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刁民说不

田园人 杂文 针砭时弊 2013-02-21 18:35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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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摆出事实,讲出道理,钉子户做过了头就是刁民了,作者说的有理有据。

这里所说的刁民,是从钉子户中演变来的。所谓钉子户无非就是人们眼中的弱势群体,在拆迁中没有得到满足,便点一把火以死抗争,于是博得一大片网民同情,一片声的声讨,如此便惊动了中央,下令不许强拆,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了这把尚方宝剑撑腰,如今的钉子户便可以牛气冲天,横行霸道了,更有那关系硬扎的钉子户,嚣张得不得了了。我眼见一座大桥,桥都架好了,道路却不能通,只因一钉子户作怪,别的房子都拆光了,就剩他家房子立在桥头;此钉子非彼钉子户,他家有亲戚在区上做官,便狗仗人势,双手叉腰,立在桥头,断喝一声“谁敢动我!”唬得社区的“村官”甚至区上的同僚唯唯诺诺,难倒市里省里的大老爷们也不好意思站出来说句公道话,更吓得那些平日里凶神恶煞、耀武扬威的城管们屁滚尿流。

这钉子户能有如此的霸气,是谁给了他胆量,无非是做官的亲戚,那官儿深谙运用“不许谁拆”的奥妙,鼓励或者答应给亲戚帮忙,任由钉子户狮子大开口,不达目的不罢休,占着天时(尚方宝剑)地利(身边有官亲)人和(网民有同情心)之优势放肆的搞。一座房子按政策应补偿一百几十个平方的损失,而此公便大吵大嚷要数百个平方的拆迁补偿费,你说这冤大头谁出?开发商吝啬的要死,一个铜板掉进茅坑里也要伸手捞出来的商人,他肯出这钱么?政府?他貌似要公正执法,按政策办事,说白了当官的就不愿拿一大笔银子去填那么大一个窟窿,谁不知当官的都是姓贪的,把这白花花的银子送给钉子户,还不如塞进自家腰包里去讨小二小三们的欢喜。所以我说刁民,你还是识相吧,适可而止吧,把张开的血盆大嘴合拢一半,先试试看,如果不行,再合拢一点点,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你又不是当官的,想贪多少有多少?要不是你那天杀的狗官给你撑腰,你别想捞一个子儿,你敢调皮,看城管把你丢进河里喂龙虾,奈何!

所以嘛,有些人哪,人心不足蛇吞象,攀着了皇亲国戚便可以狐假虎威,铁板桥头霸道一横,执法的城管请都不敢来,宁可向左向右绕道二十里路去上班,也不敢打从刁民身边路过,刁爷爷在那怕呢!只苦了隔河相望的没有小车的老百姓,大桥横摆在眼前却不能过河。

中国人都怕官,无论大官小官,见官如见棺材,大官有小官怕,小官有百姓怕,总之怕官如怕鬼,人们对付死鬼,可烧香化纸请崂山道士斩杀之或驱赶之,对付活鬼可就没法术了,通观中国上下五千年,毕竟只有一个包青天,他连宋朝的贪官都杀不完,哪里还顾得了杀当今共和国这许多的狡猾的贪官呢?反腐倡廉,越反越富,越倡越凉,连从前受压迫的钉子户都快要演变成刁民了。

耳闻目睹中国之现状,到底是法律不健全还是执法不公正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伸手有理,我说钻法律的空子最是硬道理了,只要噢到鱼腥味都想伸手捞一把。不是么?中央下令“不许强拆,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却没有对拆迁户想法设法借机大捞好处之无理要求给予处罚的条例。有尚方宝剑撑腰,有法律保护,有人民群众同情,更有为人所不知的背景顶着,你不达到我的要求,我就不拆房,你通不通车,过不过路,关我个鸟事。有中央命令,你拆又不敢拆,奈又奈不何,你拖我也拖,你要往上爬当大官,我要发大财,看谁拖得过,你不来米,我就做一回钉子户试试看。

难不成对付钉子户中的刁民就没有了办法了吗?方法很简单,打蛇打尺寸,施斩首行动,揪准刁民的后台,先来“文”的,命令他身为父母官,应为民办事,鼓励他做此刁民的劝导工作,如果完不成任务,然后就来“武”的,撤了他的职,罢了他的官,此官能撑出这样的刁民,绝不是好官,不要也罢。如此这般,看看这刁民还敢不敢玩火自焚,真正无理处闹想借机发财的刁民是绝不敢舍身赴死的。

写这篇文章原本是虚构的,无名姓无地点,权当子虚乌有吧,可是天下无奇不有,无独有偶,偏偏长沙市xx区车站北路捞刀河大桥南端有这么一户人家对号入座,坐上钉子户的宝座,致使捞刀河大桥三年还未通车,福元大桥一年便通车了,你说这样的钉子户算不算刁民,他还有脸打官司,民告官呢,这官司自然是赢不了的。他的欲望如果得不到满足而点火自焚了,网民们该不该同情?因个人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我们应该坚定地对刁民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