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小记—之于装帧
爱书,在文章中表现得很强烈,作者不仅爱书的内容,也爱书的包装,这篇文章讲述的作者的爱书情节,对书的制作是很好的建议。
碰上喜欢的书,因了内容在选定之前就已经了解了大概,所以除了纸张、印刷质量之外,另外需要择定的,就是它的装帧了。记得小时候书的封面,实用的功能性远远大过了它的装饰性。
而且小时读书,大多是半啃半读式的。数年过了,那面目也基本是全非了。后来,眼见又爱书之人,书随读过几遍,依然簇新,连写在书里留白处的批注、圈点也是齐整、美观。恍然觉得,这才是真真正正的爱书之人,读书之人。领书之雅意、护书之肌体。把阅读的心得、与会意,用好看的字体写在印刷体的字里行间,过些时日,再次温故,见解或又有不同,反复吟诵或可得其中真意。
从朋友那里偶得一本爱看之书,那装帧便是十分喜欢的那种。米色压纹皱纸,扉页系大气的深红,封套似凤舞九天,配以牡丹的富贵锦簇,正面则将图案微缩到锯齿邮票里。唯美、大气。后自购一本,因是同一出版社为同一系列,打造的统一装帧。放在书架上,整齐、统一,颇有军队礼仪列队的美感。上乘的封面和装帧往往集合了美术、印刷、构图、等多个艺术领域的智慧,因为匠心所以精致。
精美的装帧也能极大地满足人的《拥有欲》,把喜欢的东西买回去珍藏,闲暇时间里。玩味、把玩。人有时不会为了看过内容而满足,而是要长期拥有书本身,而精美的装帧,则亦如一个温婉的女子穿了一袭雅致的衣裙,任何一次见面都不免叫人赏了心、悦了目。当然,要论及实用角度,书籍,当以物美价廉者为首要,这则另当别论了。
随园先生说“书非借不能读也”,少年时,自己的行为也经常验证着这句话的客观性。但成年以后,自己有了独立的财务,凡是喜欢的书,心底的占有欲便蠢蠢欲动地,总想卖了来。尽管如此,事实上成年以后,买书、借书、读书的几率和欲望都明显的少了。人生好像总是被这样一种诡谲的规律支配着,在条件所受限制的时候,一些念头总要委屈的压抑掉,而条件允许时,曾经蓬勃着的念头,又如明日黄花一样,搁浅在了过去。不管怎样,拥有和阅读一些自己喜欢的书,终究是乐事。
——后记:总想觉得这种癖好华而不实,但它终究是我对书的一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