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狂想曲

Ioroinoronr 短篇 百味人生 2008-12-31 20:09 责任编辑:文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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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十六岁,如花般的年龄里,偶尔的忧伤却能转瞬即逝,点滴的快意却能无限蔓延……文字如果稍许润色下会更好的。加油哦!

人生十五六,人不轻狂枉少年。

刚写下这几个字,玻璃窗外悠忽而至一群不知名的鸟儿,灰黑色,麻雀般大小——就是麻雀也说不定——在这阳光被薄云遮住的傍晚,显得和阴翳的天空一种颜色,因而看不见它们的眼。鸟儿们像失堕天使般从树梢跌到地上,忽又起死回生地从地上跃回树梢,有一搭没一搭的叫嚷着些无关紧要的音符,也不像在争吵。突然的一阵车声像旋风惊起了鸟儿,它们全都离开了,消失得干干净净。

移开视线,回到桌上。刚开始动笔时泡的浓茶,现在已只剩半杯,而铺好的纸还是一尘不染。有点感慨。换作是十六岁前的那个轻狂少年,恐怕现在应完成一大半了吧?于是又陷入懵懵懂懂的沉思中——

十六岁是或者不是说什么都不算数的幼稚孩子?剧我所知,大人们还是这样认为的。以前是孩子很想却不懂大人的事,现在换作是大人不懂却很想懂孩子的事。如果说经历了十六岁的孩子不再天真的话,那么我可以说我还很纯真。

可笑。

有人说十五六岁的年龄不懂深沉,有什么都写在脸上,可为什么同班的同学都说我深沉?人人都有自己的十六岁罢,也许。

十六岁前。

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时候。

记事后,恍然记得第一次和大人赌气是在四岁时——因为一碗樱桃。

第一次写的作文被老师拿给上一个年级的学生当改错的题材——而现在,随手写个几百字还是马马乎乎。至少,不会被老师羞辱。

在记忆中最精彩的,是初中那段时光。在看了鲁迅先生的《秋夜》之后模仿到:“我有两个哥哥,一个是男的,还有一个也是男的。”私底下传阅时,同学们一边把它列为十大奇句之一,一边骂我变态——难不成你想你哥哥是女的?

还有初中老师的体罚:脚跟贴着墙角,给你背后垫一个黑板擦什么的东西,头往前倾,背不能碰墙,偏有不能让黑板擦掉下来。就这么倾斜十五度地让你站上半个钟头,定叫你腰酸背痛腿抽筋,就算是服了XX牦牛壮骨粉也挺不过来。后来我发现这招对付女生更折腾人——只是班主任从来都只用来对付男生。我就亲见班上的铁人飞师兄被这招整得一次次满身大汗,苦不堪言的。

那时候,最受欢迎的老师是教物理的蛤蟆。蛤蟆个小,穿上男式高跟皮鞋都还差飞师兄半个脑袋,可他却是男老师中气质最高的一个。上课是声若洪钟,但却屁话连篇,时不时冒出的“你娃辈子拉稀”、“你娃是夜壶倒尿——空空空”可以让全班哄堂大笑一阵后,余音绕梁半节课不绝。

当时的人值得写一写的,除了那位有着“魔鬼面孔,天使身材”却自我感觉良好,爱学模特走步的石头老师之外,实在再找不出了。不过那时最大的收获,在于经历了一段青涩的情感和领略了男女之间纯洁的友谊。

权且把她称作myfirst吧——那个叫维的女孩儿。

维是一个成绩不好也不坏,大大咧咧的女生。没有点淑女样,但却有一头柔软的长发,让人想咬一口的脖子,精致的锁骨和天然圆木般的手臂,修长的手指让人觉得仿佛可以从中抽出无尽的丝来,长而卷的睫毛像《上海滩》中女人们烫过的头发。那时是她追我,重庆的女生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害羞的,倒是我显得招架不住。当时不晓得什么叫情窦初开,只以为是维看少女漫画过多的缘故。

当时这事在班上传的沸沸扬扬。但我很抱歉维的初恋是以我的拒绝而告终的,虽然经历了一段甜蜜又酸涩的回忆——那时的我倔强的坚持爱情是不属于十三这个年龄的,显然我是不知道,早恋在中学里已经像是雨后的春笋样随处可见了。

不过维的性格也很像男生,从那以后,便和我称兄道弟起来。后来又次我逆了老师的意思,将要受大处分时,正是她出来替我顶了。正如她在毕业分别时对我说的:“当时不明不白的就痴痴的喜欢上了你,后来才知道,爱情不是这样简单,所以才和你成了朋友。以后别忘了,我永远都是你的——大姐姐!”

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到了十六岁。

十六岁时,喜欢独自一人在家的时光。因为可以在晚上,自己为自己斟一杯淡酒,和着雪白或昏黄的灯光,静静地躺在床上,翻几页平日不敢问津的大部头小说。呷一小口谷粮的精酿,带着一阵阵晕眩,一天的喧嚣便溶解在微微漾起的书页中了。

十六岁时,喜欢上了虚拟世界。那里有战斗却没有硝烟;有攻击却没有伤害,有帮助却没有欺骗(也许是我没有碰上)……于是对它倾注了真感情,为虚拟世界中我的幸运和不幸或喜或悲。只是后来突然醒悟:我把这种虚拟生活摆错了位置,它终究不过是一种娱乐方式,而且,我期望的主宰全局的理想在虚拟世界中并不能实现,在这里,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它只是在浪费我的青春罢了。

十六岁那年,我开始用唯物辨证法和父母争论;十六岁那年,真正喜欢上了东坡那种豪放;十六岁那年,喜欢《极品飞车》中沿途的风景胜过速度本身;十六岁那年,开始同别人讨论静女和动女的区别;十六岁那年,有个女生送我一个玻璃足球,我把它摆到写字台上,每次写点什么都先玩一下;十六岁那年,我开始明白,我们都是鲤鱼,我们都要跳龙门,可是跳过去了龙门我们还得回到水里去——只是水域不同罢了;十六岁那年,知道了凤凰要新生就得先到烈火中涅槃;十六岁那年,开始认为青春期荷尔蒙分泌过多的原因大于早恋情节本身,属于生理现象的范畴——或者只是借口,但终于相信爱情的存在;十六岁那年,不但更喜欢为我们上语文课的和蔼可亲的书记老师,也明白了娇小美丽的年级组长的一片苦心,并开始觉得幸运……

现在的人们都已不在乎有没有榜样,因为大家都在拼命张扬自我,做回自己。可是生活还没有给我们所有权力。虽说死了的印第安人才是最好的印第安人,可是我仍然愿意苟延残喘的活着。毕竟,十六岁,想做的事情还太多。

记得有次谈理想,铫铫如是说:“我希望以后有很多钱,可以买好多好多东西。还有女朋友。”如果这话叫老师听到,肯定会说:“现在的孩子怎么都这样?”阿捷说他要在充分自由的基础上,为国为社会多做贡献。这话也许不算什么大理想,但比起铫铫的话要冠冕堂皇些。我没说,因为我觉得和阿捷的差不多。但后来仔细想想,其实和铫铫的也没两样。

十六岁后。

你不会在十六岁说到此为止的话,除非你拿自己当门槛。想想自己小时候,常常拿根木棍或竹块什么的,高举着叫:“赐予我力量吧,我是希瑞!”后来知道希瑞是女的,又换成了《天空战记》里的“伊魔啦沙”之类。也许只有那时才不会想到此为止吧?年轻没有失败么。

依然的水样年华。

只是十六岁后读人,觉得即使是同龄人,他们的动作都像是蕴含了深意,像老人们由于经常思索而爬满了皱纹的额头一样难懂,当然也不逊色于我家书架上那些厚厚的砖头。

十六岁后又更喜欢雨,常常不带伞就冲进雨帘中。喜欢在雨中聆听雨精灵们的欢唱,喜欢它们亲吻我时那种麻酥酥的感觉,喜欢它们弹起的雾珠,喜欢它们侵略性的包容……其实,都只是喜欢,痴痴的喜欢——我和雨结下过不解之缘。

十六岁是大人气的孩子,十七岁便是孩子气的大人了。为什么我在十六岁常有已十七或十八的感觉?也许是想快快长大,长大成人,便可以干些“儿童不宜”的事。想想今年我十六,高中毕业那年我十七,或许我更应该去关注那场考试,那个阳光明媚却被称为“黑色六月”的夏天。

记得阿Q找一本书,嘴里念叨:“趁我现在还年轻,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最后却发现它就在课桌上,于是感叹:“哎,老了,老了。”这不过是玩笑话,可是我们不都是在找寻目标中老去的吗?

忽然又想起那一群自己都不知道要朝哪儿飞,要飞多快的大雁。掉队的那只赶上了吗?

噫吁唏,逝者如斯矣!回想起自己十六那年,学了一点点东西,但远远不够,甚至不够填满那“黑色六月”的空白。

远眺窗外,青葱的山,和如云的树。在这些绿树从中,又是些这儿几点,那儿一簇的瓦屋与白墙,显得全天下都郁郁葱葱,树模树样——它们也有它们自己的活法。

我想,最可悲的,不是秋天的枯枝,而是春天的落叶。

套用别人的一个结尾:

业已发生的事显然已经发生,尚未发生的事无疑还未发生。

我逗留在十六,等待着十七。(也许,更准确的说,是等待十七岁的那个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