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律党的扯蛋
一家之言,百家争鸣。
现如今,涌起一股潮流:对南北朝以来的近体诗、五代及宋代以来的词牌的过分的追捧,我们姑且称作“格律党”。
到新华书店溜达,随便翻起一本有关近体诗和词牌的理论书籍,里边是密密麻麻的有关平平仄仄的字典一样的字汇总,让人脑子犯晕。
我说,这些搞此类研究的人,不知道是脑残、还是觉得中国社会应该回到三皇五帝的时代,非要强迫人把唐朝宋代的《官韵》作为诗词写作依据。
前几年台湾搞过一阵类似的风潮,结果应者寥寥,最终偃旗息鼓、无疾而终。现在,应该就这几年,大陆又刮起这一股邪风,像台湾这样对中国古代文化传承做的比较好的地区,很难有人响应,在大陆想要复古,可能吗?
我不反对把格律当学问来作,但格律不过是诗歌形式的一部分,其中平仄韵脚,也只是音韵方面的一部分。
就好像你们喜欢裹脚,裹脚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三寸五寸的章法是绝对不能乱的,后来人的天足是必须鄙视的,高跟鞋什么的都是异端,布鞋、草鞋、甚至不穿鞋的更加是粗鄙不堪了。
什么逻辑,简直是王莽再生,孔子出世!
不可否认,格律是诗与歌紧密结合的,但情志与音韵其实是可以分别评价的,斤斤计较格律,甚至因为不入律就加以全盘否定,是不是过分了呢?
即使是在律诗平仄讲究极甚的唐朝,不入律的近体诗也是杰作频出,充分了律体所无法充分传达的感情。
如陈子昂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如张若虚“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若此般形变无方,势如山海,只合英雄豪杰弹剑而歌,举酒而吟;又低眉婉转,琴瑟琵琶,当有才子佳人月下填词,抚唱清音。或豪气干云,或幽昧低回,种种情志,千般意境,岂是律诗所能尽说?
还有,格律的要求不只在声韵,还有修辞上的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本意也是好的,但成了定法后,又被人生搬硬套,便多出了许多束缚来。以至后人作诗一音一字不敢用错,而忽视诗作本身的美感,这就是所谓买椟还珠了。
是故,强迫今人一味的讲究格律平仄,名为传承中华古代精髓,实为让今人厌弃古代文化,对先人的大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