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通情达理,政府不能一错再错

通情达理 知法犯法

漠侃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11-24 16:32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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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方政府的形象来自于她们对一方百姓的关心程度,不是来自于人民对他们的害怕和畏惧。文章就昭通市政府和公安局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这些问题值得当事政府和各地正方政府思考。

东方早报讯:据云南昭通市公安局网站消息,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决定撤销彝良县公安局于11月19日对梁永兰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在获悉情况后,于21日,对该案依法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经认真复查,决定撤销彝良县公安局于19日对梁永兰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要求彝良县公安局认真总结教训,严格依法办案,主动做好善后工作(11月24日,东方早报:云南“跪访农妇”表示接受道歉不打算申请国家赔偿)。

从已经披露的基本事实不难判断,彝良县公安局的行为,绝不是总结点“经验教训”那么简单的了。

第一,云南“跪访农妇”接受道歉,不打算申请国家赔偿,只能说明中国百姓是何等的善良、何等的通情达理!

第二,彝良县公安局的做法,已经严重背离了共产党的宗旨,是对国家宪法的公然蔑视,是对国家公民人权的公然践踏,是严重的知法犯法!

昭通市政府和公安部门的做法,就很有些不厚道、不公正、不明智了,甚至有些官官相护、地方保护主义的味道。

对于老百姓的“跪访”,国家总理尚且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相反还认真倾听“跪访农妇”的诉苦,并特别嘱咐地方官员要认真处理好“跪访农妇”所反映的问题,并给“跪访农妇”一个满意的答复。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彝良县公安局非但没有认真调查事件原委,客观、公正的处理事件,反而滥用公权力,莫名其妙的以影响地方政府形象为由恼羞成怒的“严肃处理跪访农妇”,却不知道,正是自己愚蠢和粗劣的行径,才是实实在在的“影响了地方政府形象”,才是给党和国家丢了脸!

因此,邵通市政府和公安部门,绝不能仅仅以“撤销彝良县公安局于19日对梁永兰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要求彝良县公安局认真总结教训,严格依法办案,主动做好善后工作”这样是是而非、不痛不痒官样文书,消费老百姓的善良,消费总理拳拳爱民之心;更不能千方百计寻早借口,推卸自己领导,甚至法律责任!要知道,敢作敢为,勇于承担责任,是人民的政府和共产党官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担当。

所以,昭通市政府和公安部门现在最应该做是严肃惩处事件的决策者、执行者。同时,勇于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仅要向受害者道歉,也要向全社会道歉,并主动向受害者做出应有的精神和物质损害赔偿(而这些赔偿完全由问题官员支付,不应该由国家买单!)否则,非法居留“跪访农妇”事件给我们党和我们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此事件可能增加老百姓对政府和公安部门不信任感的严重后果,就不能得到真正的平息和消除,那才是真正的在给党抹黑,给国家添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