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里60号的春天
情节曲折离奇,语言清丽娴熟,小说的艺术效果很强,处理的相当有技巧。一段美好而感人的爱情在彼此的无能为力下松开手,有些爱情一开始便注定不会有结果,比如文中的两个少年。天安里60号的春天,对于现在来讲只能是一段凄凉而带遗憾的故事!
1
他来的时候,外面正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我蹲在门口生炉子。他梳着蓬乱的爆炸头,穿着肥的可以做麻袋的衣服,手腕上七零八落的缠了好几圈银链子,看见我,大声的喊:“哎,这里是平安里60号吗?”他没有用“谢谢”或者“请问”这样的礼貌词令,这让我觉得他很讨厌,我故意把炉口封上,烟一下子涌出来,弥漫了整个小院子,他的手里提着两个大箱子,无法挥手,被烟熏的眼泪直流,我也被熏出了眼泪,所以第一次见面,我们便都是哭着的,也许,这便注定了我们的结局。
他住在院子拐角处那间有窗朝南的房间,在我的隔壁。他刚进去便跳出来:“怎么屋里还漏雨?”我不屑的看着他,别的屋子里有人探出头来嘲笑他的大惊小怪:“哎呦,我的大少爷,有的住就不错了,你看看这院子里的哪间屋子有不漏雨的啊?”他红了脸,笑笑的躲进了屋子。
在这里住的全都是和我一样的穷人,能在这个房租费水涨船高的城市里找到这样几乎是白捡的便宜房子,我们已经很知足了,还管什么晚上睡觉的时候睁眼能不能看到星星呢。
2
我没有上高中,早早的退了学,我找了三份工作,早晨我是便利店卖早点的小妞,白天我在酒店门前迎宾,晚上我又成了酒吧的侍应生。我并不觉得累,因为每天都会有花花绿绿的人民币进入我的口袋,一想到这里,我就会兴奋起来,因为我是一个爱钱的女人。
可是我心里还是有点失落的,特别是看到和我同龄的女孩子们,穿着校服,背着书包,骑着单车在大街上招摇而过时,我还是会有一点点的伤心,我去了书店,买了成人高考的书,我想等我以后有能力有机会了,那我就再考大学吧。
晚上下班的时候,总会很饿,好在路边有卖包子的,我就买了包子回去,边吃边看书。可是,隔壁的房间总是发出巨大的声音,那是各种乐器混合在一起的声音,我很生气的去敲他的门,门开了,里面有全套的摇滚乐器,有架子鼓,键盘,有吉他,贝司,当然还有几个打扮同样奇形怪状的年轻人,他们停下手中的活计,盯着我看。他走过来,问:“有什么事吗?”
我说:“你们能不能小点声?我在看书,你们吵得我看不下去。”
他哦了一声,便把门关上了,不再理我。我边往回走边骂,这个人也有点太拽太令人讨厌了吧。
不过隔壁屋子里一晚上都安安静静的,没有再发出声音,我安安心心的看了一晚上的书。也许这个人,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坏。
3
可是他从来都不说话,院子里有人和他打招呼,他只是笑笑,后来慢慢的,就没有人和他打招呼了,他就像个幽灵一样,每天无声无息进来进去。那些打扮奇特的年轻人每天都会来,只是晚上再也不会发出那些扰民的声音,平安里的夜晚又重新变得安静而且祥和。
有一天我看见他搬着大箱子摇摇晃晃的走过来,那个箱子那么大,挡住了他的上身,只剩下他的两条腿,像是插在肉丸子上的两只细细的牙签,我想起了小时候涂鸦乱画的机器怪兽,我哈哈的笑出声来,他路过我,艰难转过头,看了我一眼,又摇摇晃晃的走到他自己的门前。
我转过身要走,他突然叫住我:“哎,你给我打开门上的锁好不好!”
他这样发号施令的口气,让我觉得很不爽,我折回头去,走到他跟前,说:“我不叫哎,另外你要是请人帮忙的话,请你礼貌点!”隔着箱子我也看到他的脸红了,他小声说:“麻烦你帮我把门打开,谢谢。”
我给他打开门,看到屋子里的墙壁上挂满了袋子,每个袋子都装的满满的,摸一摸好像是沙子,我问他:“墙上的袋子是干什么用的?”他有点不好意思:“上次你不是说我们太吵吗,弄上这个墙壁就会隔音了。”我看着他,他低着头,脸红红的,像个想做好事不留名却被人发现的孩子,其实他的心还是很细的。于是我笑了,我说:“谢谢你。”他摸摸头,也笑了。
4
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我的客人给了我100元的小费,我用它买了南瓜,土豆,生菜,羊肉,我还给自己买了一个鲜奶蛋糕,上面嵌满了橙子和草莓,还有好几朵奶油的玫瑰花。我高兴的提着他们回家去。
在院子里,我碰到了他,我说:“一起喝酒吧!”他想了想没有拒绝。
在我的小屋子里,我又点起了我的小煤球炉子,这次点的很好,没有冒出烟来,炉火熊熊的染红了我们的脸,我们吃了羊肉火锅,吃了我买的鲜奶蛋糕,喝了好多听青岛啤酒。他突然问我:“今天为什么吃蛋糕啊?”
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啊。”
他愣了一下,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准备礼物……”我笑了:“你能陪我过生日就是给我的最好的礼物了,要不然,我就一个人孤零零的过我的18岁的生日了。”
他想了想,说:“要不,我给你唱首歌吧。”
那是我第一次听他唱歌,只听过一次,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是多么美妙的歌声啊,我想不出任何的形容词来形容它,它哀伤,温柔,像在你最痛的时候,一张温热的湿毛巾一样轻抚着你的伤口,还是会疼,但也会好的更快。他的嗓音散发出淡淡的成熟的男人的味道,还透出一股孩童般的单纯与狡黠,这是天使才会拥有的嗓音吧。
他问我:“你许愿了吗?”
我说:“许了啊,我想要好多好多的钱。”
“钱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当然,钱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它可以买来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包括生命。”
他不说话,眼神渐渐的暗下去,我说:“那么你的愿望是什么呢?”
他说:“我希望能组建一个乐队,唱歌给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听。”
我说:“我也希望有一天能看到你站在舞台上的样子。为了我们的明天,干杯!”
那天我们喝了好多的酒,说了好多的话,我只依稀记得他说他是偷偷的从家里跑出来的,他家里人并不支持他走这条路。具体的我想不起来了,因为我一回想那天晚上的事情,我的头就会变得很疼很疼。
5
坐在离舞池最近的那个桌子上的那些客人,其中有一个可恶的秃头,他那秃鹫一样的眼睛盯着我的脸和胸看了足足有一分钟,然后他笑着说:“小女孩,想要小费吗?”他把和他同行的那些人的酒都摆在桌子上,然后摸着我的手说:“如果,你把这些酒都喝光了,我就给你1万块钱。”我真想拿起酒瓶往他的秃头上砸下去,可是我不能,因为他的条件实在是太诱人了。1万块,是我辛辛苦苦打上3个月的工资啊。我不能放掉这个机会。
也不知道被他们灌了有多少杯酒,那个秃头的手在我身上乱摸起来,我想给他个耳光,可是如果打了他,不光我的小费没有了,我的这份好不容易找来的工作也会丢掉。我难受的想要哭出来。突然有只手拉起我的胳膊就往外跑,我朦朦胧胧的看到一个蓬乱的爆炸头还有一身奇怪的衣服,是他!他拉着我跑出那个昏暗的酒吧,我被那个人灌了很多的酒,有些头重脚轻,可是我还是用力的甩开他的手,他的手很紧,我怎么甩都甩不开,我急的大喊:“你放开我!他们答应好了,只要我喝了那些酒,他们就会给我1万块钱!”
他突然一把推开我,我打了个趔趄,摔倒在地上,他生气的大喊;“你眼里就只有钱吗?为了钱你就出卖你的人格吗?”
我终于大声的哭出来,我说:“对,没错,我就是个只爱钱的坏女人!”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夏天来了,院子里的花都开了,大簇大簇的紫藤缠着生绣的栅栏一直伸到屋檐下,有风吹过,花瓣便扑蔌蔌的落着。夏天的平安里非常的炎热,晚上我们坐在屋顶乘凉,午夜的月光很亮,空气里有紫藤花的香味,我把头轻轻的靠在他的肩上,他突然说:“我的妈妈就要来了。”
我说:“那不是很好吗?”
他不说话,眼睛看着远处苍茫的夜色,月华如水,浸满他忧伤的脸。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是深不见底的悲伤。
6
在街头拐角的那家咖啡店里,他的母亲坐在临窗的桌子前等我。
那真是一个高贵的女人,穿着绣有大团牡丹的旗袍,头发高高的盘起来,手指戴了大颗的钻戒,我有点悲哀的想起了我的妈妈。她只坐椅子的四分之一,上身呈60°角向前倾斜,连姿势里都写满了苦口婆心,她说,他这个月底就要跟我去英国了,他将来是要继承我们家族的企业的,希望小姐不要……其实不用她说完,我就知道她的意思,我们实在是不相配,我一直以为他和我一样是个落魄的穷小子,可是不是,他们家里有世界连锁的酒店企业,有着令人咋舌的资产,有着让人羡慕的豪华的车子房子,有着永远都刷不完的金卡……他是一个叛逆的王子,可是,我却不是公主,连灰姑娘都不是。
我悄无声息的搬出了平安里60号,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他给我打电话,发信息,我就换了电话号码,慢慢的就没有了他的消息,我想他一定老老实实的跟他妈妈去了英国吧。他去了英国一定有更好的未来,那是我根本就给不了的。当然我搬出去的原因并不只是因为我知道了他显赫的身世,最主要的还是他母亲给了我20万。
是的,没错,我承认我就是一个这样爱钱的女人。
7
就这样一晃过了10年,10年间我真真切切的失去了他的消息,但我愿意相信他是去了英国,专心念他的酒店管理,而不希望,他还记得在遥远的祖国还有一个这样的我。可是我还是会想起他来,想起和他在一起的短暂而又快乐的日子,想起他给予我的那些美丽的回忆。
我就一直这样哀哀的想着他,直到我在电视上又看到了他,他在为他的巡回演唱会做宣传,他不再是坏坏的痞子样,他穿着白衬衣,黑色的燕尾服,像个中世纪英气逼人的王子。当年他是去了英国,可是他并没有学习酒店管理,他又偷偷的跑回了中国,一直住在平安里60号,继续做他的音乐,直到有一天星探发掘了他,从此他便红的一发而不可收拾。
他对着摄像机的镜头微笑着说:“本次巡回演唱会的首站是在平安里,那里曾经住着一位对我来说很重要的小姐,可是我却把她弄丢了。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会找到她了,可是我还是很想念她。她曾经说过她希望有一天能看见我站在舞台上,那么这次,我想如果她能看到的话,肯定也会非常的高兴吧……”
老公问我:“你怎么流眼泪了?”我说:“看电视太久了,眼睛很累。”老公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握起了我的手,我把头靠在老公的肩上,还是哭了。
当年我真的很需要钱,我的妈妈病的很重,急需用钱,所以为了挣钱,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用他妈妈给我的20万治好了我妈妈的病,然后,我复习一年,考上了大学,再然后,我毕业进入一家外企,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我们在去年的春天结婚,那时也是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喜庆的鞭炮因为被雨水淋过,点燃的时候,冒出了好多的烟,时光突然就退回到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一天,我和他站在狭窄的院子里,炉子里的烟呼呼的往外冒,我们无处躲藏,只能被熏的泪流满面。
其实在他去英国的那天下午,我还是偷偷的去了机场,我躲在机场外看他入闸,看着他修长的背影,我又想起了,在那个昏暗的酒吧外面的马路上,被人灌得烂醉的我哭喊着说出我是个只爱钱的坏女人时,他突然给予我的那个吻。我愿意承认那是我的初吻——有着春日芬芳,哀愁的吻。
也许今生,我将永远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