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不是理由
作者这篇文章的中心意思是:一个人不能“未老先衰”,及以“倚老卖老”。这是事物的两个方面,但与“老”有关。读了这篇文章,给人的启迪是:一个人是要活到老,学到老的。跟不上时代的节拍,终究是要落伍的。
人过四十便渐显老态,种种机体衰退的迹象便显现出来,什么失眠啦,更年期啦,不一而论,于是中年以上的人,随着年龄的增大,原先的奋斗、进取之心逐步收缩,许多事不再会像年青年少时那样看得那么激烈,脾气或火气也大为减弱。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无须惊慌失措,生活、工作顺其自然即可。
如果是正常的衰老倒也无可厚非,本文所要谈的是明明没有衰老到一定程度,许多事是可做的,或是这种年龄能做,责任本该承担的,却以年龄大、老为借口而不作为。这种现象在一些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尤为突出。比如有的人为逃避责任,不肯多干事,往往以老为借口,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讨价还价,不肯痛痛快快地接受和努力。
我也是中年人,我的体力与精力与二十年前肯定不能比,但我清楚地知道男人四十正当时,也就是说中年人是干事业出成果的黄金年龄,有阅历、有经验、有知识、有人脉,正是发挥作用,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时机。所以要利用这黄金时段,多努力,多奋发,多进取争取更大的成就,不辜负父母的养育之恩,不辜负学校和单位领导的期望。
老不是理由,意思是说老不能成为懈怠的借口,混日子的挡箭牌。人当然不能做他年龄、能力所不能做的事,但一定要做他能做的事。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人的寿命普遍延长,身体也比解放初期好上百倍,能干事的年限大为延长,我们就更不应动不动把老字挂嘴上,倚老卖老了。
那么正确可取的态度是什么呢?个人以为越是年岁增长,越要有时间的紧迫感。因为人生有限,时不我待,要在体力和精力许可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多做事,多为社会作贡献,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多做事不是要你老大一把岁数的人去与年轻人争名夺利,争功邀赏,一决高低,而是要多为年轻人、贤人让路,对他们多鼓励、多培养、多指导、多帮助,把自己的所长毫无保留地发挥出来,要和自己比,多做有益于单位、他人和社会的事,像划过夜空的流星一样,让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更加璀璨夺目的光华。
我曾经写过“进取之心不可丢”的小文章,要大家不管身在何时何地,都要始终保持一颗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乐观心态。这种思想在我来说是一惯的,即使到我八九十岁的老年(假如能活到的话),我也不会无所事事,只要头脑不坏,只要手脚能动,我决不吃一口闲饭,力所能及地做我能做的事,如李商隐所说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