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洁身自好,而且治病救人

牧歌悠扬 杂文 百家杂谈 2013-04-01 17:54 责任编辑: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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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呼吁,党员干部只做到独善其身仍是不够的;需以自身之火把点亮光辉,驱散社会阴影。不仅洁身自好,还须治病救人,我们的社会风气才更愈加清明,公民的素养才能大大提升。

千百年来,“洁身自好”因一贯被公奉为一种近乎完美的品行修养和为政之德而备受世人尊崇,基于这一认知,中国封建吏治时代有不少清官廉吏宁可清贫一世,也要洁身自好,以呵护自己的人格节操冰清玉洁、史册流芳,诚可谓“出污泥而不染”,实在难能可贵。那么,在全国各级党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扭转各种不正之风、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今天,每一名公职人员就更应该廉明奉公,洁身自好,方无愧于国家公务员的光荣称号,无愧于党员干部的为政之责,无愧于人民公仆的天地良心。

不过,作为公职人员、特别是身负队伍教育管理和率先垂范之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仅仅只局限于个人行为修养的某种自我完善,满足于洁身自好的一般境界,那多少是有些说不过去的,因为洁身自好者往往只注重独善其身,而不愿兼济他人,所以在道德标准上就难以免俗。何况我们所处的时代毕竟不同于从前的封建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及各级公职人员也应有更加高远的境界追求,因此,我们所奉行的情操标准,理应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更高、更严、更好。如此而论,那种自己不以权谋私而容忍他人以权谋私、自己不奢侈浪费而迁就他人奢侈浪费的修身之道,尽管也可以美其名为“洁身自好”,但大可不必因此而沾沾自喜;因为这样的修身之道,不仅模糊了公职人员的是非之心,亵渎了人民公仆的为政之责,而且丧失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浩然正气,岂能效法和弘扬?

一名优秀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还应该勇于自觉地抵制和纠正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勇于同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作斗争。他应当是“火把”,用光辉的人格去驱散那些消极的社会暗影;他还应当是“医生”,以诚恳和热情去挽救那些“染病”的同事。倘能如此,扭转党风政风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建政目标就有望早日实现,公民的道德素养就会因楷模的引领和正气的感召而大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