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女羽的消极比赛谈起
这次奥运会羽毛球的消极比赛,实际上暴露出了很多的利益矛盾问题,球队球员从战术从金牌的利益角度考虑,但是他们忘记了支持他们的观众的利益问题。这篇文章较为详细具体地剖析了事件中包含的问题,提出了值得我们思考的很多东西。
这两天围绕伦敦奥运女子羽毛球比赛中的消极比赛,新闻不断。最终包括世界第一的中国选手在内的八名选手遭受严厉的处罚。他们被取消比赛资格,带着遗憾和耻辱离开伦敦奥运会。
在此,我想和大家首先探讨一下消极比赛。消极比赛指在比赛中,为了利益不去努力争胜,而是懈怠比赛,甚至故意求败。假赛和消极比赛并不完全相同,但性质类似,所以在我们下面的探讨中不再累赘地加以区别。和消极比赛相对的是公平竞争,这是我们一直追求的体育精神。
然而任何相反的事物之间都没有绝对的界限,这是事物的本性。假如用黑色代表我们厌恶的消极比赛,用白色代表我们所推崇的公平竞争,那么就如黑白之间总有交融混杂的灰色地带一样,消极比赛和公平比赛之间也同样不是泾渭分明。就拿我们都热爱的世界杯来说,当某支球队稳获小组出线权,而其他三支球队都有出线可能时,那么这支球队就大约不会去全力争胜,踢一场完全公平竞争的末轮比赛。或许它会派大部分替补参赛,或许主力在场上不会像前面那么努力,或许会心不在焉的输球,选择下一轮的对手。总之对另外和他火拼过的球队而言总是不太公平。这在世界杯上比比皆是,但事实是这些行为大都没有受到太多的指责。因为当一支球队已经出线时,它没有理由不为下一场淘汰赛储备体力,这符合比赛的本性。这些比赛虽然都难以跳出消极比赛的嫌疑,但也有比赛本性,比赛策略的辩护,都处于黑白交错的灰色地带。
然而国羽的比赛为什么却激起如此之大的反响呢?问题很简单,他们的消极比赛不是处在灰色地带,而是赤裸裸的处于纯黑地带。说他们纯黑不是说他们的目的和上面世界杯的例子有什么不同,而是他们所表现的手段太过明显。如果比赛过程堪称精彩,观众无法明确这是否是一场假赛,那么国羽的比赛仍然可以接受,就如同上面提到的世界杯的比赛,如果消极到一目了然的程度,一样让人不可接受是同样的道理。所以需要强调的是作为比赛个体的运动员或团队就算消极比赛的目的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如果手段超出度的范围,正当性也会荡然无存。
说到这里,一定会有人指责我为有消极比赛正名的嫌疑。当然不,我讨厌消极比赛包括纯黑的和灰色的。但我想说的是世界上大部分事物都不会纯粹,就如同河流给我们带来充沛的水源,丰富的鱼虾,也会带来细碎的泥沙。体育比赛也是如此,既然它给我们带来澎湃的激情,我们也得学会接受它赐予的偶尔的刺痛。
现在我们再回到国羽此次消极比赛。此事激起波翻浪滚,电台上报纸上网络上,各方口水横飞舆论大哗。大致的有坚决谴责派和坚决辩护派。谴责派认为运动员在奥运赛场,竞相争输,是对奥运精神的赤裸裸的挑衅和羞辱,受到处罚纯属罪有应得。辩护派其人数也不在少数,他们认为,是羽毛球的赛制规则导致了这样的结果,不能怪罪运动员。愚蠢的赛制导致了本国运动员可能提前相遇,运动员处于本国利益考虑,可以主动的选择回避。这样的代表人物之中就有大名鼎鼎的央视名嘴白岩松。
若不被翻滚的浪花眩晕了双眼,仔细思考,我们就能够紧紧逮住水下搅动的黑鱼。之所以七嘴八舌各发己见,其实质是因为争论的各方对待体育比赛的利益或价值取向各不相同,价值取向就是那条搅动波澜的黑鱼。假赛事件涉及到的利益各方基本上有运动员本人,国家荣誉,体育精神,观众利益。另外还可以列举细分的其他方面,但基本上可以大致的归到以上四类。
国内坚决反对假赛,力挺严厉处罚的大抵是理想派。他们高举奥林匹克的精神,要求公平竞赛,追求体育最纯粹的本质。之所以强调国内,是因为假赛相对来说在西方稀少,而国人则经常沾沾自喜于规则外的权谋,对假赛有更多的容忍度。谴责派认为此次羽毛球赤裸裸的假赛,伤害了体育比赛公平的精神,同时也伤害了竞技体育的观众利益。而观众是竞技体育的衣食父母。所以他们的理念是体育比赛公平的精神是第一位的,不能因为所谓的国家荣誉,或者其他的利益而遭到亵渎。
奋力辩护的,他们的矛头都指向国际羽联的规则,这种逻辑不值一驳。尽管不愿意承认,但实际上他们是在为体育的国家利益或国家荣誉辩护。本次国羽的假球纯粹是为了国家荣誉,是为了中国能更稳妥地拿下这枚金牌。就运动员个人而言,为了拿到金牌,他们必须战胜任何对手,而且他们至少比任何其他人都具有这样的实力。如果出于运动员本身的考虑,最合理的是他们不太认真的敷衍比赛,绝不至于顶着裁判的警告依然赤裸裸的假赛。所以以白岩松为代表的辩护,实际上是建立在这样的价值观之上:即体育比赛里包含的国家荣誉是至高无上的。它高于体育的精神,也高于运动员个人的利益,也高于观众的利益。
然而这种为纯黑的消极比赛的辩护终究是苍白的,这种价值观也是有悖于理性的。他们也只能拿规则作为攻击的幌子,甚至不敢直接说出自己所要辩护的价值。
所以对于此次国羽事件,不必为喧嚣所迷惑。如果你更多崇尚体育精神,观众利益,甚至是运动员的个人价值,你就理应是谴责派;如果你更多的崇尚国家荣誉,那你就理应是辩护派。事情就是如此简单。尽管我讨厌辩护派,但我知道他有辩护的权利就如同我同样拥有谴责的权利。