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提案好笑吗?

杨璐 杂文 百家杂谈 2013-03-13 14:56 责任编辑:那丹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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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两会”提案,涉及到诸多领域和方方面面,尤其要看回复的质量了,解决问题是根本。

近日的两会上,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剧作家赵冬苓提出“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条例的议案”的提案,希望税收立法权收归全国人大。

看到这个提案,国务院肯定要笑了,而且笑得特别的开心,总理们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你全国人大把所有的税收法律都制定好了,我国务院就可以依照你制定的条条框框放开手脚干了。因为你是立法机关,税收法律与税收政策的完整与科学都是你的事了,法律不完善和不及时是你人大的事了,你没有立法的我当然是袖手旁观,否则又会说我国务院越俎代庖,是越权越位行为。你授权我国务院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或者规定的权力早就该收回了,不要一授权你立法机关就不管事了,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这样的条例一授就是三十年,三十年辛苦不讨好,岂不独孤误我!尽快收回吧!不要再说“没有路线图,也没有时间表”,是你的权力你全部收回,我可不想再做这个冤大头!

看到这个提案,国税总局肯定也笑了,而且笑得特别的舒坦,总局的局长们从此可以舒舒服服睡安稳觉了。我这国税总局本来就没有制定任何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权力,无非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依照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一些具体的办法与规范性文件,以便于指导开展全国的税收征管工作。别动不动就指责税务部门随意开征税种,今天征这税,明天征那税,国税总局没有这个权力。税收的开征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这在《税收征管法》第三条中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干脆连我国税总局制定具体的办法与规范性文件的权力也收回吧,谁愿揽这个事啊,费力不讨好,求求你别再等了,把这劳什子权力痛痛快快地收回!

看到这个提案,全国的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更是笑了,而且开怀大笑。基层税务机关根本没有税种开征权,有的只是依法征收的职责,有的只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做一些具体要求和征管措施。你干脆把这些日常操作的权力也彻底收回,税务部门就可以完全彻底地依样画胡芦专心收税了,到时可别又要说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前怕狼,后怕虎,畏首畏尾,按部就班,无所作为。

其实,看到这个提案,国务院和全国各级税务部门是笑不出来的,即使是笑也是笑得心酸,笑得心痛。有人大代表说18种税只有3种经过立法,我盘算了一下,目前确实只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属于法律层次,其他都是行政法规及其规定的层次,但这能怨谁呢?难道真的是政府部门喜欢揽权吗?我看未必。立法部门就没有责任吗?是谁不作为呢?为什么这么多税种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呢?

人大代表提出关于税收方面的提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对当前中国经济与税收状况又有多少了解呢?中国幅员辽阔民族成份复杂,中国的各阶层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差异较大,仅靠全国人大去立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在法律的前提下作出具体的调整与补充。中国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往往一个税法制定出来,具体情况又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有的税法还在反复的调研中,不等税法公布出来,实际情况又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如果什么都等全国人大立出法来,我看已是昨日黄花。要知道时不我待,这就要看立法机关是否有这个能力,是否有这个效率,弄不好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只有等靠盼的份了。什么是“空谈误国”,我看这就是空谈误国;什么是“实干兴邦”,我看只有实事求是地积极应对才叫实干兴邦。

税收法定的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国务院所有的条例的制定无不体现了立法的精神,都是全国人大授权下进行的,即便是已经立法了的《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最后也是加上这么一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税率的调整和征免项目的界定由国务院决定,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便于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国民经济,积聚财政收入。经济和社会形势发生变化,国务院只有及时应对,才能体现社会公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新国五条”中提出个人售房按差价20%征收个税的规定引起了代表委员热烈讨论,并成为社会最关注的焦点。这个政策出台是国务院控制房地产无序发展有效手段之一,并不是国务院随意出台的一个税种,因为《个人所得法》早已经全国人大立法,国务院只是在授权的范围内对个别税率和征税项目作出具体的调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指把滥用权力的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体现在税务行业,就是要杜绝有法不依,乱征税的行为。

国务院在法律授权的前提下制定一系列的税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的职责,是依法治国的方略。国务院不仅制定税收行政法规,还根据授权制定其他行业的行政法规,如财政、公安、文化、农业、水利等等行业行政法规,赵冬苓代表为什么单独提出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条例,为什么其他行业的毋须终止或收回呢?我看还是一个税收宣传的问题。税收政策牵涉千家万户,牵涉各行各业,每一个税收政策的出台都会引起一番轰动,有的欢欣鼓舞,有的叫苦连天,如“新国五条”中提出个人售房按差价20%征收个税的规定,普通老百姓就普遍叫好,既得利益者则提出反对意见。再如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月饼税”,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各级税务部门的做法并没有错,但网民为什么不理解,这还是个税收宣传问题。

幸好每一项税收政策的出台,国务院都是经过调查研究和专家讨论的。赵冬苓代表提出“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条例的议案”的提案,希望税收立法权收归全国人大。毋庸置疑人大代表的良苦用心,毋庸置疑她们的积极参与意识,关注税收是好的,关注税收说明人民的税收觉悟明显提高,有利于国家依法治税。

各类提案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对待,但是我还是要建议,人大代表的各类提案还是要切合实际,切合中国的国情,切合自己所熟悉所了解的行业和内容。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个提案幸好是文艺界的代表提出,不知者不为过;如果是财经界的专家学者提出,那人们真的是会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