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的王海,斗士还是刁民?
文章解读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的申诉规定,文章从王海打假的情况,从社会实际情况等角度出发,分析论述了王海的“打假”行为,间接委婉地批驳了总局的做法。总局做法保护的是谁?
最近网络上有则消息,说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拟不接受知假买假的申诉。换句话说就是以官方姿态正式取缔知假买假的合法性。又浏览一下相关的新闻,类似王海式打假诉诸法院,居然也有败诉的。这些都令人诧异。在一般百姓的眼里,王海式打假有力地打击了奸商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王海就是一打假斗士,缘何现在却得不到官方的肯定?言外之意,王海就是一胡搅蛮缠的刁民?
为使问题清晰明了,先简单介绍一下知假买假和王海式打假。
知假买假有两种情况。一是买卖双方都言明假货状况,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欺骗,譬如在路边购买盗版光碟,在大市场购买的伪劣名牌服装。不用自欺欺人中国是假货的天堂。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尽管也有危害,但不是王海打假的范畴,这里不做讨论。第二种知假买假是指商家欲欺骗客户,以假乱真,或以次充好,而客户将计就计买下假货,然后依据《消法》提出双倍的赔偿请求,以此获取不菲的收益,这就是我们说的王海式打假。
广大群众对王海式打假都热烈欢迎,为何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却欲加以否定?为何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法院有时也不予支持呢?
群众欢迎王海式打假,原因再简单不过,因为其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商家售假的前提是售假的收益远大于其成本,包括被查获罚款的风险成本。售假的大量存在,说明相关责任部门工作的失效和失败。也说明了消法在此点上对消费者保护不够充分。普通消费者或是因为专业知识的匮乏,或是因为维权成本的巨大,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环境下,王海式打假,灵活机动,像一把利刃直指奸商的软肋,对不法商人具有极大的威慑,同时极大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节约了官方的打假成本。这原就是一件合法利益大获全胜,不法商贩落花流水的大好事情。然而官方不仅不予肯定和宣扬,反而时时有否定的冲动,这实在令人费解。
否定的理由不外乎王海们知假买假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获取双倍的赔偿。
可是打假为了获益,尽管不够高尚,但并没有因此而受指责的理由。即便官方打假,也不是在学雷锋做奉献。你也是拿薪水的,是消耗纳税人钱财的,打假是你的义务和责任。王海作为个人打假,用其专业知识,付出自己的劳动,有所获益天经地义,在道德上没有任何瑕疵。
至于王海的行为是否属于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消法》的保护,客观的说,从《消法》对消费者的定义来看是有争论的余地,这一点从法院不一致的判决也能可见一斑。但是王海事件本身对于广大群众有着巨大的正面利益。就因为对《消法》消费者的模糊理解,我们就要否定王海式打假吗?这就譬如因为瑕疵而抛弃美玉一般愚蠢透顶。
《消法》上定义的消费者是指购买产品用于消费的人。可是假如王海购买了20瓶假茅台去索赔,你如何认定王海是用来消费的还是专门用来索赔的?如果买了20台冒牌空调,你说他不是用来消费的,他立马给你安装在房子上,用上一周,然后去找你索赔,你如何认定王海就不是一个消费者?所以消法上的消费者的定义如果死扣字面,是无法很好的解释和很好的适用的。再说了,假茅台和假空调卖给王海就不能作为假冒伪劣来适用《消法》,你说说看,难道要等着商家去卖给没有识别能力的张海李海,等着商家去坑害这些普通的百姓?有人又会说了,你可以向官方举报啊。我呸!这样说话的人无赖而无耻,并且几乎习以为常,不知道自己是无赖而无耻的。王海吃饱了撑得,没事干没有任何收益地打假,然后找你报案?你拿着纳税人的钱财打假,反而打得满街假货,自己肠肥脑满的坐等王海给你举报?
所以作为官方和法院理应从维护法律的本意去理解和运用法律,才能彰显法律的意义。从现实的意义去理解,只要购买消费品的人都是消费者。根本就不用去画蛇添足去管他买了东西用于何处。就算他买了扔掉,他也是一个消费者。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在《消法》里更改定义,一劳永逸的去除争议。但是王海知假买假的事件已经好多年了,法律为什么对此无动于衷呢?
只要不是傻瓜或是弱智,人人都不会因瑕疵而弃美玉。当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是法院,人人都决不是前面两类,但又时时打压王海式打假,这不禁令人起疑促人深思。
其实最早的时候,王海的出现作为一个新生的现象是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和赞扬的。王海也得到了打假斗士的美誉,然而渐渐的官方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到如今似乎王海是斗士还是刁民变得模棱两可起来。这是为什么呢?其实百姓自己若保持一份清醒,不要太过愚昧,真相或许就会浮出水面。官方固然有着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旗帜,但二者并不总是一致。如果不介意自由的推论,在这个问题上官方并不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的考虑。
最早的时候表彰王海,是因为王海作为最闪亮的卖点,同时也把相关部门带到了社会的聚光灯下。表彰王海的同时,目的是突出自己。当然不排除那时阶段性的有打假的需要,刚好王海也成了官方的一件暗器。然而王海必定只是一种工具而已,用得一时必不能常态。如若常态,人人效之,如风起云涌,那打假的地盘到底是谁的地盘?那王海之流岂非有喧宾夺主之意鹊巢鸠占之嫌?那是万万不可以的,跑龙套的就是跑几回龙套而已,这里的天下自然是龙王的天下。所以打假斗士,最后有可能斗到自己的头上来,那还了得,怎么着也得扒了他斗士的皮,套上刁民的衣。至于群众的利益嘛,群众的利益多了去,也不在乎这么一点两点一时半会儿的,等先安稳了我的江山,再来为人民服务也不迟。
另外,王海式打假打击的不是路边的小商小贩,他们大多选择大型商贸企业。而这些企业往往是本地的商业支柱商业大鳄,他们和官方的联系千丝万缕。而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好法院也罢,都是官网里的一根丝线而已。所以王海的打假不仅是和商场的战斗,也是和这些商场背后盘根错节的关系的战斗,所以呢,王海们的整体性失败是必然的,由斗士的美誉到刁民的恶名的转化也就是注定的了。
希望我对官方的不敬观点只是小人之心的恶意揣测。回击这种揣测最好的办法就是行动。如果你做好你的工作,市场里面这种恶意欺骗几乎绝迹,那么就是给我最响亮的嘴巴。到那时,我怎么敢和你争论王海到底是斗士还是刁民,因为那时王海们早就随着假货一起消失无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