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亦有道

南涧采芹 杂文 针砭时弊 2013-01-16 09:46 责任编辑:那丹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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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则故事,引起一段深思。偷与被偷,本身就是对立的,被偷者为何要出告示?。这说明什么问题呢?作者如是说,读者以为呢?

昨天,遇到一件有趣的事情,不由得让自已想在此有感而发一番。

有户人家大门口挂着一个醒目的大告示牌,上面写着几个斗大的字:小偷:你有良心!咋看之下,还不知就里,天底下哪有被偷之后还公而告之地为小偷说话并主动感谢的道理。要么是被偷的主人有问题,否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病得不轻,世风日下,价值观颠倒、是非不明、好坏不分。但详究一下,事情可能并非如此的简单,管窥可见万象、一叶能知寒秋,言之非虚。

被偷之后反倒感谢小偷的哲学,我想不外乎下面几个理由:一、只偷了钱,重要如证件之类的东西没有被拿,因此而感谢。二、小偷拿了钱或是某些证件,有主人的某些不能曝光的证据但又不进一步要挟加害,因此主人感谢,没有更大的祸害在后面等着确实是幸莫大焉。三、主人知道被偷是内鬼所为,想用自己的良心感动小偷,让其弃恶从善。(这一点效果要打问号,世人可能要笑这位主人愚腐)。

先说说第一种理由:证件比钱重要。说明要去办理相关证件所花费的代价超过所被偷的金钱。这一条非常容易成立,因为在我们这个国家,人民公仆早已变成了权力的主人。想要办点合法的手续或是证件,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除了人情的债要不知如何计价外,真正的银子也是所需不菲。如此理解的话,有点生活经验的人就都能理解被偷主人的行动了。

如果不幸被本人说中,是属于第二种理由的话,普通如我之类的小民就只能更多的感叹而无力了!何哉?如此现象就不只是小偷偷钱的问题了,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被偷人家的主人是这个社会的大偷,拿着公器正大光明的偷,而这个社会却没有任何监督法究的能力。呜乎!哀莫过于此哉!

真实的原因只有被偷者知道,但有一点是可以被肯定的,贱如小偷者类,都能做到“盗亦有道”,有所为有所不为,看来有道之人不居庙堂之高而隐于江湖之远。想到这一点,不由得为那些所谓的上层之流羞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