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张维迎先生的《反腐败的二难选择》
文章欲扬先抑,先肯定了张维迎先生指出中国存在问题的正确,然后笔锋一转,对张先生的一些观点进行了有力的批驳。文章引述张先生观点明确,批驳分析深刻有力。
拜读了张维迎先生的大作《反腐败的二难选择》,觉得张先生还是说了一些实话的:我觉得政府官员能经得起查的没有几个人;我们现在所抓的腐败官员仅仅是腐败当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很可能还不是严重的部分;反腐败可能变成权力斗争的工具,抓你不抓你,可能不在于你是不是腐败,而在于你是听话还是不听话;反腐败的官员本身未必是干净的官员;平均每年有78位省部级干部被抓,这在历史上可能在任何一个国家也是少有的……
张先生还针对反腐败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启动政府官员财产公示和注册;把监管搞得严一点,惩罚搞得重一点,新闻自由多一点,政府权力少一点,我们还有民主,还有法制,我想腐败就不会严重。
以上见解和主张,表现了张先生可爱的一方面。但是可惜的是,张先生忧国有余,爱民不足;反腐有余,勇气不足;甚至畏贪畏腐,悲天悯贪。何以见得?
他说:“如措施过于强硬,轻则政府官员可能会消极怠工,使政府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重则导致官员造反。”
请问张先生,既然在职官员大多数以“潜规则”玩弄党和人民,既贪且色,既色且贪,又贪又色,这就说明他们已经背离了共产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是党的肌体里的寄生虫和癌细胞,是胡锦涛主席所说的清理对象;只有把他们从党的肌体里清理出去,党才能纯而洁之,才能提高战斗力,才能成为率领中国人民改革开放向四化进军的先锋队,才能富民强国,振兴中华。但是,按照张先生的“高见”,这些人不但不能清理,而且采取温而柔之的措施对待之,似乎还要让他们继续执政,继续“潜规则”,继续贪,继续色,继续祸国殃民。我们党正在“整肃庸懒散贪”,按照张先生的“真知卓见”,就是不要把众多的贪官“逼上梁山”,那还是“招安”为好。请问张先生,中国是不是只有在职的那些贪官能执政、会执政;如果离开他们,地球真的不转了?
以笔者愚见,那些贪官不少都是任人唯亲的产物,不少都是买官跑官的货色,如果从任人唯贤的角度看,他们各个都是应该扫除的害人虫!怕他们怠工吗?他们早已经在消极怠工了!怕他们造反吗?他们早已经造反了?把“上帝”的血汗钱窃为己有,携“上帝”的巨款外逃西方“极乐世界”,这不是造反是什么!请问张先生,中国有多少党员?保守数字也有8000万吧。如果这些贪官污吏胆敢怠工或者造反,8000万党员中能选拔出多少干部?如果真正实行任人唯贤的政策,13亿人能选拔出多少干部?有着13亿人的中国,有着8000万党员中国,有着几百万军队的中国,难道还怕贪官污吏怠工、造反吗?
张先生认为贪官之所以贪腐,是因为“官方定的工资太低,他们不得不用额外的工资补贴自己”,请问张先生:一般工人的年薪是多少?一般农民工的年薪是多少?一般的职员的年薪是多少?一般的教师的年薪是多少?一般医生的年薪是多少?他们的年薪总不会比官员的工资还高吧。他们无权无势,他们从哪里获得“额外工资”补贴自己呢?可是,张先生为什么不说官方为一般民众定得工资太低呢?所以笔者说,张先生有的不是悲天悯人的情怀,而是“悲天悯贪”的情怀。据《博览》(2012年第8期)载世界银行副行长法耶泽尔·乔杜里评价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的6616.1万元的税前年薪时说:“中国的一些公司的薪酬已高到不道德的程度。”据笔者所知,一般的官员虽然没有马明哲的年薪高,但是年薪在10万、20万、30万、40万、50万乃至100万者不在少数,如果说这样的年薪“官方定得太低”的话,张先生替官员要求多少工资才不能用“额外的工资补贴自己”呢?笔者不禁想起古代有良心的官员常常“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白居易曾担当过中唐时期朝廷的地方与中央级官员,像白居易一样的许多封建官吏,诸如杜甫、柳宗元……都曾歌过生民病);但是,生活在21世纪中国的今天,我们的大教授,高级知识分子,不歌生民病,只歌官员病,这不能不说是历史性大进步!
张先生还提出了他的伟大建议:我自己建议,我们以“十八大”为界,“十八大”之后不再腐败的官员就既往不咎,十八大之后继续腐败的官员就新账、旧账一起算。按照张先生的这个伟大的逻辑,笔者也想提出自己的渺小建议:我们也以“十八大”为界,“十八大”之后不再杀人、放火、投毒、贩毒、强奸、抢劫、盗窃……就既往不咎,“十八大”之后继续犯罪的罪犯就新账、旧账一起算。进一步讲,就算张先生的建议被采纳了,十八大之后的腐败的官员查不出来,这个新账、旧账怎么算呢?“十八大”之后不再腐败的官员就既往不咎,那么请问张先生们:不管他们贪多少都既往不咎吗?10万不咎,100万不咎,1000万不咎,10000万不咎。不知道有多少贪官要感谢张先生的再生之德啊!
张先生的高见还不止这些,还有“启动政府官员财产公示和注册,然后要研究超过合理收入部分,究竟是没收,还是交税归他们自己?”既然是“超过合理收入部分”,那就毫无疑问是非法收入,难道这还有商量之余地吗?还要交税归自己所有?张先生的菩萨心肠啊可谓感天地、泣鬼神啊!
张先生还有伟大的发现:“我们看到好多被抓起来的官员得到当地老百姓的同情,因为他们觉得这些人真是干事人,没有抓起来的人是不干事的人。”笔者以为,凡是同情被抓起来贪官的百姓,不是贪官的亲戚,就是贪官的朋友;不是贪官的走狗,就是贪官的同党。他们干得好事:疯狂敛财,疯狂享受,包二奶,养小秘,买官卖官,搜刮官脂民膏,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毒奶粉、地沟油、豆腐渣工程、安元鼎……都是他们干事的杰作啊!诚然,没有被抓起来的确实有“一些人”像张先生所说不干事——不为人民干事,专为自己干事——只不过是没有暴露的贪官而已!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历史的法则,“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历史的逻辑,“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每一个有良心的知识分子的立场!
不实行官员公示财产制度,就不是真反腐,凡真反腐必实行公示官员财产制度。可以实行特赦制度,但不是无条件的,而是要先上缴全部非法收入,然后清除出党,清除出政府机关,老老实实做平民。如此而已!旧账要算,新账更要算。不算旧账,无以惩后者;不算新账,贪官不除。贪官不除,国无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