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弃的玫瑰

幸福玻璃 短篇 倾城之恋 2009-06-25 09:41 责任编辑:青青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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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爱情,究竟是什么?外貌固然占一部分原因,但是远不是最重要的吧?优秀与否,从来不是爱一个人的理由……若是以此来判定爱,或者不爱,那就是虚荣,而不是爱。

分手的一年里,她找了份新工作做销售,现在已经拥有一个自己的销售精英团队。报读了外语补习班,那陌生的ABC现在已经可以在她嘴里运用自如。业余研究写作,不少文章纷纷见报。还学会了搭配衣服,化化淡妆,一天比一天明艳动人。

他身边的漂亮女人换了一个又一个,总是感觉缺少了一点什么。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街上遇到她。她正与身边的朋友说笑,根本没有留意到他,她神采飞扬,无忧无虑的灿烂笑容里挂着满满的自信,举手投足尽显优雅,较之以前的漂亮,更添了几分妩媚、成熟与气质。他悄悄的躲在一旁,偷偷的欣赏着这朵曾经被他扔弃的玫瑰。

两年前他与她是同事。

她有着靓丽精致的脸庞,乌黑柔顺、瀑布般垂直的头发,典型的“少男杀手”一族。她到哪里,跟屁虫成群结队。更得意的是连同他有女朋友的上司居然也成了跟屁虫之中的一员。这极大的挑起了他的征服欲与虚荣心,他心潮澎湃、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他找到了她的MSN、QQ等即时联系工具,一方面不痛不痒地在线问候她,以引起她的注意留下印象,另一方面努力收集有关她的资料,细到她的兴趣爱好,大到她家乡的风俗习惯、人文地理等,一切准备就序,他对她展开了疯狂而低调的追求。大家成群结队出去游玩唱K时,他总是缺席。然而大家都在休息时,他会等候了一两个小时后,在她宿舍楼下,很“巧合”地陪她回公司,还随时带着打的去各水果超市“顺便”买来的一些她最喜欢的水果。兴高采烈谈论一些她感兴趣的话题,他从不说喜欢她之类的话,甚至连半句暗示都没有,只是用行动的细节向她证明他是一个细心体贴、值得依靠的男人。

人非树木,孰能无情,她臣服在他特别的追求方式之下,成了他的女友。

他逢人便见缝插针的提及他那优秀的女友,仿佛那就是他的一张王牌,他的面子。在他人的啧啧称赞中,他那膨胀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朋友、同学面前,他不遗余力地诉说自己是如何、如何斩兵杀将,突出重围,抱得美人归。

他带着她到处招摇,饭堂的饭吃着没胃口了,他请她出去吃,往餐厅里一坐,便成了聚光灯。羡慕的、讨好的目光汇聚在他眼皮底下,令他好不得意。

他迫不及待领她见自己的父母亲戚,一大桌亲朋好友围绕,他将她领出,饭毕,一向挑剔的亲戚朋友这次意外的全是赞美之词,大赞她如何冰雪聪明,好一个乖巧可爱的女生。这令他脸上生辉,增光不少,令他不解的是,她花儿一般的美丽却没得到赞扬。

日子原本这样得意地过着该多好。可他幸福得太耀眼了,刺痛了其他人的心。他的上司开始故意在工作上刁难,安排吃力不讨好的鸡肋工作给他。更可恼的是周围的男同事居然将他孤立了起来,那些眼神、那些目光好似朝他扔来的砖头,会砸死人。走出街外,招惹她的人也不少,尽管她一直小鸟依人般粘着他,安份得很,他还是整天过得提心吊胆,害怕自己杀出重围抢来的荣誉又被别人给抢占了去。

思考了几天后,他决定忍痛让她剪去那头漂亮的头发。要知道那一直是他的心头所爱,但他没办法,这是他能想到唯一留住她的办法了。显然她很爱他,他是她的初恋,她乖乖剪去了那一头曾经引以为豪的秀发,女人还真是需要发型的陪衬,剪发后,她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假小子,曾经的漂亮大大折扣,走在街上也无人再回首观望。

他满心欢喜了才几天,越来越觉得心里不爽快。她这个模样还怎么拿得出手,带出去见朋友呢?他想到了分手,很快又为自己的想法感觉到可耻,她每晚讲故事哄他睡着,她为他煲汤、端茶递水,她为他洗衣、洗臭袜子,她为他工作排忧解难……某种程度上讲,她现在失去漂亮这个资本也是因为他,想到这里,他有了一丝不忍。

她还是照旧在周末去他家,他不再出去迎接,甚至有些躲躲藏藏不愿被人撞见。夏天来了,她晒黑了,甚至比以前更瘦,他感觉她越来越不堪入目,她来他家的时候,他甚至开始找这样或那样的借口整夜不归。她似乎觉察到什么,试探性地暗示他与朋友游玩时,刚好有空,希望他还会像以前那样带上她。但她错了,他一次也没有答应,甚至还甩下一句无情的:“我怎么看你越来越丑了?”她那颗心在胸膛里猛的跳动一下,好似玻璃撞到了石头上砰的一声响,仙女撒花搬洒落一地的碎片,很痛。这些年来,她虽然拥有着天生丽质的资本,但她从来不在乎外貌,特别是他要求她剪掉那头秀发的那刻,她更加坚定信念,内涵才是最重要的。她没想到他居然会用这样的态度对她说这样的话。泪珠在眼框里直打转,她咬咬唇,强忍住,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挤出一个不算难看的笑容。“那为什么你不提出分手?”她平静地说出这句想都不敢想的话。也得到了那句意料之中的答案“那分手吧!”他说得那么从容,没有一丝的不舍。她转头带着自尊,带着那颗正在滴血,受伤的心,静静地离去,越走越远……

日子在他挥手示意结束的那一瞬到现在已经相隔一年,百花丛中摸爬滚打一翻后,他才知道最美即在初始,在原点。原来自己苦苦寻觅的即是那朵自己扔弃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