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开枪之后
凡在拆迁场所出现警察,基本上都是为拆迁维护秩序。没人见过警察保护被拆迁户和拆迁方叫板的。百姓固然有些懦弱但却不呆不傻。纵然发生矛盾,也都知道警察保护不了自己,否则何苦自己浇上汽油以死相搏?
9月21日,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因为拆迁纠纷,警察张研出警时,开枪击毙村民王树杰。由于警察枪杀村民,再加上拆迁这个火爆背景,盘锦刹那间成为焦点,抓住了无数眼球,吸引了无数口水。媒体报道如火如荼,官方应付则焦头烂额。
然而时间流逝,没有什么不可以忘记。随着国庆长假的结束,似乎盘锦事件已被后浪淹没,趋于平静。尘雾散尽之后,再回头梳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其中有两点特别令人警醒,希望警钟长鸣。
首先是警察的方向问题和警察的开枪权问题。
官方结论是张研当时合乎警察开枪的规定。官方认定张研当时遭受到王树杰等人巨大的威胁,生命处于危险之中。然而枪杀一个普通村民必定是一件骇人的事情。于是主流媒体以及各大网站上都纠结在警察开枪权的讨论漩涡里。他们介绍了国内警察开枪的一些规定,甚至旁征博引了美国,日本,以及台湾的相关规定,以期让读者有一定的知识,对张研当时是否具有开枪权利做出自由心断。
然而开枪权在本案中具有一定的误导。因为本案里,警察的开枪权是个技术性的枝节问题,重要的是警察处案的本质性的方向问题。打个比方吧。在湖里划船,首先必须确定划船的正确方向,然后再讨论如何划得更快更稳。如果方向错误,再探究划船的技术性问题,就颇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味道。
警察办案应该为了法律,公平中立的对待当事双方,这就是警察的方向。然而拆迁事件中,政府要出卖土地,是其中必然的参与方。政府有保证拆迁顺利的冲动,因为如果拆迁不能,政府就卖不出土地。由于警察和政府等同一家,所以警察理论上天然就是拆迁实施方的盟友。
事实验证此理论不缪。凡在拆迁场所出现警察,基本上都是为拆迁维护秩序。没人见过警察保护被拆迁户和拆迁方叫板的。百姓固然有些懦弱但却不呆不傻。纵然发生矛盾,也都知道警察保护不了自己,否则何苦自己浇上汽油以死相搏?
警察失去了中立方向,譬如湖中之船错乱了方向。失去了方向的警察再讨论何时开枪的技术,还有什么意义?回到本案,如果张研是中立的调解人处理者,王树杰有什么理由自己浇上汽油扑向张研?如果张研是中立的调解人处理者,张研有什么手段把自己要调解到拔枪自卫的程度?想不出理由。
所以警察方向的偏差注定了冲突的必然,无关乎开枪权的规定和使用。
其次,更重要的问题是真相的透明权。
在这次风波中,博客,微博,论坛等自媒体则对真相穷追不舍。还拿上面湖中划船来比方。如果没有真相,湖是否湖,船是否船,都是雾中看花,真真假假。那有何谈划船的方向,更勿论划船的技巧。所以真相的透明权是至关重要的。
本案的真相又如何?主流媒体大都报道官方的定性:本案属于暴力妨碍警察执行公务,警察依法将其击毙。另外附有许多具体情节。然自媒体却在不懈的质疑,并且这些质疑符合逻辑符合常识。
其一:官方的说明里,大量的充斥张研的证词,却没有王树杰家人完整直接的证词,只有有间接的或零星的。间接的容易弄虚作假,零星的容易断章取义,都不足以服众。
其二:王树杰家人被雪藏,张研也被保护,不能自由的面对媒体。
其三:事发地点盘锦兴隆台区二十里村,至今依然被严密控制。据某博主亲历,外人基本无法进入。纵然侥幸得入,村民也各个噤如寒蝉。
大家都知道数学里的反证法吧。如果官方的说法都是符合事实的,那么有什么理由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来遮掩隔离呢?想不出理由。那么只能反过来否定假设,其内涵不言而喻。
所以警察的中立公正和真相的透明是问题的关键。拆迁血案已经足够,昔日嘉禾,宜黄;今朝巧家,盘锦。如若我们在鲜血里不能吸取教训,明天血又会流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