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越走极端,家庭愈加危险

GAIHU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12-14 10:19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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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教育不能因为个案的出现而改变它应该走的路,可现实却是,一旦出现事故,就把曾经的教育否定,让教育走向另一个极端。文章从教育和体育的关系角度分析论述,提出了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但是,逼教育走极端的力量是什么呢?为什么几十年前的教育不会因为个案而受到影响,今天出现一件事教育就会成惊弓之鸟?

近日读《青岛晚报》的一篇《教育越功利,体育越危险》的文章,心生颇多感慨。

广东一大学生跑完10公里马拉松后脏器衰竭死亡、河南栾川一高中生出操后猝死……出于安全等原因的考虑,江苏、甘肃、湖北等地的一些大中小学,纷纷表示取消长跑、双杠、铅球等“危险”体育项目。

各纸媒、网媒一根筋、竞赛似地上述报道,令人很难琢磨这是在对学校、家庭和社会做怎样的暗示和诱导。

体育,指的是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旨在强身健体。因为一些偶发事件,竟将体育打入避之而远离的“危险”之列,甚至为了避免担责、为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而取消之,这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其实,任何的一项体育活动,都有其或大或小的危险性,但我们如果因为它有危险性而且曾有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就因噎废食,我们孩子还怎样强身健体,还怎样增强应对危险的技能,还怎样磨练意志品质?

不仅如此。现在我们的孩子有几个会游泳的?一旦不慎落水,一旦遇到洪水,我们的孩子也只能等待别人的救援了,没有救援,也唯有等死了。

记得我们童年的时候,老师经常带我们到学校周边的水塘里戏水,一群孩子也经常相约到沟河里游泳、捕鱼。偶尔也有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但这似乎从未有人刻意阻拦和禁止我们这代人的这种“危险”活动。

过去,初中、小学都有开除学生的处分规定,这项在学生和家长都为之色变的严厉处分规定,的的确确对屡教不改的学生产生过无法形容的震慑力,可是,当初的校长们也并未滥用或热衷于只使用这一种“极端”的处分手段。

取消体育,学生难以有效进行强身健体。

禁止到水域附近玩耍,学生只能更加充满对水的幻想,却也终会临水而惧、临危无能。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开除学生,部分学生便会无所畏惧而为所欲为,校纪无法约束之,错以为国法也无可奈何之,长此以往,必然使之习惯性地从违纪走向违法。

教育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只能导致家庭和社会的无数悲剧。

现在,我们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作为家长,从孩子一出生开始,我们就对其寄予了莫大的期望,多少家长为了孩子的成才,不惜一切代价为其选择力所能及甚至超出自己经济承受能力的理想学校,且不说孩子的夭折,即便是孩子的突然身体残疾或违法入狱,对于我们每一个家庭来说,也都是天塌地陷般的无情打击。

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经受一些必要的皮肉之苦、精神之挫,才能使之日后更加硬朗和坚韧,我们的家庭也才能看到更大的希望。

教育越极端,家庭越危险。

现实正不断地在为我们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