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
小说从人物的特征开始描写,一步一步的把故事推向了高潮。却是峰回路转,刺客的刀也是穿不透情织的网。故事情节曲折,人物描写生动。欣赏了!
(一)
怪事天天有,却没有今天多。
初秋,黄昏。
他站在夕阳下,后面“蓝宝楼”金字招牌的阴影,恰巧盖住了他的脸。
就像他将永远隐藏在三衢博客的后台里一般,他的脸仿佛永远都隐藏在阴影里。
他身上穿着件宽大的白布衣衫,非常宽大,因为他必须在衣衫下隐藏着他那个与身材极不相称的大肚子。
肚子绝非平常的大肚子,紧贴肚子的是张锋利的弓,三支沉重的银箭也贴身而隐。
一张弓,三支箭,已经足够,因为他杀人绝不会出第四箭。
你若躲得过他的第一箭,那么他的第二箭必然紧随其后而来,你若在心里暗自庆幸躲过他的第二箭,那么第三箭已经稳稳地插在你的胸口,因为第三箭虽然后发,却能势如闪电,比第二箭先至。
他的自信来自于他的名字,“雁过拔毛”,倘若一只大雁在空中飞过,他即使闭了眼也能一箭将它的毛全拔光。
锋利的弓弦正勒着他的肋骨,那件“花花公子牌”的内衣早已被冷汗湿透。
每次要杀人前,他总是觉得很紧张。
这条街本是巨化城里最繁荣热闹的地方,现在也正是这地方最热闹的时候。
他目光从熙来攘往的人群中穿过去,就看到了对面一个卖手机的小店。
小店里明明稳稳坐着一个人,却让人感觉他始终在飘。
本来他就叫“三月的云”,但绝不是阳春三月天空中飘着温柔而且充满春意的云。
这云,冷酷如冰,绝情如冰,若是他经过的地方,所带来的也绝不是绿色的柔风春雨,而是红色的血雨腥风。
“三月的云”是个很高大的人,甚至让人看着伟岸,但却长着双很灵巧的手。
现在他正飘在店里,用一把小小的弯刀,将桌子上的手机一个个拆开,又熟练地一件件拼回去。
其实,懂行的一看便知,他的手法并不十分灵巧。
因为他通常只会用这种弯刀杀人,而且并不只是手中的这一把,据说他杀的人已比店里的手机还要多些。
蓝宝楼的斜对面,有个很简陋的菜摊,奇怪的是菜摊上并不买菜,只卖书。
摊小书全,小到《诗歌月刊》,大到《兔女郎》,一应俱全。
摊前围满了人在看书。
只有一个人没有看书。
因为他在卖书,或者说他不是在卖书,他是在卖命,卖别人的命。
这人叫中指,“多情剑客”中指。
因为他多情,所以他很帅很壮,也因为多情,他喜欢白色,即使一头多情的长发,也总喜欢用一根白布带绑着。
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地方的人,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他嘴里总是不停地在呢喃着两个字:“寂寞!”
有人想,既是剑客,那怎么不见他带剑?但却从来没有人敢去问。
据说曾经有两个问过他的人,都己在半夜被人割下舌头。
他不带剑,他的剑便是他的中指,一指挑江山。
连江山都挑得了,那么别的就不用说了。
他旁边摆停着辆三轮车,看来正是个三轮车夫。
他当然并不是真的车夫,就正如中指也不是真的书贩子。
他的车永远载着的,是他自己,倘若你决意上了他的车,那么你上的就是黄泉路。
因为他这车里藏着柄四尺三寸长的斩马刀!
其实更厉害的,却是他的一双肉掌,力大无比,能开山裂岩。
更奇怪的是,明明他开的是辆三轮车,却称自己为“水手”。
“大力水手!”
不远处的街角堆积破烂处,有两个人席地而坐,对面喝酒。
地上污水纵横乱流,奇臭无比,但这两人却视而不见,依旧喝得十分痛快,十分滋味。
因为他们自己也一身破烂,而且奇臭,仿佛刚从粪坑里爬将出来,也仿佛刚从极不人道的精神病医院逃出来。
二人中,年长些许的,不用看就知道此人是个疯子,有看过乞丐坐在垃圾堆里喝酒的,却没看见过带着一副价值连城的金边眼镜坐在垃圾堆里喝酒的乞丐;更没看到过带着一副金边眼镜坐在垃圾堆里喝酒,而且一只手里紧紧握着一柄粪叉喝酒的乞丐。
疯子虽然是疯子,但是却有个高雅不庸俗的名字:淡舟。
淡淡一舟,种菜的淡舟,粪粪之叉,杀人的粪叉。
另一人很年青,别人都叫他英雄。
英雄当然是淡舟的朋友,但看来却一点不象是淡舟的朋友。
他们根本是两种完全不同类的人。
因为淡舟手里握的是粪叉,而英雄怀里抱的却是柴刀。
一个原本该在菜园子里种菜的疯子,又如何能与本该在山上砍柴的焦夫,面对面坐在城市街角的污水里?而且还一起把酒言欢?
除非他们另有目的。
英雄看来仿佛是个很随便、很懒散的人,很喜欢笑,很喜欢酒。
没有人能想象到他杀人时的动作是多么迅速,多么准确。
没人能想象到他抱着的是柴刀,用的却是剑法。
他若要刺瞎你的左眼,他的剑就绝不会刺在你别的地方。
他们六个人是一起来的。
拔毛、三月、中指、水手、淡舟、英雄。
就在这里,就这六个人,立刻就要做出一件惊人的事。
他们做的事总是要流血的!
(二)
初秋,又是黄昏。
远山在夕阳中由翠绿变为青灰,泉水流到这里,也渐渐慢了。
风的气息却更芬芳,因为鲜花就开在山坡上,五色缤纷的鲜花静悄悄地拥抱着一户人家。
小桥,流水。这人家就在流水前,山坡下。
院子里也种着花。
但这山,这水,这桥,这花,都显得那么不自然,绝对是人工而成。
因为,这户人家的门上,高挂一方金色的牌匾,上书三个金色大字:“王爷府”!
一个身材魁伟的中年人,正在院子里不用刀而劈柴。
因为他的手十分灵敏、十分有力。
他用脚尖踢过木头,一杨手,轻轻落下,“喀嚓”一响,木头就分成两半。
他的眸子就象是远山一样,是青灰色的,遥远、冷漠。
或许只有经历过无数年丰富生活的人,眼睛才会如此遥远,如此冷漠。
但他明明是中年人,却拥有如此的眼睛。
而且一个敢在王爷府的院子里明目张胆地用手作刀劈柴的人,又显得那么逍遥自在,那么,只有一个解释,他便是王爷。
王爷姓叶,不是叶开的叶,更不是飞刀的飞,王爷便是王爷,王爷叶飞。
拔毛、三月、中指、水手、淡舟、英雄,走了进来。
他们的脚步很轻,但王爷还是立刻回过头。
他看见了他们。
但是他眸子里还是全无表情,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直到他们走过来,看着他们低头跪下。
他才慢慢地放下手中的木头。
冷冷道:“你们身为军中将领,平日逍遥快活,是该为国家尽力的时候了,明日黄昏,巨化,蓝宝楼前,红漆马车。”
六人也不言语,起身低头退去。
背后传来王爷冷冷的声音:“后天早朝,我希望皇上看到从马车里抬出的是尸体,而不是走出个大活人!同时我不希望皇上知道你们的身份!”
拔毛、三月、中指、水手、淡舟、英雄。军中六虎,战功赫赫,即便随意拉出其中一人,也抵得上千军万马。
他们不是杀手,却似杀手。
他们耿直一心报国,视军令如山倒。
他们今天要杀的人是草原上来的使者。
为了天苍苍,地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为了得到肥沃的无际草原,大朝派百万兵马进犯草原。
本以为草原野蛮民族,地广人稀,以百万兵马攻之,自是不堪一击。
谁知,草原上的民族是不可侵犯的民族,人虽少,心却齐,深得游击战术之精髓,敌进我退,敌退我追。
进进退退,退退进进,此仗打了三年,天朝也就只往草原深处行进了三百里。
如此战法,百万大军之粮草后备,即使堂堂富饶天朝,也即将力不从心。无奈皇上极要颜面,勉力支撑。
新皇登基三月后,便下令停战,并邀请草原使者进京谈判和解。
有战必有亡,所以有很多人都觉得新皇停得好;有战必有利,也有很多人认为非战不可!
比如王爷叶飞就在想,假设草原使者在天朝境内突然死亡或者消失,那么这战是非继续不可了。
(三)
暮色渐浓。
草原使者己随时都可能在这条街上出现。
过了巨化界,前方五百里,便是京城。
进了京城,便永无战争。
想要进京,蓝宝楼却是必经之地。
可是在王爷的预计中,草原使者却永休想到达京城了。
虽然使者中有高手,据说“一剑飘雪”雪中梅,远从塞外赶来,为使者开路护航。
其中更有“天山女侠”奇迹鱼,一路贴身呵护。
但王爷却早已有了对付他们的法子,这法子当然极周密、极有效。
因为王爷相信拔毛、三月、中指、水手、淡舟、英雄的能力
他们在千军万马中,能瞬间冲入敌营几个来回,如无人之境,区区杀几个人应该不在话下。
但是,王爷还不放心,他要的不是应该,而是必须。
因此,一个月天前他已开始训练他们,到现在已练习过一百次以上。
他们对那其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都已经像对自己的手掌同样熟悉。
现在他们唯一还要做的,就是等侯草原使者的倒来。
他一来就得死!
(四)
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早已经全都安排好了。
草原使者一行人只要一走上这条街,水手的三轮车就已准备开始行动。
五步行动。
三月用暗器惊动使者的马。拉车的马受惊后开始往前窜越,水手的车就从中间将他和护卫从中隔断。
中指再用多情剑无情地斩断拉车马的前蹄。
淡舟和英雄左右夹攻。
若不成功,后面还有拔毛的三支箭,一箭快似一箭,见血封喉。
他们己计算过,这几步行动若能达到最快的速度,在眨眼四次间,已可全部完成。
他们在练习了一百次后,已能达到这种速度,但为了要更可靠,还是再练习了二十次。
“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他们若是一起,就从未失败过。
没有人能在这种速度下避开这一击!
绝没有!
远远的,夕阳下,一群骑士族拥着一辆红色的马车缓缓而来。
水手的手立刻握起了他的油门,中指抽出了剑,拔毛停止了冒冷汗,淡舟抄起了粪叉,英雄放下了酒碗,三月拆手机的动作也立刻停止。
行动已即将开始!
既然意料中来了,就非死不可!
七骑马,一辆车,慢慢的从街角转入这条大街。
第一匹马上的人,丹凤眼,丹凤眉,秀发高高盘起,洁白的衣衫,如雪,依稀间,上面梅花点点,如血,火红的剑,如血的剑鞘,轻敲着马鞍。
雪中梅,静如梅,傲如梅,雪中点点的不是花,是血梅。
她身边并行的,鱼的头饰,鱼的衣衫,鱼的剑。
鱼能骑马已经是奇迹,那么鱼能握剑杀人更是奇迹。
“天山女侠”奇迹鱼。
七匹马,七个人,一辆车,都已转入大街。
其余五人,外形彪悍,头发胡子朝上卷起,凶悍,他们的胸膛看起来更象是钢铁。
传说中草原上万里挑一的勇士。
路上的人似也被这一行人马的气势所慑,情不自禁,纷纷走避,让开了道路。
六人一使眼色,同一点头,水手的车便如计划中的冲出。
也如计划中的,三月甩出了暗器,拉车的马也受惊后开始往前窜越,水手的车就从中间将他和护卫从中隔断。
中指刚想挥剑,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闻听马车内咯咯一笑,就见整辆车连带马,腾空而起,呼啸着从中指的头顶飞过。
远远落地后,又调转马头,朝六人飞奔过来。
敌另七人,也不见惊慌,一声唿哨,却忽地分开来,反倒提了缰绳,驱马急压上几步。
如此拔毛等六人反倒被人家围在一个圈子里。
六人见势不妙,又同使一眼色,急忙出手。
但见红光闪动,突然发出一声惨呼!血光飞溅,中指倒在血泊中。
又听风声急响,空中闪过一片鱼的剑光,三月倒退三步,一口鲜血涌上嘴角,缓缓倒下,手里却还抓着还未及发出的飞刀。
突听一声霹雳般的大喝,宽大坚实的马车,突然被水手的双掌击得两半分裂,车前马首破碎。
却见五条草原大汉,猛虎般冲过来,合力将地上的死马抬起,反手一抡,夹着风声,向水手砸了过去。
水手第二掌刚发出,死马已带着点点飞溅的鲜血撞来。
掌力尽击打在马尸上。
他还未及后退,血色的梅花剑便已经当胸招呼过来。
拔毛终于发出了他的三支箭。
闪电般的鱼剑,终是比不上一箭快似一箭。
却见马车里一声娇喝,车帘忽地卷起,如月的光芒随即突地溢出,一柄如月弯刀隔空递来,重重地砸在拔毛的胸口。
只重重一砸,如月弯刀又突地收回马车。
淡舟与英雄见此大惊,一前一后分别奋了力对雪中梅攻了过去,梅花剑架住了英雄的柴刀,却止不了淡舟力敌千钧的粪叉。
远远的,草原五勇士又气势汹汹朝淡舟英雄压了过来,但见连接啊几声,那五人忽然扑地不起,后背稳稳插着三月的飞刀。
三月狂吐一口鲜血,又倒下。
淡舟英雄齐齐怒吼一声,举了粪叉,抡起柴刀,合力攻向那柄马车里的如月弯刀。
轰,漫天灰尘激起,马车内只闷哼一声,淡舟英雄如断线风筝,倒飞落地,再无声息。
(五)
不知多久,英雄醒来,费力坐起,却见前方朦胧处,一身影背对而立,娇小,楚楚,竟是个女的。
其时月已东上,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英雄竟一时觉得,那背影皎洁如月,飘飘欲飞。
月色里,夜色中,她的人似已渐渐与月色溶为一体,淡淡,仿佛不容与凡尘世间。
突然,见她面朝西北跪下,双手合什,喃喃低诵。
或许是疼痛,英雄闷哼一声,却是惊动了对面的人。
轻轻地转过身来,脸上蒙着白纱,白色的长袍流云般散落在地上。
英雄想起身而立,胸口的疼痛又扯得他痛哼几声,却是无力起来。
忽然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他的手,这是只温暖、光滑、柔细的手。
一个声音,温柔地,竟是用标准的汉语,耳语般低语道:“我来帮你。”
英雄又哼一声,却是带着不屑而且故意的,又尽极全力猛地甩开她的手,背过身去。
那温柔的声音幽幽一声叹息:“为什么你们汉人要如此对待我们草原上善良的儿女?”
又道:“我应该相信阿爸的话,你们汉人永远是豺狼,更不该来这里。”
突然,那声音又如小女孩般的欢快:“喂,汉人,我唱首我们草原上的歌给你听吧。”
也不待英雄言语,便用一种英雄听不懂的语言,轻声吟唱起来。
歌声初时欢快,幽雅,婉转,宛如布谷鸟在林中翠声鸣叫,后却急急如雨,如冬日凄风,如千军万马奔腾,间歇夹杂着几声如狼长嚎,最后又凄厉万分。
英雄虽然听不懂歌词,但被歌声所引,不知不觉已经入迷。仿佛自己的思想立刻全都停止,以至连心跳都似已停止。
谁知,歌声突然停止。
英雄猛然醒悟,记起军令如山。
眼见自己的柴刀孤零零地躺在身侧,急忙抓握在手,刀尖点地,倚刀渐渐而立,费力地喘了几口粗气,举刀缓缓蹒跚过去。
前方听到动静,转过身来。
这第一眼的印象,英雄已经确信自己永生都难以忘记。
精致的脸,纤弱,但白得似已接近透明,白得如月光皎洁,却又似月光的苍白,几缕青丝散乱在额前,两行清泪颤颤挂在眼帘下,两端微微翘起的嘴角上还残留着几丝红红的血迹,想必刚才也受伤不轻,漆漆的眼睛里,不知是惊恐,无助,悲伤,或是凄凉。
英雄不禁长叹一声,举起的柴刀再也无法刺出,刀尖不觉绵绵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