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时光,华丽如绸
过去遗憾和悲伤总在偶尔的瞬间闪过,那般的激情和狂妄已经丢弃在了那年那天,好一段锦绣时光,华丽如绸。
十年前,我正在西藏一所二流的大学里混着百无聊赖的日子。
我并不是大男子主义者,但是我却坚定不移地认为爱情于男人而言是奢侈品,至少对于我来说,绝不肯用半壁江山换取一把爱情。爱情像是一种美味的调料,有了固然好;若是没有,还是要照样吃饭过日子的。
所以,对于爱情,我从未上过心。也曾有过几任女朋友,都是如同一阵风,过了这阵,又来那阵,也终究是风,从来不会长久地停留。
没风的无聊夜晚里,我会偶尔地在网上闲逛,偶尔在这样虚拟的空间里邂逅一些调料,她打情我骂俏。关上电脑睡觉,一切都又自动消失。你看看,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你说我轻浮也好,说我花心也好,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情感宣泄。然而,虽然我整天像个流氓似的在美女多的论坛里晃晃悠悠,还是绝对地不相信网恋的。若是哪一天某个人跟我玩了真的,我立马会逃之夭夭。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杜拉斯的出现。
之所以注意到她,就是因为她的网名,“杜拉斯”,其实直到后来才知道,她的真名,也是叫做杜拉斯。中学的时候看《情人》,我真是爱透了那个叫杜拉斯的女作家。她的敏感,她的天然,她的极端,她的错乱,以及她的迷狂,她那由自卑衍生出来的幻想,都让我深深地着迷。我甚至想着,自己将来也要有个这样的情人,温柔时若一缕感伤的秋风,激荡时若波涛澎湃。
也许正因为这样,上苍安排我遇见了杜拉斯。
是我先同他搭讪的,我说:“你好,杜拉斯。”我还小流氓般地把自己的论坛名字改成了“我爱杜拉斯”。她起初是不理我的,我这个人又是越挫越勇,就更加频繁地和她说话,虽然太多的时候是自说自话,我也坦然自若。再后来她就理我了,被我口口声声的人生啊理想啊所感染,渐渐地,竟然成了我的调料。
那时候,我以为她也仅仅是我的调料而已。
我们有时候会说杜拉斯。她对我说了杜拉斯说过的一句话,“我可以用我的整个身体我的全部生命来哭泣。”而且她还说自己可以用整个身体全部生命去爱。爱,对我来说其实是迷惘的字眼。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从来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爱过别人。我所能理解的,只有自己对自己的爱。
我只有自己对自己的爱。所以,直到杜拉斯成了我的调料,我还是不知道她是何方人氏。我想要的,只是在无数个无聊的夜晚里对无聊的打发。
直到有一天,杜拉斯问及我的地址。我以为她是要给我寄圣诞礼物,却没想到在圣诞前夜,她把自己送了来。
杜拉斯是一个瘦小的女孩子,还略微地,有些许的黑。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一点都不是。我喜欢的女孩子,是明艳的,是张扬的。最好有着白皙的皮肤,有着丰满的胸,有着修长的腿,有着摄魂夺魄的美。这所有的所有,杜拉斯一样没有。她有的,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做激情,是的,激情。
开始喜欢她,是因为和她做爱,迷狂中的她,是那么那么的美,那么那么的魅。她穿了黑色的蕾丝胸衣,黑色的长发在我身上一垂而下,象一个女巫,又像一个妖精。那么瘦小的身体,却有着那么疯狂的精力。当她大叫我的名字的时候,当她咬着我的耳垂低低地说“我要飞起来了”的时候,我真是恨不得死在她的身上。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差不多十天的时间。她走的时候,我竟然有点依依不舍。然而,对于她,我从来没有想过将来。我的将来里,怎么可能会有她?
她走后,我又开始了自己的生活,轻浮,玩世不恭。偶尔和她调调情,也是淡淡的,没有做爱的那种激情。
彼时的她,在大连,那个美丽而清新的城市。正在准备着出国,然后通往自己美好的人生。所以,我想,对于她来说,我也不过只是一个插曲,对于压力的释放,对于无聊的寄托。
却不料,她是真的爱了我。
直到如今,我还是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子,爱得如此销魂,爱到骨髓里。她常常打电话给我,说着说着就哭将出来。只是哭,只是哭。我无计可施,甚至觉得烦,却从来不知最爱的时候,总有泪水。
临近毕业的时候,她来找我。我以为她要跟我告别,她却说:“我们结婚吧!”这样的一句话,是离我那么遥远的,我没有想到结婚,更没有想到跟她结婚。
她放弃了出国机会,放弃了留在大连的机会,投奔我,来到了西藏,来等待着我跟她结婚。我没有感动,看着她一副非君不嫁的气势,却感到了害怕。
于是,百般借口,百般躲避。她全然无所留意,只是在我们租住的小屋里安安稳稳地做好饭等我回去。
直到有一天,一起出去散步,遇到旧时同学,暧昧地看着我们。我慌乱不迭,忙忙指着杜拉斯解释:“这是杜拉斯,我的一个朋友。”
同学拉我去喝酒,她点头对他微笑,然后黯然离开。
等我回去,才发现她已是醉的不省人事。屋里,乱七八糟地,横着一大堆的啤酒瓶子。我跑过去拉她,她一把甩开,口里不住地叫着:“你不爱我,你不爱我……”那一幕,让我心酸不已。我反身抱住她,喃喃道:“对不起。”她嗤嗤地笑起来,猛地抽出一把水果刀,把刀一挥,割了手腕。
幸好不是很严重,在医院里简单地包扎之后回到家里,已是凌晨三点。我累得筋疲力尽,躺在床上,便是不知东南西北。朦朦胧胧地,听到她说“原谅我”,也懒得睁眼。
第二天中午醒来,杜拉斯已经不知去向。她的东西,也都随了她去,床头,放了一张她的银行卡,和我的手机。
我打开手机,看到了她发的信息,她说:“没有人象我这样疯狂过,爱得不留后路。我很感激你,让我心动过,爱过,然而,你不爱我,纵然我自己轰轰烈烈,非君不嫁,也不过是转眼就凉了。我走了,别找我。”
这才回想起她昨晚的失魂落魄,发疯一般地去找她,终是未果。
从此之后,便断了联系。偶尔,会在失眠的夜里疯狂地想念起她来,却也不得不劝慰自己说那样的爱情不是我这样的男子能承受得起的,我还是适合平淡庸俗的生活。
三年之后,我结了婚,和当地的一个温婉女子。后来,有了孩子,就渐渐地忘记了杜拉斯,忘记了那个爱得像生命一般的女子。
有一次和妻子一起逛街,看到一个穿着白衣黑裙的女子,也是瘦小的个子,略黑的皮肤。我一下就呆住了,那种酸楚的感觉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曾经爱过的,而爱过的那个人,只能是杜拉斯,也永远会是杜拉斯。
只可惜,在那锦绣的年华里,我从来从来都不知道。
人海茫茫,我转眼间就丢失了那个如同夏花一般绚烂的女子,转眼间,就丢失了我那些华丽如绸的岁月。
我站在街头,泪雨滂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