没有过多的犯罪感。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叹息自己如同一枚废棋被命运玩弄于股掌之中。

20

所有微妙的转变出现在公司庆功宴的那天,说好听点叫强强联合,难听点就是官官相护,几家强势公司为了进一步垄断市场做了几笔猫腻极大的过八位数的交易。高官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百年一遇挥霍公款的机会:

先在海神诺富宴请全体员工;接着各部门骨干还能去马来群岛公费旅游三天;招呼了上面的,也不能亏待了下面的,奖金翻三番,外加一个礼拜的假期闹得全公司跟美国抓住本。拉登似的举国欢腾。

原本并不想去的我在凌的逼迫下还是答应了。无奈取消了那晚和琳的约会,让她在家等我。

宴会开始不久,我渐渐意识到了凌的用意,硕大的宴会厅完全没有庆功的气氛,更像一个单身派对。男人本能地搭讪着有姿色的女人,摆出各种做作的姿势试图把身上用一个月薪水买的古龙水散发地更为彻底,几个老狐狸也不停地物色着下一届小秘的人选,也不乏想小鸟变凤凰打扮妖艳的女人暧昧地徘徊在老总们的周围。

凌和我坐在一边,看着那些以少得可怜的费用从中介公司请来的侍应生用着很不规范的动作来来回回地忙活。

很快,眼力好的便发现了坐在角落尚未婚嫁的凌,一个个地端着酒杯还装成绅士似的来敬酒。显然凌不太会喝酒,才和公司董事喝了两三杯后就说有点晕,脸上也阵阵泛红。于是,以凌弟弟身份出席的我开始高接低档地硬是扛下了好几波。每次一仰头,杯子里红色的液体就顺着喉咙往下往下,一直流到那个最深最深的地方,回旋,凝固。

21

10点刚过,凌就拖着我偷偷地离开了酒店,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在确定没人能再跟上后,她高兴地像中了彩票一样开怀大笑,甚至有点歇斯底里,她回过身搂着我,掂起脚轻轻吻了我的额头:“谢谢你!”

我捧着她的脸说:“你醉了。”

她用力地推开我的手:“我没醉,没醉!我好开心啊!”然后脱下了脚上那双名贵的高跟鞋,拿在手上兴奋地甩着,蹦蹦跳跳地向前跑。我跟在后面,傻傻地看着她孩子般的背影。

那是我认识凌以来她最快乐的一次。

22

坐在滨江大道的长凳上,呼吸着从鼻尖掠过的微风,凌靠着我的肩膀很平静地告诉我,她好久好久没这么开心过,这么疯过了。

我笑着问:“是吗?”

她没有回答,只是凝视着眼前混沌的黄浦江,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我拦了辆出租陪她回家。在她家楼下我依然吻了她,但这次她没很快放手,反而问我:“想上去坐坐吗?”

“他昨天飞新加坡了,去一个月。”凌补充道。

我犹豫了一下。

“你是不是还有事?”

“没有。”

等电梯的时候,我躲在一边给琳打了电话,编了个瞎话说回父亲家了。

进了屋,反手把门关上,伸手抓住凌,她贴在我身上,我们拥抱。

“刚才给你女朋友打的电话吧?”她在我们接吻间说。我没理她,接着吻她。凌的嘴里还带着刚才淡淡的酒气,一瞬间我感到自己是那么需要她。

凌问我:“你想不想先洗个澡?”

我们结束时已是凌晨1点多,我抽着烟说:“我以前没想到会跟你上床。”

“我也没想到。”凌边说边站起身:“想喝咖啡吗?”

我坐在床上,等着凌去冲咖啡。

激情过后,我开始审视凌的卧室,淡黄色的墙面配白色的家具,豪华的柚木地板映衬着精致的灯光,几处极富创意的摆设体现了女主人典雅的品味。房间里飘有浅浅的熏香味,丝毫看不出和男人同居的痕迹。

听见凌在厨房问我:“加糖还是加牛奶?”

“都不用。”

我们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聊天,喝了半杯就不喝了,凌在被单下抱着我,就像抱着她的青春岁月。

23

我们一直睡到早上9点半才双双醒来,随便梳洗了一下,和凌一起去了公司。下班时凌还在开会,便先回了家。路上买了琳最爱吃的振鼎鸡,调料不放姜。

进门后发现琳在沙发上坐得笔直,两眼盯住我不停地打量,情形颇为正式。我知道大势不妙,走进洗手间佯装洗脸,在心里使劲地找着借口,准备一出去就先声夺人,还未开口琳就说:“你昨天晚上没回家。”

我刚要解释,不争气的手机响了。我伸手关掉,琳瞪着我:“接啊。”

她突然抢过手机,找到了刚才的电话回拨了过去,接电话的果然是凌,琳把电话递给我,我背着身匆匆和凌说了几句,等到偷眼看琳时,她早已不见了踪影,我挂上电话,倒回床上,一筹莫展。

从7点到半夜12点,我不停地打着琳的手机,而听筒里只有那个礼貌的女生一遍一遍不知疲倦地说: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已关机,已关机,关机,关机……

24

12点半,凌又打来电话,问我过不过去,我说一会就到。

和凌做爱完毕,我筋疲力尽。凌晨三四点钟,凌的手机响了,对方问是凌吗?凌恩了一声,又问麟在不在。凌一犹豫,那边的电话已经挂了。

凌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叹了口气,倒头接着睡,谁知怎么睡也睡不着,隐隐感到一阵阵不安,辗转反侧。终于从床上爬起来,我穿好衣服,坐到地板上抽烟。凌也没睡着,她打开床头灯,把毯子一直拉倒脖子下面,轻声问:“是不是打扰你了?”

我说:“没事,你睡吧。”

“打电话来的是你女朋友吧。”

我不愿和凌多谈,于是重新躺回床上,我们俩又开始做爱,然后一直睡到中午才醒。

凌叫了楼下的外卖,我们彼此默默无语。饭后,凌接了一通电话,说她朋友要来,我到洗手间精心洗了个澡,把脸刮干净,和凌告别,她把我送到电梯前,对我说:“不方便的话就不联系了,有事就公司里说吧。”

我看到她嘴唇动了两下,好像还想说点什么,这时电梯到了,门一开,里面还有三个人,我向她摆了摆手,走进电梯,门“咣”地一声关上了。

25

回到家,不出所料,琳已经连同她的东西离我而去,房间乍一看仍是井井有条,只可惜属于琳的那一部分不翼而飞了。

我躺在床上,拿出手机,随即又放下,到冰箱里拿了最后一罐百威,边喝边听着信乐团的歌,苏见信的嗓音在房间里震撼着,可我却麻木不仁地一支接一支地吸烟,头脑一片空白。

两天后,琳回来过一次,搬来了那些我放在她家的旧CD和房门钥匙。

我看到她凌乱的头发在眼前微微地晃着。我把手抬起来,想摸她的脸。她闪过去,你不要跟我说话。

我的手停在半空中,离她的脸只有大约一厘米的距离,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发间流过温存的气息。

我呆呆地看着她。琳眼里飘过的大片黑云在我的视线里无声地弥漫,最终裹满了我的全身。我感觉自己手指间隙中流过的空气越来越急促,最终演变成一场看不到尽头的疼痛……

我辞了公司的工作,凌也没多问什么。

在家漫无目的地呆了几天之后,我决定暂时离开上海,离开这座有着太多回忆的城市。走的那天,没有告诉任何朋友包括凌在内。唯独拨通了琳的手机。

“我要走了,去云南。”

“哦。”

“……”

“琳,那天晚上……”

“别说了,过去的事,自己保重。”

挂了电话心里很空。

26

我开始在别处生活,游荡那些在被人们称之为古色古香的街道上。

在传闻很美的丽江只呆了两天。因为是旺季,人多得不能想象,这个被过度开发的古城,现在只是一个代表着商业和盲从的旅游地。多如牛毛的酒吧令人厌恶。凌晨和深夜,流水的声音才显出一丝惆怅来。但是在白天,这些喧嚣人群极其麻木的享受姿态,并不令人感觉有醉生梦死的肆意,却更接近一种盲目。

清晨,在四方街旁边最早开门的小店里喝一碗粥。小巷子雾气弥漫,石子路是湿的,天空暗淡,有早起的当地人扛着锄头走过,不知道要去哪里。我觉得它才是美的,只是非常寂寞。人渐渐多了起来。回到宾馆开足冷气,让整个身子躲进毯子里。

一觉醒来,已近黄昏,晚饭后瞎晃悠了一圈,搭上去大理的车子。车里的旅客不是很多,大巴很快开上暮色中的山道。有人三三两两地开始躺在位子上睡觉,把额头抵在车窗上。沉寂而富饶的田野像摊开的手心,树林边上有月亮浅浅的轮廓。村镇的灯光在远处如水流动。

深夜抵达大理,换坐小巴来到古城。小镇在夜色中仿佛是一艘停泊下来航行太久的船。窄窄的石板路两边,是颓旧的房子。月光清凉地映照屋顶瓦片的野花丛。街道上没有任何旅客的身影,杂货铺的灯光昏暗,有只狗顺着墙沿的阴影安静地跑了过去。

站在空寂街头的拐角处,把肮脏的背囊靠在墙上,支起身,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27

在大理的小旅馆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这里。

早上起来去街上赶集,坐在屋檐下听路人用各地的方言交流。租了自行车在洱海岸边骑车,随便躺倒邂逅的一片豌豆田边睡觉,苍山上十几公里的暴走。溪涧流过碎石时的回声,在崎岖回旋的悬崖山路上走到至力竭时,便似可以忘记了一切的事,甚至是琳……

旅馆的主人很健谈,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去过很多地方。最喜欢听他沉醉地诉说香格里拉。因为除了詹姆斯•希尔顿在其小说《失去的地平线》中,描绘了一个远在东方群山峻岭之中的永恒和平宁静之地“香格里拉”之外,我对它一无所知。

我问他:“香格里拉什么样?”

主人笑着说:“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香格里拉。但如果认为香格里拉只是某一个具体的地方,这肯定是一个错误,你将无法感受到真的香格里拉。只有真正到那片雪域藏区走一走,站在雪山之颠静静沉思,你才能真正感受到什么是香格里拉。那你知道香格里拉是什么意思吗?”

我再次摇头。

“是迪庆藏语,意为‘心中的日月’。”

心中的日月,耐人寻味的五个字。

那天夜里,我梦见了连绵不绝的雪山,梦见了酥油茶、敬歌酒和洁白的哈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震撼、冲击、惊叹、欢欣,所有的感受都如此真实。我不知道梦中的我是否笑了,但我确定这个梦是可以兑现的。

第二天,我告诉旅店主人,我要走了,我要去香格里拉。他又笑了,转身进了房间,出来时手里握着一个盒子,他交给我并示意让我打开。翻开盒盖,是一块雕琢甚为细腻的挂件。

“大理石做的,我们这的特产。和我一起去过香格里拉。送你了。”

“真的可以吗?”我问地有些战战兢兢。

店主质感的笑容回答了我,把盒子小心地放进口袋,感觉很沉。

28

在房间整理东西的时候,意外地接到了凌的电话,心里暗笑远在上海的凌一定以为即将走进香格里拉的我还和她在同一座城市。于是干脆地按了接听,但也许这是我一生中做的最荒谬的一件事。

“你还在云南吗?”

在我惊讶之余,凌并没有期待我的回答,而且出奇地冷静,甚至有些恐怖:“他死了。回上海的时候飞机失事。全死了。今天是他的追悼会。我看见了他的女儿。和你皮夹里的女孩一模一样。”她把一字一句都吐的极为干净,说完后,电话随即被挂断。

放下手机,一头雾水地想着凌突如其来的电话和那些莫名其妙的话。

他死了。回上海的时候飞机失事。全死了。今天是他的追悼会。凌看见了的她女儿。和我皮夹里的女孩一模一样。

他?应该是和凌同居的那个男人吧。他死了?追悼会上看到他的女儿,和我皮夹里的女孩一样?我顺手打开皮夹,瞬间,所有的疑惑都消失了,因为在最醒目的位置是我和琳在港汇拍的大头贴。

琳是他的女儿,他是琳相依为命了二十年的父亲。而他和凌同居了近一年,凌和我又……我和琳的继母……

天哪!我是不是在做梦!用脚狠狠踢了一下桌角,剧烈的疼痛告诉我自己不在梦境。我开始胡乱地在房间里急走,发疯似的寻找借口试图推翻自己的判断,一遍一遍翻开皮夹,确认了里面没有其他女人的照片之后怀疑是凌开的玩笑,颤抖着打了凌的手机,她接了,我却无从说起,僵持了半天,还是挂了电话。

凌不可能开这种玩笑,不可能。

最终,一切的一切都证明了,这,就是事实。

29

身边的两个女人竟然是一对母女。原本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的情节,而今却赫然闯入了我的生活。是冲动的惩罚还是无知的代价……

命运的嘲弄将我彻底粉碎,脑子里已经没有任何思绪,我倚着墙瘫坐在地上,机械化地一次一次起身去倒水,把它们喝下去;再倒,再喝下去。整个房间里充斥着寂寞的喉音。最后,只要我一动身体,胃里就有一阵液体的激荡和翻涌。

我伏在洗手间里不停地呕吐,强烈的声音和眩晕感几乎把我抽离了这个世界。眼泪终于汹涌出来,和在我呕吐的肮脏的水中一起冲进了下水道。胃又灼烧起来,闻到一股血腥的味道,眼前顿时一黑……

醒来时,看见了窗外冰冷的月光。拿手机看时间,一条新消息静静躺在那儿,没多想便看了,是琳的,里面只有一句话:

你说,没有翅膀可不可以飞翔?

我觉得有些异样,于是决定回去。在大理机场搭乘了最近的航班到昆明转机直飞上海,下飞机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在机场门口接到了朋友的电话,告诉我,琳死了,跳楼死的,时间就在那条短信发出之后。

我想,我早该知道。

30

在琳最后离我而去之后,我的生活在短时间内出现了一次飞跃。我的意思是说,是向坏的方面进了一大步,我已无法对任何事物任何人产生真正的信任,甚至对自己也不相信。我不再积极,不再天真,不再快乐,而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对这个世界冷眼旁观。我无法让自己再次怀着真诚面对一切,我无法再次恋爱,无法再次获得痛苦,无法让自己以肯定的态度面对生活。我时常想,是我完蛋了,还是这世界完蛋了?事实上,我和世界都没有完蛋,而是原来心中抱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完蛋了。既然这个世界里让我相信的的东西消失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追求也就应声而止。换句话说,我对我那后面没完没了的余生完全失去了信心,既麻木不仁,又无所适从。

31

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味道,在不知名的钢琴曲里醒来。意外地看见漫天灰色的云夹杂着突兀的晚霞,天空被掩饰地那么遥远。眼泪又流了下来,我翻个身子,习惯地想抱住琳,把头埋在她有依卡露清香的长发里,听着她的呼吸在我的耳边轻微地摩擦,但我的胳膊就这样重重地落了下去,在床上砸出一条印记。我慢慢地蜷缩起来,只能抱住自己的腿,让眼泪直接地落到枕头上,一片潮湿的味道。

坐在和琳常去的酒吧里,喝着这里的特色烈酒。酒吧的主人给了它一个漂亮的名字“冰火美人”。我盯着酒杯里红得透亮液体,一张口,这些液体就会顺着我的喉咙流下去,散发出霸道的气息,让我的整个身体灼烧起来,烧到伏在吧台上,然后我只能拼命地抑制住强烈的颤抖,很久以后,便会有虚脱似的疲惫和安静。

几米远的地方,是不可捉摸的混乱。尖锐的灯光将所有的人都拢在下面,用所有的变换将人群随心所欲地切割。注视那里,会看到有苍白的面孔在放肆的灯光中惊鸿一瞥地闪现,之后就是黑暗中不停交错和舞动的手臂,鬼魅一样地勾人心魄,激情放纵,却没有温度。

一阵午夜飞行香水味道的飘进,一个勾画额极其妖艳的女孩,洋洋自得地坐到我的对面,眼神放肆地盯着我,嘴唇微张,上面因为抹了过多的口红而显得有些暗色和颓败。她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腿上,另一只手优雅地弹着烟灰:“帅哥,不请我喝杯酒吗?”

我迷离地望着她,和很多只在夜晚出现的女子一样,打扮妖冶,眼睛明亮,周身散发着欲望的味道,企图慢慢地包裹一个男人,用自己的身体满足男人憋闷的欲望,换回几张肮脏的钞票。

心里突然一阵残酷地抽动。我伸手过去,拖住她的下巴,慢慢地把她扯到地上,喉咙里闷出一声:滚。

我笑着看着那个女人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脸色凶狠地咒骂着,把手里的烟头狠命地朝我丢过来。我反手一击,敲碎了手中盛满“冰火美人”的杯子,透红的液体四散飞溅。用手里握住的残片抵住那个女人的脖子,我微笑着凑到她耳边重复道:滚!

女人仓皇地离开。在众目睽睽下,我大笑,扔掉残破的杯子,丢给服务生两张钞票,转身而去。

32

淮海路的天桥,是我喜欢的地方,默默地站在涂满蓝色灯光的桥面上,点上烟盒里最后一根烟,看周围的一切在摇晃的烟雾中慢慢地变形,模糊,直到消失。桥下的车和人像是海里骄傲的鱼,毫发无伤地相遇,或者别离,每每与别人保持着散发冷漠气息的距离。

也许,这很安全,没有太多的纠缠和承诺。

33

秋天,我还被溺在那场无休止的悲伤中。每天黄昏,我可以看见很多准妈妈慢慢散步,这些大肚子女人,将给这个混顿的世界注入一股新鲜的空气。

我和凌坐在街边,不久前,她辞职了,我点燃一根烟,深吸一口,闭上眼。我很依赖这种感觉,把一根烟慢慢燃尽,烟灰散落开来,像我的灵魂在风里破碎。

“麟,你知道吗,有一种杀人不犯罪。”她看着我,扬起嘴角,眼角的泪痕却还没冷却。

“怎么杀人?”我问她。她痴痴地笑起来,手指指着街边的孕妇。

“堕胎。”我愣了一下,而她轻轻松松吐出这两个字,挂着笑容。

“既可以杀人,又不犯法。”凌抓起我的手,放在我的肚子上:“麟,你想,他将会是多么惹人怜爱,可……我竟要杀了他,这对他不公平……”眼泪再次失控,打湿她的衣服,“他甚至来不及看一眼这个世界。”

我把凌搂了过来,“其实不让他来也好,这个肮脏的世界你我都无力保护他。”拭去她的眼泪,仔细地端详着憔悴不堪的她。

两个月的时间竟可以把一个女人变成如此落寞……

“陪我去医院吧。”她仿佛鼓起了勇气。

凌坐在长椅上,拨弄着她的头发。不会有事的,我安慰她。她孤独地走进手术室,就像踏上刑场,不同的是死的是体内那个正憧憬诞生的人……沉重的脚步,仿佛带了镣铐。几分钟后,她的尖叫充斥了整个走廊,一声声撕开空气,瞬间将我的心脏划伤。眼泪轻易就落了下来。

34

三天后我找到了凌。在新天地的starbucks,苍白的她把自己裹在了一袭黑衣里。

“杀人真的好简单。”她分明笑着,说:“突然怀念起夏天。”

我摘下眼镜:“呵,夏天……”拿出一盒未拆开的白万,熟练地撕去烟纸,抽出一根,放在唇间点燃,“要吗?”

她摇头。我笑了,她也笑了。

“你还好吧?”

“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麟,杀一个人真的很容易,虽然我那么爱他。”我说:“他知道的,要是痛就哭出来吧,在我面前还需要伪装吗?”

她咬着的嘴唇泛出血丝。摇头,把眼眶里的液体硬生生地逼了回去。

沉默着,静静看着我把一根烟抽完。

“凌,你后悔吗?”我问她。

我盯着她的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她摇头,伸出手臂。让我看到她腕上的伤痕,微微启齿:“我想过,但还是放弃了……”

我吻住她的伤口:“凌,你一定要幸福。”

幸福……幸福……还有多远……

我们站在地铁入口。她说:“麟,给我根烟吧。”

我从口袋里摸出那包白万,点燃,放在她唇上,也给自己点了一根。看着地铁站人来人往,不断有人冒出来,不断有人沉下去。然后我注视着凌沉到黑暗里,再看不见。

我站在那里,直到燃尽的烟灼痛了我。

几天后,凌搭班机去了希腊。走的时候我只是挥挥手,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她说不知道去多久,或许几年,也或许是永远。

35

赤着脚在昏暗的屋子里走来走去。想象自己是一幅素描,坐在白纱缭绕的窗前。就这样等待天黑,只是纯粹地等待,就好像等待死亡一样简单而没有意义。

时间就像一个刺客谋杀了我的生活。

我,一无所有。

拿起桌上蓝色的水杯,在眼前旋转着。想着,如果可以我宁愿一切都没发生过,被谋杀的生活不需要另一段垂死挣扎的记忆。

36

一年后,我带着那块大理石挂件走进了香格里拉。在这片净土上,我看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遥望着皑皑的雪山,宽阔的草甸和蓝色的湖泊,终于懂得什么才是“心中的日月”……

后记:

笔下的城市是一首洪荒中冥冥飘扬的夜歌,在行走的缝隙里验证着自己燥热的空洞。微微伸手却已经看不到掌心的脉络,许多的心思,都在一个个斑驳妖艳的面具下,泛滥着挣扎和呻吟。

朋友说,大学是一个容易使人堕落的地方。现在想想,这似乎成为一个事实。课程排得很少,自由支配的时间很多,我变得慵懒了。生活因为单调而开始变得无聊,我感到空虚和无助。学业的一端慢慢变轻,甚至是无谓的敷衍。曾有的一番豪情壮志一点一点地剥落,再也找不回从前的自己了。我试着重新振作,却落下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可笑。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身在其中,只有万般无奈。

太多时候,我们都会习惯性地幻想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像是一个个童话,一个个成年人的谎言,王子也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个在小时候不知道被重复了多少遍的结束语如今也只是心里最后的一点ROMANTIC的疯狂。现实的生活是强大的,在他们面前,再骄傲的童话,也只能低头。

很努力地想使自己投入角色,而我的眼前却朦胧了。整日不知所以地忙碌,被可乐里的激素刺激着畸形地生长。我忘了自己的模样,也忽略了周围人的模样,原来以为自己活着可以很开心,然而事实只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欲哭无泪。

不觉中一年过去了,记不清是怎么熬过来的。总之我过来了,还有我的兄弟,我的小狗和我的文字。前些日子,一个朋友和他的恋爱了八年的女朋友分手了,原因是女人有了新的男人。八年时间,抗战都胜利了,而他的恋情却以失败而告终。

如果说我还能想起什么,我不知道。该忘却的都已忘却,忘不掉的也不愿再记起。

如果还要一再追问,我想说,要好好活着,也许这才是生命中最美丽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