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可以杀人,却保护不了一部日系车
文章从钓鱼岛砸车事件,想到了中国的法制建设问题,爱国没有错,但是爱国就可以做违法的事情吗?这是作者文章暗藏的一个值得我们每个公民思考的问题。
昨天西安有游行,出门后看到了很多日系车被砸,还被掀翻在地,然后立了个牌子说要抵制日货。内心十分嫌弃。
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民法调节的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生关系和财产关系,属于私法,保护每个人的私有权利。
日系车主和所谓的爱过愤青应当属于平等主体,那愤青们凭什么砸人家的车。路边站满了警察,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日系车被砸,甚至开到一半被拦下来砸毁。那警察是干什么来了?
警察悠闲的站在路边看热闹,而日系车主在车内无辜的看着自己的车被砸。惊恐而无助,砸车应当属于违法行为,站在路边的警察们为什么不管?
我实在是很不明白,公安部门应当是依法维护社会治安。可是看到砸车为什么不制止?
日本要购买钓鱼岛,作为中国人都表示很生气。但是砸车的人想干什么?他们是真正爱国的人吗?还是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傻子们。那些口口声声叫喊着要抵制日货的人,又有几个知道抵制日货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经济全球化,你抵制的了日货么?你所用的哪个产品里面没有一点点日本的技术?就连国产的步步高用的都是日本夏普的屏幕,才能让一个破手机卖到1500。
一直都说中国人维权意识薄弱,可是这次被砸该怎么维权?
老罗西门子冰箱的事情前前后后找各个部门总共砸进去了十几万到现在都没有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中国民法的司法制度解释为不告不理,可是很多时候大众应该是欲告无门吧。
二、是不是真的法不责众?
以前国内就出现过很多砸店砸车事件。但是好像并没有看到相关的处理,也许只能是被砸的人自认倒霉,希望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一些损失。
为什么现在路上出现老人摔倒而没人敢扶,为什么出现越来越多的老人讹人事件,因为老人摔倒一个年轻去扶,然后老人说那个年轻人撞了他,法官在两边都没有合适的证据证明时,判老人赢。理由为按照人的思维,你要是没有撞他,你为什么要去扶他?多么可笑的思维啊,于是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老人讹人事件。(彭宇案)
为什么那么多的人拿着菜刀砍学生来报复社会,因为有一个人拿着菜刀砍学生,然后法院判他是神经病,他好像也没有什么事。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拿着菜刀砍学生,然后说自己是神经病。
模仿效应。
中国的法律有的时候很像一纸空文,不是说侵犯了我的财产你就要给我赔偿吗?不是说取证和调查由法院协助当事人完成吗?不是说有困难找警察吗?那为什么车被人砸了我就要自认倒霉呢?
希望这次砸车的事件,有关部门可以严惩带头的人。不然会出现越来越多这种漠视法律的事情。
法当责众。否则法律的威严何在?
三、其实我什么都不懂。想看明白却永远看不清楚。
其实我什么都不懂,看问题也很难看全面。白纸黑字写清楚的事情是是非非都很难评判。
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很多事情法律没有相关的规定。我学法律也学的很弱,只是一个大一没有好好学习经常翘课的学生。很多时候我想说点什么都不知道该用哪部法律的哪些法条。中国每年出来那么多的法律人才,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中国的司法制度依然不见起色?有些年龄大的老师苦口婆心的说:大家以后最好不要选择刑辩律师的行业,社会是个大染缸,你们进去后很难干净。这多么讽刺。
取款机出问题,有个人取了很多次于是构成了盗窃金融机构,甚至都构成了犯罪。这个时候我们国家的司法部门秉公办事,条条框框清清楚楚。(许霆案)
李刚的儿子撞死人为什么可以判三年有期徒刑,还是监外执行?而一个青年砸取款机盗窃400,就被判了8年?(张豹非法占有案)
人命抵不过一台取款机,还是法律大不过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