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别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向卫华 杂文 百家杂谈 2013-03-13 08:22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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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官员的责任是造福一方百姓,而不是只为自己的腰包。习近平这一番话,应当引起官员们足够的重视。问好。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时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针对干部下海经商热潮,告诫当地干部:“不要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官商结合必然导致官僚主义。”真是一语惊人,让人警醒,发人深省!

“当官即不许发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清官。比如:有大清朝“天下第一清官”之誉的张伯行,康熙四十八年奉旨调任江苏巡抚,整个路费仅花一两银子,让人难以置信;赴任后,为杜绝送礼,写了一首《禁止馈送檄》:“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未不义之财,此物何来?”在他为官期间,一切属于私人的花销包括米麦蔬菜、衣服穿戴,甚至是磨面的牛、石碾都是从河南老家运来;他离开江苏任时,当地老百姓沿途相送,并称赞他:任官数年,“止饮江南一杯水”。还有吉鸿昌将军,1920年5月,吉鸿昌的父亲临终前对他语重心长地说:“吾儿正直勇敢,为父放心,不过有一句话我要向你说明:当官要清白廉政,多为天下穷人着想,当官即不许发财。”父亲病逝,吉鸿昌把“当官即不许发财”7个字写在细瓷茶碗上,交给陶瓷厂仿照烧制;烧好后,他用卡车拉到部队,举行了严肃的发碗仪式:“我吉鸿昌虽为长官,但我绝不欺压民众,掠取民财,我要牢记家父的教诲,当官不为发财,要为天下穷人办好事,请诸位兄弟监督。”这七个字如同一滴水,照出了吉鸿昌将军伟大的人格魅力和高尚情操。

对共产党人来说,“当官”与“发财”是水火不相容的,这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本质。所以“当官即不许发财”,也自是题中应有之意。因此,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这就决定了当官就是不能利用官位抑或职位来聚金敛财、受礼索贿,更不得因当官而暴富。党的领导干部就是要当清官,不能当贪官。

可是时下,有的领导干部把党的宗旨抛到九霄云外,奉行的是“当官就是为了发财”,把“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封建社会的余毒带进官场,将权力看作是谋取私利的工具,让权力成为捞取钱财的手段。有的主张“高薪养廉”,创造条件、创造机会让自己先富起来;有的强调“领导干部也是人”,混淆了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根本区别;有的,干脆把当官也当成了一条特殊的挣钱门路,把办公室变成了金钱的批发部。正因为如此,一些领导干部分不清是非,迷失了方向,成为金钱的奴隶。比如曾经担任过福建省政和县县委书记的丁仰宁就有惊世之论:“千里来当官,为了吃和穿;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了没本钱。”丁氏理论不仅他自己实践了,还有很多、很多的官员都在身体力行。如江西的胡长清、安徽的王怀中、贵州的刘方仁、江西上饶的王兴豹等之流,他们手中贪来的“银子”都在百万元以上……当官想发财就意味着违法,那些奉行“当官就是为了发财”的,最后一个个都沦为腐败分子,都没有逃脱党纪国法的惩罚,都没有得到好下场。2011年7月19日这一天,就同时枪毙了两名奉行“又想当官又想发财”的副厅级高官:原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成为“当官即不许发财”最有力的佐证。真是“请看时下多少官,成为清廉败由贪”。

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网友说:“你可以选择做官,你也可以选择发财,但你不能选择通过做官来发财。”这就是说,既想发财又想做官,而且想通过做官来发财,那就大错特错了,自古以来升官与发财就是两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二者只能选其一,要么当官,要么发财,当官就别想发财,发财就别想当官,否则当官又想发财的,那只能是贪官。老百姓不怕你升官,也不怕你发财,怕的是你又要升官,还要发财,这样的人,人神共诛之!因此,作为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既然选择了从政,就要扑下身子、大公无私地为人民做事;既然选择了做官,就该把钱财看得淡一些,守住自己的那口清泉。当官即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人民的呼声,这是时代的呐喊!

“别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一警言是对领导干部善意的提醒和真诚的告诫,应该成为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