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禁酒令”

原雪瑞 杂文 乱弹八卦 2013-03-01 19:11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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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海南禁酒为省两会博了个好彩头,能否借此东风,在全国蔚然成风,我们翘首以盼!让“禁酒令”像“酒驾”出炉一样,赶快成为全国文明的“硬通货”。

给力“禁酒令”

2013年1月9日,海南省委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定》从8个方面设置了20条“高压线”,转变会风文风,改进党风政风。其中一条公务接待“禁酒令”非常“抢眼”,正引起全社会的热议。根据规定,今后海南省内公务接待要按标准定点接待,不喝酒,不赠送礼品或土特产,不上高档菜肴,严禁上野味。这与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十分相符。除旧布新,从禁酒开始,这种公务接待虽然百姓说好,但也不无担忧,亟需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推行“禁酒令”需全社会的努力,才能把干部从酒座上解放出来,同时,消除群众对当今吃喝干部的负面看法。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带头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行为。不过,遏制“舌尖上的腐败”尤需铁的纪律来保障,搞一阵风是不行的。要形成节俭务实的风尚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政治任务。其实,历朝历代对禁酒都有规定,《战国策》记载夏禹首个提出“禁酒”,以自己因喝酒耽误公事,断言:造酒不禁,饮酒不止,民风要变坏,国家要灭亡。事实证明夏禹的预见是正确的。夏商两代末君都是因为沉迷酒色而亡国的。西周统治者在推翻商朝后,发布了我国最早的禁酒令《酒诰》。其中说道,不要经常饮酒,只有祭祀时,才能饮酒。对于那些聚众饮酒的人,抓起来杀掉。西汉实行“禁群饮”制度,其律令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对酒敬而远之,不触犯法律,不饮酒误事,是古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于政事的真实举措。也许有人说,无酒不成席,不喝酒伤感情不够意思,其实大错特错。感情深一口抿,感情铁喝出血,酒场如战场,酒精考验,喝坏党风喝坏胃,最终得不偿失,特别让那些接待干部大伤脑筋。据报道,今年北京、上海、海南等地两节期间许多大酒店纷纷歇业,说明工作餐因为工作可以有,酒却不是必须的。喝酒是一种陈规陋习,打破酒规,这无疑对请吃与吃请双方来说,都是减负。三亚市一位负责接待工作的干部如是说,过去每逢过节有时一天来几拔领,接待人员连轴转地赶场。最近一个月他终于有了周末,可以回家吃顿安生饭了。一家团圆,夫复何求?更令人难堪的是,公务接待喝酒让官员、政府出尽洋相,且听百姓如何评头论足“乡村干部闻酒气,农民身上打主意。”机关人员“上班喝茶水,中午喝酒水,月底照常拿薪水。”这是在践踏纳税人的尊严,在激怒国人的良知底线。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中央“八项规定”就是要求我们要更好地落实节俭要求,减少浪费。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海南“禁酒令”不啻是一声当头棒喝,真真切切打响了作风整顿的第一枪,震惊全国!发展中的海南不畏艰险,一往无前。前脚既已迈出,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绝不会裹足不前,朝令夕改。春风浩荡,乍暖还寒。要“禁酒令”持续奏效,笔者以为还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形成用制度保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禁令才不致于半途“流产”。一是打好作风建设的“预防针”。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以优良党风凝聚当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而“八项规定”更是作风建设的“指航灯”,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深化学习教育作为执行八项规定的坚实基础。改进作风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只有把思想教育的软约束同制度规范的硬约束有机结合起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始终绷紧“败由奢”这根弦,才有可能让禁令不落空。二是构筑防范风险的“监督哨”。“禁令”明确,监督“给力”。要多层次、全方位扩大社会监督,让老百姓来盯住官员的酒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危险时有发生,贵在早知道。监督是关键。三是夯实责任追究的“防火墙”。地方要擎起中央权威这把“尚方宝剑”,科学细化责任,由纪委协调,各部门配合,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加强廉政承诺、经济责任审计等的考核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作风方面的问题找准了,最重要的是做。公务接待“酒”是一项昂贵的消费支出。要管住自己的嘴,这就需要党员领导干部有知错就改的勇气、争创一流的志气和持之以恒的毅力。海南禁酒为省两会博了个好彩头,能否借此东风,在全国蔚然成风,我们翘首以盼!让“禁酒令”像“酒驾”出炉一样,赶快成为全国文明的“硬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