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不留替欧”与“sofa”
直到现在,汉语依然是“坚挺”的语言,事实证明,汉语及汉字没那么脆弱,越是包容,越是发展,也才越具独特性。漂亮的字母很可爱,然污秽的字母却很可恶!
近期,《现代汉语词典》(下称《现汉》)收录“字母词”这事儿闹大了,被一百多名学者联合签名举报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语言汉字委员会。举报者认为,《现汉》收录“NBA”等239个字母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
暂且抛开法理层面不谈,单说举报者反对的理由。他们一致认为,在“词典”中用英文替代汉字,会对汉语安全构成威胁,会使得中华文字逐渐失去自己的独特性,是百年来“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
应该说,这种担忧也是不无道理的。解晓东唱的《中国娃》里有这样一句:最爱写的字是先生教的方块字,横平竖直堂堂正正做人要像它。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只有“方块字”才是中国字,字母是西方的东西,如今要堂堂正正跻身于“方块字”行列,犹如老外冒充我炎黄子孙,真乃“是可忍孰不可忍”!
但是,这确乎有些以貌取“字”之嫌。众所周知,“沙发”一词是“sofa”的音译,“幽默”也是“humor”的舶来品,它们的血管里都不是中华民族的血,如果有人反对将“沙发”和“幽默”收入词典,只怕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
那么,反对“字母词”入驻《现汉》,并不是反对它们的“意”,而只是反对它们的“形”而已。这样一来就简单了,将“WTO”译为“蛋不留替欧”,把“GDP”译为“鸡的皮”,然后再收录进来,这个问题岂不是迎刃而解?
事实上,我敢保证,此议若被采纳,我这个始作俑者不被拍死才怪,其罪比把“同学”唤作“童鞋”、把“什么”叫做“神马”更罪衍深重。而对大家一眼就能看明白的“WTO”写成“蛋不留替欧”,实在是有些吃咸鱼蘸酱油---多此一举。
如果是只用“字母词”的汉语意思来表述、行文,又是怎样一番光景呢?“WTO”叫“世界贸易组织”也无不可,“VIP”非要说成“非常重要的人”则很多场合不伦不类,“KTV”叫做“机内预先录制无人乐队伴奏设备”简直就可笑了,更何况,“卡拉OK”中的“OK”,“X光”中的“X”又该怎么表述呢?真是难煞人了。2010年央视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在电视转播中曾放弃“NBA”而改用“美职篮”,但饱受争议,最后“NBA”还是重返荧屏。
当然,这也不是那些学者们的本意,我相信这些学者们著书撰文时断不会拒绝用“GDP”来表示“国内生产总值”,也不会给别人说“我今天给女儿买了一部‘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3’(mp3)设备”。既然不拒绝使用(何况也完全拒绝不了)“字母词”,那么为什么要拒绝其入驻汉语词典呢?
原因只有一个,《现汉》是权威的现代汉语规范,是“宝贵文化财富”。也就是说,“字母词”小打小闹也就算了,如今要“明媒正娶、登堂入室”了,这个不可以有。《现汉》是权威不假,但其本质上就是一本工具书,方便性是其最重要的特性,权威不是“威权”,再权威的工具书也不能忽视其“工具性”。应该担心的,不是子孙后代对华夏文字的概念会变成一堆西方字母,而是在代表权威的工具书上根本查不到“WTO”、“GDP”们的正解,失去其“答疑解惑”的根本。
中华文字,除了其独特性的一面,还应该有其包容性的一面。正是其“有容乃大”的特性,“沙发”、“幽默”们才得以加入到中华文字的大家庭中,极大地丰富了华夏语言。其实,“幽默”被认可,也不是一帆风顺,最初许多文化名人也持有异议,但随着它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运用,其意义已经约定俗成,不可更改。曾说过“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的鲁迅先生就是当时持有异议者之一,想想真是有意思得很。
早在1903年出版的《新尔雅》,在正文中就收录了“X光线”一词,这是汉语词典首次收入字母词;1931年《辞源》续编出版,在正文中收入“三K党”一词;1996年,《现代汉语词典》即收录了39条字母词。直到现在,汉语依然是“坚挺”的语言,事实证明,汉语及汉字没那么脆弱,越是包容,越是发展,也才越具独特性。
时至今日,不管你愿不愿意,“WTO”们已全方位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和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很难分开了,“摩托罗拉”和“IPHONE”,在日常生活中就是一个手机的品牌,在英语越来越普及的今天,难道《现代汉语词典》会出现这样的解释——爱发恩:是“IPHONE”的音译词,是来自美国的一款手机品牌?
《人民日报》高级记者、此次举报活动的发起人之一傅振国先生在回答新京报记者“音译过来的词语可以丰富汉语,为什么NBA、GDP、CPI等缩略词就不能视为丰富汉语词汇呢?”的提问时,回答道:“这不能开这个口子,这些都是英文字母,这样下去导致将来的汉语就是一部分是方块字,一部分是英语字。”这更表明,不是反对“蛋不留替欧”,而是反对“WTO”,但是“蛋不留替欧”若收入词典,也许维护了“方块字”的权威,然而这有意义吗?
再说,汉语词典中收录一些字母词,人们就会觉得字母是汉字了吗?如果大众的认知如此弱智,夫复何言?日语中现在是有一些“汉字”的,但日本人看日文中的那些“汉字”,真的就会“认祖归宗”?
即使从法理层面来谈,假设举报“属实”的话,《现代汉语词典》“违法”也16年了,违法16年而没有造成任何危害,是不是这“法”也该与时俱进呢?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一条除了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外,还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这一条,那么,所谓“违法”,恐怕也不是那么“理直气壮”。
正确的态度是,专家学者们与其联名抵制这些有积极意义的“字母词”入驻词典,倒不如下力气研究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字母词”。若论字母词“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不是“WTO”,也不是“GDP”,而是MM(美眉,指漂亮女人)、TMD(他妈的)、SJB(神经病)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