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房产隐私”保护谁
若干“房门”事件席卷大地,媒体曝光屡见不鲜,老百姓怨声载道,关键要看执政党有无能力大刀阔斧的解决问题。
据相关媒体报道:“房叔”、“房婶”、“房姐”、“房妹”事件后,近段时间,福建漳州、江苏盐城、广东深圳等多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
为什么要出台这些规范?按照制订这些规范的人的理解:“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更好地维护房屋交易安全,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按笔者的理解:就是为了保护房产隐私。
不过,笔者要问:“保护房产隐私”究竟又是为了保护谁?
中央一再强调,要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一个重要的方面的就是要对“官员财产进行公开”,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更是当务之急,是公众的热切期待,是反腐败的需要。房产属于财产的一部分,所占的比重相当大。这个时候出台这些规范,不是与中央反腐败的精神背道而驰吗?“房叔”、“房婶”、“房姐”现形后,出台这些规范的人,不首先去推行官员房产公开,却急于封堵公民查询官员房产的途径,这不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而是把公民关进了笼子,把公民当猴耍了;不是创造条件让人民来监督,而是创作条件使监督官员逃避监督。真有点“对自己有利的就顺产,对自己不利的就难产”的味道。
不错,房产属于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既然属于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就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正是基于这样的“保护”,正是把这种“保护”当作护照,一些贪官购买大量的房产,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不是贪官,哪来的那么多钱购买那么多房产?只有贪官才有那么多的钱。目前被曝光的哪个“房叔”、“房婶”、“房姐”,哪个不是贪官?哪个不是几套、甚至几十套、上百套房产?
可是,我们要知道,官员房产也具有公共属性,官员财产公开和个人隐私保护并不矛盾,对此公众应该具有一定程度知情权。不然,每到年底,领导干部述廉时为什么都要涉及“住房”一项?有网友说:官员财产不是隐私,要隐私别做官。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建灿也认为:“如果是正当途径购置的房产不怕暴露,房产信息的公开没有什么不妥,还有助于反腐。”而民间则是这样认为:财产都不敢公开,还讲什么清廉?权力都不许监督,还讲什么为民?以“保护公民隐私”之名出台这些规范,这就有点耍流氓了。难怪网友说:“一到反腐就要强调法制保护官员隐私了。”“有关部门的一小步,财产公开道路上倒退的一大步。”
当然,我们也要知道,频发的“房叔”、“房婶”、“房姐”、“房妹”事件,确实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这本是好事啊,可以使我们的官员更加清廉。可是,有的人却坐不住了,于是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成了某些利益群体的“保护伞”,使多房的贪官如释重负:展劲贪,使劲捞,贪得捞得的钱好买房!买得房后好当“房叔”、“房婶”、“房姐”和“房妹”!
其实,说的含蓄一点,“保护房产隐私”可能是在保护某些人群的利益;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为了保护贪官。难怪有网友说:出台这些规范的人本身就是贪官,因为他们有更多的房产需要这些“规范”来保护。
不过,笔者相信:这些规范最终是要流产的!这种保护最终是要摘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