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环”岂止是浪费

蓬蒿老翁 杂文 针砭时弊 2012-11-14 17:38 责任编辑:那丹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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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正义之声,言之有理。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何时休?是要政绩,还是要民生,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据《南方都市报》11月13日报道:继央视“大裤衩”、苏州“秋裤”楼之后,近日,网上开始热传沈阳与抚顺交界处的“大铁圈”建筑。这个“大铁圈”建筑被命名为“生命之环”,是一座巨型环形城市景观建筑,坐落于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平均直径高达157米,相当于50层楼高。整座结构采用钢结构网架,并覆盖金属幕墙,上面还安装有1.2万只LED灯,整个建筑所用钢材达3000吨。无论高度还是形式,“生命之环”都称得上是世界独一无二的建筑。但是,这个斥资上亿的庞然大物仅有“观赏”这一项功能。

不可否认,中国人是充满智慧的,也是敢于想象的。这个城市弄一个地标,那座城市搞一个象征,而且要做就做世界上没有的,独一无二。一个大铁圈,就可以取名为“生命之环”,有网友戏称,这就是一个“女人的避孕环”,其实是阻止生命降临的大铁环。

给城市增加一点人文景观,无可厚非。一座城市是有生命的,承接历史与未来;一座城市是有文化底蕴的,展现的是厚重的内涵与包容的外延。抚顺市新城城建局李局长在选择“生命之环”作为抚顺市的城市地标时,是这样解释的:“沈抚新城地标建筑当初有很多种方案,也有建设最高楼的想法,但如果建最高楼,以沈抚新城的规模和开发程度来说,还无法运营这样一座高楼;如果建设娱乐项目,目前该地区人气不足,也有可能荒废。最终就确定建造环形建筑为该地区地标。”

一个仅供观赏的环形建筑,且耗资上亿,这不能不让人匪夷所思。一座城市除了建最高楼来吸引眼球,或者建娱乐项目外来赚钱,就不能考虑别的方面,比如科技城,比如文化艺术城,比如生态环保城。世界上,许多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建筑,但是这些建筑都是经过历史选择而遗留下来的,是经过长时间的检验而被认可的,已经成为城市生命体的一部分。抚顺市“生命之环”这一并非“寓意生命”的建筑只能短命的,因为它的存在并没有得到这座城市市民的认可,是为了迎合某位领导的“拍脑袋”之作。

耗资上亿,修建了一个没有多大用处的“大铁圈”,这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纳税人的钱交给了政府管理和使用,是因为人们信任政府,是因为我们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笔者并不是做建筑监理和审计的,但是粗略计算一下,“大铁圈”使用3000吨钢材,每吨按4000元计算,钢材费为1200万元;1.2万只LED灯,每盏按100元计算,为120万元,其它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按高层建筑计算)每吨按2000元,为600万元。税费按3.3%计算。税费不到60万,合计也就2000万元左右。即使算上征地、平整土地费用,总耗资也不过是3000万元以内。这个“大铁圈”建筑就怎么会要耗资上亿元呢?这里面是不是存在见不得阳光的交易呢?

说建就建,说拆就拆,上亿元的投资,就像打水漂似的,响声都听不到一个。笔者不知道,地市级政府的权限到底有多大,类似“大铁圈”这种建筑的建设是否需要向人大提交预算报告,经过人大审议?如果不需要,那么谁来为这种投资的巨大浪费负责呢?检察院是否会依照“渎职罪”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呢?

俗话说得好,“崽卖爷田不心疼”。抚顺市政府用的不是自己的钱,且也没有人需要为这笔钱来负责任。只要领导满意,符合领导的心意,即使民众有怨气,有怨言,也没有关系,更不会在乎。

“生命之环”,这个“环”套住的会是谁呢?如果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受制约,财政部门不能很好地把好金钱的支出和使用关,人大不能履行监督的职责,那么拍胸脯、拍脑袋的项目还会上马,巨大的浪费就无法制止。其实,每一次巨大浪费的背后,一定隐藏着腐败的行为。“生命之环”的建设,又岂止是浪费呢。

2012年11月14日于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