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未被执行的遗嘱
作为儿女,父亲想去陪伴丧身河中的他的父亲,作为儿女,六姊妹未能遵照父亲的遗嘱,将父亲留在自己能祭奠的地方。无论怎样,都是人间扯不断的骨血情深。
我老父亲去世后,在如何安葬他的家庭会上,母亲拿出老父生前立下的一份遗嘱,并由我大哥当众读给大家听。当读到父亲交待应如何安葬他时,父亲在遗嘱上这样写道:“我一生光明磊落,没有给你们留下任何遗憾,我死后你们就把我的骨灰洒在河里吧,我要去找你们的爷爷了,你们就让我和你爷爷在一起吧”。
各位朋友,在这里我要简单交待一下,我父亲所说的要和我爷爷在一起是什么意思。原来在1939年日寇攻占我的祖籍江西临川时,我爷爷和家乡很多人被日寇抓去修军事工事,一个多月都没回家,我奶奶最后来经多方打听,才知道我爷爷和那些人在为日寇修完工事后不久,就被日寇在一天夜里活活的推进江中淹死了。那是日寇在江西欠下的一笔血债啊。父亲之所以这样安排自己的归宿,是有一份怀念亲人的情结的。
听到这份遗嘱的内容后,我们当儿女的都不禁诧异了,父亲怎么能就这样草率安排自己的归宿啊,他怎么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女啊,这可让我们怎么办啊?
的确,这份遗嘱已让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对如何葬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您说按照父亲遗愿处理,我们于心何忍?父亲历尽坎坷的养育了我们,他经受了多少艰难困苦,我们是很清楚的,他老人家离开我们,我们咋能再忍心让他随波漂流呢?即使他这样做是为了我们的爷爷,但爷爷葬身江中,那只是日寇对我国人犯下的滔天罪行之一斑啊,我爷爷归宿于江中也并不是他所愿啊。我们怎么能让我的父亲再去哪历史上的伤心之处呢?如果不执行遗嘱,那势必是我们这些做子女的对我父亲的大不孝。这真是一件让人两难的事啊。然而安葬父亲是当务之急,在紧急讨论后,由于我们和母亲意见不一致,只好决定暂不执行父亲遗嘱,先将我父亲成殓后暂寄存骨灰于殡仪馆。等我们这些子女三年守孝期过后再议。
短短三年很快就过去了,父亲的安葬问题又摆在我们子女面前,在这三年中我们六个儿女和母亲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为了永远纪念和缅怀我们伟大的父亲对我们子女的功绩,同时兼顾我母亲的想法,我们决定买一夫妻合葬型公墓安葬我父亲。至于如何运作此事,此重担就落到了我身上。为了完成这一神圣使命,我平生第一次动用了我工作关系上的资源,开始运作此事。还好我做过乡镇民政助理,办此事难度不算大,经过和有关人士交流感情沟通协商后,我较顺利的完成了任务。由我母亲最后拍板定下了一个中档型的夫妻合葬墓地,墓址和价格都达到了大家满意。就这样我们终于将安葬父亲的事情定了下来。
在我父亲过世三年后,我们选择在七月十五这一天为我父亲隆重举行了正式安葬仪式。那天,做为家中长子的我大哥自告奋勇做了仪式主持人,由我起草了祭文,我们姊妹六人在我父亲墓前跪成一行,大哥代表我们所有姊妹向我父亲书面说明了我们做子女的意愿,即我们擅自做主将水葬改为土葬违背他的遗愿的充分理由,以跪求老父亲原谅我们的不孝。
朋友们,这就是我们六姊妹唯一一次没有听父亲的话,没有执行父亲的遗嘱,做出不孝的一件事。然而对此我们至今谁也没有后悔过。此举完全是出于我们对父亲的无限热爱和怀念,因为除此之外我们已无以表达对老父的真挚感情,也只有这样做才能对得起我们的良心,我们坚信我们那慈祥的老父亲在天堂一定能原谅我们这些不孝的儿女这一作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