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益(二)
文章论述了中国今天存在的收入差距问题,指出了国家政策的倾斜形成的收入不公。首先是,改革初期的富翁,他们占用的国家资金问题;国企占有的国家资源问题;政府官员的隐形收入问题;这些与老百姓的无奈形成对比。文章有驳有立,提出的问题值得思考。
现代社会的损益之道主要是通过税收来实现的,即通过对工商业和富人们征税来规划地区发展和调节利益分配,尽量控制收入差距。本人写完“损益”第一节后,看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终于出炉。忘记是谁发表了评论,大都合理,可是有一句话我认为值得商榷,那人认为,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并非收入差距过大(大意)。我想,有几千年的历史经验在,无需辩驳。况且,收入分配的问题舆论了好几年,是否有出现不稳因素的可能也显而易见。我今天不是为了评价今天的收入分配新方案如何,而是想谈咱中国收入分配的若干痼疾及其解决之道。
第一个问题,改革开放之初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的确做到了。先富裕起来的人们,绝大多数享受到了不同的优惠政策,应该是不容置疑的事情。举个例子说,某县的一个老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瞅准国家贷款支持民办企业的机会,果断借贷八十万元人民币去开煤窑,结果亏了老本。后来,政府希望收回他的借贷,抱着一线希望,又主动给他借贷一百万元人民币,鼓励他东山再起,他的运气也好,在政府的帮助下,不仅还清了借贷,还成为一方煤霸,今天已经洗清了脚上的黑煤,坐上了该县首富的宝座。不少人借政府之力富裕了,那么,请问:我们是如何引导富人回报社会的?反过来说,富人们是如何回报社会的?自古到今,从来不乏开明的商人和富人,但是,人追逐利益的本性决定了不少商人和富人为富不仁,不说做了多少公益事业,就说偷税漏税,有多少?不要以为我信口开河,还是举个例子。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个著名演星因为涉嫌偷税漏税被起诉,如今,富人和贪官勾结,侵吞国家财产,损伤人民利益的事,又做了多少?这不仅仅是用“只知索取不知回报”可以概述的。社会财富就是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中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第二个问题在国企。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之便,也就是有人说的行使垄断之权,大把大把的银子进,恨不得吞下天下金银,一分不吐出来就好。说得隐晦点,他们拥有的资本是国家的,说得明白一点,他们拥有的资本是人民的。那么请问,他们是否主动积极地回报人民了?像老皮这种小人物,只能拣身边的事例来说事。还是回到上世纪,不少地方的邮政局实现优化组合,一心坐享利益分配的少数调皮鬼终于被优化掉了。怎么办?共产党不允许饿死人,你们到移动公司去吧。那时的移动公司,很少有人看到它的前途。那些人去了。两年后,邮政局的门庭冷淡了,移动公司的门被人挤破了,这些人立马富裕起来了。几年前,我们教书匠的工资一年才不足两万,他们呢,坐在家里,年薪十几万到二十几万不等。电力公司的人们,更不消说,那可是高工薪阶级,随便一个正式工,都可以买房子买小车。所以有新闻评论家在谈到官员腐败问题时,总有人不小心说出这样的话:的确,官员的工资不高,如果他们只拿取那点正常的工资,的确寒酸。
在这里,老皮忍不住要跑题了,官员看到利益分配不均,就想到如何取得隐形收入,老百姓看到利益分配不均,就没有想法吗?能够占有绝大数利益的少数人群满足了,仅能温饱的绝大多数老百姓抱怨了,你能简单地用一句“吃饱了骂娘”解释清楚群众的幽怨情结吗?于是引出破坏损益之道的第三个问题:隐性收入(过去叫灰色收入)。诚如一些媒体评论家所说,难怪,和尚也不可能长时间空着肚子念经。富人也好,工商业也好,平民也好,如何解决利益再分配问题,其实政府是有能力掌控的。然而很多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公务员的工资低,在正常状态下只能糊口,你说有人给他隐性收入,让他一夜暴富,有几个人能抵抗住诱惑?历史上,柳下惠坐怀不乱可能是真,关云长不欺嫂的故事多半是出于故事情节需要“纯属虚构”。于是,官商勾结,把相当一部分本来可以用来调节社会各利益集团的银子变成了隐性收入,自然,隐性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所得税的。这样,用来均衡社会发展和社会各阶层人群收入的银子便减到最少。
窃认为,所谓和谐社会,是以利益分配相对均衡为基础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富人和官僚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奢求中国的富人学习外国的某些富豪,把毕生精力赚取的财富股脑儿捐献出来,至少,多想想其他阶层的人们,大大方方让出部分利益,最不济,不去做勾结贪官攫取人民利益霸占社会财富的事。既得利益者至少要明白一件事,在各个利益集团之间遵循损益之道是维系长治久安的砝码。我们不妨把社会收入当作砝码,把这个社会当作天平。如果把砝码集中到天平的一侧,这天平必定翘翘。砝码可以有所倾斜,一边可以多一点,但是,另一边不能太少。这个道理,驾驶过船的人最是明白不过。所幸,中央终于有所动作,出台了新的分配制度,也许,在中央强力推进之下,地方各个“山头”、“堡垒”会顾全大局,积极主动让利,并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多做一点社会公益事业。
2013年2月下旬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